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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重灾难是“摇黄”起义军。
“摇黄十三家”原是四川本地的十数股农民起义军,他们纠集在一起的目的,从其各部首领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出来:“争食王”“夺食王”“闯食王”……这不太像陕西大乱初起时,各农民军首领模仿《水浒传》风格起的那些外号,倒颇有些《西游记》中魔王们“狮驼王”之类称号的风采,而其所作所为也颇似食人魔王。他们称首领为“掌盘子”,内部有一套行话:称杀人叫“折割”,锁人叫“带线”,埋伏叫“卡子”,与土匪似乎区别不大。
《南明史》说,他们“后来同当地官匪纠结,变成一种不伦不类的武装”。他们有时与各地小股土匪结合,有时又受雇于官兵,为其打土匪。
虽然他们规模没有张献忠浩大,但所作所为酷烈过于张献忠。欧阳直《蜀警录》载:
摇黄贼攻破长寿、邻水、大竹、广安、岳池、西充、营山、定远各州县,城野俱焚掠,炮烙吊拷后,尽杀绅士及军民老弱男妇,掳其少妇幼子女人入营,所获壮丁用生湿牛皮条捆之,交其面背粮,无人得脱,积尸遍地,臭闻千里。
张献忠败亡后,他们声势大振,可惜此时四川财富已经净尽,他们只好全军以人为粮。欧阳直评论说:
“张献忠部军纪严明,他们杀人,是在执行长官命令,至摇黄贼营内没有军纪可言,随军小孩子都可以擅自杀人,他们是逢人便杀。我后来被摇黄贼掳入营中,亲眼见到他们每把小儿抛向空中,下面用长枪接住,使小儿穿在枪上,手脚抓刨如同飞翔。众军人哄然大笑。又见他们将人活绑在树上,剖开肚子挑出肠子,缠在这个人身上,以为笑乐。又见将小儿提起来,用头撞钟,脑浆四溅,拍手称快。如此惨虐,远甚于张献忠。”
第三重灾难是官兵。不管是南明的“官兵”,还是清军,到了这个军粮匮乏的四川都得靠抢粮为生。明朝官兵在他省时即军纪败坏。
明朝末年,军官的腐败甚于地方官,他们吃空额,扣军饷,明目张胆;军人的残酷暴虐,也往往甚于土匪,不但抢劫财物、奸淫妇女、滥杀无辜,甚至还有吃人的现象。
比如明军大将刘泽清经常以杀人为乐,并取人心、人脑食用,而“颜色自若”。当时的明内阁大学士文震孟坦白承认,明军的普遍情况是:“将无纪律,兵无行伍,淫污杀劫,惨不可言。尾贼而往,莫敢奋臂,所报之级,半是良民。”
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上任的明郧阳兵备道、按察使高斗枢记叙他在张献忠经常活动的郧阳城的亲身经历时说:
左(良玉)兵二三万,一涌入城,城中无一家无兵者,淫污之状不可宫。数日启行,复罄没其家以击。去十许日而予至,米菜俱无可觅。
士民相见,无不痛哭流涕。不恨贼而恨兵,真惨极矣!
明末军队军纪之差,为多种史料所证实。许多史书说,他们所至一处,掘地拆堵,细细搜掠。凡民间埋藏之物,尽数获之……班师回日,除主将车载……不计其数外,即一火头军,俱四五驴驮不等……万耳万目,共睹共闻……一家有银钱,则掳杀一家,一村有富室,则掳杀一村。玉石俱焚,惨烈于贼。
乱兵杀掠淫掳,不忍见,不忍闻,亦不忍言。
在他省犹如此,何况到了乏粮的四川。而清军虽然军纪较为严整,然而从来不惮于杀戮汉人,抢夺粮食。在诸军并进四川之时,侥幸活命的川人怎能安生。欧阳直记载:
贼去兵来,兵去贼来,循环旋转于川北、川东,迄无宁日。贼固酷于杀掳焚劫,而琐细不取,兵则不但多杀人,其劫掳吊拷悉同于贼。且并敝衣小物,莫不席卷,民不聊生矣。
第四重灾难则是瘟疫。死人既多,瘟疫随生。《蜀碧》:
其时瘟疫流行,有大头瘟,头发肿赤,大几如斗;有马眼瘟,双眸黄大,森然挺露;有马蹄瘟,自膝至胫,青肿如一,状似马蹄。三病,中者不救。
第五重灾难是虎灾。尸体遍地之际,野狗突然多了起来,数十成群,人不敢近。更让人惊异的是,老虎的繁殖力似乎突然增长了百十倍。在四川各地,都出现了大批老虎。经常有成群的老虎,公然出入城市,在屋脊上闲庭信步。欧阳直说:
“张献忠走后,突然四川遍地皆虎,或者七八只,或者一二十,爬楼上屋,渡水登船,真是古所未闻,让人难以置信。我从内江逃出的那个夜晚,四次见到老虎。坐船在叙南行走时,看见沙洲上大虎成群。过泸州,岸上虎数十,鱼贯而行。”
这些虎吃人吃够了之后,遇到活人,专以咬死为务,杀戮之后扬长而去。顺治七年(公元1650年),四川巡抚张春向皇帝报告,他好不容易在南充县招徕了五百零六人,不久,居然给老虎吃掉了二百二十八人。
五重灾难,如同一层比一层细密的死亡之网,能够活着从这个罗网中逃出去的人实在是异数。
对于蜀乱,清人刘景伯撰《蜀龟鉴》做了个粗略的总结,谓:
痛乎,明季屠川之惨也。四川南部死于张献忠部者十分之三四,死于瘟疫、虎灾者十分之二三,而所遗之民百不存一矣。
川北死于献者十三四,死于摇黄者十四五,死于瘟虎者十一二,而遗民千不存一矣。
川东死于献者十二三,死于摇黄者十四五,死于瘟虎者十二三,而遗民万不遗一矣。
川西死于献者十七八,死于瘟虎者十二三,而遗民十万不存一矣。
第四十一节 “四川有土无民”
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四川巡抚张德地来到四川之后报告给皇帝说,他只是个空头巡抚,因已经无人需要他来管理,“四川有土无民”。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湖广总督蔡毓荣说:“蜀省有可耕之田,而无耕田之民”(《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
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马湖(今四川屏山)知府何源浚也说:
“蜀地民稀。”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人口渐渐多了起来,然全省也只有一万八千零九丁,约合九万多人,“合全蜀数千里内之人民,不及他省一县之众”(《四川通志》卷七十一)。
当然,还有人没有被统计进来。比如那些为数不少的白毛男白毛女:
“叙州有人避贼,逃入深山。草衣木食既久,与麋鹿无异。后见官兵,以为贼复至也,惊走上山,行步如飞,追者莫及。其身皆有毛云。”“南江二野人,能手格猛兽,擘手獐鹿啖之,悬崖绝壁腾上如鸟隼。他们不怕猛兽只怕人。虽家人亲戚召之,疾走不顾也。”
这些返祖的“原始人”不怕什么狼虫虎豹,最怕的倒是两条腿的同类。
当时的四川,已经不像人间景象。当时的官员目击后,在信中说:“自从进入四川,只见荆棘塞道,万里烟绝。荒野之中,只有野兽成群,不见人踪。偶尔见到一两个幸存下来的人类,又都是五官残缺,割耳截鼻,缺手断脚之人,看上去像妖魔鬼怪,让人感觉不是行走在人间。”
时至今日,每逢成都城区改造、挖路修渠,还经常会暴露白骨,现身说法彼时的遭遇。
明末四川之难,已足以使人惊心骇目,不忍卒读。
可是再往上翻检历史,会发现,这不过是少见多怪而已。这样大规模的灾难在四川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元末同样如此。元时四川是主战场之一,战争过后,人口从宋朝的两百五十九万户锐减至十二万户。后来朱元璋大力移民,才逐渐使四川人口恢复。
第四十二节 杀人者和被杀者的共识
据说很早以前,佛祖释迦牟尼的数千释迦族亲族被波琉璃王的大军杀害了。释迦族及弟子们三次求佛救救释迦族的大难,佛也没有答应。大兵过后,佛弟子们对于佛的这次对亲族的劫难不管不顾很不理解,佛祖对大家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很久以前,荒年,有一个村庄的人,到一个大池塘捞鱼。天旱水浅,鱼也容易捞,把池里面的鱼鳖虾蟹螺蚌等,都打捞净尽了。
经过若干年代的轮回转世,今天,那村里的人都转为释迦王族了。你们知道吗?波琉璃国的人就是池子里的鱼鳖虾蟹螺蚌等转世啊,所以生有一股业因怨气,来灭释种以报宿怨。这就是所谓的“定业难逃”。佛也管不了定业呀。
千百年来,中国人对于己身罹受的无数次灾难当然有很多痛定思痛的反思。
老百姓的说法:“平时人做的坏事太多了,老天派人收人啦,咱们这片在劫啊。”“世人多杀生,遂有刀兵劫。”
士人的说法则文雅一些,那个身经离乱的读书人欧阳直晚年在他的《蜀乱》一文劈首写道:明末以来,四川“世风日下,人们越来越奸诈,人心越来越险恶。环顾巴山蜀水,到处是不良之人。川北之人粗暴,川西之人阴柔,川南之人好坏各半。及省会和川东之人,奸狡刻薄,比别处更甚”。
他说:“上天干怒,所以降下凶魔,震赫扫除,竟成劫难。是知劫难之作,皆由人心之不善致之,而蜀中之乱独甚,而祸独惨者,又蜀人之大不善之心,有以自致也。”
他提出避免此类悲剧的方法是号召大家自我反省,提高道德水平。“吾愿凡我蜀人,自今以后各图修省,共回天意。”
杀人者张献忠和被杀者在此达成了高度的共识。
第四十三节 “张献忠崇拜”
中国人历来有崇拜那些暴力神的传统,如河伯之类。他们有无法抵御的残害人类的能力,所以获得了被人们顶礼膜拜的资格。
张献忠在四川时,有一次领兵路过梓潼县文昌庙,因听说文昌君也姓张,遂认此神为祖,并且放过文昌庙附近的百姓不杀。他死后不久,这些没有被杀的百姓感谢张献忠的不杀之恩,在文昌庙中自发地为张献忠塑了像,“绿袍金脸,狞恶狠状”,当作神灵崇拜起来。
直到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张献忠神”前一直香火繁盛,人们每年都来献上丰盛的供品,以求威严强悍的张的灵魂保佑,或者至少不来残害。
据说张神非常灵验,有求必应,远近数十百里的人都纷纷前来进香。由于崇拜的声势过大,终于在乾隆七年,引起了官府的注意,被地方官毁了张献忠神像,并把此像扔到路边,任人践踏。
然而,官人走了不久,当地人民又重塑了张献忠像,重新对他跪拜如仪(《张献忠屠蜀考辨》)。特别是一些地方土匪,或者零星的农民起义武装,对张献忠更为崇拜;他们出去征杀前,都要专程来此,到张像前跪拜,以求保佑。
张献忠神像后来不知所终,然而三百五十余年过去了,张献忠的灵魂仍然游荡在我们这个民族的精神之中。在张献忠死后三百年,我们还听到过有人宣称,中国死掉三亿人,还剩有一半的人口,还一样能成功。“中国不怕打仗”,“杀二十万人,保二十年太平”,这些说法还能屡屡听闻。
“张献忠崇拜”是我们这个民族身上的一处危险病灶,虽然已被历史之手割除,然而割除得并不彻底,时有复发可能。甚至直到1960年代,我们这片土地上还曾经发生过如湖南道县的集体灭绝和吃人事件。所以,研究张献忠杀人的原因,对我们这个民族来说,实不是一种猎奇,而是一种需要。
第五章 无处收留:吴三桂
第一节 朝野闻名的孝子忠臣
明崇祯十五年(公元1642年),吴三桂三十一岁。这是一生中最挺拔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