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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必然幸福-第1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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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二章 被坑的人() 
唐慎到达大院的时候,院子里还是灯火通明。

    执勤的小战士站的笔杆似直,精神抖擞,眼睛看似没动,视线却在时刻注意着周围的环境。见唐慎回来,“啪”地敬了个礼,开门放行。

    唐慎端端正正回了一个礼,“辛苦了!”

    只有在冬天值过勤的人才能明白,这样的天儿对于一个人的意志力有多大的考验。一般人在冬天都不愿意出屋,即便是出去了,也是时不时跺跺脚,来回走动一下,热乎一下身子。

    可是执勤的人,尤其是战士,那是要一动不动地站一天,等到执勤结束的时候,通常脚都已经没了知觉。

    边防战士更甚!

    他经历过这些,所以对每一个认真自律的军人,都是抱着同样的尊重。

    走进大院,唐慎看了一下腕表,脚步微停,定睛向一栋楼的某一个点看去。

    见里面灯亮着,这才疾步往那边走。

    “何叔!何姨!”

    唐慎站定,敲了敲门,扬声道:“你们在吗?我是唐慎。”

    这么晚去别人家,有人肯定会认为很失礼,但是在何家却不是这样。

    何家人有个习惯,那就是每天睡前看两个小时的书,顺便再交流一下。自己这个发小,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宁愿在外面跑,也不愿意回家。

    不过,毕竟还是孝顺父母的人,每个月总有十天半月乖乖回来,乖乖读书,乖乖和父母做读书交流。

    他现在过来,时间上还算合适。

    只听里面拖鞋声响,门迅速被打开。

    “快赶紧进来!这么冷的天儿,你也不早点过来。”钱敏说着,开始指挥何爱华,“老何,赶紧把你的好茶叶拿出来泡杯热茶!”

    “小唐又不是外人,来就来了,还喝什么茶!整那么客气,小心他以后就跟你儿子一样,不爱回来了!”何爱华依依不舍地放下手里的书,招呼道,“来坐!别理你何姨,她就是好长时间没看见你,也没看见何盛,闲得了!”

    “何叔,您这读书习惯养成了?”

    唐慎往何爱华跟前一坐,笑嘻嘻地说道,“以前——”

    “嗨嗨!”何爱华赶紧咳了几声,“你这孩子,不大的年纪,干啥老回忆以前?弄得跟七老八十了一样!”

    这以前是以前,又不是现在!

    瞄了一眼钱敏,见她没看他,赶紧松了一口气。

    以前他是不爱看书,要不是俩人吵了一架,她又回了娘家,压根不提回家的事儿,他也不会可怜巴巴地守在岳父母家门口接受她这些条件。她这是死规矩,不读不行。

    刚开始的时候,他愁得头发都要白了。后来读着读着,倒是有点兴趣了,要是一天不读书,那比一天不吃饭还难受。

    如今,这院里的人的夫人们都说他变化大,老是拿他当例子说教,搞得那群老友恨不得海扁他几顿!

    “小唐,既然你何叔不给你喝他的好茶叶,那咱就换换!”钱敏拿着一个小罐子过来,“这是何姨腌的咸菜,专门给你留着呢。”

    唐慎忙接过来,“还是何姨疼我,知道我好这一口。”

    “是了是了!我好这一口也没见她多做点!”

    何爱华看了钱敏一眼,拉长调子,说的甚至幽怨。

    他的那一罐早就吃完了,本想打这一罐的主意,却被严重警告了!

    “是不是来找何盛的?”钱敏坐下,笑看着唐慎,“何盛那孩子得过两天才能回来,也就是后天下午。你要是找他,就那天下午过来,我指定把人给你留住。”

    看看人家孩子,坐是坐像站是站像,咋看咋觉的舒服。

    自家孩子那就是根面条,站的时候就不爱站直,坐下之后就更没个样子了。哦对了,还不爱读书!

    想着,钱敏就忍不住叹了口气。

    她家何盛,原本想把他塞进部队,可这孩子打死不去。后来给他找了个单位,结果去了两三天,直接跑回来了。再到后面,就常去外面溜达。要不是知道这孩子性子,知道他没学坏,也知道他是想找一份自己喜欢的事儿做,她肯定不让他这么溜达下去。

    现在倒是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事儿,每天也忙得跟什么似的。可就是不让他们两个知道他在做什么,只说不是违法犯罪的事儿,其他的再也没有多说。

    要不是知道这件事儿唐慎也支持,还是合伙做的事儿。说实话,他们夫妻俩是真的不会放心。

    见钱敏叹气,唐慎笑道:“何姨你别担心,我保证何盛这小子做的不是违法的事儿。要不然,我也不会参与进来。”

    嗯,不是违法的事儿,只是钻了个空子。

    唐慎给自己做好心理建设,又说道:“您放心,如果他敢学坏,我指定胖揍他一顿,打得他这辈子都不敢出门。”

    咳咳!

    何爱华看了唐慎一眼,这老子都在呢,就敢光明正大谈论打他唯一的娃,反了天是吧……

    唐慎这样一说,钱敏倒是高兴起来,拉着唐慎说个不停。

    等到离开何家,唐慎才松了一口气。

    何姨,不说话的时候,文艺范儿十足。说起话来,那简直就是……

    不过,他也理解。

    何盛七八岁时候,拉着弟弟去河里洗澡。哥俩以前也去,并没有出过什么事儿。这次也一样,所以家里人也就没当回事儿。

    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俩熊孩子以前也只是在河边洗洗,那次却鬼使神差地往河中心游。当时要不是他经过,估计俩都没命了。也就是因为这个,何姨对他尤感激。

    可惜的是,他只救上来了一个,也就是何盛,而他弟弟却永远地留在了那条河里。

    之后的事儿,让人心酸。何盛认为自己害死了弟弟,半夜三更偷跑去那河边,说是要陪弟弟。要不是他半夜起来上厕所,以为黑影是妖怪,想要看个究竟,跟了过去。

    后来见黑影不是妖怪,而是何盛,他就狠揍了他一顿!

    欺骗感情不是?

    只不过自己比较精,怕打了人家孩子,回家会被爷爷揍,于是就边打人,边说一些教训他的话。

    就是这次,那货才清醒……

    嗯,然后俩人就成了铁哥俩,成了最好的发小……

第二百九十三章 都是狐狸() 
得到自己想要知道的消息,仔细过了一下今儿计划要做的事儿,发现已经没有什么要补充的,唐慎才突然发现有点饿得难受。

    埋头冲进自家厨房,烧水、洗菜、拿鸡蛋,动作流畅,一气儿呵成。

    唐老爷子看见自家孙子这仿佛饿了几天的样子,拖着慢吞吞的步子到了厨房门口,“啧啧”了两声,调侃道:“林微没给你弄吃的?”

    “没有!她上学呢!”

    话音儿刚落,唐慎霍地转身,气哼哼地甩给他三个字:“老狐狸!”

    跟林微处对象的事儿,他只跟外公说了,母亲那儿也只是含糊其辞了一下。老爷子这边,他完全就是一副希望为国家培养人才的样儿,根本就没有流露一丝一毫对林微有情的意思。

    之前让老爷子过去看人,也是用的怕她逃学的理由……

    “啧啧!”

    唐老爷子围着孙子转了一圈,幸灾乐祸地说道,“林微这小姑娘,人是不错,可你确定你就真的能把人娶到手吗?”

    这语气,这调调,让唐慎恨得牙痒痒。

    “我怎么就不能了?”唐慎刷地扯开衣领,掏出那还带着滚烫体温的玉葫芦,鼻子朝天,哼哼道,“看见没?这是啥?”

    唐老爷子走近了一点,凑上去看了一眼,又退回来,“哦,是个玉葫芦。仔细看看,玉质不错。在哪儿买的?怎么不说给我这老头子买一个?”

    这玉葫芦质地不错,就是看上去有点可乐。人家的玉葫芦都是瘦瘦的,显得仙风道骨。这个玉葫芦倒好,完全是反向行之,一看望去,胖乎乎的像个娇憨的小娃娃,让人忍不住心生愉悦!

    真要是哪儿有卖,他还真想弄一个放大版的搁在屋子里。

    “哪买的?”唐慎重新把玉葫芦小心塞进脖子里,笑的得意,“哪都买不到!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这玉葫芦是他家对象送的,是他家对象给亲手带上的,是他家对象从自己身上取下来的!

    就光这几条,那是千金都买不到的!

    唐老爷子见唐慎嘚瑟的样儿,挑了挑眉:“看你这么宝贝,难不成还是林微送的不成?”

    “嗯呐!”

    既然老爷子都诈出来了,唐慎也索性不再隐藏,满脸傲娇地点点头。

    “哟,还真是啊?”

    “那可不!”

    唐老爷子看着唐慎好一会儿,久到唐慎觉得自己连上有脏东西的时候,才一指他身后,“水开了!”

    这傻小子,以为把人小姑娘骗到手,就万事大吉了?

    那林家人,哪里是那么好攻克的。尤其是林老爷子那里,万一他死活反对,孙子这边儿,他这老脸,到时候可咋摆?

    愁人啊愁人!

    唐慎一见水开,只想着赶紧下点面吃,哪里有注意到老爷子的表情,更是没有注意到老爷子对人心这玩意儿的满腹惆怅……

    唐慎这边在厨房忙活,李启那边的厨房也亮着灯。

    越到月底,裁缝店就越是忙。孙芳叹气,这已经是她这个月不知道多少次的晚归了……

    凑活下了点面条,里面卧了个荷包蛋,在厨房吸溜吸溜地一口气吃完。这才赶紧刷了牙,兑了点热水把手脸给洗了,浑身暖烘烘地进了屋子。

    拿过林微给自己订的书,一条腿刚迈到床上,却不经意间瞄到桌子上有一张稿纸,上面写着“留言”俩字。把腿放下去,趿拉着拖鞋,哆哆嗦嗦去拿了纸条,这才跐溜一下钻进了被窝。

    留言是林微给她的,只是她有点理解不了上面的意思。

    不对,应该是理解不了她为什么要让她这样做。

    又仔细看了一遍留言条上的内容,孙芳不得不承认,她没看错,也没有理解错。

    林微这丫头,竟然让她抽空去买三件军大衣!而且,钱也准备好了,说是夹在了她看了一半的书里。

    两件,要不少钱呢。

    孙芳一边腹诽,一边去拿自己床头边上的书。都不用怎么翻,放钱的那一页就出来了,里面码着一叠崭新的大团结。

    瞄了一眼房间里摞起来的箱子,孙芳有点不解,唐慎给林微拿军大衣穿的时候,她可是看见了的,那里面有好几件军大衣。

    虽然不知道有多少件,但是能装那么鼓鼓囊囊一箱子,没有三四件是撑不起来。

    既然有,为什么又要买?

    还一买就是三件!

    真要是这样,一冬天都穿不完。

    而且,买那么多是要给谁?

    她自己穿?

    根本不可能!

    那么一冬天都过来了,也没见她兴起去买军大衣的念头!

    给家里人?

    那就更不可能了!

    唐慎买的那些足够了,而且家里都会有新棉花做的棉裤棉袄,暖和的程度也不比军大衣差。在农村,有时候干活的时候,军大衣反而是个累赘。

    给李启?给孙城固和陈士林两位老师?

    嗯,这倒是有可能。

    孙芳自认为自己猜对了,这才趴在床上想自己大概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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