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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大文学家-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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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思飞苦笑道:“您听了题目后,再高兴也不迟!”

    田政通兴致勃勃道:“你说!”

    曹思飞道:“李飞阳说了,只要您在十字大街,撅着光屁股,屁眼再插上一窜糖葫芦,在那里撅上一个小时,他就放您一马!”

第七十八章 神鞭() 
“欺人太甚!欺人太甚!还在拉青屎的黄毛小儿,竟然这么羞辱我!”

    听完曹思飞学过来李飞阳的话,田政通勃然大怒!

    曹思飞见他眼球暴起,青筋绽露,脸色青红不定,神情吓人。小心翼翼道:“师傅,怎么办?”

    田政通气得呼呼直喘,“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他喘息一会后,对曹思飞道:“走,去冯立枯那里,我要去打个电话!”

    。。。。

    “大哥,你可真损啊!这损主意你是怎么想的?”

    谢夫之和赵春江听到李飞阳给田政通出的题目后,乐不可支,笑得肚子疼。

    李飞阳淡淡道:“我生平最恨倭国人,比倭国人更让我恨的就是汉奸二鬼子。虽然这田政通不是汉奸,但是看其行为,观其做态,已经有了抱倭国人大腿的念头,连开个武馆,都带起了一个带着着东洋气息的名字,这种行为,杀了都不为过!”

    谢夫之道:“真让他滚蛋?赶出唐城?”

    李飞阳道:“必须让他滚蛋!不然我心里不痛快!”

    赵春江有点担心:“老大,冯叔叔都已经开口了,难道咱们一点面子都不给他?若是我老爸问起来这个事情,我不好回答啊,咱这可算是彻底得罪了冯叔叔啊。”

    李飞阳道;“无妨,我有你家和马家,再加上老市长和几个老爷子,再加上黄锦户手里的几个公司的支持,相信冯叔叔会衡量轻重的。”

    赵春江道:“那也是留给他很恶劣的印象啊。”

    李飞阳奇怪道:“春江,难道我会一直呆在唐城?冯立枯难道会一直在唐城当他的纪委书记?我们难道还会一直在他的管辖之下?”

    赵春江豁然开朗:“我靠,换届在即,还怕他个鸟!他是军人出身,背后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势力,恐怕只想安安稳稳的过渡到换届,不想生事。”

    李飞阳笑道:“不错,我和他接触多次,发现此人上进心不大,只想安安稳稳做他的太平市长,虽然是军人出身,却是性格平和,不喜争斗,为人不太强势,是一个老好人。你们难道没有感觉到?他对市政府人员的掌控力,不是一般的弱。”

    赵春江道:“关键是我老爸问起来,咱们这种行为可算是为他树敌啊,平白无故的将他的一个同事给得罪了,他怎能饶了我?真要是问我,我怎么回答啊?”

    李飞阳道:“你以为所有人都像你一样,有这么大的好奇心?放心吧,赵叔叔应该是不会找你问话的。该知道的,他必然全都知道,用不着问你。”

    赵春江愁容顿消,笑道:“老大你这么一分析,我发现我这两天白担心了!”

    谢夫之讽刺道:“哎呦,春江你也学会担心了?这是喜事啊,走,去天然居,今天我请客,庆祝赵春江同学,由以往的没心没肺没脑子,变成了如今的没心没肺有脑子,哈哈哈。”

    赵春江哇哇怪叫飞身暴起,去掐谢夫之的脖子,被早有准备的谢夫之跳到一旁,躲开了。两个人顾不得和李飞阳说话,打打闹闹的跑出了门,远远的不见了。

    李飞阳摇头失笑,回到房间里,继续自己未完成的小说。

    他这次写的小说是前世冯骥才的神鞭。

    前几天黄征农在给李飞阳的来信中提到:虽然他们的杂志非常希望李飞阳能够给他们长时间的供稿,但是,在黄征农本人来讲,他不希望李飞阳将太多的精力浪费到这些武侠故事里面,建议李飞阳还是多写一些类似红高粱的重量级文学作品,毕竟,在如今的社会环境里面,武侠小说作家还有点登不上大雅之堂。以武侠小说作家的身份,在整个文学界里面,还是略微显得单薄。

    黄征农虽然本人就是武侠小说杂志的编辑,但在他内心来说,他对自身的职业还的有点自卑的心理,在正统文学编辑里面,就感觉有点抬不起头来。

    既然黄征农如此说,李飞阳想了想,干脆给他弄一个文采稍微好一点的带有武侠性质的一个地方故事。神鞭就是这么一个比较符合要求的文章。

    神鞭这篇文章,是天津作家冯骥才的乡土作品。书里面一口子天津方言土语,津门俏皮话,不是天津人,根本就写不出这种浓郁乡土气息的文章。

    对于这篇文章,李飞阳印象深刻。

    他是在看过了电影神鞭之后,才从图书馆把这本书翻出来仔细观看了一下。

    第一次看到电影里面的神鞭傻二时,李飞阳年龄还小,对电影里面傻二的一根神奇的辫子,极为神往。

    电影里的傻二,辫打玻璃花,打玩弹弓的高手,打专抓小辫子的日本高手,把一根辫子玩的神乎其神,不愧为神鞭二字。

    看完了电影后,李飞阳第一次对“神乎其技”这个词语有了深刻的了解。

    因为对其印象深,所以就想把他尽早的推出来,看看能不能尽早的把这篇文章转换成电影,重现自己记忆中的经典影像,也能使这个世界和上一个世界多一点相似的地方。

    其实,以李飞阳如此年纪,又没有去过这一世大汉国的卫津,写这么一篇充满方言土语的文章是很被人怀疑的。

    李飞阳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只好把里面的内容稍微的修改了一下,把这篇故事,说成是自己从老辈人物哪里听到过的卫津故事,自己只是稍作整理,供大家一笑。

    文章写完,交付邮局邮寄,也不知道自己这个黄大哥看到这篇文风突变的文章,会是什么表情?

    不过,这篇文章已经不是一篇武侠小说了,这是一部实实在在的正统的文学作品,真要是发表在武林传奇这部杂志上面,李飞阳反而觉得有点对不起它。

    就好像是把原来皇家娇生惯养的小公主,嫁到一个贫困交加的丑汉子手里一般,心里不是一般的别扭。

    一部作品,其地位的高低,评定标准就在于,到底是什么杂志或者刊物,或者是报纸,把它发表出来的。

    很多时候,发行刊物的地位,就直接决定了文章的地位。

第七十九章 收徒() 
同样一篇文章,你若是发表在校园周刊上面,他只是一个普通学生的文字作品,发表在普通的刊物上面,他它是一篇普通的作品,但是若是发表在人民文学上面,那他就是一部有重量有意义有内涵的文学作品。

    在学校里面发表文章的人,叫做文学爱好者,在普通刊物上发表文章的人叫做作者,但是在大型刊物上发表文章的人才能够被称为作家。

    李飞阳把神鞭投在武林传奇里面,确实觉得有点公主下嫁的感觉,想了想,又写了一封信,希望黄征农先把这篇文章转到青年文学杂志社里面,等在青年文学上面发表之后,再让他的杂志社进行转载,不如此,始终心里感觉不舒服。

    前几天给马奇东的那一部名剑风=流在港城反响颇大,报纸的销售量大幅度增加。马奇东特意拍电报向李飞阳很兴奋的讲了此事,因为此事,被他老子狠狠的夸奖了一番,使得他在家族里面的地位比之前要高了不少。

    他在唐城的那几天,唐城市委书记马兴国、市长赵念成,通力合作之下,派遣工作人员与马奇东商量了投资的事情。当时马奇东没有做出答复,等回到港城,在咨询了他老子马明度的意见后,马奇东做出了回复:他老子马明度看好唐城的投资环境,决定要在唐城投资建设一个密集型工业园区,只是希望唐城市地方官员,能够增加一些优惠幅度。

    在如今各地都在竞相拉投资的政治环境中,给予投资者优惠的投资环境,这是所有官员都会做的事情,马家的这种要求,根本就不是问题,唐城市内的领导们自然不会有什么意见。

    而在拉投资中扮有重要角色的李飞阳,在唐城市内的官员心中的地位,直线拔高。

    马奇东这么给力,李飞阳自然要借用一下他的力量,为自己的地位增加一点砝码。

    人家给力,自己也不能不有所表示。他既然要书稿,给他就是。

    前世古龙的武侠作品,堪称同类作家里面做多的。自己一部一部慢慢的推出,让他的报社在报纸上慢慢的连载,十来年的时间怕是也推不完。

    这个年代的作家,写小说的速度,与前世的网文作家们,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在前世,一个网文作家,手速快的人一天能够敲出几万字,但在这个世界的这个年代,几万个字甚至就已经是如今一部小说的全部字数了。

    所以如今的作家,除了极少数的人之外,创作速度都不是很快的。

    一年能够有一部作品,就已经的非常的了不起了,其实,一个作家,几年能够发表一部作品,就已经是高产作家了。

    就是前世的武侠小说巨匠,金庸先生,他一辈子的作品满打满算,也就十五部作品,其中里面还有三部短篇。

    由此就可以看出,此时作家的创作速度是不太快的。

    但是,因为写的慢,相对而言,质量还是不错的。

    如李飞阳这般,不到一年时间,十多部作品就这么轰轰的弄了出来,在整个文学史上,是极为少见的。

    此刻,李飞阳从古龙作品里面选出来一篇比较有亮点的小说,这部小说应该算是古龙中期小说的精品。这部书的名字就是大旗英雄传,书中的主角人物铁中棠,是古龙系列小说中令人印象比较深刻的一位铁血汉子。

    这部小说后来改名为铁血大旗,在古龙小说中的地位还是比较高的。

    这部作品中的主角,对于古龙来言,也是比较满意或者说印象比较深刻。

    在其之后的著名系列作品楚留香传奇里面,也就把近乎完美形象的楚留香的老师,设定成了铁中棠。并隐隐约约的提起来,在隐晦的语言中,把铁中棠的威望拔得很高。

    如果把这部作品投入如今的港城,相信港城的读者看了之后,就会有眼前一亮的感觉,对于古大侠作品吸引读者阅读的魔力,这是不需要质疑的。

    今天,李陵胜要来登门拜访,李飞阳看看时间,估计也该来了。

    今天是周六,李飞阳没有回家,几个兄弟姐妹都在这给小院子里面玩耍。

    杨晓月和刘小璐无聊之下,一人抱着老兔子的脑袋,一人抓住老兔子的两条后腿,两个人开始拔萝卜,老兔子惨叫的声音能够传出几里远,已经被二女**不成了样子。

    这个老兔子生命力旺盛,这段时间不喜欢吃素了,开始向吃荤方面发展。自从李飞阳仍给它几次肉块之后,它吃出香来了,不再吃素,开始如黄鼠狼一般偷鸡吃。把附近几家邻居养的鸡吃了好几只,最后,邻居找上门来,李飞阳赔礼赔钱,说了好多好话,才让人家满意。

    出了这件事情后,李飞阳就建议把这个兔子吃掉,可惜老兔子聪明无比,一直可怜巴巴的跟着两个女孩,有时候卖萌,又是挤眼掉泪,非常具有人性化。对于这么一个灵物,两个女孩自然是不忍心杀掉吃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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