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无论何时,二人对决中,审时度势尤为重要。孙子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若己方和对方的优缺点都被你尽收眼底,双方实力势力都在你算计之中,方能定胜。此话说来容易,做起来却甚难。自孙武兵法流传至今,各朝各代也不知道出了多少英雄豪杰绝世名将,可真正能深得其中三味的,不过寥寥数十人而已。”(小说)
“无论对决之时双方实力怎样,首要一点便是知。除了你所看到的,你所听到的,你还要知道你不知道的。庸才名将,即在此点分别耳。你我初遇之时,你只知道我在枪法上有一定的造诣,但究竟深浅如何,你却不知。而我则从透骨枪身上纹路知道你不过是练习较多,对枪性熟悉了而已,此为一不知。
“我用透骨枪出手之际,透骨枪沉重之极又占先机,你未能避其锋芒而图后进,却一味蛮力招架,不知变通之术的重要,必败无疑,此为二不知。”
“等我换过花枪之后,你只知点钢枪枪身沉重,一味的想凭借点钢枪粗重挫败于我,却忘记花枪枪身更为柔韧,被我用枪杆穷追,此为三不知。”
“原本我以为定能点中你右肋,只是没料到你警觉机变如斯,才在后来不得已毁掉花枪,又用点钢枪刺你,你应远远的避开了去,而不应接我那蓄势一拳,即便你接招的手法精妙,我闻所未闻,可你大势已去而不自知,被我得手扫中你腰间,如若我下得狠手,只那么重重一戳,你这大好年华,便都已去了。此为四不知。”
说到这里,宗泽走过去拿起那把点钢枪,猛的高高跳起,在半空中把点钢枪轮将起来,枪身在灯光下划出了一道完美的弧线,夹杂着呼呼风声,以万钧之势直击地面,眼看就是石破天惊的一击,一旁伺候的锦儿竟然忍不住捂住耳朵。
铁石之声大作,白灰勾缝,半尺厚的大青石铺就的地面硬生生的被宗泽砸出一道一丈多长,三寸多宽的裂缝。宗泽扔掉手中已经弯曲成麻花的点钢枪,走到桌子前头,拿起半坛子酒,一阵豪饮而尽。
擦了擦嘴边的酒渍,宗泽才对震惊不已的林冲言道:“看到了么?这就叫存乎一心。如若不能事先蓄势待发,把心中的斗志挑起,毕其功于一役,怎能把这青石给打破?有所谓血肉之躯,没了精气神,血肉之躯也只是一堆臭肉而已,而我堂堂大宋子民的精气神,即来源于忠君爱国,护我大宋子民,爱我大宋国土,为我大宋天子效力,马革裹尸而还!”
这是宗泽短短一席话中第二次提到“马革裹尸而还”,林冲激动万分,同时又从中听出了宗泽要说的那么点韵味来。
正文 第三十一章 文明羊,野蛮狼
宗泽果然老成谋国的人才。(小说)
一席话中,句句不离忠君爱国,字字死扣英雄豪杰,好像不从戎戍边开疆拓土就不是大宋的好儿郎般,只是诱导着林冲报效朝廷,为国出力。
林冲大约知道宗泽是何用意,只是虽身处大宋朝,他却不会忠于君主。
大家都是人,凭啥我就要听你的?给你磕头?
林冲厌恶仕途,就是因为各种各样的规矩没完没了,麻烦至极。见了长官要行礼,见了同僚要行礼,见了下属行礼要回礼,见了皇上还要磕头作揖,甚至见了高俅蔡京这样的龌龊人都要卑躬屈膝……
但是林冲至少还是个炎黄子孙,还是个爷们。
他不会去忠于君主,却必定要忠于国民,忠于大宋。
很多时候,在茶馆里头听说书先生口沫横飞的讲述杨家将的故事的时候,林冲心底的那种中国人独有的血性便咆哮起来,周身热血沸腾兴奋不已,听到高兴处,跟着茶馆里头的客人们一起鼓掌叫好,听到难过处,同大家一起默默不语或者跺脚捶地拍大腿。
每次听完书,林冲就要回家狠狠地练习一阵枪法,否则心中的那股杀气便压制不下来,心浮气躁。
今天听宗泽娓娓道来,好像有预谋般的把自己圈进蛊里,林冲有点担心了,宗泽这老头果然有两把刷子,随便两句话就说到民族大义上,难听点说,麻子不叫麻子,那是坑人呐。
恐怕这几个月的安逸生活,老婆孩子热炕头,就要因为宗泽的出现而结束了。(小说)
宗泽看似只是在说枪法武艺,可句句不离兵法,一招一式中都深得兵法三味,而历史上的宗泽,根本就是一代抗金名将!
在宗泽炯炯有神的目光笼罩下,林冲突然觉得自己很渺小,他想避开宗泽深入他内心的目光,却又被宗泽的一身正气感染,不得不审视自己。
随着宗泽的目光越来越深邃,脸上的表情越来越严肃,林冲心里头的压力不断增大,到了最后,竟然背上出了一阵冷汗,把贴身衣物都给打湿了。
……
沉默良久,宗泽终于开口:“林兄弟,你一身武艺,难道就不想报效朝廷么?”
林冲被宗泽逼迫的狼狈,颇为不服气:“哥哥这话却是错了,小弟现在乃我朝八十万禁军教头,领从七品左藏库、东西作坊副使武德郎俸,正是我大宋朝军中一员,怎能说小弟不想报效朝廷?”
宗泽嘿嘿一笑:“兄弟整天介不点卯,不当班,每日里娇妻爱妾小婢环绕周围,有凤来仪楼上的当家花魁奉为上宾,上茶馆逛窑子抚风弄月,偶尔练习一两趟枪法也是为了强身健体混吃等死,这是报效朝廷的英雄豪杰应当做的么?”
林冲一阵羞愧,知道定是鲁达把自己平日里的荒唐事儿给宗泽说了,狠狠地瞪了一眼在一旁没事人似的鲁达,鲁达十分罕见的脖子一缩,低下了头,竟然默认!
林冲无法,勉励反驳:“哥哥责备的是,可这朝廷,真的值得我们去死忠么?”
“拙!”宗泽爆喝一声,重重的拍了一记桌子,一张脸涨得通红,激动万分:“竖子该打!身为大宋子民,竟然说出此等大逆不道的言语,枉我宗泽看得起你,把你当成一条汉子,引为忘年知己,却是我瞎了这双狗眼!既然如此,要它何用!”(小说)
宗泽边说边站起身来,伸出右手,弯起食指中指,咬牙切齿的把两根手指往两只眼睛捅去,鲁达就在宗泽身边,见状大惊,赶忙上前阻拦,使劲握住宗泽的手腕,林冲也冲过去,一脸羞惭的拉住宗泽的另一只手:“别激动,别激动,有话好好说……”
着急慌忙之下,林冲竟然把后世的大白话给说了出来。
宗泽厌恶的甩开林冲的双手:“莫要理会我!”
林冲见宗泽真的着恼了,赶忙解释:“哥哥明鉴,林冲不是不懂是非曲直之人,林冲也非数典忘祖的混蛋,林冲不是聚啸山林的土匪,林冲更不是卖国求荣的大奸贼,只是当朝高俅、童贯、蔡京、杨戬这四大奸党勾心斗角狼狈为奸,蔡攸这厮每日里在一旁不怀好意,只是投圣上所好,每日里给圣上搜寻奇花异石训练歌伎,圣上所修的万岁山为太后敬孝道不假,可我大宋百年所积国库银子,就那么泼天介使出去,又被那几个弄臣佞臣泼天介的划入私囊,民间虽有余财,却也只是土豪财主得了便利,我大宋朝千千万万的子民,不敢说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可百姓疾苦,想来哥哥这几十年见,也见了不少罢。”
林冲一番话吓了宗泽一跳。
一年前,宗泽因反对朝廷联合女真征契丹,被贬提举鸿庆宫。而这女真既是历史上的金国,契丹为百年前与大宋签定了『檀渊之盟』的辽国,宋金此举即为『海上之盟』。
女真被契丹欺压百年,女真自出了一代奇才完颜阿骨打后,不服契丹,反辽而建国号金,新近崛起,以联宋攻辽为主导策略,近年来已经攻占了不少辽国土地,五年前更攻取了辽国重镇黄龙府,眼见着辽国式微,灭国只是迟早而已。
金国势大之后,已取代辽国占领了大半北方土地,宋金两国边境绵长,两国戍边将兵已经私下起了也不知道多少起冲突,只是碍于两国盟约,没有大打出手而已。
大宋占据江南富饶之地,东京汴梁更是号称富甲于天下,金国现正与辽国开展,无力南下侵犯,但垂涎大宋国土之心已早见端倪,宗泽知金国狼子野心,不会善罢,迟早会对大宋不利,实乃一大威胁,私底下宗泽也不知道写了多少名表密奏,可总如石沉大海。
无奈之下,这几年宗泽一边上表朝廷告老还乡读书著述,一边游历四方,广结天下豪杰之士,要为日后抗金打下坚定基础。(小说)
宗泽相国寺偶遇鲁达,知道有林冲这么一号人物,即欣然来见。
见面后林冲果然英勇不凡,宗泽心中甚喜,颇有劝勉林冲之意,哪知林冲竟说出大逆不道的言语。
宗泽并不迂腐冥顽,原本发怒剜眼只是装模做样,想把林冲收入帐下以备日后大用,没成想却听了林冲如此有见地的话语,顿时大惊,要知此刻的林冲,不过弱冠之年而已。
“此乃天赐我大宋良将,今日必要说服林冲!”
——————————————————
下周三江推荐,大家多给点推荐票啊,这样的数据,太寒碜鸟……
正文 第三十二章 洗脑
宗泽看着灯光下林冲的脸色,三分傲气,三分无奈,三分被误解的焦急。(小说)
他知道林冲原本是个傲气十足甚至有点臭屁的家伙,无奈确实是因为朝廷政治腐败无处使力,而林冲为给自己解释而脱口说出当今的实时弊政,殊不简单。
因为林冲的话正说到了点子上。
这几年宗泽遍游大宋的山川河泽,眼中所见,虽不能说是饿殍遍野,十室九空,可百姓的疾苦,确实是有的。前年宗泽在大名府暗地里解决了十四起命案,统统都是当地恶霸贪官勾结,草菅人命的案子,去年在应天府杀了十六名强抢民女的恶贼,今年在汴梁城,更是见多了那些个天皇贵胄们的仗势欺人的丑像。
要知道宗泽今年业已六十一岁,穷尽一生之力为大宋朝尽忠,经历了三朝天子,他眼中所见所明即代表了大宋朝的事实真相,而林冲能一口说出奸党勾结,百姓疾苦这个道理出来,足见林冲对时事政治了然于胸,对治国平天下必然有自己的一套理论,怎能不叫宗泽欣喜。
可惜,宗泽受到忠君思想的毒害也恁深了些。
“兄弟的话虽然不错,然你我身为大宋子民,自应当竭尽全力为国效忠,报效朝廷,虽有奸党挡道,我等也要不顾艰难险阻,那怕圣上叫我等去死,我等也不应皱半点眉头……”然后就是絮絮叨叨的一大堆,什么忠君爱国啊,什么死而后已啊,什么肝脑涂地啊,什么马革裹尸啊,全是这等不吉利的大道理,林冲听得眉头越皱越深,到了最后,林冲终于忍不住了。
“哥哥大错特错!林冲是很敬重哥哥的,在此之前,林冲只认为奸臣当道,一己之力不足以改变我大宋国运,遂贪图风月享受,不思进取混吃等死。如今见哥哥老则老矣,却老而弥坚,就只为我大宋之忧而忧,林冲实在汗颜,但有几句话,林冲还是要说,哥哥莫要怪我交浅言深,口出狂言。”
宗泽正说到忠孝仁义礼悌廉耻,须发飘舞,口沫四飞,却被林冲打断,原本有些个不高兴,却也无法,只得耐着性子听林冲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