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躺在岳太太的怀里,秦晴失声痛哭着,只有在这个时候,她终于可以毫无顾忌的发泄自己的悲伤与痛苦。因为她知道,自己从此再也没有在母亲的怀里撒娇嬉闹的机会了,自己内心隐隐的希望就这样成为了泡影,而自己一心守护多年的爱情信念,也已经成为了不能实现的幻梦。
当秦晴终于平静下来,岳太太握住她冰冷的手,感慨万千的说:“自从知道你在美国,正翔就一心要去美国找你,后来他终于考上了哈佛大学,每个假期他都利用自己打工挣来的钱,到处旅行寻找你的消息。我说都二十年了,蝴蝶大概早就结婚生子了,你就忘了她吧。可是他说这一生除了你他谁也不娶。这次他突然说订婚,我虽然很高兴,但是总觉得不对劲,更想不到对方会是你的妹妹。当正翔告诉我这件事,我觉得上天真是太残忍了,正翔那么爱你,上天为什么要这么折磨你们?”
“不,四婶,小雨很爱正翔的,而且正翔也很喜欢小雨,要不然他不会答应娶小雨的。都怪我不好,正翔应该忘了我,和小雨好好生活,就当没有找到我。”秦晴苦涩而坚决的摇摇头。
“不,你错了。蝴蝶,正翔把他和小雨的一切都告诉我了,他说有天晚上因为喝醉了,小雨在这里过了夜。他以为自己做了对不起小雨的事,所以决定娶她,为自己的错负责。可是昨天晚上我和正翔亲耳听到小雨和她的朋友说,那是她们设的一个圈套,他们之间其实什么也没发生。”
秦晴惊愕的望着岳太太,一脸难以置信的样子。
“是真的,所以昨天我已经告诉小雨,我和她的婚约取消了。”岳正翔跪在她的面前,攥住她的手,深情的凝望着她:“我找了你二十年,等了你二十年,现在一切误会都已经澄清,让我们永远不要再分开了。”他轻轻打开了装有淡蓝色蝴蝶的水晶盒子:“还记得我们一起去看蝴蝶花的那次么?后来你病了,走了,我伤心极了,一直在你家的阁楼等你回来。有一天早上,我发现有一只蓝蝴蝶停在你的床上,就象你一样美丽而脆弱,我一直把它养在玻璃罐子里,想等你回来送给你,可是你再也没有回来。这些年,我一直带着它,看到它就会想起你,想起我们小时候的誓言。”
岳正翔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掏出一枚戒指,铂金指环上是许多碎钻拼成的蝴蝶图案,样子精致而典雅。“这是我用第一次程序设计的奖金买的戒指,虽然不是很名贵,但是我第一眼看到就很喜欢,我一直希望能有一天,找到你,亲手戴在你的手上。”
秦晴急忙的把手抽了回来,无措的望着岳太太,又望向岳正翔:“对不起,我不能答应你。不管小雨做了什么,那都是因为她太爱你了。我欠秦家的太多了,我不能伤害小雨,相信我,只要你忘了我,你和小雨就会有幸福美满的未来。”
来不及对岳太太告别,秦晴迅速跑了出去,给公司打电话请了假,秦晴才发现自己无处可去。
发生了这么多事,她不知该怎样面对父亲和妹妹,而母亲的死讯更令她伤心不已。她漫无目的的走着,满脑子一片混乱,儿时的记忆,小雨的笑脸,岳正翔那忧伤的眼神在她心里交错出现,使她难以平静。
不知不觉中,她发现自己竟然来到了“盛唐”的门前,最近太忙,心情又太混乱,好久没有找曲娟解释了,不知道她是否还在怪自己。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进去。曲娟是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原本无话不谈的朋友闹成现在的地步,是她不希望发生的事,她只希望,曲娟能听自己解释一次。
“秦小姐,你来了?好久不见了,有好些老主顾要订你的作品,可是娟姐总说你太忙,都推掉了。”店里的员工英子高兴的和她打着招呼。
“最近生意好么?”秦晴四下张望着:“娟姐在么?”
“生意倒还还不错,不过娟姐病了,正在楼上休息呢。”英子的圆脸上流露出一丝担忧:“娟姐好像最近心情不好,很少下来,我们都很担心她。”
秦晴满心忐忑的走上楼,轻轻敲响二楼居室的房门,为了黎江的事和曲娟闹翻有快两个月了,她不知道曲娟是不是肯听自己的解释。曲娟的火爆脾气,她是知道的,所以心里很是担心,但是不管怎样,她都不想失去自己最好的朋友。
曲娟打开房门看到秦晴,脸上露出一丝惊愕,秦晴也被曲娟那憔悴消瘦的样子吓了一跳,两个人面面相觑,一时谁也没有开口。
“娟姐,对不起。”秦晴终于轻声道。
曲娟一把搂住秦晴,拼命摇着头哽咽道:“不,应该是我说对不起,是我对不起你。”
原来黎江成功的挑唆曲娟和秦晴翻脸以后,又借着给曲娟朋友推销保险的机会,竟然和她的一位富孀朋友勾搭上了。曲娟发现以后跑去兴师问罪,却反被他们狠狠羞辱了一番,她才知道原来秦晴的事也是自己错怪了她。知道误会了自己最要好的朋友,使她愧疚难当,她本来想亲自去向秦晴道歉,可是黎江的事对她的打击太大,她大病了一场,到现在还没缓过来。
看到曲娟一脸凄楚哀怨,秦晴原本就从来没有怪过她,现在只能尽自己的力量去劝慰她。
秦晴用厨房里简单的原料做了一顿简单的午饭,曲娟却吃的很香。这段时间,她被重重的心事压的几乎喘不过气来,直到知道秦晴毫无责怪她的意思,这才痛痛快快的哭出来,把所有的委屈和悔恨都发泄了出来。
当秦晴终于回家的时候,天色又是很晚了。曲娟已经有那么多的不如意,秦晴也不想用自己的痛苦和矛盾去烦扰她,所以在安慰和开导了曲娟以后,她自己的心里却疲惫不堪,但是重新拥有了自己最好的朋友,这件事对她已经是最大的补偿了。
推开卧室的门,秦晴惊讶的发现小雨正坐在窗户旁等她,最近一段时间,小雨忙着准备订婚典礼,和她疏远多了,而今天发生的这一切,也使她不知该如何面对妹妹。
凄凉的月色下,小雨的脸苍白没有一丝血色,乌黑的眼睛显得那样无助。仅一天的时间,小雨的下巴就变尖了,原本圆润的脸上满是忧伤。
看到秦晴走进来,小雨幽魂似的站起来,忽然跪在秦晴的脚下,紧紧抱住秦晴的腿,无声的哭起来:“姐姐,救救我。”
秦晴慌乱的扶起小雨:“你怎么了?快不要这样,不管出什么事了,姐姐一定会帮你的。你要相信姐姐,快起来啊。”
小雨定定的望着姐姐,满脸都是绝望的泪痕:“姐,我知道正翔爱的是你,那天晚上你们说的话我都听到了。我知道我不该骗他,可是我爱他,我不能没有他。他说要和我解除婚约,我知道他会这么做的。可要是那样的话,我以后还有什么脸见人?爸爸也会成为全香港的笑柄,他的身体本来就不好,我怕他会受不了。”
小雨哀求的看着姐姐:“我知道,正翔爱的是你,可是我真的不能没有他。姐姐,求求你,救救我吧,只有你能救我了,如果他不要我,我只有去死。真的,那样的话,我宁可去死!”
秦晴看着妹妹满脸泪痕和伤心绝望的脸孔,似乎回到了十四年前秦太太过世的那天晚上,小雨也是这样伤心的哭着,最后在自己的怀里昏昏沉沉的哭着睡去。就是在那个晚上,自己答应养母会好好照顾妹妹,永远不让她受伤害。
回想这些年,养父把自己当作亲生女儿,小雨也当自己是亲姐姐,如果没有秦家,自己也许还在无尽的黑暗里永远见不到光明,更不会是现在的样子。
她永远记得,自己曾经在心里发过誓:要用一生回报秦家给予自己的一切。
紧紧的抱住妹妹,秦晴心如刀割:“小雨,不要再哭了。你放心,我会帮你的,你一定会嫁给岳正翔,我保证!”
第十一章 意外变故
秦晴忽然答应了唐子轩的求婚,除了小雨以外,全家都很意外。
秦远风虽然一直很欣赏唐子轩的干练稳重,早已把他当作了最佳女婿人选。但是他知道秦晴的脾气,一时半会还接受不了唐子轩,他只希望女儿终于有一日能被唐子轩的诚意所打动。但是这一天来得这样突然,实在令他有些错愕。
唐子轩其实是在小雨订婚前,随口感叹道不知何时才有幸成为秦家的女婿,当时秦晴只是淡淡的看看他,甚至连一个字也没说。直到昨天秦晴对他都是很少假以辞色,没料到过了一夜,秦晴会突然问自己那天说过的话还算不算数?虽然心里很是疑惑,但是夙愿得偿,唐子轩哪里有拒绝的道理。
所有人中,大概只有林妈是真心真意的欢喜了,对两位小姐选中的丈夫人选,她看着都满意极了。那位岳先生看上去谦和敦厚、沉稳大方,一定会对灵慧顽皮的二小姐迁就爱护,而唐先生一看上去就是处事玲珑、精明能干的人,一定能成为大小姐生意上的得力帮手。在她眼中,这两对正是珠联璧合的绝配,所以她的脸上喜气洋洋、笑逐颜开。
不管别人怎么看、怎么说,秦晴一概没有心思去想。她把整个人投进工作中去,生怕自己会胡思乱想,忽然改变了主意。
那夜和小雨深谈过后,妹妹似乎无颜面对自己,和她更加疏远了,虽然她常常去找岳正翔,可是可以看出收效甚微,所以小雨的脸竟然很快小了一圈,林妈竟然还以为她是为了婚礼在减肥,只有秦晴看得出妹妹强颜欢笑的背后正在慢慢变得枯萎。所以她才要求婚礼尽快举行,她只希望自己成婚以后,岳正翔可以忘记她,接受小雨,这是她唯一能为妹妹做的事了。
听说秦晴要和唐子轩成婚,岳正翔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是他很快就明白了秦晴的用心,他连着打电话给秦晴,可是秦晴却拒绝接他的电话。他不明白秦晴那样剔透晶莹的人,怎么会以为只要她嫁给别人,自己就一定会娶小雨?
秦晴的心此时早就已经陷入了死寂之中,公司的员工都在议论她和唐子轩将举行的婚礼,很多人在背后评论唐子轩是一步登天,或赞誉他们是天作之合。对这一切她完全不在乎,不同于唐子轩满脸的春风得意,秦晴却始终淡若秋菊,无喜无忧,就连婚礼必须的婚纱和喜帖等事,她都不闻不问,这让跟了她多年的秘书常常用担忧的目光追随她。
虽然可以避免许多繁琐的杂事,但是拍摄婚纱照这样的事却不能假以他人之手,所以虽然心里千万个不愿意,当唐子轩叫她下楼一起去影楼时,秦晴还是无奈的应允了。
刚走出大楼,满腹心事的秦晴就感到自己面前伫立着一个高大的黑影,抬头望去,她不禁轻轻惊呼出声。几日不见,岳正翔的脸上满是胡茬,眼睛里充满痛苦和惶恐。
“蝴蝶,为什么要嫁给他?你明明并不爱他。难道我在你心里只是一个什么东西,你可以就这样随便拱手让人?难道你以为你嫁给了别人,我就会娶你的妹妹么?难道你就这样狠心,就让我们苦守了二十多年的感情化成幻影么?”岳正翔刚开始的声音微微的颤抖着,到最后语气却近乎咆哮。
秦晴想避开他,可是岳正翔的手却如同钳子般牢牢箍住了她。
“对不起,是你误会我了,其实我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