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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对黄旭的那一丁点好印象,瞬间全部毁灭,好感度又降为了零。
舒芹回到自己的出租房时,明小雅已经上班去了。
她便简单收拾了一下,买了一大袋水果提上,一个人往福利院赶去。
一走进院子,便看到年近六十岁的院长,正忙碌的身影。旁边有一群孩子在玩闹嬉戏。
孩子们看到了她,都围了过来,甜甜地叫她:“舒芹姐姐!”
舒芹微笑着答应,摸摸这个的头,拉拉那个的手,又把带来的水果,分发给孩子们吃。
非常亲热,其乐融融。
舒芹每次回到这里来,总会让她想起自己的过去。即有些伤感,又觉得很温馨。
很小的时候,看到有些小朋友被亲生父母认领回家,她总是非常羡慕,总在幻想着,某一天,她的父母也会来把她认领回去。
当有人来领养孩子时,她也有过羡慕。但有人要领养她的时候,她却死都不肯离开。
她怕自己一旦离开这里就再也回不来,那她的亲生父母便再也找不到她了。
况且,舒芹非常敬佩拥有巨大包容爱心的院长,对她产生了如母亲般的依赖,非常粘人家,舍不得离开她。
院长走到哪儿,舒芹便跟到哪儿。
就这样,一直在这里生活了16年,长到18岁才离开。
舒芹的父母没来找过她,她连自己的生日是哪天都不知道。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办过生日庆祝会。
当然,院里的其他孩子,大多数也不知道自己的生日。
院长便会把这些不知道生日的孩子集中在一天,为他们庆祝生日。
舒芹还记起,院长告诉她,她来的时候才2岁,会说简单的话。当时警察问她叫什么名字时,她会说:。
因为院长姓舒,以为她也姓舒,便用了这个姓。
至于舒芹名字中的“芹”字,来历更简单了。登记姓名的警察是个女的,她的名字里正好有个芹字,便用上了。
于是,这个土气的名字便诞生了,陪伴舒芹二十几年。
直到后来的某一天,舒芹的父母找到她,要她改正姓名时,她都不愿意改。
这是后话。
院长问舒芹,明小雅为什么没有跟着她一起来。
舒芹老老实实地将明小雅的情况跟院长说了。
院长听过之后,眉头紧皱,让舒芹带话,要明小雅明天到福利院里来一趟。
舒芹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角,作为明小雅的闺蜜,打小报告的事情她不会做。
但是想到院长那么好的人,又是为了她们好,便也不为明小雅隐瞒了。
看来明小雅要挨批评了。
从小到大,长相乖巧,又会甜言蜜语的明小雅,却是最让院长操心的孩子。
因为明小雅小时候是个惹事精,总是在大人们的面前,做出非常可爱的样子,背后却会抢其他孩子的东西,欺负比她弱小的孩子。
舒芹小时候就经常被明小雅欺负。
不过,舒芹并不是那种被人欺压,还不会反抗的人。
终于在某一天,爆发了。
明小雅趁着身边没有大人们在,把舒芹非常珍爱的水彩笔给抢了去。
舒芹自然不会让她得逞,拼了命地去抢画笔。
明小雅非常可恶呀,居然把水彩笔毁坏,还给丢到水池中央去了。
舒芹见水彩笔被毁了,跟明小雅打了起来。把明小雅打得鼻青脸肿,还不停手,一直打到明小雅投降求饶。
从此之后,明小雅不敢再欺负舒芹了,两人成为好朋友。
舒芹虽然跟她是好朋友,却不会跟她一起去欺负其他孩子。
舒芹一直遵循着自己做人的原则。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院里有明小雅一个人当老大就行了,舒芹没有想当老大的念头。
第二十六章 斯文男()
在福利院吃过晚饭,舒芹才告别院长和孩子们,搭乘公交车回出租房。
当她走到小区门口时,却远远地看到明小雅的身影。
她正从一辆敞篷跑车上下来,手上抱了一个巨大的毛绒玩具。
娇媚的笑脸,在路灯下非常耀眼。
“明小雅怎么不上班啊?”舒芹疑惑地想着,正欲上前打招呼。
却见一个文质彬彬,戴着一付无框眼镜,唇上留着两撇胡子的男人,从车上下来,帮明小雅提着包,另外还提着好几个购物袋。
看样子又是一个专门为明小雅购物买单的凯子。
对跑车的价钱没有什么概念的舒芹,也知道能开得起跑车,此人的身份肯定不简单。
舒芹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退到一棵树下站定,利用树的阴影,隐藏住自己的身形。
扶额轻叹!
这种情况,舒芹见多了,不想去打扰他们。
明小雅足够漂亮,不需要舒芹去当陪衬。
如果舒芹巴巴地贴上前去,说她是明小雅的朋友,说不定还会掉了明小雅的价了。
舒芹站在树阴下,正好能看到那个斯文男脸上的表情。
斯文男色迷迷地盯着明小雅,腾出一只手来去揽明小雅的细腰。
明小雅娇笑连连,低声说着什么,不着痕迹地躲过了斯文男伸过来的爪子。还将那些袋子全都自己提上。然后跟他道别。
斯文男讪讪地笑了笑,恋恋不舍地看着明小雅,坐回了车上。
两人又说了一阵话,明小雅才抱着玩具,提着购物袋,艰难地,以最优雅的姿态,摇摆着纤细的腰肢,向小区内走去。
舒芹此时用不着再隐藏自己了,慢慢向小区大门走去。
有意无意地打量着斯文男。
斯文男看着明小雅的背影消失在单元楼里,才转过头来。
舒芹却见到斯文男转过头来的一瞬间,脸上的笑容立马消失,唇上的胡须轻轻抖动,眼眸中闪烁着阴沉沉的光芒。
一踩油门,跑车发出巨大的轰鸣声。
路上的行人都好奇地转过头来看。
舒芹看清了斯文男的脸时,呆住了。
过了一会儿,自言自语地说出两个字:“青松?”
前世故事里青松的形象,她记得非常清楚,特别是那两道八字须,印象非常深刻。
正是刚才见到的这个斯文男的模样,只是比古代的青松,多了一付眼镜而已。
这个世界已经疯狂了吗?
前世故事里的人物,真的一个又一个地出现了。
在前世的故事里,青松是大反派身边的人,还是素兰初恋和同门,又是参与雪容施毒事件中的人。最后死于巫神的蛊毒。
反派人物出现了。
接下来会不会有什么灾难发生啊?
舒芹顾不得多想,赶快向家里跑去。
她得向明小雅问清楚,这个斯文男到底是做什么的,跟明小雅是什么关系。
舒芹跑到三楼时,追上了明小雅。
只见她双手提着东西,抱着毛绒玩具,形象狼狈地在爬楼梯,跟刚才优雅的仪态天差地别。
“嘿!明小雅。你怎么没上班?”舒芹假装意外碰到她。
“我请假了。”明小雅咧着嘴,“你来得正好,帮我拿些东西。累死了。”
舒芹伸出手帮明小雅抱着玩具,调侃着问:“满载而归呀!刚才那个开跑车男的,就是你要找的豪门?”
两人边走边说话。
“你看到啦?”明小雅脸露羞涩的笑容,又故作矜持的模样,“我还没答应他。”
“你行啊!没答应人家,就敢收下那么多礼物?到时候你再拒绝他,会不会有麻烦。”舒芹禁不住皱着眉问。
“能有什么麻烦?是他自己硬要给我买的,为什么不能收?”明小雅翻着白眼,不以为然地说道。
经常有男人给明小雅送礼物,到最后都没能把她怎么样。舒芹自然知道她有这种本事。
但是常在水边走,怎能不湿鞋?
舒芹现在还有更重要的话要问她,只能轻叹一声,不再讨论这个话题。岔开话题,试探着问:“他叫什么名字?”
“钟青松。”明小雅回答道。
听到“青松”这两个字,舒芹心里格登了一下,愕然地看着明小雅,又问:“看样子这个男人,比之前追过你的那些男人强很多啊!他是做什么的?他对你是真心的吗?”
“他是做什么的我不知道,但是我看得出来,他很有钱。”明小雅的眼神闪烁着,眉眼都在笑,一付憧憬的模样。
随即又认真地对舒芹说:“舒芹,不要告诉我,真心是无价的。在这个世界上,我相信的是钱,没有钱,谈什么真心?”
舒芹一付不认识此人的表情,看着明小雅,心脏一阵抽痛,动了动嘴唇,终究是没有再说话了。
舒芹知道,她和明小雅对婚姻的观念原本就是不同的。
舒芹一直认为,只要是相爱的,对方有没有钱都没有关系。钱嘛,两人勤劳一些,可以挣来。
明小雅却不是这样想的,她觉得,感情不能当饭吃,没有金钱做基础的爱情,持久不了,她不想过穷苦百姓的生活。
她要住豪宅,开豪车,男人有大把金钱供她挥霍。
套用时下最出名拜金女的名言:宁愿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在自行车上笑。
以前两个讨论这个话题的时候,明小雅不只一次这样表明过。
舒芹并未把她的话当成真的。
没想到明小雅现在变成如此现实了,势有把心中所想变为真实的感觉。
两人已经走进了房间,关上了房门。
明小雅说话便更加肆无忌惮起来。
“舒芹,你看看那些有钱人,家里明明有老婆,还不是在外面养着小三、小四?难道他们的心能分成很多份?怎么可能以一颗完整的真心对待每一个女人?”
明小雅郑重其事地继续分析道:“所以呀,我已经看开了。与真心相比,我更相信钱。”
说完这些话,嘴角向上扬了扬,眼睛里闪过一抹奸笑。
舒芹实在是难以相信,明小雅现在居然变成一付顽固不化,深陷钱眼不可自拔的模样。
第二十七章 友谊现裂痕()
“你说这话的意思是……那个男人有老婆?”舒芹头脑里闪过一丝不祥的念头。
“没有。不过,他跟我说过,他有未婚妻。”明小雅肯定地回答道。
“明小雅,你疯了吧!别人有未婚妻,你还去搅合。你这样算第三者插足,这样做是不对的。”舒芹诧异地看着明小雅,义正辞严地批评道。
“第三者怎么啦?越多人抢,越能证明这个男人是好货。钟青松一到我们ktv玩,跟我一起上班的好几个姐妹都上赶着去服务呢。还不是因为他是开着跑车来,而且每次给的小费多啊!”明小雅嘴角的那抹奸笑依旧在,“谁抢赢了,算谁有本事。”
她……疯……了!
舒芹脑袋里缓缓闪过三个字。
愣住了,意识到,明小雅已经不再是原来那个单纯的小姑娘了。
或许她根本就没有单纯过,只是在以前没有那么明显。
舒芹至今还记得,大概在一年前,她们两人还在火锅店上班的时候。
有一个男人到火锅店来吃饭,见到当迎宾的明小雅立马走不动道了。
因为垂涎于明小雅的美色,那人经常往火锅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