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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让我随便翻一页告诉她页码,然后逐字的背给我听,包括解释甚至标点。
她的小脚在我的腿间开始不规矩,她凑到我耳边说,看我都无聊到这份上了。而你多开心,随时能找个人来乐乐。
我也低声凑她耳边上说,那么多人。你他妈别乱动。
而在所有外人眼里看来,我们是多亲热的一对父女,她九岁,我二十七岁。但她是夏朝便造就的怪物。
乡村的小旅馆里,她趴在我的身上不停的叫着煜安的名字。
我说,你醒醒吧,煜安死了,这小子下辈子难保不是一个长得猪头猪脑的人。人一旦死了就不用再抱任何希望,这种道理难道还要我来教你?
她提起手便在我胸膛上划过一刀,然后看着我的血液渗出与快速的凝固,这家伙与我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她极端地嗜血。我说,好玩吧,自个儿还没玩够啊。
她忽然在床上站起来,褪下那条浅绿色的旧裙子,让我看着她那九岁赤裸的身体。于是全然明白她嗜血的原因。第二天,我没在身旁发现她,我们不适合彼此照顾。如果我们希望自己还像个人,那就不会找寻同类的陪伴,这一点她的逻辑与我相当吻合。我看见她留给我的字条,很漂亮的一笔字写着,我去找花猪了。有兴趣来找我们。
事实上我没兴趣,并且我果然没有那样做,直到她提着已经开始腐烂的花猪来找我,我依然不屑一顾。她说,这只猫怎么样,它的主人就怎么样了。
哦。
没意思。
我说,那你要怎么样才有意思。
你陪我玩就有意思。
不想玩。没空。我收拾自己的行李。
可我想玩。
那就找个能陪你玩的人去。
夏祀把死猫用力的掷向我,肆意发泄她做为孩子一面的恶劣秉性。
我说,你累不累啊。
于是她停下,对我浅浅淡淡地笑。将门一开,让我看见已被她臣服的轻秦。她说,来,见见我的新爸爸。
*夏祀——参见《三千六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