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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太奇怪了,他的心里隐隐有些不安。
“玫瑰,你累了吧,我送你回客栈休息。”
带着酒意,玫瑰一双美目半眯着斜睨着他,红唇嘟起:“不嘛,我今天不走了,在这里陪着你。”
“真想陪着我?好啊,那把这杯也喝了。”
贺远的酒杯递到玫瑰嘴边,雪白的玉杯,而酒是淡淡的红,玫瑰的红唇触到玉杯上,却没有去喝酒,而是扬起下巴,妩媚地看着他。
“你想灌醉我,然后把我送回客栈,让我一个人渡过漫漫长夜,是吗?”
贺远轻声一笑,带出一丝轻挑:“其实我也舍不得。”
“那你为何不让我陪着你,是嫌我不够美,还是嫌弃我比你年长,我才不信你还是雏儿。”
贺远叹口气:“你很美,让我几乎把持不住,而且我一向认为,年龄大一些的女人更会服侍男人。”
“既是如此,那你又是何苦?”
贺远又叹了口气,声音中有几分遗憾:“我不敢。我怕被你吃得连骨头都不剩,而且我也怕三哥会吃醋。”
玫瑰的脸色变了,正在窗外偷听的崔小眠的脸色也变了。
“你何时知道的?”玫瑰的声音有些发颤,她的酒量原就比男人好那么一点儿,贺远的酒灌不醉她,她只是想让自己醉了而已。
“你来这里的第一夜,你左臂上的那个小小的疤痕应是为了掩释原有的一个标迹而刻意用刀划伤的。除了白银梅花堂,我想不起还有哪个组织会在左臂的那个位置刻有标迹。只是我没有想到,我幼年时青梅竹马的玫瑰姐姐,竟然也是白银梅花堂的人。”
一一一
☆、第七十章 悲催的贺远
临街的院子,每当这个季节难免会被风从外面吹进些残枝落叶,好在桃花城还有四季不败的桃花,一阵寒风吹过,带起几片花瓣,崔小眠冷得缩缩脖子,她觉得吧,贺远是越来越让她琢磨不透了。
从可萨回来的混血玫瑰竟然是白银梅花堂的人,而白银梅花堂的大波士就是贺远的三哥。
崔小眠迅速脑补,那一夜贺远原本想抱着玫瑰*一番,扒下衣裳后发现了那个疤,然后他便提了裤子迅速逃到徒儿屋里,强做欢颜,还要陪徒儿闲话家常,听起来好悲催的样纸。
崔小眠用了很大力气才没让自己笑得满地打滚儿,贺远,你就是为了娱乐徒弟才弄出这么一出吧!
她也暗暗佩服贺远这厮的警觉,只是情人胳膊上的一点点小瑕疵,他就能想到白银梅花堂,可是,贱男,你是把玫瑰的身子看得有多仔细!
而这时,屋内的两个人仍在说话,但再也不是情人间的绵绵细语,奸情满满。
崔小眠从没有谈过恋爱,她觉得一男一女即使到了贺远和玫瑰这一步,也不应是绝决冷酷的,多多少少还是会有些藕断丝连吧,至少电影里是这样的,情到深处无怨尤。
玫瑰幽幽的声音如同夜莺清悦:“阿远,你一早就知道,可还是同我在一起,在你心里其实是很欢喜我的,你舍不得我,你怕一旦说破就会同我分开,是吗?”
崔小眠笑不出了,她想,贺远八成就是这样想的吧,她很想知道贺远会怎么说,她甚至有些莫名的紧张。
贺远的声音平静,说出来的话也是老老实实:“玫瑰,我一直在想。以你的身份,还能有什么理由让你听命于他?于是我便让人去查,你知道这需要时间,至少十天半月才能有消息。而你又这么美,岂能白白浪费?但是只能看不能碰,也着实难受。”
崔小眠不知道玫瑰现在的表情,如果换做是她,说不定会找块豆腐撞死。
他一早就知道玫瑰接近他另有目的,可是他却不动声色,一边让人去查,一边妞照泡,油照揩,这人是什么变的?崔小眠回想自己二十岁的时候。还是纯情玉女一枚,绝壁没有这么腹黑,流氓世家出身的人,果真与众不同!
玫瑰涩声问道:“那你现在已经知道了?”
“没有,”贺远叹口气。声音提高了几分,像是特别说给窗外的某人听的,“我家闹耗子,而且那小耗子既好奇又调皮,再不捅破窗户纸,我担心那小耗子淘气起来做些什么,把你吓跑。那我岂非得不偿失。”
不管玫瑰有没有听懂,崔小眠是懂了。
贺远,你个老耗子精!
于是崔小眠不想再偷听了,她回到后厨,把那杯加了哈哈散的醒酒茶和那只加了“哭断肠”的冬瓜偷偷扔了。
真是可惜,“哈哈散”倒也常见。这“哭断肠”可是她费了好大力气才淘到的,只用一点点就能让人嚎啕大哭几个时辰。
那能让人笑上几个时辰笑出满脸揩子的“哈哈散”是给玫瑰的,而像“哭断肠”这么紧俏的药,她当然不能便宜外人,贺远就不是外人。
一个时辰后。一辆乌篷马车停在铺子外面,崔小眠一眼认出那赶车的车把式,就是上次送她和贺远去桃花庵的那个!
这辆马车毫无特色,非但不华丽,而且外表看上去还很脏,灰土土的,这样的马车在桃花城的城内城外,少说也有几十架,走在大街上也没有人会多看上一眼。
莫非贺远要用这架马车把玫瑰送到桃花庵?
无论如何,与大美人相识一场也算缘份,崔小眠捧着小胸口一副中箭的样子跑出来为玫瑰送行,面对贺远那像刀子一样的凌厉眼神,她也假装没有看到。
玫瑰没有注意崔小眠,她看看那辆马车,又看看那个车把式,重又看向贺远:“阿远,难道你就没有想过,或许我对你是真的有情。”
贺远冷冷一笑,却不说话,挥挥手,车把式想过来拉玫瑰的胳膊,玫瑰甩脱,怒道:“滚开,我自己会走!”
马车的帘子被人从里面挑开,那是一只男人的手,显然马车里还有人,这只手青筋暴起,如同一双鹰爪,按住玫瑰的香肩,一拉一提,玫瑰便悄无声息地进了车厢,车把式一甩鞭子,马车扬尘而去。
野玫瑰就这样走了,贺远转身进院,甚至没有多看那架马车一眼,反而是崔小眠,怅然若失地目送马车消失在路口拐角处。
足能撑起一座青楼的玫瑰,接下来会被情人如何处置?
处死?
软禁?
很多年后,崔小眠曾经问过贺远:“对于玫瑰,其实你心里是舍不得的,对吧?”
贺远那厮竟然点点头:“我当时真的很喜欢她。”
靠之!贱男就是这样炼成的!
当然,这是很久以后崔小眠才问的,至于现在,她当然不能问,不过即使不问,她的眼睛也看出来了。
贺远喜欢那朵玫瑰花,原来他的品味是这样的,切!
认识贺远这么久,崔小眠还是第一次看到贺远喜欢一个女人,可惜这一切只是阴谋。
崔小眠默默为贺远点根儿蜡,这就是现世报,谁让你婚前劈腿,活该,祝你下次遇到人妖!
毕竟师徒一场,崔小眠还是决定安慰一下贺远那颗受尽伤害的老心。
那天晚上,炒完最后一道菜,崔小眠把招待客人的事交给小丫,她从笼屉上取出已经蒸好的冬瓜盅,回到堂屋,端到贺远面前。
“师父,尝尝看好吃不?”
贺远看看她,有些迟疑,那样子像是说:好徒弟,你先试吃一口。
崔小眠慢吞吞地取下冬瓜带把儿的那一端,露出里面雪白的瓜肉,今天崔大厨心情好,手头也就大方,给贺远做的这道八宝冬瓜盅用的都是上好材料,火候上也是下了功夫的。
冬瓜挖去里面的瓜瓤,倒进鸡汤,再放进鸡胸肉、鲍鱼片、瑶柱、鲜贝、蟹肉,上屉蒸上一个时辰,一道看似复杂,实际简单的八宝冬瓜盅便做好了。
“你若是不敢吃,那就别吃了,我一个人吃不完,就给大牛吃。”
贺远当然舍不得让给傻大牛来吃,不论多好的菜,那傻小子都是牛嚼牡丹,浪费好东西。
崔小眠做的这道八宝冬瓜盅用料考究,蒸炖得恰到好处,虽然只是常见菜式,但味道鲜美,香而不腻,甚合贺远的口味。
从桃花寺“还俗”几天了,崔小眠虽然还是有点瘦,但气色却好多了,看上去水嫩嫩的,穿了件蓝绸夹袄,脖子上还戴了个银项圈,像个地主家的小少爷。贺远用银汤匙舀了瑶柱放到她面前的小碗里,轻声道:“林丞相荣归故里,他沿桃花江走水路一直南下。”
崔小眠夹起一颗瑶柱放进嘴里,含糊不清地问道:“姓林的是贪官?”
贺远点头:“很贪,说不定比皇帝家还有钱。”
崔小眠又问:“这种人舍得荣休?”
“自是不舍,但朝中党派纷争,他明白见好就收的道理。”贺远微笑,用汤匙挖下小块瓜肉,和汤一起放进口中。
“所以即使被人劫了,他也不会太过声张,避免招来政敌的攻击。”崔小眠的眼睛在放光,所有大盗都喜欢这种人,被人偷了都不敢报官。
“聪明!”小徒弟越来越机灵,贺远老怀欣慰,假以时日,他就能坐享其成,让徒弟养着他了。
距离上次被通辑已是一年时间,而且看贺远最近的表现,那张通辑令早已变成一张废纸,他那身为fci大波士的三哥肯定知道他就是快刀小阎罗,可是却没有让六扇门来围攻他,而只是使阴招,这就说明,那位白银大咖一定是有他的原因,他不能明目张胆地对付贺远,毕竟兄弟相残是不体面的事情。
既是如此,那个贪官丞相的银子,不拿白不拿!
“你说如果有捕快追捕,你那位很厉害的三哥会不会让人保护我们,然后在暗地里给我们捅刀子?”
“不会,他只会借刀杀人,然后嫁祸给别人,再大张旗鼓为我报仇,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好兄长。”
好吧,果然是亲兄弟,只有那样阴损狠毒的哥哥,才会有这样年少腹黑的弟弟,他们家没有手足情深,只有豆萁燃豆!
其实崔小眠很想知道他们兄弟之间的恩恩怨怨,也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爹娘才能生出这样的奇葩儿子,但是贺远一副很嫌弃的样子,似乎对她的八卦很鄙视。
于是她只好舍远求近,打听另外一则八卦,话说她对这则八卦其实更感兴趣。
“你会怎样处置玫瑰呢,先奸后杀?”
贺远用手帕擦擦嘴,站起身来,摸摸崔小眠的脑袋:“聪明孩子,你这个办法真好。”
一一一
前面两章略有改动,可萨改成阿萨,原因是既是架空历史背景,那就全部架空,可萨是真实存在过的,且是宗教国家,而阿萨是十三杜撰的,玫瑰只是个引子,关于这个国家之后还会有很多笔墨,所以改来省事,不必去纠结真实历史和民风。
☆、第七十一章 字字血,声声泪
一场秋雨一场寒,玫瑰离开的当天夜里便下起了雨,这雨一下就是一天一夜,到了第二天夜里,便就成了雨夹雪,冬天来了。
桃花城气候温暖,整个冬日也不会雪花飘飘,这夹着雨水的雪粒子,就是桃花城的下雪天了。
地气温热,雪粒子落到地上马上化成水,却又结不了冰,弄得满地都是积水泥泞。
自家院子砌了青砖,又有地沟排水,倒也干净,可偏生贺远带了乌金从城外回来,一人一马四只蹄子两只脚,弄得满院都是脏泥巴。
小丫和顾大嫂知道两个掌柜都爱干净,遂又在院子里泼了水清洗。
崔小眠带着大牛从菜市场买菜回来,看到的就是满院子的水,心疼脚上的新靴子,她单腿蹦着跳进来。
话说她今天在菜市场待了足有大半天,最后确定整个菜市场的人都知道贺大掌柜甩掉了那个大美人,她这才心满意足地回来了。
菜市场的人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