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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句话,她还是忍不住说重了一些,让他好死心。
他很好,长相不错,现在还上夜校,听程曼他们说,他准备开个家具店,专门卖他自己做的家具,孝顺,有担当,不计较,这样的人足以配得上更好的。
有本事儿的男人,从来不愁没媳妇儿!
“我,我……”程亮脑子千转百回,嘴上结结巴巴,可还是不愿意放弃,看着她,音量正常,“饭馆现在已经步入正轨,也招了人,做得也挺好。我现在也在进行各项考察,并不是没有工作的……”
在他们镇子上,做个家具就从山上砍点木头,但在首都不行,他必须去找做家具的各项材料进行对比,还有可能会有的买家。
第七百九十一章 看望()
孙芳说话太严厉,听在程亮耳朵里,隐隐还有一些嫌弃,让他忍不住辩解了两句。
孙芳无话,半天才冷着脸道,“你回去吧,我要去上班了。”
她给自己每天规划好时间,按照这个点出发,到达店里的时间比店里要求的时间会提早半个小时以上。
如果再耽搁下去,不迟到已经算是好的了。
都已经这份上了,程亮也被刺的有些挂不住了,扯着嘴角笑道,“那行,你去上班吧,如果有什么事儿需要我帮忙,你尽管去找我,我一定给办的妥妥当当。”
孙芳“唔”了一声,迈腿上了自行车,卯着劲儿踩着脚蹬子,急火火地往外冲。
程亮看了一会儿,摸摸灰蓝色的挎包,骑着车子也走人了。
林微陪着李启王阿珍吃了早饭,去洗了碗筷,这才和他们坐下来闲聊。
李启自从知道她的专业水平和忙碌程度之后,已经不怎么给她布置什么任务了,只是要求她不要把书法给丢下来。
“之前你忙着做翻译,有那么一段时间没有练习过书法了吧?今天既然不去学校,上午也没什么事儿,你要不写两个字给我们看看?”
李启指了指书房,“纸笔和墨水都在书房里,你看你是要在书房里写,还是拿出来在院子里写?”
王阿珍含笑不语。
林微坐在凳子上,十分不想动。人都说熟能生巧,而她这么长时间没有练过字,真要去写,肯定手生,万一写得比以前差
“我去给你拿笔墨?”
李启看她这样墨迹,挑了挑眉。
这人,满满都是心虚。
“啊?啊!不用了不用了,我自己就行。”林微干笑两声,赶紧站起来“东西拿来拿去太麻烦,我还是在屋子里面写好再拿出来吧。”
在书房里写字,没有人盯着看,她能放松一些。如果第一张写得差了,她还可以再写,总之可以把相对满意的一张给他看。
在书房门口停顿了一刻,随即步伐沉重地迈了进去。
磨墨,铺纸,镇纸压好,闭眼想了一会儿要写的诗词,闭上眼睛深呼吸几下,等调整好自己的情绪,这才提笔。
等一首李白的诗写完,收笔的那一刻,林微自己都有点不可思议,她竟然没有滞涩,一气呵成了?
神奇了!
看了一会儿比以前明显进步不少的字儿,等它稍微干了一些,林微才拿着那张纸出来。
李启看她一脸不敢置信的表情,眉毛不自觉皱了一下,被自己妻子拽了一下袖子,这才不情愿地把自己的表情温和了一些。
“先生。”
林微走上前,把书法作品递给他时,还是一脸百思不得其解的表情。
她可真的是很长时间没有练过字儿了,竟然能写好,还似乎有了突破
感觉像是做梦!
“咦!”
李启惊奇地看了林微一眼,又转回到书法上面,仔细看了一会儿,问道,“有多长时间没练过书法了?”
“大概有两个多月。”林微想了想,“是从确定要进行第二轮选拔那天开始的。”
这到底是个啥表情?
林微看着李启,有些吃不透他的想法。
“竟然进步了!”
李启道,“我还准备了一箩筐教育你的话。”
进步是进步了,她也能看出来自己这次进步了不少,但是她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进步。
明明没下那么多功夫在毛笔字上。
“我明明那么长时间没有练过毛笔字了,为什么会突然进步?看您的表情,似乎也有点不可思议”
不等林微说完,李启就说道,“心境!大概是你的心境造成的影响。你现在的字跟以前的字,对比太明显了,除非是心境发生了变化,否则不会有那么大的进步,而且也不会隐隐有了一点你自己的风格。”
字如其人,这几个字很多人都说过,也确实有它存在的道理。就像林微以前,她的字工整但却带了一点急迫性,字儿有点浮,像是人沉不下来。
现在再看,这字儿透着大气洒脱,隐有风骨,跟之前对比,像是两个人写出来的。
林微听了李启的话,有些迷茫。
心境?
那是什么?
心境发生了变化?
其实她并没有感觉到自己有什么心理上的变化
“你这次的字写得不错,回去之后好好练一下,把自己的风格给巩固巩固。”李启想了想,直接道,“要不也别回去了,反正你也没什么事儿,就趁着现在有的熟悉感,多写几张找找感觉。”
看着林微这次的字儿,李启不由分说,把人赶进了书房。
林微:“”
她明明是来看望他们的,准备跟他们闲聊的,怎么到了现在,就变了?
变成了练字儿!
“赶紧进去写一会儿吧。”王阿珍摆摆手,“你们先生也是对你好,熟能生巧,打铁要趁热,这些俗语就说明了一个字儿,要抓住每一次的机会改变。”
林微点点头,乖乖地进了书房。
等她走了之后,李启再次看了一遍她的书法,点点头,嘴角上带了一抹笑。王阿珍见状,有些稀奇,“怎么了?给我看看。”
说着,手已经伸了出去。
“给你,你好好看。”
李启把书法递过去,见王阿珍看了好一会儿没动弹,又问了一句,“没看出来吗?”
见他这么心急,王阿珍叹了口气,“我又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三岁小孩,怎么会看不出来这里面的区别呢?虽然我写字的水平不如你,但是鉴赏能力却是毫不逊色于你的。”
李启愣了一下,有些尴尬,然后看着王阿珍,“嘿嘿,班门弄斧了,见谅见谅。”
“她的字儿比以前好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更多的,是她的字洒脱了很多。”
有些意境了。
人要想快快活活的过一辈子,洒脱一些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此时,正准备练个几张字儿的的林微丝毫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她只是看着桌子上那厚厚一叠的纸叹气,
她再回到学校,就没有那么多假好请了,也不让她好好跟他们坐下来聊聊天
第七百九十二章 归去()
因为李启和王阿珍的统一要求,林微愣是在这儿练了一上午的字儿,期间俩人没过来看过一眼,她也越写越顺手,几乎犹如无人之境。
等她觉得手腕酸疼的时候,桌子上右手边已经放了一叠子写满了字儿的宣纸。
轻轻呼出一口气,满意地抬头,林微愣住了。
那一叠子宣纸,她似乎用去了三分之二!
李启平时练字是用废旧报纸!
“好了?”
李启觉着时间差不多了,就过来看看,结果见她呆呆的,安慰道,“怎么?写得不好?那就回去多练练!”
林微干笑两声:“我,我把您的宣纸给用了不少”
还是用来练字儿!
李启挑眉,“练字就是如此,你好不容易有些突破,自然得用好的纸和墨来找找感觉,熟悉一下。宣纸没了,再买就是。”
他最近跟杨老林老交流的多了,画作也突破了不少,一张卖出去,差不多有十八块钱。
这还是正常篇幅的,要是稍微长一些的,那就是按尺来卖了。
一个月卖出去五幅画,那也有一百左右了。
这还是拜经济发展趋势和自己突破所赐,手头宽松了,宣纸之类的东西,他自然不那么紧巴巴了。
“您等着,下午我去买一些好纸。”林微豪气万丈,“咱来一人三刀,这个月可着劲儿用,下个月我还买!”
人的自信心一旦调动,那简直就是激情满满,林微自然也不例外,她突然觉得自己的字儿有了风骨意境,巴不得多写写巩固巩固。
李启瞥了她一眼,平平板板地说道,“适可而止,过犹不及。”
林微:“”
好吧好吧,先生说的总是经验之谈,她还是不要跟自己过不去了。
这会儿,她手腕已经有些酸热的感觉了。
“行了,这字儿写完了,也到吃饭的点了,出来吃饭吧。”
李启率先往外走,“老王最近做菜越发精进了,你也尝尝。要是觉得好,到时候就让他去你饭店帮忙吧。我这边到时候找个钟点阿姨就行。”
平时还能跟妻子说说话,聊聊家长里短。
“不过啊,逢了节假日,还是得让老王来这边一趟,好给我们打打牙祭。”
等李启说完,跟在后头的林微不解道,“不是说了老王做饭挺好吃的吗?既然这样,为什么要换掉他呢?我那边不缺师傅,再说,请的钟点阿姨,做的饭不一定好吃。”
见老王已经做好饭,摆好桌走人,林微也就没什么不能说的了,直接把心里的疑问说出来。
“是不是傻?”李启坐下之后,扭头看了她一眼,“现在大经济形势下,再让他这么一个有手艺的人呆在我这里,那不是暴殄天物吗?你现在有了钱,也不要把钱全部存在银行里面,去看看相关的政策,要是可以的话,再开个饭馆吧。”
让钱生钱,自古以来都是积累资金的最佳手段。
他最近推着妻子出去拜访几个朋友,自然有看到城里的变化。除了百货商店,饭馆是最火爆的。
趁着这个大好形势去赚钱,自然是最好的。
“我是有打算再开一个饭馆,但是可以另外找师傅,并非一定得是老王啊。”
林微刚坐下来,王阿珍就递给她一双筷子,笑道,“你呀,还听不出来吗?老王是个好的,可在我们这儿,并不能施展拳脚,让他去你饭店工作,更能发挥特长。”
“老王不愿意呆在这儿了?”
想起袁招娣,林微第一反应就是这个。
可心里还是存在疑惑,不该啊,相处起来,老王不是这样的人啊,而且还有王志这个大孙子在请教李启和王阿珍学问呢
“不是!老王是个任劳任怨的人,也是个懂得感恩的。”王阿珍解释道,“他这样的人,一旦认准什么,就不会动摇。说让他去你饭店里工作的事儿,是我和你们先生的意思,总觉得他应该有更广阔的施展空间。”
想想老王每天乐呵呵的样子,王阿珍忍不住摇摇头,“他是个死心眼的。”
当初是林微解了他们家的难处,又给了他孙子王志一个好前程,他每天心满意足的不行。
可人有多大的能耐,还是去多大的空间去施展比较好。
李启见俩人这样,叹了口气,摇摇头,“你俩这样说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