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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老鼠情妇》作者:冰梅
内容简介:
前不凸、后不翘、长不高、吃不胖、没大脑
四不一没有耶――所以刘雨当然“没人爱”
然而号称冷血无情的神医南宫成一眼就看上她
命手下立即将她活捉到手,目的是:医学实验……
脱衣上床、全身检查――这是干什么?
五花大绑、准备开肠剖肚――这更离谱了
她应征的是秘书助理,现在根本是实验白老鼠
啥米?接下来的任务是陪吃、陪睡、陪浴?
南宫成,要本小姐当“专属情妇”就明说嘛!
他可以给她全世界,就是不能让她回家
因为她一出现他就脸红心跳、欲望增加??值得研究
惨了!情况越来越糟,她消失三分钟,他就心慌
她跟雄性动物交谈,他――立即崩溃!
看来有问题的是他,手术刀备好,神医要“开脑”了!
第一章
砰!一声地动山摇的巨响,几乎把桌上的计算机给震到地上。刘雨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习惯性地低下头。
「妳写的这是什么东西!」
「言……言情小说。」虽然经验告诉她这个回答会得到媲美喷火龙的咆哮,她还是勇敢的说出来。
「妳这个叫言情小说?」刘云瞪着自己的妹妹,恨不得把她的脑子剖开,看看里面装的到底是些什么。
「不是吗?」刘雨很迅速的抬了下脸,发觉眼前是一片乌云后,又垂了下去。
刘云咬牙切齿的说:「妳天天坐在计算机前,死写活写了一个多月,二十多万字,到现在男女主角才见了两次面,妳想写什么?百万巨著吗?」
「但……但这是古代题材啊!」为了自己呕心沥血的成果,刘雨很有勇气的争辩道:「在古代,男人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就见到未出阁的千金小姐;而且,即使见到了,哪能那么容易就谱出恋曲。妳没看红楼梦里的小姐们,哪个身边没跟着几个丫鬟。我当然要做些铺陈,以后他们见面的机会就多了。」说到最后,她露出谄媚的微笑。
「这倒也是啊。」刘云赞同似的点点头,但没让刘雨来得及高兴,又是一声震天的咆哮:「妳以为妳是曹雪芹啊?妳现在是要写『红楼梦』吗?」
当然不是。虽然她的脑子不怎么灵光,神经也大条了点,但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刘雨捂着耳朵,准备再次领教姐姐那著名的刘氏吼功。
但出乎意料的,刘云没有继续发作,只是用很平静的声音道:「妳准备一下,明天开始相亲。」
「什么?」刘雨放下手,目瞪口呆的看着姐姐。直到发现她不是在开玩笑,而自己也没有听错后,立刻道:「我不要。」
「不要?」
「不要。」刘雨的头摇得像博浪鼓似的。光想到那种挑猪肉似的场面她就受不了,更何况真的坐在那里任别人评头论足?而且她才二十三岁,正是大好年华;再说,她成为言情小说家的伟大理想还没有实现,才不要就此踏入婚姻的坟墓,做个没有出头之日的黄脸婆。
「妳有什么资格说不要?」刘云的语气平静得危险。
「我……」刘雨缩了缩脖子,承认自己的确没有资格。她活到这么大,吃的穿的都不是自己的劳动成果。但她也不想啊,她也想靠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她也想减轻姐姐的负担;自从她大专毕业以来,除了卖身,几乎所有的工作都试过了,每次都无疾而终,每份工作都做不到领薪水就被赶走了。最长的一次是在一家公司做端茶小妹,眼看就要满一个月了,谁知公司竟然在第二十九天倒闭!
从那以后,她就加入了「作家」的行列,她的「作家」一开始是真的坐在家里什么也不做;但慢慢的,她产生了要成为真正作家的愿望,而且她要做个言情小说家。她认为这是可以实现的,第一,她姐姐刘云是出版社的编辑,负责的就是言情小说,虽然不指望一向刚正不阿的姐姐帮她走后门,那稍稍指点一下总可以吧。以这点来说,她比大多数立志写小说的作者要来得幸运。
第二,她从十三岁就跌入了言情小说的书海里,每天不看上一本简直要活不下去,十年来最少也看了数千本。没吃过猪肉,至少也该看过猪走路,有数千本的阅读经历做底子,还怕写不出一本来?
当她真的下笔去写时才知道,原来看书比写书幸福一万倍。就算看了那么多故事,她仍不知道该怎么写出自己的故事;更可怕的是,她总是写着写着就离题了,就像现在这本,一开始她只打算要写一个江湖大侠和宰相千金的故事,但是写到了二十三万字,大侠和千金之间还没有来电。
她发誓她不是故意的,她只是想让两人的相爱更真实、更合乎情理罢了。毕竟爱上一个人不是那么容易的,更何况两人的身分地位、性格、嗜好有那么大的差距,怎么也要有个缓冲。就为了这个缓冲,她千方百计地设计两人相遇的经过,于是……就成了现在这种情景。
这是她最后一次尝试了,学历不好,工作找不到,她似乎只剩下嫁人一途。
「我要自己选。」她的声音低不可闻。
「妳说什么?」刘云没听清楚。
刘雨快速的又说了一遍,声音稍稍大了一些,但刘云还是没听懂。
「我说我要自己选啦,我要好好的恋爱一下,我不要相亲啦。」刘雨鼓足勇气大声的喊了出来。她的人生已经够悲惨,如果连恋爱都不能自由的谈一回的话,那她岂不是白来世上一遭?
「妳要自己选?」刘云瞪着她,「以妳的脑子能选到什么人?随便哪个家伙说几句甜言蜜语就把妳迷倒了,浪费了感情和时间不说,到最后很可能会大着肚子回来。妳敢再说一次自己选试试看!」
「我……」她委屈的看着姐姐,但也不敢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既然没有问题,那就这么决定了。」刘云满意的点了下头,「明天晚上七点,德云大酒店,记得要穿上次帮妳买的那件小礼服。」
明天?「姐……」刘雨张大了眼。
「千万不要迟到,否则……」留下两声可怕的冷笑,刘云转身走了出去,剩下刘雨一人呆呆的看着贴满刘德华海报的墙壁。
明天……她就要相亲了?明天她就要像猪肉似的任由别人评头论足?明天……明天永远不要来啊……
虽然刘雨期盼时间能就此停止,但短短的二十个小时还是眨眼就过了。尽管万般不情愿,刘雨还是在预定的时间乖乖的走出家门,因为她真的怕了姐姐的吼功,也因为她知道姐姐做这一切都是为了她好。
当妹妹真的比当姐姐来得幸福。就像她,从小到大就受着姐姐的照顾。姐姐不仅把所有好吃好玩的都让给了她,还经常帮她补习;如果没有姐姐,别说大专,她连高中都很难考得上。
自从父母因车祸去世后,姐姐自然成为她的银行和保护人。面对她的一次次失业,姐姐一次也没有责备过她,最多只是叹口气,鼓励她不要灰心。
姐姐已经二十七岁了,到目前为止都没有男朋友。她知道姐姐如果没亲眼看到自己稳定下来,是绝对不会结婚的,甚至连恋爱她都不会尝试,就怕因此而疏忽了对自己的照顾。
刘雨拉了拉小礼服,利落的线条和素净的颜色将她的娃娃脸衬托得成熟而不失可爱,穿上它,再也不会被误认是高中生,但这小礼服却花了姐姐半个月的薪水。
她真的不能再拖累姐姐了,若一事无成的她只有嫁人一途才能使姐姐安心……那她会嫁。只是,她真的不想做猪肉啊……
****
「今天,刘震生又上门来道歉了。」见南宫成的心情似乎还不错,罗浩元小心翼翼的开口。
「他的事不是已经说过了,主人没有兴趣。」见南宫成的眉峰稍稍拧了一下,罗均腾说道,「以后不要再提了。」
「是,我知道了。」罗浩元连忙低下头,心里却叹了口气。他当然也知道南宫成的规矩,拒绝一次就是永远拒绝,只是看到在商场上呼风唤雨的刘震生为了女儿如此低声下气,一再的上门请求道歉,他不禁动了恻隐之心,冒着惹南宫成生气的危险,不怕死的又提了一次,希望他一时兴起点个头,那么一个二十岁的青春少女就有希望能重新在草地上奔跑。但现在,刘氏父女恐怕永远和南宫成无缘了。
想到这里,他偷偷抬眼看向南宫成,惊讶地发现他的视线竟然是看着窗外。
外面发生车祸了吗?以南宫成的性格,就算是天塌下来,也不见得会抬一下眼皮,到底是什么吸引了他的注意?
罗浩元好奇的也看向车窗外,只见外面一片平静,车水马龙,秩序井然,连个闯红灯的都没有,那南宫成到底在看什么?
顺着他的视线,罗浩元终于发现了南宫成注视的目标。一个,嗯,一个女人。没错,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非常平凡普通的女人。年龄不大,二十岁左右,有张娃娃脸,一米六左右的身高,排骨型的身材。从头到脚、再从脚到头,罗浩元看不出那女人身上有什么东西能吸引住南宫成的视线,只能说她的表情还满丰富的,只是这么一会儿工夫,就见她一下子叹气、一下子皱眉、一下子又露出傻瓜似的微笑,但这有什么特别能让南宫成看到目不转睛?
这时绿灯亮了,汽车开动,南宫成终于收回视线,薄唇吐出三个字──
「我要她。」
罗浩元蓦地转头,和罗均腾一样互相瞪着对方。
要?他们没听错吧?南宫成要一个女人?
「主人。」从不曾对南宫成的话质疑的罗均腾开口道:「您说,您『要』刚才那个女人?那个穿白色衣服在等红灯的女人?」
「嗯。」
「那么,您……您要她做什么呢?」罗浩元的声音微微颤抖。一个男人要一个女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如果那个男人是南宫成,那就不正常了,而且是不正常到极点。
南宫成,全球第一神医,任何疑难杂症到他手里,就像发烧感冒般的容易治愈;如果他不点头,病人就是想死也不容易。
他的医术惊人,但要他治病的条件却极为苛刻:一、他不曾遇到的疾病;二、他高兴。前者不必说了,从他十二岁开始临床到现在,没有碰到过的病大致上早已绝迹,如黑死病之类的;而后者就更不可求,因为他几乎没有高兴的时候。
并不是说他时时刻刻都在生气,其实罗浩元几乎没看过他生气,南宫成的脸上基本上只有一个表情,就是平静;就算对什么事不满意,他最多是皱皱眉。
一直以来,罗浩元都认为南宫成不是人,并非他有意骂自己的主人,而是南宫成真的没有像人的地方。他不喜欢动物、不爱植物、不听音乐、不欣赏油画,人拥有的七情六欲,基本上南宫成都没有。
他的世界只有医术、只有研究。
所以,无论那些求医者捧着金山银山或绝世美女,都不能令他高兴;也因此,那位打个喷嚏就能令东南亚经济感冒的刘震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爱女死去。
冷漠如斯的南宫成现在竟主动开口要一个女人?一个毫无特色、甚至连美丽都谈不上的女人?
罗浩元不相信,他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
南宫成抬起头,面无表情地看着罗浩元,开口道:「要她做什么?」
「是、是啊。」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