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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不负年少+番外 作者:公子喻(晋江2014-12-24完结)-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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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人后来真的逆天的在那所庄严的学府里恋上了。
  所谓耽美,就是美少年之间纯粹唯美的爱恋。
  就在周桐跟顾小四开始了这段世俗不容的恋情时,原本一切都隐藏的好好的感情,却在一夜之间被暴露无遗。
  源头是一张传遍了整座校园也包括校长室的彩信,彩信中旁若无人接吻的两个,赫然就是周桐与顾小四本人。
  周桐履行当初的赌注带了张顾小四的桃色照给某甲,但某甲却趁他不注意将那张相片传到了自己手机中,后来的情节就水到渠成了。
  顾小四作为校长的乖孙子,一下子成为整座校园风口浪尖上的人物,而周桐也变成了被校长等一批学校领导通缉的对象。
  周桐说来说去,也不过一个披着斯文外皮的混混,“深情”两字,又怎是他这种人玩的起的。
  所以,在一通不知道是胁迫、妥协又或者主动示好的情况下,出了校长室的周桐立马像变了个人,一改当初对顾小四的热情,开始疯狂追求其它女生,连带着对他的态度也变的冷淡疏离。
  所以才有了后来,他追求一个,顾小四就破坏一个的局面。
  这中间,劈腿的、上床的、怀孕的都有其人。原本都是男女双方你情我愿的事情,但因为顾小四的插手,所有事情的曝光率几乎是百分百,周桐这个人以及他的事迹也都被闹的人尽皆知。
  渐渐地,他的名声一如在娱乐圈中的陈冠希,被扣上了花心烂情以及道德败坏的帽子。整座校府中,知道他的女生都对他避而远之。所以,遇上对什么都一无所知的我,就变成了周桐作为新生又一轮的戏码。
  “他遇上你的时候,正跟一大堆女生暖昧不清,你也不过是他众多目标的其中一个。”顾小四这样直言不讳的对我说着,丝毫不去顾忌我作为一个女生该有的虚荣与自尊。不过,若是他人,我肯定会在意,男主人公是周桐的话,还是算了吧。
  “所以,从他接近我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不是个好人。”
  “我不是应该夸你敏锐的观察力?”
  我伸出食指在他面前作了一个“NO”的动作,“你还是夸我的嗅觉敏锐吧,因为我在他的身上隐隐嗅到一股人渣的味道。”
  “那你还去跟他吃饭。”
  “如果我说,我当时是为报复一个人,你信么?”
  “是殷澈,你喜欢他?”顾小四不置可否的说道。
  我皱着眉头看着他,那天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你不会一天到晚都跟在周桐后面吧?”
  他斜视了我一眼,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我无所谓的笑了笑,起身倒了杯水喝,继续道,“当初学校传遍了周桐是GAY这件事,怎么后来还会有女生愿意往火坑里跳?”
  “因为我爷爷。”他简要明骇的说道。
  如果是这样,就比较能理解了,只要顾校长派人澄清那张桃色彩信是个误会,顾小四跟周桐都是个正常人,只是被人恶作剧了一番,那场滔天风波便能以水落石出的姿态平息了。
  “权利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东西。”我朝他讽刺的笑了笑。
  顾小四有些尴尬的抓了抓头,抬手朝我要了一杯水。
  其实,我说那句话,不仅仅是指他与周桐的事情,还有他那夸张到极点的中考分数。
作者有话要说:  

  ☆、青春荒唐,我不负你

  
  送顾小四出门后,我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逛了一圈,碰到在街边看老人下棋的阿澈,想跟他打招呼,但看到他认真专注的神情,想想,便算了。
  提了一袋子零食走在回家的路上,看到正拎着胶桶拿着钓竿的青禾,突然来了兴致,便冲他招招手,“嗨,等等我。”
  说完便把装着零食的塑料袋挂在他手腕上,自己一溜烟的冲回家,迅速拿起那本未看完的《妄念如滴沙》跟着跑了下来。
  “一个人呆在家太无聊,跟着你混好了。”我冲青禾眉开眼笑道。
  他点点头,视线扫过我手中的书,“还在看小说?”
  “嗯啊。”走到他身边,看了看他的侧脸,突然说道,“没事多补点钙,要比我高些才行。”
  “你在女生中的身高已经是佼佼者了,即使是男生,比你矮的也不在其数。”他眉眼晴朗的说道。
  我想也没想的接着话,“可是,书上说,情侣之间的黄金比例身高是男生刚好吻上女生的额头。”
  青禾脸上的神情悠地动荡了几分,他看了看我的头顶,又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面,一抹天真明媚的笑意慢慢地在嘴角浮现。
  深秋的风有些凛冽,沿路树木上的叶子早已掉光了,如今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
  我拢了拢外套,尽量走在有阳光的一侧,面对明亮的光线,只能将眼睛眯成细细地一条缝。青禾回过头的时候,打趣道,“你们家人的眼睛都生的特别漂亮,凤目细长。”
  我咯咯地笑着,“那你觉得我们家谁的眼睛最漂亮?”原以为他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是我,结果,却见他慎重思索一番,最后吐字清晰道,“杨溪。”
  我两眼一翻,直接有些无语。这些年,杨溪抢镜头抢光环的能力真是愈发的不可收拾。
  镜湖的水在早晨已经结了薄薄的一层冰,经过一上午的升温已经化的只剩下一层氤氲的雾气。
  我紧紧地裹着外套,挨着青禾挑好地方坐下,他慢理斯条的将鱼饵抛出,又在周围撒了一些用菜油拌过的剩饭,便看着水面上的浮标将鱼竿架在一边。我歪着头,看着水花四溅,形成一道道涟漪。心里在想,那些据说有听力的鱼儿,在听到这样的动静,是在呐喊“终于有食物了!”还是惊呼“陷阱啊!陷阱啊!”
  我失神的空隙,青禾已经爬到一旁边的柳树上,背靠在树叉间,姿态颇显悠闲。
  “怎么突然想到要出来钓鱼呢?”我翻了翻手中的书页,漫不经心的问道。
  “你不觉得“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这样的画面很雅致也很诗意么?”
  我翻到要看的页面,一心两用道,“古人云,水清者无鱼,这时候的水大多清澈见底的。可你偏偏不按季节行事。虽说是来陶冶情操。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勾的气度,寻常人来做,难道不是纯属闲的蛋疼么?”
  “哈哈……”青禾在上面笑的一颤一颤的,好看的面容在日光的笼罩下显的愈发柔和。他垂手,接过我递给他的一包棉花糖,动作散慢地拆开包装,用拇指跟食指捏着一个心形绿色的棉花糖,似打量的问道,“你怎么像个没长牙的小孩一样,喜欢吃这个。”
  我愣了一下,转而笑的春风明媚,“你还记不记得,我七岁那年生日,你被杨溪在大雨天的草地里揍的很惨很惨的那一次。”
  “旧事就不要重提了好吗?大小姐。”他没好气的用一个软绵绵的棉花糖当暗器一样的弹在我的脑门上,“还有,我被揍跟你喜欢吃棉花糖有什么关系?”
  我清了清嗓子,准备打开话匣子跟他慢慢唠,“记得很小的时候,我每次过生日,都会下雨,下很大很大的雨,七岁那天晚上,他冒着很大的风雨出去给我买蛋糕,回来的时候,头上、衣服上全是水,裤管也都湿了一圈,我吃着他买回来的蛋糕高兴地立马飞奔出去,在很多小伙伴们面前炫耀,后来被一个很凶的女生把我生日蛋糕抢走了,我追了很久,一直没追回来,当时的雨也差不多停了,蒙蒙细雨的样子,我就坐在广场前的那片草地里哭。整个过程的发生,都被你看在眼里,可那时候的你,看到我哭,却在旁边笑,很开心很开心的笑,我很生气,就又爬起来追着他跑,你跑的很快,我总是追不上你,其实,就算追上了,我也打不过你,然后杨溪那天晚上也恰巧来了,我就让他揍你,后来,我就在你哭的稀里哗啦、杨溪揍的意犹味尽的时候站在一旁鼓掌欢庆。”
作者有话要说:  

  ☆、青春荒唐,我不负你

  
  听我说完以后,青禾原本平和的脸一下子黑了下来,“首先,我现在真应该报复你一下,将你揍回去。其次,这与你喜欢棉花糖有半毛钱联系。”
  “别急啊。”我在旁边挤眉弄眼,笑的那叫一个花枝乱颤。因为很少能看到青禾露出那种囧囧的表情,自长大以后,他的神情大多平静的一如眼前的镜湖。所以,难得看到他窘迫的样子,我便动容的有些控制不住情绪。
  等笑够了,我才梳理好大脑里已经混乱成一团的思绪,短话长说道,“长大后,每个生日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下雨天的晚上,他给我买蛋糕的情景。这么多年,除了莫晨回来那一年,他重来都没有再给我正儿八经的过个生日。所以,后来的每个人生日,我都会自己去各个商店找当初他给我买的蛋糕,并不是一般的奶油蛋糕,只知道它勉强算是蛋糕,五颜六色的,有包装袋,不会太甜。但我努力找了很久,却始终都找不到那种蛋糕,渐渐地,也忘了它究竟长什么样子,只在脑海里留下一个既模糊又深刻的印象。直到很多年过去的一个夏天,他再次给我买了一袋零食,竟是跟记忆里的那个蛋糕格外的相似,我甚至搞不清楚它俩究竟是不是同一个东西。”我一边说着,一边傻笑起来。而青禾则捏着一枚粉色的棉花糖有些失神的说道,“就是这个吗?所以,你才会对这个东西那么钟情?即使已经十六岁了,还是成天像个没长牙的小孩一样,抱着它满大街跑。”
  我重重地点了点头,“就算你说我幼稚也没关系。”它是我记忆中最甜的东西,所以,才让我念念不忘许多年。
  “其实我知道,你记住的并不是它的味道,而是,你对你爸爸当年对你那份独一无二的好的那份依恋。”他一语道破我心里最不想坦露的事实。
  其实,当一个人开始怀念,开始只能抱着回忆取暖,她就已经变的很可怜。因为得到过,又失去了。
  被冷风灌的有些难受,我吸了吸冻红的鼻子,狡辩道,“我只是怀念那个味道,你不要无端的扯上其它事情。”
  青禾从树上跳下来,坐在我旁边的石头上,温柔的目光触到我脸上一闪而过的悲伤,他说,“离离,你说谎的时候眼晴里是没光亮的。你一直很拗,一直都是。”
  青禾,为什么你要那么赤裸裸的揭穿我呢,跟你在一起我总是没办法伪装自己。
  我低下头,用很轻很轻的声音说道,“我想念以前,很想很想。”
  他伸手顺着我的头发往下滑,声音在这凛冽的深秋变的格外有温度,他说,“离离,有些事情,我们无法控制,不如让它过去。我也很想以前,但是我们现在都过的很好,就没有必要去感伤。”他像揉一只小动物一样的摩挲着我的头顶,“就算以后,谁都会离你而去,但我会留在你身边,不说永远,那太遥远,我只会尽我最大的努力不变成你记忆里的一道怀念。”
  我怔怔地看着他,俯下身给他来了一个熊抱,声音模糊不清道,“就像冬天一样,好冷。可拥着你,又好暖。”
  那天下午,青禾还真的钓到了一条四斤重的草鱼,我在旁边高兴的差点又要挥手绢了。因为见者有份,所以,在他收拾东西回去的路上,我又很死皮赖脸的黏着他,执意晚上要去他家喝鱼汤。
  看到我这幅无赖样子,他也早已经见怪不怪,一如我最初说的,自己于他而言,就是一24K纯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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