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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逃脱后,喇叭等人意图杀jojo灭口,华弟以性命保证jojo不会出卖他们。后来他用摩托带jojo离开,并把逃跑用的车焚毁。
警察根据jojo在现场留下的手袋找到她,要求她认人,jojo没有供出他们。但警方已有线报,知道是华弟参与,苦无证据。而喇叭一伙也疑心jojo会报警,由此,华仔得罪了黑白两道。在一次又一次的接触中,华仔与jojo渐生情愫,相处甚欢。
奈何jojo的父母由国外返港,知道后百般阻挠,并要送jojo出国读书。华弟为避jojo,到澳门外公处,jojo亦追到澳门,在这里他们渡过了生命中最快乐无忧的日子。
然而好景不长,jojo的母亲告华弟拐带少女,华弟不得已和jojo返港。
此时,喇叭一伙与华弟的大哥七哥的斗争也日益激烈,喇叭意图除去他们,于是设下鸿门宴,约华弟和他大哥等人在上海饭店吃饭。
喇叭在饭店埋伏很多手下并暗算七哥等人。华弟的大哥舍命保护华弟,自己却惨死。
华弟决心为大哥报仇,临行前去找jojo。当晚jojo正被母亲押去机场,在保姆的掩护下,jojo和华弟一起跑了。他们砸了一家婚纱店的橱窗,换上了婚纱和礼服,并到教堂。就在jojo跪地祈祷时,华仔飞车去找喇叭复仇。
jojo听到了马达声,提起婚纱一路追去。而华仔则与喇嘛同归于尽。
华弟年轻、深情,但性格叛逆且讲义气的小弟。从表面看,他似乎只是一个打家劫舍的混混,但是,内心的善良和热情却如火一般在情节中迸放。尤其是在遇到爱情后,那双原先桀骜不驯的眼睛一下子被爱融化,变得柔情似水。
在天若有情里,刘德化把浪子的帅演绎到了无以复加的完美。
所以,人们都爱华弟。
刘德化与吴倩莲,两个人在最朝气蓬勃的年纪出演了这部电影。
这部电影诞生在两位演员最好的年纪,诞生在香港电影最蓬勃发展的时候。
也因此,这部电影也成了最好的经典。
都说浪子多情,还说女人特别是乖乖女就喜欢浪子,因为他是坏坏的,但他不是坏的。
是的,没错。
华弟就是多情的浪子,吴倩莲就是那个乖乖女。
天若有情就是这么告诉观众的,乖乖女喜欢浪子的,喜欢到愿意为他痴狂。
第八百二十六章 少女的纯美爱情()
刘德化饰演的浪子华弟,拥有浪子的一切特质。混黑道、飙车、抽烟喝酒打群架,关键他还是个穷小子。
吴倩莲饰演的富家女jojo,天真执着,从未遇见过人世险恶,眼睛里充满了倔强。
这两个人相遇在一次绑架案件中,jojo是人质,华弟是绑匪。
华弟浪子多情,对这个富家女充满了怜惜,而jojo在初次相见就迅速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对华弟爱的死心塌地。
可以说,jojo对华弟的爱,是对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最完美演绎。
在那么一个闷热的盛夏,一台摩托,一个只给你戴的头盔,被汽油浇透的赃车烈火炎炎。
在轰轰的爆炸声中他们坐在飞驰的摩托车上,你搂紧了我的腰,风吹起你的头发,这就是一个浪子的爱情故事了。
浪子的爱情故事多半以悲剧收尾,就像这个电影名字说的,天若有情天亦老。
故事的最后,浪子死了,富家女去了国外。
jojo拖着婚纱狂奔在午夜的马路上,而华弟则继续走着他的江湖路,去赴一场有去无回的义气之约。
虽然是悲剧收场,但其中有三个镜头深深打动着院长。
第一个华弟带着jojo去飙车,两个人死里逃生时的那个拥抱。
jojo坐在大货车的顶上摇摇晃晃,她知道这样是会丢掉性命的,但开车的是华弟,所以她不怕。
用一条命换一个拥抱,她觉得值。
第二个是华弟和jojo两个人从澳门回来,
两个人亲昵地牵着手,jojo手里还抱着华弟外公送给她的大红枕头。
出了机场,华弟就被警察按住了,在打斗中大红枕头被撕地粉碎,jojo抱着残破的枕头躺在地上哭。
她知道一切挽回不了了,但怎么甘心呢,怎么甘心。
第三个镜头是华弟被击伤了后脑勺,一直不停地留着鼻血。他载着jojo砸开了婚纱店的窗户。
一个剥下橱窗里模特身上婚纱的少年,一个穿着婚纱在摩托车后座上表情坚定的少女,这几个景象曾经在乔峰脑袋里一直停留了很久很久。
这样的爱情到底是什么呢?
这样的爱情大概就是只会在年轻时候出现的只为爱情而爱情的爱情。
想必很多人在年轻的时候都曾爱过浪子,
她们爱浪子的颠沛流离,爱浪子的满不在乎,爱浪子在大排档也敢给你带上戒指。
但说到底,她们爱的是年轻时候浪子的痞气,浪子的自由和那个不顾一切只为爱情的自己。
上面的那个故事,幸亏是个悲剧。
我们设想一下,假如这两个人终于在一起了,终于用上了那两个大红枕头,
接下来的生活会是怎么样呢?他们会同床共枕,会生出小孩,华弟要面对富家丈母娘的刁难,jojo要学会如何粗茶淡饭地过日子。
假设浪子不回头,她就要天天在奔波流离中过活,假设浪子回了头,面对着那个渐渐有了肚腩,连车都不敢开过60码的丈夫,还会像当年爱浪子那样爱他吗?
所以导演陈木胜把电影拍成了悲剧,不然后面的戏,想想都已经不浪漫了。
那些愿意用命去换的爱情,那个砸开橱窗帮你剥下婚纱的少年,都仅仅属于那个闷热的夏天。
那个给了你一些,不给你一些的夏天。
不得不说一句,刘德化真是太好看太迷人了!
流鼻血也好看,骑摩托车也好看!
再也没有比他更像浪子的人了,还是最帅的那一种!
当然天若有情的经典除了故事,还有它的主题曲。
好的电影需要好的配乐,追梦人这首歌极好听。每当听见追梦人这首歌,便想起这部戏。想起刘德华狂流不止的鼻血;想起吴倩莲穿着婚纱赤脚在路上奔跑的情景;想起曾几何时年轻的以为爱情便是一切。
青春无悔不死,永远的爱人。
青春时期的女孩子极易爱上浪子。爱他们的放纵不羁——身旁均是唯命是从的男同学,却只有他们敢肆无忌惮地顶撞老师的权威;爱他们飘忽不定的行踪——总是倏然出现在你眼前,调戏你一番,见你羞涩至面红耳赤,顷刻间又消失无踪;爱他们的简单霸道——喜欢你便欲世人均知晓,甚至野蛮地“命令”你不许接近其他男生;爱他们的明朗随意——与他们在一起总是无拘无束,永不必担心明日是忧是乐。最爱他们的还是“义无反顾”。是的,“义无反顾”——哪怕明知是世界末日,亦要携手与一同去闯的“义无反顾”。
当女孩长至成熟女人,爱情便再未能如青春时期的爱来得那般纯粹。
好似另一部关于浪子的电影——秋天的童话里的女主角十三妹,她深爱船头,亦觉与他在一起欢快自在,若要她与之结婚,她却是不肯的。
并非她势利,换作任一女子均不会与船头那样的浪子结合。我们爱浪子的潇洒不羁,狂傲不驯,但爱并不足以支撑生活。世间又有几人甘愿将其后半生托付于一个毫无前途的浪子?
浪子终究只是青春时期少女的美丽幻想,而非与其共度人间烟火之人。
当然,要说富家女就是爱上了华弟的浪子或者颜值并不准确,他更爱的还是他的善良。
身处“江湖”,做何事都由不得己,甚或命都非己所有,似是一旦踏入其中,便泥足深陷,无法抽身,是以人人均言“江湖是条不归路”。
华弟的大哥人称七哥,华弟对他一向尊敬,因而七哥吩咐阿华之事,即便他颇不情愿亦只能勉强应之。由此才引出这样一个爱情故事。
一个是罪犯,一个是人质。如何会料想到这样的二人竟会产生爱情。可爱情是怎样降临的呢?
许是喇叭等人欲开枪杀jojo,阿华奋不顾身相救她之时;许是华弟见jojo衣服被撕破,狼狈不堪,脱下自己的外套给她……却又装作满不在乎地将外套仍在她身上之时。
许是华弟粗鲁地替她戴好头盔,野蛮地将她的双腿分开,让她跨坐在摩托车上之时。许不过是那一瞬之光,jojo便芳心触动,不顾一切地爱上这个男子。却不因他穷,亦不嫌他的身份。少女之爱总是真。
第八百二十七章 不给面子()
“什么,要解约?乔先生,这绝对不行。刘德化可是男主角,这部戏我就是冲他投的,要是他解约我这投资的钱怎么办。“
对于乔峰亲自驾临自己的公司,邓光荣一开始那是感觉蓬荜生辉的。心里美滋滋的想自己眼光就是前瞻,选了刘德化当男主角,然后把香港电影圈的掌门人都给吸引到公司了。
结果,打过招呼后,乔峰开门见山就说要解约,邓光荣美好的心情顿时灰飞烟灭,并且当下就炸毛了。
“男主角?邓先生你是有多久没有关注过阿飞正传的拍摄了。华仔现在拍的戏份你敢说他是男主角?“对邓光荣乔峰没什么好感,直接嘴角上扬略带冷笑的问。
“额。。。“邓光荣愣了,他还真不知道阿飞正传拍到什么程度了,每次问王家卫的时候王家卫都是告诉他快了快了。
难不成有什么问题?
可不管怎么说,刘德化的合约不能解除。
“乔先生,刘德化是男主角,这是我们合约里写明的。你不能。。。。。。。“
邓光荣话没说完就被乔峰摆手打断了,这让这位影坛大哥很是不满,但无奈,打断他的人是香港影坛的霸主乔峰,邓光荣这位大哥也只能憋屈的忍下来。
乔峰斜睨了邓光荣一眼然后道:“邓先生,如果你想按照合约来履行,那我们就没必要谈下去了,你等着接法庭传票吧。“
见邓光荣要拿合约说事儿,乔峰心中就呵呵了。因为实话说这正是乔峰巴不得的。
谁让墨镜王干得就是先违约的事儿呢。
对于刘德化这种咖位的明星来说,签合约还是相当详细的。签的是主角约,那大体戏份的多寡都是规定好的。就拿阿飞正传来说,这部戏刘德化签的合约规定的戏份最低要占总戏份的百分之三十。
就这还是因为之前合作过旺角卡门,刘德化知道墨镜王是什么样的导演,所以把占比降低了。不然,按照往常接戏的要求,他作为主角的戏份占比不会低于百分之四十。
所以,光从这点来说,墨镜王还有邓光荣的电影公司就已经是违约了。
更别说这部戏原本不管是从立项前的宣传还是签的合约里边都一直注明是动作片的。
而实际上呢这部片子却是一部不折不扣的文艺片,别说什么宣传的飞机枪战了,就是开枪,就乔峰所记得的也只有一枪罢了。
而之所以乔峰一开始没拿对方违约说事儿,不过是因为刘德化的顾忌罢了。
谁让刘德化是个老好人,不想和王家卫还有邓光荣这个影坛大哥直接撕破脸呢。
现在好了,既然邓光荣要拿合约说事儿,那乔峰也就没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