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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政/客们遮羞,客死异乡之后,却没有人记得他们的名字,最终只是化作一连串数字而已。
上帝,哦,上帝,他曾经抵达过天涯海角,无忧无虑地肆意流浪,他没有食物,他没有住所,他也没有羁绊,除了音乐之外,一无所有,但他却曾经拥有全世界。
所以,他宁愿死去,至少,他所拥有的依旧真实地存在过。
整个煤气灯酒吧之中都安静了下来,那种静谧的空气之中,光影真正地停驻了脚步,满嘴苦涩、满腔酸楚,却无法形容,只是这样静静地注视着舞台之上那个身影,唏嘘而落寞,哀伤而茫然,似乎就连胸膛之中的心脏都已经停止了跳动。
那一张饱经沧桑的脸庞之上,依旧带着淡淡的寂寞。
灯光是如此明亮,笼罩在他的身影之上,而灯光之外的世界就这样彻底消失了,只剩下他一个人,孑然一身、孤立无援;但他却依旧挺直了腰杆、打开了胸膛,专注而投入地轻声哼唱着,那股坚毅的信念从来不曾动摇过。
骄傲而清高,温柔而耀眼,低调而绚丽。
不需要眼神,不需要动作,甚至不需要表情,举手投足之间,仅仅只是安静地坐在那儿,嗓音就完成了叙事,那些生动而深刻的情绪片段在旋律之中缓缓流淌,遗忘了所有人的存在,却轻而易举地将所有人拖入了他的世界之中。
听,他的歌声插上了翅膀,正在肆意翱翔。
“绞索套上了我的脖子,他们将我高高挂起。”
猛然之间,鼻头就微微一酸,视线模糊,淡淡的悲伤和寂寥在心间回荡,他的歌声如此轻盈如此温柔,甚至嘴角还带着一抹微笑,轻轻地上扬起来,低声呢喃着,“绞索套上我的脖子,他们将我高高挂起。弥留之际,耳边传来最后一句话:不用太久就会彻底结束了。可怜见的,我已周游整个世界。”
猝不及防,温热的泪水就打湿了眼角,狼狈不堪,但终究只是少数。
只有真正经历过越战的那群人,只有真正经历过六十年代的那群人,只有真正伤痕累累饱经风霜的那群人,只有真正触动了民谣内核的那群人,只有真正静下心来侧耳倾听的那群人,才能听到这首浅吟低唱曲调之中的深刻情感。
当自由消失了,当梦想消失了,当坚持和信仰都消失了,他们也就不复存在了,即使活着,他们也已经死了,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木然地在游荡着,曾经的那些回忆都已经成为往事,深深地埋藏在腐烂的土壤之中。春天到来时,等待着盛开花朵的时刻。
“所以,绞死我吧,哦,绞死我吧,我将不久于人世。”
胸口仿佛堵塞着一团棉花,说不出口,也喊不出声,甚至就连眼角的泪水都已经消失,只是模糊了视线,眼前剩下一团光晕。
舞台之上,那个身影安然地坐着,怀抱着吉他,轻声哼唱,微微抬起眼帘,盛满了一汪光晕的眼眸轻轻一扫,可以看到酒吧之中正在专心致志用餐的客人,根本没有人在乎他的表演,隐隐约约可以听到碗碟碰撞的杂音,但他也不在乎,嘴角的笑容反而是微微一抿,沧桑的沙哑嗓音指引着回忆重新回到过去。
真正能够听懂的观众,却彻底呆愣在了原地,深深地,深深地注视着那个身影,手中的啤酒已经渐渐变得温热,指尖的香烟几乎就要烧到手指,桌上的咖啡已经慢慢失去了温度……但视线依旧舍不得离开。
啪嗒,烟灰就这样掉落了下来,却无人关注。
缭绕的烟雾之中,时间在光影之中彻底失去了意义,简单的和弦、简单的谱曲,简单到没有任何新意,但故事的恢宏和壮丽却让语言完全消失,仅仅只需要注视着他,就这样缓缓地沉醉,再沉醉,明天的事情就留给明天吧。
至于今晚?即使走上了绞刑架,似乎也已经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自己曾经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吗?自己,真的拥有过自由和梦想吗?
娓娓道来的叙事,柔软而轻盈,犹如优雅的诗歌和动人的传说,在唇齿之间跳动着,然后就听到他正在哼唱着:
“绞死我吧,哦,绞死我吧,我将与世长辞。”
1157 打破现实()
光影是如此美妙,模糊了时间与空间的界限,思绪在旋律和歌声之中插上翅膀,肆意翱翔,乘风而去,离开了煤油灯酒吧,离开了格林威治村,离开了纽约,离开了这片土地……站在了山顶俯瞰众生,伫立峭壁眺望汪洋,徜徉苍穹拥抱世界。
那个男人,安静地沐浴在奶黄色的光晕之中,轻声歌唱,悠扬而婉约,沧桑而哀伤,美妙而动人,眉宇之间的苦涩和落寞在轻轻涌动着,狼狈而破落,满身尘埃、身无长物,似乎除了那一把嗓子之外就一无是处;但,那一身傲骨,却犹如寒冬腊梅一般,迎着风霜肆意绽放。
他如此唱着,“绞死我吧,哦,绞死我吧,我将与世长辞。”
不由自主地,嘴角就上扬起来,但投射进入眼神之中的光晕却渐渐模糊了起来,依稀捕捉到那个男人眼底深处的一抹潇洒和不羁,苦涩和沧桑似乎隐藏在了那一头凌乱的头发和浓密的胡渣之中,只是留下了一抹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肆意和淡然。
然后,他抬起头来,轻轻揉了揉鼻子,随意地抱着自己的吉他,垂着眼帘静静地陷入了沉思片刻,似乎正在细细地品味着自己刚才的表演,流露出一抹心满意足的神色,这才收回了注意力,对着眼前的话筒,开口说道。
“你们之前可能听过这一首。”眉尾轻轻上扬,随意而散漫的发丝投射下大片大片阴影,轻描淡写的浑不在意带着一股倔强和高傲,在漫不经心的言语之间透露了出来,“如果一首歌,从来不曾新过,但也不曾过时,那就是民谣了。”
说完,他自己也轻笑了起来。那一抹笑容,嘲讽而戏谑,轻松而自然,哪怕是在自我调侃,眉宇之间也透露出一抹淡淡光华,牵动着每一个眼神背后的心神,但他却毫不在意,没有任何停顿,站立起来,准备离开舞台。
这一个动作,似乎终于打破了音乐的魔法桎梏,时间的真实感重新汹涌而入,掌声,突然之间就一口气迸发出来,如同火山爆发一般,瞬间充斥着整个煤油灯酒吧,那浩浩荡荡的掌声连成一片,夹杂着口哨声、叫好声和呼喊声,山呼海啸地,地动山摇地。
乔治…斯兰德愣愣地坐在原地,似乎反应不过来,久久地,汹涌的掌声持续不断地撞击着耳膜,这才渐渐回过神来,嘴角的笑容停顿了片刻,最后灿烂地绽放了开来。
乔治现在有些不太确定。
两年时间过去了,蓝礼的表演依旧动人,隐藏在旋律和歌词之中的叙事情感娓娓道来,不经意间就撞入了心底的柔软之处,岁月沉淀下来的伤痕似乎一点一点地隐藏在了演唱的细节之中,平添了一抹肆意和随性。
这是好事。但,乔治所不确定的,这到底是时光雕刻过后的灵魂,蓝礼依旧保持着两年前创作“堂吉诃德”时的赤子之心,甚至还更加通透和老练,在好莱坞的名利场之中着实太过难能可贵;还是表演的力量
就在那一曲民谣缓缓流淌的时间里,光影就正在缓缓倒流着,仿佛真正地回到了六十年代,那个为了民谣而疯狂的年代,那个为了艺术而执着的年代,商业正在入侵,但艺术依旧骄傲;安坐在小酒馆里倾听一夜的表演,与三五好友相谈甚欢,远远比电视或者网络所带来的幸福更加充实。
恍惚之间,乔治就真正地模糊了现实与虚幻之间的界限,无法分辨出来,舞台之上正在表演的,到底是蓝礼,还是勒维恩。更多还是勒维恩,那个被困在梦想之中茫然若失却拒绝妥协的勒维恩。
笑着笑着,苦涩就这样翻涌了上来,然后眼眶就陷入了一片温热。
乔治有些狼狈地垂下了眼帘,然后就注意到了坐在旁边的斯坦利…查尔森。
斯坦利依靠在椅子的后背上,一脸享受的幸福,手里握着一瓶啤酒,烟灰缸之上架着一支正在袅袅点燃的香烟,神情恍惚,似乎沉浸在了回忆之中无法自拔。
察觉到了眼神,斯坦利朝着乔治瞥了一眼,嘴角的笑容上扬起来,轻轻举起了啤酒示意了一番,而后喝了一大口,就再次轻轻地摇晃着脑袋。
享受,仅仅只是单纯地享受,享受这一刻的美妙。这就足够了。
转过头,乔治再次看向了舞台之上的那个男人,潦倒而落魄的装扮,却有着一股让人为之倾倒的魅力。在六十年代,就是如此,有才华的男人总是不缺乏崇拜者,哪怕是居住在垃圾堆的流浪汉也是如此,那真是一个疯狂的年代。
勒维恩,勒维恩…戴维斯。
这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家伙,但不适合商业推广,因为他就像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坚持着过时的民谣理想和艺术坚持,才华的确是才华,但却注定无法变成金钱数字,没有人会想要在电台里收听他的歌曲。
“绞死我吧,哦,绞死我”,上帝,如果电台之中听到这样一首歌,他自己就心甘情愿地上吊了。难以想象,听众的投诉电话将会多么棘手和难缠,他也不愿意将这样的麻烦沾得满手都是,但……酒吧之中听听,消遣消遣,这也着实是一种享受。
“呵呵。”乔治轻笑出了声,然后将手指放在了嘴巴里,跟着吹起了口哨,一起起哄起来。
六十年代还是现代?煤气灯酒吧还是先驱村庄?勒维恩还是蓝礼?
这,重要吗?
显然并不重要,所有的界限都彻底打破了,一切都是真实的,一切也都是虚幻的,仅仅只是想要沉浸在刚才那一首旋律之中,拥抱自由、浪迹天涯、追逐梦想、绽放生命,当自由和梦想消失的那一天,那么绞刑也就变得不再可怕了。
全场,沸腾。
鼓掌声、口哨声、欢呼声,不绝于耳,甚至可以听到有人呼喊着,“安可,安可。”
过分热闹的场面顿时打破了现实的壁垒,然后就看到侧台窜出了一个人,一头短发和络腮胡的猕猴桃模样,脸上带着无可奈何的笑容,与舞台之上没有来得及离开的勒维恩拥抱了一下,然后拿起了正前方的话筒,扬声说道,“安静,伙计们,安静。”
但现场的掌声根本没有平息的迹象,反而越发热闹起来。
那个猕猴桃却连连摇头,一脸哭笑不得,“我们正在拍戏,所有人,这是电影,不是现实。”伊桑…科恩满脸都是无奈,他怎么都觉得,自己好像挖了一个坑,然后把自己埋了,这种滋味着实难以形容。
刚才这场戏,完美,真正的完美。
蓝礼的演唱和演技浑然天成,没有任何破绽,整个表演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将“绞死我,哦,绞死我”这首歌曲诠释得令人心醉,真正地与勒维恩…戴维斯彻底融为一体,根本察觉不出任何表演的痕迹,却在不动声色之中将故事都已经道尽了。
仅仅只是第一场戏,伊桑和乔尔就想要起立鼓掌了。
这甚至比当初演唱“克里奥帕特拉”的视频还要更加出色,那种傲骨、那种不羁、那种沧桑、那种苦涩,看似矛盾却又融洽地在旋律之中缓缓流淌,一个登场,角色的塑造就已经完成了,这样的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