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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箴便不住的摇头:“你还是这样子,说过你很多次,学学吴赞那份儿精明和细心,该说的、不该说的,自己有点儿分寸。”
“我也知道事关要紧,但实在不能不往这上头想。”厉霄深吸口气,面不改色的,“福建不似山东,山东栽种的农苗运过去,也未必长的成,费这么大的工夫,难道就为了很可能活不成的这些农苗?我觉得不会。”。。
“现在说什么都为时尚早,先查着吧,也保不齐,他们就是觉得商路之上有军中护卫,不至于给倭寇抢了去,才为了银子冒风险,也说不定,他们当中真有能人高手,能叫这批农苗,在福建省种的活,真要是种活了,在福建产出来粮,不就正好高价卖出去了?”卫箴翻了下眼皮抬眼看他,“这话不要再提,查清楚了福建的案,或许,济南府的这件事,不查自明也未可知。”
第九十七章:你喜欢褚娴()
第九十七章你喜欢褚娴
池州府这地方物丰民富,且民风相对来说算是淳朴,虽不至于到了孔圣人所言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地步,可偷鸡摸狗的事情比其他地方,总归是少了很多。
他们一路走到池州来,卫箴又因惦记着杨明礼的事情,心下有定夺,再往后的路,只怕要加紧脚步,尽快抵达福州才好。
可是要赶路,就少不了劳累,他有些心疼谢池春。
这日卫箴拉了厉霄问了一大堆,问说池州这地方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
厉霄神色古怪的打量他:“老大还惦记着吃喝玩乐?”
卫箴拧眉打他,照着他脑袋上便是一巴掌。
厉霄噙着笑半躲不躲的,反正他打的也不疼:“我开个玩笑。”
玩笑过了就总得正经回,要说卫箴为什么抓了厉霄来问,那是因为这个人,从前就很有个纨绔的模样,要不是跟在他手下这么多年,只怕早就长歪了,这也就是为什么,厉瓒之辞官时官拜一部尚书,却对自己亲孙子进了锦衣卫毫无反应。
“从前在京城就听说过,池州的青阳腔名满天下,一直想着要是将来有机会,必得去听上一折。”
听曲儿是个不错的选择,听一折戏,再带着人吃顿好的,赶了这么多天路,饭也没好好吃上几顿,大鱼大肉的根本不可能,算不上是粗茶淡饭,也差不离了。
卫箴垂下眼睑想了想,越发觉得谢池春近来瘦了一大圈儿。
等他抬了头看厉霄时,鬼使神差的丢出一句多谢,而后便径直往门外去。
厉霄上了手,几乎下意识的就把他拉住了。
卫箴费解:“拽着我干什么?你要听戏,自己拉上吴赞去。”
果然是要带谢池春去的吗?
厉霄有些不满意起来:“老大,这事儿我想跟你谈谈。”
卫箴哪有那么多工夫搭理他,往外挣了一把:“有什么事等我回来再说。”
他却不肯,索性整个人身形一横,彻底挡在了门口,就是不叫卫箴出去。
卫箴黑了脸,张嘴想骂人。
厉霄却赶在他前头问出声:“你看上池春了?”
他说你,不是再毕恭毕敬的模样叫老大,卫箴心下一动,到底不好再冷着脸对他。
两个人差不多是从小长到这么大的,小时候干什么不是一起,调皮捣蛋一起,挨骂受罚也一起,卫箴跟卫启都没这么亲,却跟厉霄如手足兄弟。
后来进了北镇抚司,厉霄做了他手下的右所千户,平日里端着些,是怕旁的人心里有什么不痛苦,再怎么豪爽坦荡的人,时日久了,也难保不生出别的心思来。
眼下嘛,厉霄是拿私交来问他,他要还端着骂人,就有些过分了。
卫箴便退了两步,挑眉看他:“你现在连我看上谁都要管了?”
答非所问,却正是给了厉霄一个默认的答案。
厉霄呼吸一滞:“那褚大姑娘呢?”
“跟褚娴有什么关系?”卫箴越发看不懂他,啧了两声,眉心处拢出个川字小峰,“合着我当年是故作姿态呢,是吗?”
“我也不是那个意思……”他还挡在门口,深吸一回气,“褚大姑娘有哪里比不上池春吗?我不明白,为什么你连褚大姑娘都看不上,却在数年后,看上了池春呢?池春不是第一天进北镇抚司,你从前不是也很讨厌……”
“我不是讨厌她。”
卫箴矢口否认,却知道这只是自己心虚,才打断厉霄的话。
他以前真的讨厌谢池春。
那时候觉得她一个女人,太不安份,凭着那点子功劳,非要挤进锦衣卫来,不自量力,也给人徒添麻烦,更何况他那时候还怀疑,她是不是徐贵妃安插进来的眼线呢。
厉霄脸上简直色彩斑斓,说不出的难看,大概是没想到他就这么矢口否认:“你否认也没用啊,我还不知道你吗?你现在否认,我也不信啊。”
“你爱信不信,话我说了,你不信,是你的事。”卫箴丢了个白眼过去,“褚娴没有哪里比不上阿春,但我不喜欢她,跟她比不比得过谁,又有什么关系?”
厉霄叫他噎了一把。
这话吴赞也说过。
卫箴喜欢了谁,谁就是最好的那一个,他们这些旁观者,分的再怎么清楚,都没有用。
“长公主殿下不会同意的。”厉霄咬着牙,声儿都沉了好些,“国公爷也不会同意,陛下更不会!”
卫箴觉得他可能是撞了邪的,不然何至于这幅神情和口气?
他打量厉霄,许久后才嗤了一嗓子:“我当年要进锦衣卫的时候,父亲和母亲也不同意,陛下一开始也不同意,跟我说,门下中书三省六部,哪里是我去不得,挑不得的,好好地皇亲,盯着锦衣卫干什么,后来又怎么样呢?”
话说回来也就是这个理儿。。。
连他要进锦衣卫都点头了,要娶一个谢池春,还能拗得过他?
且凭良心讲,谢池春也不是什么好处都没有,只是有个褚娴摆在前面,她真是一点儿也比不上就是了,但……那就是架不住卫箴喜欢啊。
厉霄倏尔就蔫儿了,霜打了的茄子似的,垂头丧气的:“那你是真的很喜欢她了。”
卫箴没答他,想了很久,也沉默了很久,他觉得厉霄不该是这样的反应和态度,毕竟平日里,他跟谢池春走得近,也没有多厌恶谢池春,反而表现出来的是十足的欣赏,怎么眼下听闻这个,倒像是厌恶极了谢池春一样。
“厉霄,你是不是喜欢褚娴?”
厉霄有一瞬间慌乱,开口就想说没有的。
但要是没有,他操这个心干什么?跟他亲近的人是卫箴,一起长大的人也是卫箴,卫箴有了心头肉,有了喜欢的人,他该替卫箴高兴,该帮着他出主意,怎么能叫长公主殿下松了口点头才对。
而不是像眼下这样子,摆明了替褚娴抱不平。
他缄默,卫箴却明白了。
他还拦在门口,卫箴却提步上前,手臂一抬,落在他肩膀上:“你也样样不输给我,我是出身国公府,难道你就不是世家子?你既喜欢她,何必强求我对她好,难道你自己就做不到了吗?”
他说完,就见厉霄有了些许松动,须臾便侧了侧身,卫箴没再多说什么,从他身侧绕行出去,径直寻谢池春而去,后话便一概不提了。
第九十八章:带你听戏()
第九十八章带你听戏
卫箴找到谢池春那会儿,她正拉了吴赞逗弄什么东西。
他站得远一些,还没走进,两个人围在一块儿,他也看不清石桌上到底有什么,反正两个人是头都快撞到一起去了。
吴赞早成了家,孩子都有了俩,一双儿女,生的玲珑可爱。
饶是如此,卫箴还是觉得胸口一闷,当下脸色也不大好看。
等走近了,他先低头往石桌上看,瞧见是只兔子,这兔子通体雪白,唯独两只耳朵和尾巴尖儿上,各有一团黑,看起来憨蠢可爱。
他这会儿站的近,把阳光遮挡住一大片,谢池春感受到阴影,便侧目抬头,一见是他,便笑着叫老大,又指指桌上的兔子:“老大来看,这兔子吃香瓜。”
卫箴觉得眼角抽了抽。
兔子吃香瓜?闻所未闻。
他对这兔子吃什么一点兴趣也没有,敷衍的看了一眼:“是哪里来的兔子?”
“驿馆里养的,不知道谁养出来这样可爱的小东西,倒养的稀奇,竟然吃瓜,我早上和吴哥见了,觉得好奇,跟人家借了来玩儿的。”她一面说,一面问卫箴,“老大是有事吗?找我的,还是找吴哥?”
从前听她叫吴哥,卫箴不觉得有什么,除了厉霄与她年岁差不多,且总没事儿找她过招,一点没个兄长的样子,她整日厉霄厉霄的喊,其他的似吴赞、乔严,她倒是都很敬着。
但眼下嘛——
卫箴没有坐下去,就是把目光落在了吴赞的身上,且那一眼,相当不和善。
吴赞心头一紧,后知后觉的想起来,他刚才觉得兔子稀奇,跟谢池春靠在一块儿逗弄小东西,好像……好像凑得有些太近了。
他尴尬的笑,腾地一下就站起来了,简直避谢池春如蛇蝎:“我见这东西挺稀奇的,打算研究一下,回家给孩子也买两只。”
卫箴皮笑肉不笑,看起来却更可怕。
吴赞反手挠头:“老大是找我的吗?”
这是明知故问,但他不敢不问,问了,才有理由溜走啊。
卫箴盯着他半天没开口,好久才说了句不是。
吴赞相当的有眼色,哦的一声:“那我先走了,得去问问这兔子怎么养的,养出来吃瓜的性子。”
卫箴没理他,眼神却分明告诉他,赶紧走。
谢池春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吴赞已经一阵风不见了人影。
她笑僵了下:“吴哥走的这么急?”
“急着买兔子吧。”卫箴在心里翻了个白眼,看她时不时伸手戳那只兔子,心下软的一塌糊涂,觉得她比兔子要可爱得多,“你喜欢这只兔子?”
“也不是说喜欢这只,我小时候也养过小兔子和小猫,后来……”她话音一顿,“自己都快活不下去了,没精力照顾它们,就送了左邻右舍的,后来一直没敢再养,就怕养不活,还是要舍出去。”
卫箴本来就心软的不行,她这样一说,他越发添上三分心疼。
她幼年父母健在时,应该也是很无忧无虑的长起来的,他没问过,她到底是怎么一个人长大的,但想来也知道,活的很辛苦。
大概就是从前过的太艰难了,才磋磨出这样和善的脾性,他没见过谢池春对什么人发脾气,哪怕是她手底下的校尉力士做错了事,或是有一时耽误了事情的,她都不会疾言厉色的斥责。
其实这样不好,毕竟有了官品,手下管着那么多人,性子太软,容易叫他们蹬鼻子上脸,反过来欺负,不过好在乔严他们都挺护着她,底下的人明白事儿,从没闹出大乱子罢了。
卫箴又低头,把那兔子的模样记在了心里,而后拍了拍她:“别戳了,驿馆里的人一天到晚的忙,也不知道给这东西洗干净了没有,它又啃了一嘴的瓜,再沾你一手。”
谢池春却不理他,还是戳一戳又捏一捏的。
卫箴看着头疼,想了想,上了手揪起兔子的耳朵,说来也巧了,驿馆的衙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