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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乔之前试镜的时候轻易地就通过各个关卡,成了饰演“Feng·Ji”的不二人选——他长得的确漂亮,英俊又帅气,而电影的设定就是这个人原本长得很不错,但经过辐射之后就变得英俊得漂亮近乎美丽了,这正符合莫乔的外形。
化妆师先把莫乔的脸打喷上黑粉,又给他画了点儿小细纹,再将他的脸部轮廓画得更立体——这一系列下来,他整个人就老了八九岁的样子,看起来三十几岁了,而且面貌虽然英俊却过分硬朗,就像是个做粗活的打工者,每天日晒雨淋。
他化成这样照了几张照片。化妆师再把他的脸洗干净,用上了最好的隔离霜,然后涂抹上不同颜色的粉底,再画上眼线,这就完全符合被辐射照射后的那个漂亮得近乎美丽的男人形象了。
这两样都是定妆,每一样都需要拍一组照片发布出来,而莫乔的这两组照片反差真的很大,以至于很多人都怀疑这不是一个人。
“真没想到!”化妆师大叫着捧着莫乔的脸看了半天,“太好看了,宝贝儿,今天晚上要不要跟我走啊亲爱的?”
莫乔直摇头,他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别逗他了!”斯莱格尔过来解围,“天朝人跟我们的观念可不一样,就算他喜欢小伙子,也不会喜欢你这样的,知道吗,没节操的化妆混球。”他转头笑着对莫乔说,“叫他化妆混球就行,或者没节操的化妆混球,当然他名字不是这个。”
“菲尔姆·琼斯,我的名字。”化妆师笑着伸出手去,跟莫乔打了招呼。
菲尔姆·琼斯,当年有个电影需要很多化妆科技的,莫乔记得就是出自这个菲尔姆·琼斯之手——真的不是莫乔有多大的本事或者他博学多才,只是他在进剧组前做足了功课而已。
拍好了各个演员的定妆照,大家聚在一起开了香槟,就算是开机了,这可比在天朝的开机仪式要简单得多,至少没有拜关公一说。
而莫乔因为要在洛杉矶呆大概三个月时间,所以君彧就只能让莫娇先带着莫奇锋回去,并且又给莫娇的父母打了电话,以莫乔老板的名义,让他们去帝都帮忙照顾一下——莫娇父母已经退休好几年了,平时在家也没什么事儿,这现在说是有侄孙可以带,也乐颠儿颠儿同意了,何况君彧还给开出了一个月一万的工资,更别说各种游玩福利了。
等这些安排好了,君彧才告诉给莫乔。
“你……不用想这么多的。”说不感动那是假的,“钱……我会还给你的……”
“你跟我客气什么?”君彧挑了挑眉,并不在乎这个,“连我都是你的。”
一句话,又把莫乔说得没话说了,只能干瞪眼。
两个人这是在洛杉矶的大街上。
此刻华灯初上,这个充满了浪漫气息的都市里,有着让人沉醉的霓虹闪烁,也有让人压抑的工作节奏,在这样的夜晚,仍旧有人行色匆匆,脸上布满疲惫。而莫乔跟君彧两个就在这样的街道上站着,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想一下,路过的这个人他的一生是什么样的。”君彧笑着说,转换了话题。
“也许他是个银行职员?”
“银行职员?于是他看起来非常的光鲜,走在街上的步子都那么的有力轻快,但实际上,他可能举债度日,虽然在银行工作,可压力非常的大……”君彧慢悠悠地说,“现在有几个年轻人不举债度日?”
“天朝不用。”莫乔面无表情。
君彧被他的话逗笑了:“是啊,天朝不用。”
两个人瞎编着眼前的这些人的身世,越说越来劲儿,而莫乔也是从斯莱格尔那里学到的这个方法,编造别人的故事,并且试图体验这些故事,以此来提升想象力,或者说是进步空间。
头两天莫乔过了试镜也是这个原因——他看了所有的超级英雄电影,还有那些小人物翻转的电影,从中得到了不少的灵感,虽然这些灵感有的时候很坑爹,可实际上美国人就吃这一套。
洛杉矶的大街上,灯光很亮,各个店铺也没有关门,通宵营业的铺子几乎占满了街道两旁。
“明天就是第一场戏了。”莫乔看着一个闪亮亮的白色牌子发呆,“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能胜任。”
“你之前音乐剧就演得不错,我没说过?”
“你说,什么都不能代表。我一点儿都信不过你的评判。”莫乔抿了抿嘴,“算了,不想了!越想头越大。”
俩人就这么废话着,磨磨唧唧的往回走——在洛杉矶住三个月,也不可能一直住在酒店里,所以现在俩人又是同居状态了,住的地方就是君彧位于洛杉矶的一处公寓。
这所公寓算得上是好莱坞聚集区了,很多明星都在这里有房子,当然不是说他们别处没有房子,只是这里的房子显然很适合工作。而君彧的这所公寓之前就是他在这边打拼的时候买下来的,一系列东西应有尽有,平时也找人打扫,直接可以入住。
公寓格局不错,面积也不小,还是个复式。
因为莫乔要在这边住挺长时间,君彧自然就要邀请他同住,这在莫乔看来,他们是最好的朋友,还有点儿暧昧关系的样子……也挺正常的了,何况他也不是那么矫情的人,别人一说他们俩有关系了他就老老实实避嫌,所以理所当然地他就同意了跟君彧去住。
可莫乔哪里知道啊,他这么跟君彧到处跑,很容易就被人抓拍了,而他更想不到,这次的绯闻事件,大部分就有君彧自己炒作的功劳。
“走吧,也挺晚了。”莫乔看了看时间,知道自己再晚睡,明天可能就要在片场发挥失常了。
“好,走吧。”君彧点了点头,拉住他的手就往停车场走——很好,又是闪光灯的样子,显然被抓拍了。
第二天,莫乔是没有机会去看报纸上面的再次报道的,他全身心投入到了拍摄当众,可君彧的舆论制造却非常有效果,再加上之前莫乔的定妆照,于是,在这个异国他乡,一时间还真把莫乔给炒起来了。
不过为了维持一种“绯闻”的状态,君彧可没打算去探班,而在片场跟着莫乔的,一直就是朱岩。
这第一场戏是莫乔饰演的Feng·Ji在城市街头奔跑的镜头,他是一个小市民,没有多余的工资给喜欢的女孩儿买花,所以他奔跑着想要去更远的地方亲手摘花送给女孩儿,可这一路上,他居然遇到了怪物,所以他害怕地尖叫着飞奔。
这一场戏里,莫乔需要使劲儿地跑,还得带着快乐的心情去想象给女孩儿摘花的美好,紧接着,就是惊恐的表情,然后是尖叫着飞奔,想要冲回去给女孩儿报信。
这一系列的动作看起来简单,但是单纯的跑,就有三种。这三种方式是不通的,可表现手段都是跑,所以莫乔必须把他的三种不同心情通过“跑”来完成,而不是靠着语言或者是其他什么。
甚至表情,他也不需要太多,因为真正惊恐了飞奔的时候,他是没什么可以表现的,人惊恐到了极致那就是两个极端——大笑或者大哭,大笑的时候并非高兴,大哭的时候也不是嚎啕哭喊。
斯莱格尔对这场戏的要求很高,所以莫乔NG了两次也还是没能找到感觉。
“不仅仅是想,你要身临其境!”斯莱格尔过来给他讲戏,“通过飞奔,你能传达出来的情绪应该是外放的,外放!不仅仅是表情,还有你的肢体语言。”
“肢体语言?”莫乔皱了皱眉,去想象肢体语言的感觉。
“这跟你在天朝拍戏不一样,天朝的戏是内敛的,可以收,但是你必须放,在这里,你必须放开你自己。”斯莱格尔跟他说,“不是舞台剧的夸张,但必须外放,你想一想,你就是‘Feng·Ji’,这就是真实的世界,那时候你会怎么样?”
“你是个演员,观众必须通过看你,来感受你演出的这个世界,所以你必须让他们跟你一样身临其境。”斯莱格尔继续给他讲这一段的感觉,“再想想?休息五分钟,五分钟后继续拍。”
身临其境。
这并不是个简单的要求。
看戏的人觉得这儿有花儿那有草儿的,实际上在拍戏的眼里,这些道具都假得要死,说台词的时候脸下面还得垫个反光板的,要不然就头顶上打着大大的聚光灯,能把人烤熟了似的……这些完全把人从戏里拉了出来,所以身临其境的表演真的是“戏骨”级别的本事。
而莫乔,只是一个新人。
他闭上眼睛,幻想着这场戏本应该有的画面……如果,他能够成为FengJi的话,会是什么情形?
66第六十四章
第六十四章
拍第三条的时候,算是完美通过;莫乔找到的感觉很对;人物心理抓得非常准,最重要的是;他的表演终于外放了出来。
当然好莱坞的要求没有什么固定模式,外放跟内敛的表演也不过是根据片子不同来进行调整;因此;下一场戏,是男主最喜欢的女孩儿跟他身边最帅最热辣的帅哥说话的那场,就要内敛了;不过这场戏里没有莫乔;他就坐在摄像旁边观摩。
抬起头看着两个人的表演是一回事;从摄相机镜头里看表演是另一回事了。
莫乔的眼睛盯在摄像机的视窗上,看着眼前的两个人是怎样表现的——女主角雪莉是个已经活跃在大屏幕上五六年的典型好莱坞美女,波浪的黑色大卷发跟她典型的混血儿长相很容易在好莱坞站稳脚跟,何况她又有着还算过得去的演技,这点很重要,这证明了她不仅仅是个花瓶。
而现在跟女主角对戏的男人叫杰森,他跟女主角雪莉在很久之前还合作过一部电视剧,而且这些年来他也的确一直活跃在电视剧跟舞台剧上,这次他能出演男二,完全是被女主角给折磨的,她几乎一天一个电话地催,非要他来演她主演电影的男二不可——当年他们演电视剧的时候就是这样,他是男二,她是女一。
而杰森年轻的时候有着一张让女主角雪莉都羡慕嫉妒恨的脸,现在虽然老了点儿,可并没有被杀猪刀,看起来刚硬了许多,再加上他本身演的角色就是高帅富,穿上西装的样子真的能征服世界。
不过莫乔跟他比也并不差多少,只是两种款型的——莫乔现在还属于杰森五六年前的状态呢,漂亮得跟男版芭比娃娃似的。
“嘿!”女主角对着男二号笑了笑,“真的是……我是说……好久不见了,对吧?”
“我一直在找你。”男二号并没有笑,但他的眼神看起来很真诚,“我很想你。”
“呃……我是说,我现在……”女主角烦躁地看了下表,“我得走了……我是说……我得离开了……”
“我送你!”男二抓住她的手,“让我送你。”
两个人对视着,似乎这一瞬间就是天长地久。
“卡!”斯莱格尔喊了一声,把刚才那条在摄像机视窗里看了一遍,直接就过了。
紧接着就是莫乔的下一条,需要拍他在路上看着女主跟男二之间的互动,默默走开,但有些自暴自弃的镜头。
这个景象简直太熟悉了。
莫乔听到“Action”的时候,瞬间就进入了状态。
这种情况他本身经历得太多了,简直多得没法用手指头来数清楚到底几次,甚至加进去脚趾头也一样!
站在一旁看着自己喜欢的人跟别人在一起谈笑风生,这个别人哪里都比自己强……这种心情,一般人根本无法体会,就算是精神胜利法都没法战胜的对手,除了退缩,还能怎样?像热血漫画一样冲上去告诉自己喜欢的那个人,他应该选择自己?
很多事情就是说着容易做着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