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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不是不回来,啰啰嗦嗦的像交待后事……」
呸,这话说得太不吉利,小萄啐了一口,道:「早去早回,你不在,我要伺候两个主子,太辛苦。」
「好好好。」
霍青连连点头,又凑上来左抱右蹭,就在小萄准备暴走时,才放开他,打马上路。
「大狗,等等。」
霍青的马走不多远,小萄又从后面追了上来,将一包干粮塞过去。
唉,最近喂狗喂习惯了,习惯,真是件可怕的事。
小野猫在关心他!
霍青眉开眼笑,立刻想下马再来番十里相送,被小萄一巴掌拍在马屁股上。
「滚!」
尘土飞扬,身影渐远,小萄转过身,脸上狡黠笑起。
嘿嘿,大狗走了,没人搞破坏,他的第一百零一次任务绝对成功。
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是昨晚刚接下的任务,这次没酬金,只写有地点、猎物,问他有没有兴趣。当然有!就算白干,他也认了,现在最重要的是闯出名号,有了名气,还怕财源不滚滚来吗?
次日傍晚,小萄赶到指定地点——城里最繁华的一家妓院。
猎物是在妓院做事的花农,背驼耳聋,很好认。
小萄潜进去时,他正在后院摆弄花圃,小萄只看到一个大大的驼背。
呼吸粗重,步履蹒跚,是个极普通的老农。
这样一个人,会跟谁有莫大的仇怨,以至于被买凶杀人?
小萄用力摇头,甩开纷杂思绪。
主子语录说:杀手,只是工具,需要知道的是猎物的习惯背景,而不是猎杀原因。
慢慢向前走近,老人没回头,聋子是听不到声音的。
还是不对,脑子很乱,集中不起精神,狩猎瞬间,总有事发生,可今天却静得出奇。
『小富贵,霍青家里有什么事,要急着叫他回去?』
『好像是订亲……』
对,自从昨晚无意中听到这番话后,他就开始不对劲儿,一心想杀人,不是杀老农,而是霍青。说什么狗不嫌家贫,一有香肉包,他就立刻变节,等他回来,一定把他做成狗肉叉烧!
可是,他不会再回来了吧?他家那么有钱,娶了老婆,就不会再做侍卫了,不会再窝在小酒馆里,更不会在自己出任务时,出手相拦。
混蛋,走就走,干么骗他说还会回来,害自己到现在都抱着期望,期望能被他拦住。
老农站起身,似要离开,小萄回神,立刻窜身上前,手起刀落。
刀锋在老人后背处停住,他在等待,等待被拦截。
通常这个时候,霍青一定会出现,他希望跟以往一百次一样,在最后关键时刻失败。
没人出现。静夜微风,清清凉凉,花园里除了他和老农,连个鬼影都没有。
小萄的第一百零一次任务失败了,跟以往不同,这次没人拦他,是他自己放弃的。
怎么说他也是职业杀手,还没落魄到靠杀个残疾老人换取声誉。
下次,下次他一定成功!
往回走,垂在袖间的手发着颤,心沉甸甸的,跟那柄利刀一样冰凉。
他被遗忘了,成了野猫……
「霍大爷,小红玉正等着您呢。」
吆喝声传来,小萄抬头看去,见一名公子随龟公走上楼,背影依稀是霍青。
订亲?嫖妓?
不及细想,小萄纵身奔上,可是,走廊人太多,等他追过去,已不见那人去向。
不见了,就一间间找,找到后,先奸后杀!
抬腿踹开一间房门,换来的是女人的惊呼,见奸夫不是霍青,小萄退出去,接着踹第二间,反应同上,然后是第三间,第四间,在踹到第八间时,老鸨赶了过来。
「哪里来的野小子?想干什么?」
「找男人!」说话间,第九问卧室遭殃。
老鸨上下打量小萄, 一脸诡异的笑。
「想找男人,得去隔壁的青袖坊,不过那些小倌儿长得比你可差远了……」
话音未落,她便很倒霉的被揪起,扔下了楼。
还好有人拦腰抱住她,见是个俊俏男子,老鸨脸上立刻笑开了花,正要扭捏道谢,却被男子顺手扔到地上。
他跃上二楼,拦住了正在炸毛乱窜的小萄。
「小萄,你在干什么?」
转头见是那只整天腻自己的大狗,小萄迎面就是一拳。
「混蛋,敢嫖妓,敢订亲,敢在我出手时不拦,唔……」
骂声消失,唇被封缄,热辣辣的吻送了过来。
「混蛋,混蛋……」
鼻音怨语把调情气氛发挥得淋漓尽致。
使上浑身解数,才把小萄的炸毛抚平,霍青抬眼看周围,见众人皆石化,忙抱起还处于迷糊状态的人,飞身而去。
回到投宿的客栈,霍青刚把小萄放下,胸口就挨了一拳。
「敢去嫖妓!」
「我没嫖妓!」
「没嫖妓干嘛去妓院?」
「我……」
见霍青犹豫,小萄气得转身便走,被他一把抱住。
「我去那里是情非得已啊,因为、因为我要扮花农……」霍青偷眼看他,小声道。
耳朵被揪住,小萄大吼:「给我说明白点!」
「是是,其实,今晚的任务是我给你的。」
「哈?」
「我想帮你达成梦想!我是你最亲的人,你若能杀我,就算做到了无情,主子一定会把所有本事都传给你,我怕被你觉察到,所以才扮成残哑人……」
「你白痴啊!」小萄额上青筋怒爆。
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这样做,说他白痴都是抬举他。
「什么最亲的人?别自作多情了,你不过是我养的狗!」
霍青抽抽鼻子,沉默半晌,垮着脑袋转身住外走。
「那我走了,我大哥要订亲,让我回家。在这里耽搁了两天,我得赶路……」
「回来!」
不敢反抗,小狗走出没几步,又没精打采地乖乖回来,在下一刻被主人按在了床上。
算了,这样的白痴犬,全天下可能就这么一只了,物以稀为贵,弃养太不合算,还是拴在身边好好调教吧。
火热的唇印过来,舔吻着霍青的唇角,小萄道:「我的梦想没成真之前,不许离开,现在,谋杀继续。」
方式——剥皮拆骨,顺便舔噬吮吻,宠物直舒服的呻吟连声,全力奉献。
「小萄,尽情谋杀我吧!」
「不着急赶路了?」
「以后再说。」
老哥哪有老婆重要,放浪酥软的小野猫对着他叫春,幸福死了,精尽人亡都甘心。
于是,为达成小萄成为一流杀手的梦想,之后的每一天里,谋杀不断,在床上。
——本书完——
'4楼' 作者:阿卡流斯 发表时间: 2008/12/24 20:03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财神请进门(出书版)
财神请进门(出书版) BY: 樊落
文案:
这根红线我只给你,以后永远都不许再离开!
易家兄弟撞车,都能撞出个活宝来?这个飞到他车前的古装娃娃,易天凌简直「爱不释手」——没办法,他对可爱的东西毫无抵抗力!
虽然小拂好像脑袋瓜有点问题,成天说自己是招财童子,而且口没遮拦,害易天凌原本就很糟糕的名声直往下落,不过自从他降临后,公司内鬼被揪出、业绩蒸蒸日上;尽管未婚妻跑了,但易天凌却越来越不在意自己是否「命犯孤星」……因为小拂三番两次搞失踪,教他直犯相思!
怎么会这样?难道他注定也跟老哥一样走上「儿子」变「妻子」的道路?
心惊胆颤地送走了老哥,我回头用X光扫射小拂,他很小心很小心地退到老板椅後面,赔笑:「每天打游戏很无聊,我听小龙说大学很好玩,所以就想去看看。」
走上前,按住他双肩很郑重地说:「宝宝,你去上学没关系,不过应该事先跟我说一下,你不是很怕那个魔王吗?为什麽要先跟他说?」
他眨著眼睛看我,很小声地问:「可是,跟你说,你做得了主吗?」
「……」
……
第一章
我叫易天凌,顾名思义,就是取冲天凌云壮志之意,事实也的确如此,不过才二十七岁,我已是易氏集团的总裁了。
说起易氏,相信没人不知道。因为美容饮食业也好,建筑矿物业也好,都有它的一席之地,可以说,我们易家把所有贸易都垄断了,而我,就是这个垄断集团的最高决断者。
说起这个,其实也没什么好自豪的,至少我自己并没有太开心,因为两个人。
一个是我老爸,虽然人前我是威风八面的总裁,人后还是凡事要听从老爷子的安排。请想象一下光绪帝吧,如果后面还有个捏着他小辫子的老佛爷,相信他这个皇帝作得其实也没什么意思吧?
再一个就是我老哥,他比老爸更恐怖,因为他兼职教授,所以一看就是个不苟言笑的冷面书生,了解他的人都知道,千万不可犯在他手上。如果运气不好惹上了他,也一定要见风使舵,及时认错,否则就不要嫌自己轮回得太早了。
这个结论是我在六岁那年总结出来的,当时有个不自量力的堂口老大跑上门来跟老爸顶嘴,因为我们易家已经漂白,老爸很客气地做了退让,谁知只隔了一个月,那老大就被人射杀在一条小巷里。
我在数年后还十分痛恨自己的好奇心,正是好奇心促使我发现老哥行动诡秘,所以才偷偷跟着去,结果就看到他干净利落地将那人干掉在巷子里。
他出来时,还一脸轻松地跟我打招呼:「快下雨了,早点回家,别让凤姨担心。」
暴雨会将凶杀现场冲洗得干干净净,老哥杀人前居然连这一点都算到了,他说话时,脸上还带着淡淡笑意,一种地狱使者般阴冷勾魂的笑。
很怀疑他一早就知道我在跟踪,所以故意给我下马威,我虽然从小玩枪,但这种切身经历到的血 腥死亡对一个孩子来说,还是太过于恐怖,以至于当时我很没出息地做出一副白痴状,半句话都说不出。
在之后的二十年多里,没有一部鬼片能让我感到害怕,比起老哥那张脸,电/影里那些靠特技弄出来的东东简直就是小儿科,我个人认为,即使这世上真有厉鬼,在老哥面前,也一定甘拜下风。
说完了老哥,接下来是凤姨。她叫曲凤,是老爸的续弦,老妈过世时我还小,是凤姨把我养大的,她没有孩子,对我们两兄弟一向视如己出,我的未婚妻沈灵就是她介绍的。
不过不要以为我有未婚妻,就会过好好居家男人的生活了,别忘了我是易氏集团的总裁,没有点风流韵事怎么对得起自己的身分?那些大家公认的新好男人拿去骗鬼吧,他们要么是没钱,要么是没那功能,否则只要是个正常男人,见了美女哪有不动心的。
为了证明自己是个正常男人,我对于所有高级俱乐部里美女的邀请,向来来者不拒,沈灵开始还为此吵过几回,后来好像习惯了,再也不提。
这才乖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