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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兜转转,还是在一起了。”陆横波突然喝光了杯中的酒,一下子站了起来,周恪初看了她一眼,只见她朝自己摇了摇头,说道:“别打断我。”
陆横波站在了周恪初的面前,慢慢地慢慢地屈膝,然后郑重地问道:“周恪初先生,你愿意娶我么?”
这世界就这么安静了下来,周恪初有一瞬间的愣神,餐厅的角落里有钢琴声响起。
那首著名的《梦中的婚礼》。
整个餐厅的人都看着他们这一桌,陆横波只是笑吟吟地看着他。
三十秒,一分钟,一分半钟,周恪初没有说话。陆横波脸上的笑意终于一分一分褪去。
在这尴尬的一瞬间,突然一个男声打断:“恪初,你也在这吃饭?横波,好久不见。”
陆横波循着声音过去,看见了一个人穿着手工西装的男人,手里挽着一个小姑娘。陆横波脸色蓦地一沉。
“你先起来吧,我们以后再谈。”周恪初对着陆横波说道,又转头看那个男人:“小叔,真巧。”
周恪初的小叔,是这个城市检察院的一把手,周家上一辈最小的儿子,也不过比周恪初大了几岁而且,可是辈分上还是周恪初的小叔。
“这是求婚?”小叔周锐声直言。
“这是你新女友?”陆横波反问。
周锐声拍了拍女伴的手:“你先回去吧。”
那小姑娘也乖,不闻不问就走了。周锐声拉开了一张椅子,就坐了下来,问道:“不介意吧?”
陆横波脸色慢慢变差,她看着那个小姑娘离去的背影,突然讥讽地说:“还真是像。”
周锐声默不作声,只是慢慢地点了一根烟,周恪初皱了皱眉,朝陆横波摇了摇头。
“失陪,我去趟洗手间。”周恪初知道,周锐声不会无缘无故就坐到他们桌上的,一定是有话说。
周恪初的手机和钱包都留在了桌上,就立刻出去了。周锐声在他走后,立马问:“真是要结婚?”
作者有话要说: 我知道还有第二更,今天不知道能不能码出来么……哎,不作就不会死啊
☆、chapter09(补全)
陆横波慢慢又喝了一口酒,并没有接周锐声的话。
周锐声随手就拿了周恪初放在桌上的钱包,扔给陆横波说道:“你看看。”
陆横波接了过来,没有动,周锐声也不催她,也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慢慢品。
钱包就像是烫手的山芋,在陆横波手里颠来倒去。她不得不承认,这一份她从未窥探过的隐私,对于她而言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好多人谈恋爱,男朋友钱包里一定有女朋友的照片。那么,周恪初是不是也是这样呢?
陆横波想起他时冷时热的态度,轻而淡的吻。重新遇见之后,周恪初还是周恪初,但是已经与以前大相径庭。
他们还在剑桥念书的时候,陆横波在“三一”,周恪初在医学院,她是他的学姐。他换过很多女朋友,只有在与陆横波分手的时候喝醉过,甚至哭过。
那时候,留学生圈子里都说,周少爷竟然也是痴心的人啊。可是这样一个痴心的人,再次见到的时候,已经能够面无表情地对她说:“你好,好久不见。”
要不是她进了他的公司,恐怕连一点点联系都没有,更不必说能再次谈恋爱。
“不够自信?”周锐声一句话就点出陆横波的迟疑。
陆横波像是跟他作对一样,很快就翻开了周恪初的钱包。映入眼帘的是周恪初和周唯一的一张合照。父子俩,在春日阳光里,笑得很开心。
陆横波呼出一口气,周锐声一把从她手中夺过钱包,嗤笑一声:“周恪初总喜欢把好的藏在最里面,这么多年,你还不知道么?”
他立刻将合照抽了出来,他满意地笑了笑,指了指里面的那张照片对着陆横波说道:“你看。”
陆横波一眼就看到了那张老照片,大概是用拍立得照得,年岁久了,照片已经有点泛黄,可是照片里的两个人还是那么清晰。
那是二十三岁的周恪初和一个笑容明媚的姑娘。徐志摩曾经写过的《再别康桥》好似成了他们的背景,波光粼粼的湖水,女孩高耸而光洁的额头,周恪初心不在焉地吻了吻她。
陆横波看了很久很久,终于认出来,照片里那么快乐的姑娘是现在的冷冰冰一丝不苟的霍明朗。
齐肩短发已经成了如今随便的马尾,明朗灿烂的笑容已经成了如今远近闻名的扑克脸。
“我知道你好奇,我也好奇。”周锐声将照片放回原处:“你要知道他一个人带着唯一那么多年,等的就是一一妈妈。所以你们刚谈恋爱的时候,我十分反对,甚至与他闹翻。横波,若还是要结婚,你这一生,就得毁了。”
“我见过霍医生,一点都没有想到。”
“两年之前,恪初重遇霍明朗,与兄弟闹翻也要重新把她追回来。”周锐声掐灭了烟头:“他那么喜欢她,爱她。甚至去霍明朗的车里偷她的证件照。据我所知,就这一张证件照,他至今还放在床头柜里。”
“所以,我说,横波,不要跟他结婚。”
陆横波坐在这环境优雅的西餐厅,又听周锐声跟她分析:“虽然细节不得而知,但是结果一眼就能看出来。周恪初这辈子只爱一个人,那就是霍明朗。至于为什么跟你谈恋爱,又为什么对霍明朗这样冷淡,只有他自己知道。”
周锐声言尽至此,将钱包放回了原处,说道:“再见。”
陆横波一动没动,在周恪初走出两步之外的时候突然问道:“为什么跟我说这些?为什么?!”
周锐声的背影僵了僵,陆横波呵呵一笑:“是因为我是她姐姐么?”
没有提到姓名,可是就一个“她”字,已经使得周锐声脸色发白,陆横波看着他背影只觉得真是可怜又可恨。
五分钟之后,周恪初时间掐的真好,从洗手间出来。刚刚的求婚就像一场闹剧,周恪初连提都没有提,接下来,两人安安静静将剩下来的晚餐吃完。
“我送你回去吧。”
走到门口的时候,陆横波突然踮起了脚尖,冲着周恪初的嘴唇就吻上去。周恪初想都没想,下意识就躲开了。
陆横波只吻到了他的下巴。
事实真是能抽人耳光,即便再粉饰太平,终究还是郁结难平。
“对不起。”周恪初突然抱歉。
陆横波耸了耸肩:“再见,恪初。”说完,她打的回家了。
周恪初站在这夜风里,收紧了自己的拳头,陆横波的车子已经消失在视线的尽头。他望了一眼,然后往停车场的方向去取车。
他回到家的时候,周唯一已经睡着了。周恪初上了二楼的房间,昏黄的台灯下,小家伙睡得很香,圆鼓鼓的脸蛋,红彤彤的。
可是仔细看,他便能发现这尚未长开的五官之下,有多少与记忆中那个人的相似之处。
周唯一在梦里面梦见亲爱的霍阿姨,他的妈妈,带着他去吃冰激凌。从小到大,爸爸都像一个老妈子一样,叮嘱他这个不能吃那个不能吃。尤其是一吃冰,他就要肚子疼。
五彩缤纷的冰激凌店里,店员姐姐都穿着糖果色的衣服,简直是梦幻的国度。亲妈的妈妈对着他说:“一一?你要香草味的,还是巧克力味的?”
周恪初眼神一点点发暗,周唯一嘴里喃喃着:“妈妈,我要那个,香草的。”
“妈妈。你真好。”他又喊。
不知道是做什么梦,竟然能够笑得那么甜。
周恪初终于抿着嘴笑了笑,然后关掉了床头灯,回到了自己房间里。
夜越来越深了,周恪初洗了个澡出来已经晚上十一点,他放在床头的手机一闪一闪。他心底微微有些异样,吹完头发之后,翻开了收件箱。
“我们分手吧。”陆横波写道。
时间是十点三十五分,应该是她回到家就发出来的。念书的时候,陆横波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从来都是坚决而没有余地。
周恪初看着手机发呆,眉目之间有些疲累。手枕着头发靠在床上,没有回复,就直接放下了电话。
他关掉了所有的廊灯,只开了一盏床头灯。
只有在这幽暗隐蔽的空间里,他才敢让自己稍稍回忆一下过去。
高中毕业之后他去了剑桥读药学,刚刚去了医学院才知道这里是多么枯燥。同学都是一群无聊的英国佬,好多都是美人眼中的loser。
周恪初那时候刚刚订婚,对家里安排的未婚妻真是看都不想看一眼,出了国,立刻就如鱼得水,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通通得了F。
不得已便要去找教授,于是在那时候便认识快要毕业的陆横波。恋爱这是谈得那样顺其自然,就连分手理由也那样正常:陆横波要毕业了,并且不留在英国,她要去波士顿。
分手那天,周恪初喝醉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哭得跟傻子一样。
命运就那么奇怪,在那一天,他第一次见到霍明朗。
并且在那一天,就上了她。
周恪初想到这里,偷偷拿出了自己的钱包。
毫无疑问,他在听到陆横波的求婚之后,几乎下意识就将钱包扔在桌子上。他丑陋的心,在最柔软那一层里,告诉他那么做。
他可恶地想,陆横波看到照片之后,一定会主动分手的。
周恪初掏出那张藏在背后的照片,暗黄色的灯光下,霍明朗的眉眼隐在阴影之中。
他带着薄茧的手指慢慢地摩挲着照片上的人。记忆里的五官,鲜活而美好。
突然寒意四起,恨意难消。就这样一个人,不但抛弃了他,还将未满月的亲生儿子抛弃。
他现在还记得,伦敦的圣诞节,下了第一场雪,他喝醉在家,迷迷糊糊之间听到有人敲门。
极为烦躁,他揉揉惺忪的眼,打开门。
圣诞老人给他送来了礼物,是一个孩子。附带出生证明,小孩子出生在纽约州的一个小镇上。母亲的名字是霍明朗,父亲是他。
那一刻,他开始恨霍明朗。
然后每一个月,每一年,在无止尽寻找与等待之中,这份恨意就更深一层。
最后,时至今日,一颗想爱的心,已经被恨意折磨到残缺不全,难以为继,只能接受现实,希望江湖里也不要再见。
周恪初猛地就掏出了那张照片,一下子扔进了床头柜的抽屉里。那里面还躺着他犯贱甚至去偷来的一张证件照。
总有一天要烧掉它。他想。
他又马上拿出了手机,翻出了陆横波的那条短信,编辑回复:“我不同意分手,明天是否有时间,我想跟你谈谈?”
十分钟之后,陆横波回复到:“十点钟,我家旁边的咖啡馆。”
作者有话要说: 怎么办……老周要作死自动出局了……
☆、chapter10
第二天周唯一便起了一个大早,今天是星期一,是爸爸定期送他上学的日子。每个礼拜也就这一天,他不是坐着司机的车去学校。
周恪初昨晚没有睡好,起床的时候带着两个黑眼圈,一同吃早饭的时候还被周唯一笑话:“爸爸,你成国宝了。”
有儿子还真是闹心。周恪初把烤好的吐司片放到小朋友面前,又给他倒了一杯牛奶,戳了戳他的脑袋:“快吃。”
“别这样戳我,同学们都说这样会变傻的!”
“哼,你已经很傻了。”
“我才不傻!我上次数学小测验还得了100分!全班只有我一个人!你不是签过字了么!你应该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