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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获奖者翘楚之作:盛于繁花-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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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由自主地抖动。洪亮吉终于清楚了这些日子慌张的缘由。他的记忆一下子被书童的声音给捅开,在云雀在灰褐色的天空飞过之后,他记起一向清高的仲则在与季若姑娘的苟且之事被戳开后的那个早晨,他脸色苍白地走向主人时的沉寂,他的那颗心几乎是沉到水底去永不复生了。在他被迫从那个宅第离开时,他衣袂飘飘的执剑远去。在季若姑娘先后辗转于商贾与妓院的消息传来时,仲则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嚎啕不已。但次日,他依旧目光郁悒的写诗。洪亮吉在翻阅他的诗稿时表现出的质疑近乎使仲则暴怒,他怒气冲冲的把诗稿从洪亮吉的手中抢回,任性愤懑地说:〃我死后,你一定要烧毁这些诗稿。〃洪亮吉带着那把剑返回洪府的路上,他感到了一种莫名的躁动,这种感觉犹如当年他策马加鞭去会见仲则最后一面时的心绪,而在他赶到时,仲则的身上落满了一层薄雪,嘴巴空洞的张开着,仿佛要吞下或者说出什么。书童告诉洪亮吉说仲则在生前说过,不见洪兄,死不瞑目。
洪亮吉阖上了仲则的双眼后,开始整理他的遗物。除了一沓厚厚的诗稿外,再无他物。他皱起眉头想起当年他赠予仲则的一把宝剑,仲则一直是佩带在身的,可是现在没有。洪亮吉眼前呈现着那些诗稿被焚烧掉时的情景,灰飞烟灭后是无声无息。
这一年的春雨来得似乎特别早,清明的日子,天空更是几日阴雨连绵。洪亮吉在去给仲则的坟头添几抷土之后坐在书房里奋笔疾书的写信。
三个月后,季若姑娘手抚剑身站在河道一侧的冷风中,她似乎可以看见仲则表哥湿漉漉的眼神惶恐不定,他在夜色下像一匹受伤的狼快速跑动,宁静的河道上停靠着一只小舟,在仲则钻进去时,她所有的记忆只剩下这样一首诗:别后相思空一水,重来回首已三生。
云阶月地依然在,细逐空香百遍行。
与时光漫步念去去燕京以北,湘江以南天黑孔雀胆一半是孩子,一半是成年人无处躲藏坏男孩和好女孩的故事在这座城堡里,我要一个人居住,白天巡行,夜里打更。

第69节:徐璐:念去去(1)

念去去
徐 璐
(一)
在过去的那一年中,走在××大里边,你常常会为一个怪异的女生吸走眼球。
她不算漂亮,但气质极好。短头发,不施粉黛。是那种如王菲一般的瘦高个,走起路来直捷挺拔且又万种风情。她的怪异,主要体现在她的穿着上。一年里有一大半的时间她都在穿男装。夏天是一件深蓝色的男式圆领T恤,胸前有白色的阿迪达斯商标字母;春秋两季时常穿一件蓝白条相间的男式薄毛衣,旧旧的,但形很好,也很衬她;几乎一整个冬天,她都被一件黑色的男式羽绒服包裹着。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她的细手腕上总会戴着一只男款卡西欧手表。可她身上散发的气息却是纯粹女性的,那是十年的芭蕾舞功底和艺术系的诗情画意共同作用的结果。
这个怪异的姑娘,便是艺术系艺术史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卓必玉。现在她已经读研二了,又老了一岁,不再奇装异服,但走在人群里依然抢眼。
再美丽的女人,看久了也会产生审美疲劳,所以美女明星们的老公照样有外遇。真正有魅力的女人却不同,她们能不断带来新鲜感,始终有一种不驯服的气质,更具备持久的吸引力。5034的四个姑娘里,最漂亮的是尹莉莉,最有魅力的却是卓必玉。莉莉像一块水晶,光芒四射;卓必玉则如一块玉,浑朴深沉。莉莉的美更人间,一览无余;卓必玉则美得缥缈,更隽永也更耐人寻味。古人云,水晶精光外发而莫掩,终不如玉之温润中存而不露。莉莉对卓必玉是甘拜下风的。做如上总结的人,便是莉莉自己。
与卓必玉谈一场恋爱,是一件很华丽的事。对,就是这个词:华丽。
你握住她的手的同时,你还握住了黑格尔、别林斯基、宗白华的手,你还在和音乐、文学、美术、戏剧耳鬓厮磨,你还在同美、精神、格调、日月精华海誓山盟。艺术有多迷人卓必玉就有多迷人。不错,没有艺术你照样可以活下去;但是,你活着活着忽然接触到艺术,你便会发现曾经的生活有多么贫瘠,而现在为艺术点染提炼的生活有多么华丽。
对的,华丽。
卓必玉现任男友是一家名叫〃水边的阿狄丽娜〃画廊的老板成祖仑。去年开学不久,卓必玉开始在〃水边的阿狄丽娜〃做兼职,十个月里老板付了她将近四万块的薪水。对于一个一周只做两个半天、两个整天兼职工作的学生来说,这是个类似巧取豪夺的收入。老板却认为,值,而且是物超所值。你可以指责老板身上的商人气,挑剔他不够年轻英俊,但你得承认老板是个有品位的鉴赏家。无论鉴赏的是绘画、员工或是女人,这个男人皆有着极高极准的眼光。最吸引卓必玉的正是成祖仑的精锐聪敏。
一般人可能会轻率地认定卓必玉是在傍大款。画廊老板具有大款的基本特征:有钱,有岁数,有世故。成祖仑比卓必玉大了整整十五岁。这个已近不惑的男人在商场上翻滚沉浮多年,自知自己身上的暮气、铜臭气和风尘气,面对璞玉一般的卓必玉颇有些自卑。他对卓必玉说:〃你的前男友一定是个傻瓜,否则他怎会放走你?〃这句话令卓必玉感动,她知道自己在成祖仑眼里有多么珍贵。有一句专说给女人听的话:一个百分之二十爱你的一百分的男人,不如一个百分之百爱你的二十分的男人。前男友显然不如画廊老板珍爱卓必玉,尽管前男友可以得到一个很高的分数。
5034的姐妹对卓必玉同画廊老板谈恋爱这事态度不一。
沈丹霓明确持反对意见:〃卓必玉!你条件这么好,完全可以耐心等待一个年轻许多优秀许多的、更适合你更爱你的人!他实在太老了!我看他都开始谢顶了!〃
谢铱钒的态度模棱两可,说:〃他人倒是不错,不是那种低俗愚蠢的暴发户,典型的儒商,挺聪明也挺有礼貌的。我看他对咱家小玉也蛮真心的。不过,怎么着也是快四十岁的人了,处久了,能有共同语言吗?〃
看来,大家一致认为问题不在于款大,而在于年龄大。
尹莉莉笑着说:〃你们可知道,孙中山也是长宋庆龄整整十五岁。他们的名言是:往前十五年,你属于别人;往后十五年,我属于别人。你度过了春季,我跨过了秋季,我们相会在最热烈的夏季。〃
沈丹霓说:〃莉莉,你真该去报社,专门负责给大龄单身男女们拟征婚广告去。〃
〃呵呵,得了,我们这些局外人就别瞎评论了。还是要看小玉自己的意思,她自己觉得快乐、觉得幸福就好。〃尹莉莉转过头对卓必玉说,〃跟着你自己的感觉走。该怎么取舍,你自己心里最清楚。〃
跟着感觉走,自己来取舍。话是不错,但卓必玉觉得,怎么取舍可依据自己的感觉,结果如何却只能听天由命。还好,她已经相当成熟,对命运,她的敬畏多于怨怼。
(二)
卓必玉是×城人,大学是在外地念的,考研又考回了××大。这奔出去又返回来的一圈折腾,自然是有故事的。
卓必玉的父母,一个跳民族舞,一个唱美声,都是×城有名的文艺工作者。夫妻俩也算是搞精神文明建设的先锋人物,脑子里却残留有封建思想:重男轻女。在生下卓必玉几年后,这两人想要儿子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于是顶风冒险想尽办法,给健康的卓必玉办了个残疾证明,搞到一个生第二胎的指标。可惜造化弄人,第二胎生下来还是个女儿,最惨的是,二女儿竟真的有残疾:是个弱智!可想而知卓必玉的父母有多么的痛苦!

第70节:徐璐:念去去(2)

歌唱家和舞蹈家是顶要面子的两个人。他们尽量把弱智的二女儿藏在家里,不带到世人眼前;家里来了客人,便把二女儿关在房内不放出来,甚至都不让她上桌吃饭。以至于很多人以为这夫妻俩只有一个健康漂亮、会跳芭蕾、会画画的女儿卓必玉。当然,知情人也不在少数,这些当面大夸卓家大女儿的人,省下讥诮留待背后大家作乐。
大女儿受到外人称赞时,歌唱家和舞蹈家自觉面上有光,小小的卓必玉却心下悲凉。为她见不到阳光的妹妹而悲哀,为自己装潢门面的身份而悲哀。她仇恨那些看弱智妹妹笑话的闲杂人等,她还很有些瞧不起她遮遮掩掩的父母,认为属于他们的成人世界虚伪、丑陋且残酷。
父母要面子,卓必玉不要,她只要她的妹妹开心就好。妹妹虽弱智,但还是知晓冷热炎凉的,也有自己的愿望和失望,喜怒和哀乐。这是个无能的却也无辜的、无害的生命。而正因为头脑的过于简单,妹妹有一种清清白白的单纯和善良。有一次卓必玉抱着妹妹转圈玩,不留神把妹妹甩出去,摔了个鼻青脸肿。父母回家来责问卓必玉,妹妹一心护卫她,一个劲说〃不是姐姐摔的,不是姐姐摔的〃。卓必玉认定:妹妹智商低下,情商却不低。
卓必玉非常疼爱妹妹,她拿出超常的耐心和爱心,尽一个小女孩的全部所能去呵护她的妹妹。她和欺负妹妹的邻家男孩打过架,与呵斥妹妹的坏脾气护士吵过恶架,而与之发生冲突最多的还是父母。
妹妹喜欢涂涂画画。从小学习绘画的卓必玉非常欣赏妹妹的画,她认为这些别人眼里的涂鸦之作有一种很天才很可贵的清气。她努力为妹妹争取一个学画的机会,可是,父母却说:老师不会愿意接收弱智孩子的;就算收了,别的孩子欺负她怎么办?她在学校磕了碰了受伤了怎么办?再说,她也学不出名堂的,哪有画家是弱智?反正,父母坚决不答应。
冲突多了,卓必玉发现冲突没有意义。父母对妹妹还是深怀歉疚的,可以说他们也是很爱妹妹的。只是这份爱不够厚重,战胜不了他们的虚荣心。只要到了特定的场合,他们还是会狠下心委屈妹妹。
这是两个累教不改的人,这是两个自私自利的人。卓必玉常常在心里这么恨恨地想她的父母。
读中学的时候,有一次,卓必玉要以第一女主角的身份去全市最大的剧院演出一个芭蕾舞剧。正式演出当晚,父母很高兴,盛装去剧院观看。卓必玉叮嘱了很多次,请父母一定带上妹妹,可最后他们还是把妹妹留在了家里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他们将一打赠票送给亲朋好友,邀请这些人前来欣赏自己大女儿的风光;至于二女儿,就暂且回避吧。
谁知这一次的回避竟成了永远的消失:家中失火,妹妹被活活烧死。
卓必玉在痛哭之后将她的芭蕾舞鞋全部扔进垃圾桶里。自那天以后,她几乎从未主动与父母说过话,对他们的问话只用最简单的嗯啊随便不行来回答。卓必玉在家里再也没有笑过。她是真的笑不出来。她无法原谅自己,无法原谅她的父母。
考大学时,卓必玉毫不犹豫地选择离开家乡,离开父母。
走出家庭,走入大学,卓必玉有种脱胎换骨重新做人的解放感。学业优异,爱情称心,人缘尚佳,一切都很完美。卓必玉几乎从来没有想家的感觉,暑假她一向留在学校,还干过一次寒假不回家的事。说到底,她还是与父母隔阂太深,回家待着总觉得不自在。她甚至觉得自己完全可以一辈子不回那个家。
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些事。
卓必玉有个习惯,每周去图书馆的报刊部翻阅一次《×城晚报》,这是她从识字起便开始阅读的报纸。不想家,却还是很想念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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