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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榔汁稳稳吐进免洗杯。
「说得对、说得对。」吴凤兰如遇知音,点头不止。
游勇驰也说:「我也讨厌那个姓蓝的,伯母,我们都支持你。我们都讨厌姓蓝的,要我们选,我们都希望美和当我们师母。」
「很好很好,果然有共识,那么这次员工旅游,就拜托你们跟阿骏的员工们说好,这趟旅行千万要制造机会,帮忙凑合美和跟我儿子,要是事情成功,伯母一定重重感谢你们。」
这群密谋者,信心满满,斗志旺盛地磋商大计,有了共识,期待周末旅游来临,大展身手。
陈大旺已经想好几个贱招。「我看电视上演的,我们就让美和假装跌倒,脚扭到了,然后拱老师背她,背着背着就背出感情,呵呵呵……」
游勇驰说:「我也有一招,我们跟其他学生串通好,到山上时,故意在自由活动要集合时,讲错集合地点,让老师跟美和在别的地方等我们,孤男寡女,在深山里,电视演到这里就会有爱的火花滋滋滋~~」
钟杉晓点燃香烟,哼,他怎能输?他也跟电视玫瑰铜灵缘学了不少。「我知道更厉害的,有一招我觉得一定成功!」
「哦?」
「哪一招?」
「快说!」大家对他抱以极高期待。
他说:「下迷药,我们在他们两个人的饮料下迷药,等他们昏过去,把他们的衣服扒光光然后丢在一起,等老师醒来,我们假装发现,逼老师对邹小姐负责。」好,讲完,怪了,大家都不吭声,好安静。咦?怎么全用杀人的眼光瞪他,还纷纷抡起拳头。
陈大旺咬牙道:「这么卑鄙下流无耻低贱的招数,你竟然讲得出来,扁!」
「啊!」
可怜的钟杉晓,被大家唾弃。「我开玩笑的、我真的开玩笑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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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山雨欲来,危机四伏,马骏克跟蓝小姐还在浓情蜜意,天天都想腻在一起,约会个没完没了。
这天黄昏,蓝丽下班后,他们去逛街。
「你看,你真的很适合咖啡色衣服。」在市区的高级男装店,蓝丽兴致勃勃打算改造马骏克的品味,立志要让亲爱男朋友焕然一新,重新做人,远离菜市场风格,投入时尚圈。
「这样……真的好吗?」马骏克站在镜前,换上高级衬衫,换上西装裤。身边围着衣着高雅,笑盈盈的女店员。马骏克很不自在,表情尴尬,唉,怀念在夜市路边摊买衣服,还是比较喜欢那种看看就好不需试穿的「阿莎力」购物方式,而且……瞄一下吊牌,马的,是抢劫吗?光衬衫就要两千八?不是买不起,但是男生穿的衣服,不用到这么贵吧?
「真适合你啊,先生,简直就像大明星呢!」女店员卖力促销。「这衬衫一穿上去,气质就完全不一样了,你的体格好,根本是衣架子嘛,好英俊呢!」
另一女店员谄媚蓝丽:「你女朋友眼光真好,她挑的都很适合你喔。」
「还有领带……」蓝丽挑一条几何图形的领带。「你搭这条领带看看。」
马骏克接过领带,上心忑了,他硬着头皮,望着镜子,凭记忆里,老爸生前打领带的方式去打。唉,真窘,他很少打领带啊!
在店员跟心爱的女友注目下,马骏克打了足足五分钟,领带打成一团,丑不拉叽,信心重挫,脑袋当机,深恐有损高贵女友的颜面。
正当心慌意乱,手指打到快打结时,一双小手凑近,一股熟悉的香水味沁入鼻间,他没挨蓝丽骂,也没被她唾弃。
「我来。」蓝丽接手,很快地帮他理好领带。「你看,这就行了。」换做别人,连领带都打不好,还在众人面前乱打一通,这么出丑,她大概会赏白眼。是啊,以为自己会这样的,但当这笨拙的、六神无主的是马骏克,她不觉得讨厌,还觉得他好可爱呢!
唉,爱情果然力量大。一次比一次更明白到,马骏克打破她多少偏见。透过跟马骏克的交往,蓝丽重新认识自己,也发现自己一点点地改变了,变得比较体贴、比较宽容,也更明白到以前的自己多傲慢,多目中无人,多么自以为是。想到这些,就觉得很不可思议,爱情让她变成一个好人。
看马骏克穿上她挑选的衣裤,她满意极了,感觉好骄傲啊!
「嗯!真的很好看。」她赞美。
马骏克不大确定地望着镜中的自己,对穿着西装的自己感觉很陌生,衬衫像会咬皮肤,不舒服;西装裤太拘束,不舒服;领带箍着脖子,不舒服。这英挺帅气的仪表,带给马骏克太多不舒服。可是,看见镜子里,身边的蓝丽笑得很得意,他便隐藏了这些不舒服,听她安排。
蓝丽笑道:「等一下吃饭就穿这样。」
今晚,蓝丽请客,谢谢马骏克这阵子为她做的一切,订了六星级饭店餐厅。
烛光熠熠,出入的都是绅士名媛,连服务生都穿得好体面。上餐分三阶段,前菜主菜点心一样都不少,盘子旁摆放刀叉汤匙。
蓝丽为马骏克点了招牌菜,法式田螺,茴香羊排。吃田螺的器具马骏克不会使用,吃沙拉的叉子,他用排餐的叉子吃,蓝丽精心安排的晚餐,变成马骏克的灾难。他压力大,频拭汗。
蓝丽静静观察,看他因为不知该用那个餐具,手足无措。又看他因为服务生贴身侍候,显得尴尬。再看他频频拉扯领带,拉拉衬衫,局促的模样,惹来旁桌客人嘲笑的眼光。
「我不想吃了。」蓝丽放下刀叉。
「为什么?」因为他表现太矬吗?马骏克忐忑,面孔胀红,好自责。
「走吧。」蓝丽起身。
「可是……等一下……」马骏克赶紧追上去。
离开饭店,两人并肩走在街上,两边霓虹闪烁,马骏克心情低落。
「对不起,我好像让你出丑了,这种大餐厅我没来吃过,连刀叉都……」
「我们去夜市——」蓝丽勾住他的手。「去吃马骏臭豆腐。」
马骏克一脸惊讶。
她笑咪咪地说:「你不是在夜市发迹的吗?臭豆腐?大肠面线?我想参观你的小吃摊,走,我们去。」
「你不是讨厌臭豆腐味?」
「没关系,你刚刚没吃什么,走,我陪你去吃臭豆腐。」就这样,换她迁就他,偶尔一起「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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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杀过来了,马骏臭豆腐摊的员工是几个少年郎,他们小心翼翼油炸臭豆腐,端给老板跟老板女友享用。
「妳怪怪的。」马骏克忐忑不安吃着臭豆腐,坐在对面,是穿着香奈儿套装,笑盈盈的大美女,很难相信她安坐在夜市小吃摊,坐在廉价桌椅前,还笑咪咪的。这么高兴?这里充斥她痛恶的臭豆腐味啊!
她左手托着脸,拣他盘里的泡菜吃。「我现在很确定了……」看见他对西装局促,看见他享用高级餐厅的辛苦。看见这些,明白这男人一直隐忍自己的不适,来迁就她取悦她,她好感动。
「确定什么?」
「能让我愿意坐在臭豆腐摊的,只有你。」她爱笑地瞋他一眼。「你真的很了不起欸,可以让我这么喜欢,而且每天都想跟你约会。」
马骏克朗笑着,心花怒放,她一句话,肯定了他的价值。她一个笑脸,就将这不浪漫又俗气的地方,变得美丽超梦幻。既然她这么说了,那——
「本来不想问你的,我想你一定不肯……」马骏克乘胜追击。「下礼拜要不要跟我去员工旅行?我们要去阿里山露营,三天两夜,还要爬山,我想你一定不喜欢这种活动,还要在户外过夜,但是三天不看见你,我会很想你。」
「好啊。」
「真的?可是,要爬山噢。」没想到她立刻答应,太棒了,但,又怕她是没想清楚。
「爬山?OK吧。」当健身喽!她很有诚意,也想尽力取悦他。
「还有,有两天不能洗澡,因为我们要在户外露营,所以……」马骏克欲言又止,怕蓝丽反悔,更怕不说实话,蓝丽去了会不爽。毕竟实在很难想象,白白净净的蓝丽,愿意跟他们这群野人在山林露营。
「嗯,两天而已,应该可以忍耐吧……」好像有点恐怖,但她努力安抚自己,没关系,就迁就一下,她才不是那种不能吃苦的娇娇女,没问题的。
「太好了。」马骏克拍胸脯保证:「放心,我会照顾你,你人来就好,其他交给我。」
「嗯,也好。」去散散心也不错。「要是放假两天,都对着我那个废人哥哥,我会很闷。」白天无所谓,反正去上班了,但放假就惨了。
想她每天早出晚归,应付难缠的客户,对付要求完美的上司,还要跟同事周旋,累得半死,就为了每个月能骄傲地领到薪水,自食其力,哥哥蓝咏明呢?
这位从小被老妈宠到大的大少爷,赖在家,无所事事全靠她养。那个亲手创造出这个废物的罪魁祸首,声称忧郁,和大阿姨出国散心,把祸害留给她负责。真不公平,但又不能将哥哥赶出去。
提到蓝咏明,马骏克就有气。他筷子指向蓝丽,罕见地以命令的口吻说:「你把他宠坏了,我已经看不下去,以前我不是你男朋友就算了,现在不一样,我看不惯他赖皮的死样子,以后你不要给他钱,看他要不要去工作。」
蓝丽苦笑。「不给他钱,他靠什么生活?」
「拜托,我爸死了以后,我十几岁就开始每天放学到夜市洗碗赚钱。」马骏克呼噜噜地喝着猪血汤。「那时候我去赚钱才不是为了什么孝顺老妈,也不是为了将来发达什么的……」他看蓝丽一眼,笑道:「会去赚钱,原因很简单,就是没饭吃,家里一毛都不剩了,房东找上门,将我家的东西都扔到外面,逼我们搬家。我跟我妈总要活下去吧?既然我妈去电子工厂赚的钱不够用,我只好想办法啊,这叫什么?欸,天无绝人之路!对,生活出问题了,要活下去自然就会想办法解决啦,所以,你哥就是没有这个危机意识,你让他过得太舒服了。」
蓝丽静静听着,在他平凡俗气的外表下,看见伟大,就算不穿西装不打领带,吃着臭豆腐,大嗓门说话,不懂礼仪,但是她打从心里佩服马骏克,同时也对他那个爱八卦讲是非的母亲,产生敬意。原来他们曾经度过那么辛酸的岁月,吴凤兰还挺了不起的嘛,换作她老妈,大概只会哭哭啼啼耍赖吧,哪还可能去电子工厂当女工。
「后来你是怎么赚到那么多钱?」
「我靠着在夜市洗碗,老板就教我怎么做小吃。后来没钱上大学,高中毕业就在夜市卖小吃,后来生意好,开了连锁店,然后政府找我帮他们职训。有时想想,唔,我还真他妈的了不起。」马骏克呵呵笑,又叫了一盘臭豆腐。
他越是对过去的辛苦表现得无所谓,蓝丽听得就越心疼。跟他比,她觉得自己好渺小。虽然她的父亲破产自杀,但是最起码,她曾享受过美好生活,尽管母亲溺爱哥哥,让她很不平衡,但跟从小丧父,家里又穷的马骏克比,那些又算得了什么?相较下,她真是人在福中不知福。
马骏克说:「反正我告诉你,你要是继续给你哥钱,让他白吃白住,他这个人就完蛋了,变成社会的寄生虫。」
「我也知道,但总不能赶他出去吧?」
「你妈咧?」
「去我阿姨温哥华的家住了。」
「赞!」马骏克撇下筷子,挽高袖子,像个军师那样给蓝丽出意见。「你听我说,现在就是除了你,你哥没地方住了对不对?首先,你回家后,把他的东西收一收,扔到门外,告诉他想继续住就每个月分摊家里的开销,他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