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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忘了这外语还是那知青教的,林微死皮赖脸的非要跟着去,结果也学了去。可是俩人学的是一样的!
难不成在她不知道的时候,那个女知青给林微开了小灶?!
林明月越想,越是生气。
“说,那个女知青是不是给你开小灶了?!”
她说个外语坑坑巴巴,人林微说个外语都要比得上这个穿的人模狗样的男人了!
林微一愣,有些想不起来这个所谓的女知青是谁,还怎么记得什么开小灶。
上辈子,她也就是认识了那几个字母,然后到了大学日夜勤学苦练,才有了今日的成果。
要说谁给她开小灶,那还真是笑话了。
“你不是知道吗?”
林微记不得那个女知青的名字,怕露馅,只好又把问题抛给她。
林明月一愣,仔细回想了一下,似乎自己在家的时候,林微也在家。那么,她就没有机会让人家去给她开小灶了。
只不过,林微偷偷学习这件事儿,还是让她很愤怒。
狠狠瞪了她一眼,抿着嘴生闷气。
孙城固看着林微,心里抓抓挠挠的,“你是去首都上大学吧?”
“嗯。”
林微点点头,认认真真地看着孙城固回答道。
孙城固在这个年代,口语能达到这个水平真的很不错了。而且就看他那一手外语翻译和拼写,也应该是这一专业上的佼佼者。
所以,对于认真的孙城固,林微还是起了敬佩之心。
“哪个大学?”
孙城固心一跳,眼睛亮起来。之前那个军装青年指的方向,人不止一个,所以他也不知道他指的到底是哪一个。在站台的时候,又有三四个小姑娘,他就更不知道了。
现在看来,那青年说的跟丢钱小姑娘一个学校的小姑娘,应该就是她了!(。)
第九十一章 热烈()
林微看着他,含笑不语。
任谁被这么追着问,也得有点戒备心吧。
孙城固看她只笑不说话,赶紧表明身份:“我是外国语大学的老师。”
他想问问她报了什么专业?如果不是他的那个专业,这一路上要是能混个脸熟,把人抢到他的那个专业最好。
林微点点头,表示知道了。但是上一个问题她并没有回答他。
不仅仅因为戒心,还因为对后世抢学生的行为的厌烦。那些被抢的学生,有的甚至无法上大学。
孙城固教什么专业她大概知道,而她报的那个专业跟他不一样。孙城固看着她的眼神太过热烈,好似在看什么稀世珍宝,恨不得立即收拢到自己手里,不让任何人看见。
他的眼神,表现的太过直白,太过不加掩饰,让林微能够一眼看穿他的想法
。
未免一路上不得安生,被人反复洗脑,她还是闭紧嘴巴的好。
孙城固好不容易遇见一个好苗子,还是一个已经成长起来的苗子,怎么会轻易放弃?
只不过林微不说话,他也找不到突破口。
思来想去,拿出一叠自己翻译过的,不是太紧要的东西递到林微面前,“这是我刚翻译完的,还没来得及校对,你能不能帮我看看?”
这姑娘刚才失望的表情太过显眼,用这个作为突破口,应该会有点成效。
林微看着他:“……”
这么不客气?
不过,她确实是有点技痒!
“到首都的时间说长不长,我现在手里还有一份没翻译完。要是可以,你能不能……”
“可以在上面直接修改吗?”孙城固话还没说完,林微已经接过去翻译稿,歪头看着他,问道。
“可以的,可以的。”孙城固大喜。一来他时间紧,这文稿到时还不知有没有时间校对,有高手帮忙,那简直就是喜大普奔。二来,能跟这姑娘说上话,这几天的时间多多少少也会有点好感,即便不是他专业的学生,以后能借人帮忙也是好的。
是的,他也不是无知的人,林微眼神微动的时候,他就已经清楚这姑娘不是他专业的学生。也不会产生什么改专业的想法。
因为,这姑娘眼神太清明,她让他知道,她明白她自己在做什么,并且不会轻易改变。
林微问清楚,从挎包里拿出笔,将文稿放在腿上,一页一页翻看着。她翻页的速度很快,几乎是一目十行的速度。偶尔圈出一个单词,或者圈出一句话,左手执笔,慢而僵硬地写下标准答案。
竟然还会左手写字?!
孙城固心抽抽得疼,眼睛舍不得离开。
这么一个好苗子,到底是哪个孙子有福气成为她的老师?!
被他的视线所扰,林微抬头,不解地看着他,“有问题吗?”
不等他回答,又说道:“我右手伤着了,左手的字虽然比不上右手,但还能看。”
小时候她是左撇子,被人嘲笑,再加上吃饭的时候老是碰到别人,就被强制改了回来。
后来写字常用右手,左手几乎被闲置了。
“没什么没什么!”孙城固摆摆手,好奇问道:“你左手也能写字啊?”
他听人说过有人左手写字写的比右手还好,可也不过是听说过。这样亲眼看见的,还是第一次。
林微看看他,挑了挑眉,这不是明摆着的么?
上辈子,有钱有闲的时候,她就左手写字来消磨时间。那么多年练下来,也算是不错了。
孙城固脸一红,赶紧补救:“我是说你左手写的字也很好
。”
怎么跟这小姑娘在一起,有种莫名的紧张感呢?
这失误都两次了。
“哦。”
林微应了一声,低下头,继续校对稿子,完全不理任何人了。
怎么说的都是废话?有这时间还不如多看几页稿子呢!
孙城固真心不客气,拿出来的这叠稿子,都快有两个指头厚了。
不过,他字迹清晰,工整的像是印刷品,所以看起来毫无障碍。
林微不理人,孙城固也不好打扰她看稿子。只能静下心,趴在桌子上继续翻译手中未完的东西。
林泽看着林微,仿佛看到了一个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意气风发,指挥若定的领袖人物。内心有点失落,又有点骄傲,更多的还是努力奋进,争取不能落后于她的坚定。
妹妹是用来保护的,怎么能让她一个人冲锋陷阵!
这个家他来扛!
林明月心堵了,看林微一眼都觉得眼疼,索性闭上眼睛,靠着座位后背,一个人内伤去了。
林书霞看看林微,又赶紧收回视线。怪不得爸妈从前那么不待见林微,现在又对她那么客气亲和了,原来她竟然比他们几个都厉害。
那外语,她们能写,可真要是说,哪里有林微的一半好……
王园园虽然在过道的另一边,可是不妨碍她将几个人的对话听清楚。听到孙城固是外语大学的老师的时候,她有心想上去说说话。可是想到他口语说的那么溜,又拿出一叠子译稿给林微,瞬间止住了自己的想法。
万一孙城固也给她一叠子译稿,她该怎么办?
她倒是想帮忙表现一下,可是万一砸了,在他的面前,她再也直不起头了!
她,没有那么大的把握!
而孙城固,身上衣服笔挺,笔也不是她常用的那种,明显是有一定的地位。若真是一个有地位的,又在外语大学当老师,要是丢了丑……
王园园拒绝想象那个场景!
且孙城固明显不怎么想要跟她搭话。在没弄清楚原因前,她是不能轻易再到他面前,免得惹他生厌。
到学校之后,她一定要好好学,争取成为专业中的第一人。
一时间各怀心思,程青林除了佩服还是佩服。她也能说,可是说不太好,但她就是羡慕人家说的好的。要是自己也能那样,估计她睡着了也能笑醒。
嗯嗯,以后得多向林家妹子请教了!万一说不好,出去了说是校友多不好意思!
林微对这一切毫不知情,她已经完全进入状态,外面的一切与她没有任何关系……(。)
第九十二章 不觉得()
火车一路飞驰,路边的风景变化了一次又一次。
时间很快到了中午,车上的人也开始掏出自己带的东西,准备吃午饭。
林微和林泽早上出门的时候,程曼煮了二三十个鸡蛋,全部装在了一个小布袋子里
。这鸡蛋还是程姥姥让程亮带过来的,说是林志远在养身体,不能不吃点好的东西,几个孩子又要长时间坐车,路上也不能饿着,索性把家里攒的鸡蛋全部让程亮带了过去。
除了鸡蛋,还有程曼腌的咸菜和自家的豆酱。咸菜倒是多,除了腌的蒜,还有腌的辣椒芹菜和姜片。因为是在公众场合,林微不想惹人闲话,就把腌的蒜留下,只带了腌的辣椒芹菜和姜片。那酱是林微十分喜欢吃的,当然带着了,甚至还自己又装了一小罐子。
装这些吃的的包袱都放在了头上的行李架上,林微喊林泽拿下来,然后把咸菜和鸡蛋拿出来,又拿出来了两个饼子,一个自己拿着,一个递给了林泽。
那酱就三小罐子,林微舍不得拿出来。万一人要,她不给,可就尴尬了。
林泽还奇怪着,这酱是妹子最喜欢的,怎么不吃?
“哥,你吃辣椒芹菜还是姜片?”
“姜片吧。”
这一上学,没有个半年回不来。妹子对这个辣椒和芹菜腌制在一起的咸菜十分喜欢,能给她省点就省点。
林微把姜片递过去,对于旁边的人直接无视。
这年头,谁家富裕?
尤其是粮食,谁家愿意浪费一点?
玉米饼子,蜀黍面,红薯面,在她小的时候都算是好的东西。所以稍微懂事一些,看到奶奶给小姑姑偷偷吃鸡蛋什么,她才会死死盯着她们,想要分一杯羹。
想想,也是搞笑。她那么小的时候,鼻子简直跟狗媲美,奶奶有什么好吃的几乎逃不过她的鼻子,经常惹得她暴跳如雷。可即便是这样,因为心虚,她也不敢喊出来。
毕竟,大伯大伯母那个时候还和大家住在一起,大伯母的油盐不进,老太太根本就毫无招架能力。
即便是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但有些孩子多的人家,是连麦麸子都不愿意喂给牲畜的。而是和一些白面或者杂面混着一些萝卜丝做成窝窝头,来当正餐吃。味道说实话还是不错,但是麦麸子实在是剌喉咙,嚼着还好,真要是咽下去,还是有点困难。当然,对小孩子娇嫩的喉咙来说是这样,对于吃惯了的大人来说,还挺下肚。
几年前,她好奇,就跟姥姥说了一下。然后姥姥就做出来几个这样的窝窝头,吃之前还说,要吃必须吃完,不然就别吃。
她好奇啊,拿着一个窝窝头就咬了下去。这一口咬下去,是含着泪把一个窝窝头吃完的。
后来,她经常回忆,甚至觉得记忆中的那个味道十分美好。可是再去找这个味道,已经再也找不到了。
把饼子从中间撕开,把腌的辣椒芹菜塞进去扑匀,再剥一颗鸡蛋放进去压碎,咬上一口,那简直是莫大的享受。
林微觉得,此时此刻,就是拿后世的大鱼大肉来换,她都能毫不犹豫地拒绝。
程曼做的发面饼子很好,在锅子里烘的两面焦脆,此时分开,虽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