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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绮珞将那只涂了红色蔻丹的手在酒杯的杯口缓缓摩挲着,笑着说道,“亦绾,这么多年,你真是一点都没变,一开始我以为家明哥喜欢你只是因为他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偶尔向往一下田园生活也是情有可原,可是事情远比我想象地复杂地多,对,从他认定你是他的女朋友带到他家的那一刻,我就开始嫉妒你,我打小就心心念念想要嫁的男人竟然爱上了别的女人,可是我从不会气馁,因为不管从哪一方面来看我都比你略胜一筹,论相貌,论家世,论青梅竹马,我有那一点输过你,可是凭什么……凭什么……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呐!”她的情绪似乎有些激动,亦绾这时才发现她的脸庞有些微醺的酡红,仿佛像是喝过一点酒过来的。
亦绾只是小口地啜着杯中的白开水,这么多年来,唯一让她感到安心的就是这份现世如水般的安稳,她虽然很想做出镇定的样子但语调并不轻松,“他陪着你漂洋过海,陪着你出国留学,你得到了你想要的,他依然过回了他锦衣玉食的生活,对,我只是个毫不起眼的游览一遍就忘了的田园生活,所以你大可以放心,我们不会再有什么交集,你也不必再费尽心机,对不起,我还有事,我先走了。”亦绾忽然觉得这样的谈话有些狼狈,所以只得匆匆收尾。
亦绾拿起椅子上的包包正待起身的时候,宋绮珞却一把抓住亦绾的手,亦绾可以明显感觉到她的手指在颤抖,仿佛使了很大的力气才抓得住亦绾的手腕,亦绾忽然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难道阮家明曾经对她做过些什么?她的情绪比自己想象到要激动地多,亦绾觉得自己如果一走了之是不是过于残忍了一点,其实把话说清楚了对他们三个都好。曾经恨得咬牙切齿的情敌,如今再坐在一起的时候她却忽然动了恻隐之心,生活还真是讽刺啊!
亦绾没有再移步,而是淡淡地说了一句,“你先放手,我不会走。”似乎在努力安抚她的情绪,可亦绾的心又何尝不是疼得在直打颤。
宋绮珞仿佛在为刚才自己的失态作解释,又恢复里一派高端优雅的姿态,“对不起,最近也许是因为婚期将近,我可能有点控制不好自己的情绪。但是亦绾,家明对我很重要,哪怕是豁出性命去爱他我都会嫌不够。”
是啊,哪怕是豁出性命去爱他你都嫌不够,即使宋绮珞极力想掩饰手腕上的那条曾经为家明割腕自杀的痕迹,但亦绾却依然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这几年他们在英国过得并不太平。她是在求亦绾离她的未婚夫远一点,还是发现家明最近和亦绾走得有点近?总而言之,亦绾觉得宋绮珞比她想象中的还要敏感的多,一开始她也如绮珞一般,以为可以为爱情去死,可是后来她才发现爱情其实要不了你的命,它顶多会让你当时的你痛不欲生地疼一下,之后,我们依旧还是要在滚滚红尘中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是啊,一开始我以为只要他离了你就会跟我永远在一起,呵呵,可能是我太天真,那天在菲菲的生日派对上,在青梅山的山顶上,对,卧室看到你和姚丞昊走上来的,我才故意凑上去拼命地吻了他,他当时喝了很多酒,几乎连站都站不稳,可是我吻了他,我看到你转身离开时的背影,我知道,只要将你赶走,家明就永远不会再和你在一起。可是,我万万没想到,他再次吻我的时候,喊得却是你的名字,呵呵,我煞费心机,换来的却是什么,他不爱我,对,他不爱我,即使在英国那么多次我们睡在一起,他都从来没有碰过我一下,他说,“其实他的心很小,只容得下一个人”,我说,“是她吗?他点点头,我乞求他,“难道爱我一点点都不够吗?哪怕只有一点点就足够了。”他不作声,很久才说道,“绮珞,从小到大,我都把你当成我最好的妹妹,绮珞,你别再闹了好吗?”混蛋,他就是个王八蛋,既然不爱我,为什么要陪我来英国,既然不爱我,那为什么还肯和我睡在一起,对,他开车出去的那晚,我发疯了,我躺在浴室里拿出刀片,从我准备将刀片滑向手腕的时候,我打电话给他,嘟了很多声后他才接了起来,我慌张地问他,“你在哪儿?”他那次确实没有骗我,他说他在英国的郊外,他在找一种生物,叫萤火虫。对,萧亦绾,那是你的最爱是吧,你看,他在国外,还不忘给你捉一百只萤火虫。我说,“我快要死了,回家看看我好吗?就最后一次了好吗?”你知道他说什么吗?真是讽刺,他竟然又是那句,“绮珞,别再胡闹了,不早了,赶紧睡觉,明天还有课吧!”我躺在血泊中晕眩了过去,是家里的佣人发现了把我送进了医院。这一段我从来都是对爸爸守口如瓶的……我……”她举起一罐山水啤酒狠狠地灌了下去,其实她已经喝了不少了,所以才会把这么多年积压到心头的话全部都倾泻出来,只是亦绾骇然,她和家明之间的一百只萤火虫的约定,绮珞怎么会知道地一清二楚。
“萧亦绾,你说,我是不是一个很坏的女人,家明才不肯爱我啊,你说,你说啊……”她的情绪实在是过于激动,眼泪哗哗地往下流着,精致的妆容也花了,头发更是凌乱不堪,紧紧拽着的亦绾的手就是不肯松,在这个光怪陆离灯红酒绿的夜晚,有谁会知道她会是大名鼎鼎的s皇冠酒店的豪门千金。
她喝完了桌上的所有啤酒,而手腕上的那条断断续续的割伤的痕迹似乎是在绝望与失望之间孤独地徘徊了很久很久,最终终于狠下心来甘愿为爱情舍命。爱与不爱,都是如此残忍的一件事情,亦绾忽然不敢去想,这几年所发生在家明身上的风风雨雨。
亦绾正被宋绮珞纠缠地一个头两个大的时候,却听到绮珞包里的手机“叮铃铃”地响了起来,她腾出一只手拼命扣开铜锁纽扣,手机上的来电显示是“老公”,亦绾想了想,最终还是接了起来,“喂……”
“喂,你在哪?”家明或许没有听出来是亦绾的声音,他以为是宋绮珞,声音有些低沉暗哑,仿佛是真的才开完会着急着想要知道宋绮珞的下落。
“家明,我是亦绾,绮珞她喝多了,我们在弥渡酒吧里,你快开车过来接她吧!”亦绾觉得是时候该结束了,或许把宋绮珞亲自送还到他手里才是她直到今天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她不想再继续纠缠下去,对他,对自己,甚至是对宋绮珞都不是最明智的做法,可是只有当她匆匆挂上手机的那一刻,她才发现自己的喉咙里竟然有哽咽的嘶哑,幸好有忽忽的气流和酒吧的喧闹声遮掩住了她此刻内心的煎熬与狼狈。有时候,其实亦绾也在心里掂量过,爱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是能吃的饱还是能穿的暖,为什么人人都要为它醉得不省人事,为它疼得痛不欲生,后来她才知道,即使爱情给不了我们一点甜头,我们还是会在痛苦地打断牙的同时,和着血水一起咽下去。
亦绾将绮珞的手机重新塞回她的包包里,阮家明的车很快就开了过来,一身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的出现在灯红酒绿的酒吧的门口的时候,却怎么也掩饰不住满脸的疲惫和焦灼。曾经那样温润柔和的面庞和眉目,而今却染上了一层历经世事的风霜,阮氏集团最高层的管理者,他有着他作为一名地产业管理者的凌厉独撑一局的风范和一个有钱人的高贵孤独。
亦绾忽然感到一阵心疼,曾经的那个蹲在水跳板上堆着满嘴牙膏泡沫唱黄梅戏的清俊少年,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落下来,他穿着白色短袖t恤,月光下,他笑着对她说,“亦绾,我要给你捉一百只萤火虫”,那样亮地甚至有些刺眼的山月曾照亮了她每一个有关爱情的美梦,然而她终究会知道,山月的清辉终有黯淡的一天,而腐草为萤的萤火也有消逝而亡的那一天。
她的清俊温润的少年,她的阮家明,如今却只是眉头深深地锁在了一起,也许是和绮珞闹僵了,也许不过是会议上的某个地产投资方案又出现了重大的分歧和纰漏。亦绾没有朝她挥手,对,即使隔了这么多年,她依然习惯于让他先找到她。
绮珞在亦绾的扶撑下依然不安分地折腾着,她还要喝酒,吵闹着,无休无止,即使已经喝得不省人事。阮家明的眼里似乎有深深地歉意,他向亦绾微微欠着身子,看来不负众望,在英国的两年多时间里,他确实学会了高贵的绅士风度。
他将绮珞背回到了车上,依然一副歉意的姿态回过头来对亦绾说道,“亦绾,对不起,绮珞从来不这样……”
亦绾只想在心里冷笑,阮家明,你到底还要硬撑到几时,她连为你割腕自杀的勇气都有了,如今只是大醉一场,你却还是像当初那样,以为离开掩饰就可以规避一切问题了吗?对,亦绾是承认,哪怕是现在,她依然对他是爱恨交织,可是从没有哪一刻她觉得当有种失望和落寞从心底油然而生的时候,她开始感到眼前的这个男人已经陌生地让她感到可笑和无助。
亦绾只是想早点逃离开这场不堪的局面,而且下过雨的夜晚其实是有点冷的。所以只是挥挥手,依然要强装着微笑着说道,“快点送绮珞回家吧,她喝了很多酒,路上开车慢点。”抛开所有的爱恨怨仇,即使是作为曾经相识过的朋友,这样的寒暄似乎早已经足够了。
“亦绾,我送你回去吧,”家明似乎有些不放心亦绾一个女孩子大晚上的一个人打车回家,但他是了解亦绾的性子的,所以沉默了一会,方才缓缓说道,“正好我开车经过在水一方那边。”可是这样的解释是有多么多余,他住在城东最繁华的地段,而亦绾却住在城西最偏僻的一段路段,完全是背道而驰的两个方向,他却连撒一个谎都是漏洞百出的。
亦绾随手招了一辆打着空车招牌的计程车,再次朝他挥了挥手,“我打车回去就可以,你快回去吧!”
阮家明没有如她所愿,他推开车门,将西装外套脱下来披在了亦绾的身上说道,“晚上有点冷,下车的时候也记得披上,有什么事随时可以给我打电话”
亦绾不愿意接受,可是她第一感觉到他的强硬和不容拒绝。司机似乎有些不耐烦了,亦绾只好作罢,重新坐回了计程车里。他将一张粉红色的钞票塞进司机师傅的手里,然后微笑着说道,“请将这位小姐送到在水一方那边,谢谢。”他的性格里有细致周全这一面,所以亦绾也就随他了。
她坐在后座上,对着后视镜捋了捋被毛毛细雨雾湿了的额头上的一绺小碎发。而阮家明站在车窗外面,纯蓝色的衬衫上同样是打湿了一片,霓虹灯幽幽的灯光撒落在他鬓角的两旁,微微泛着青灰色的光芒。他的轮廓分明,棱角凌厉,依旧英俊地像她梦中的模样,可是如今他已是一个身家过百亿的成熟男人。
亦绾看得痴了,直到司机师傅猛地一踩油门,冲上高架桥的时候,亦绾才如梦初醒般地听到有细细的雨珠敲打着车窗玻璃的声音。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司机师傅揿开了cd按钮,是萧亚轩的《突然想起你》,林夕作的词,这个音乐上的大才子,总是让女人在冥冥中就算飞蛾扑火也想要乞求爱情那独有的滋味。熟悉的旋律,哀伤的歌词,在这个雨夜,突然想起你,这种滋味并不好受。
车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