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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呼啸着迎面吹来,他的声音听不到了,萧同高高地昂起头,让这刀锋一样锐利的寒冷,吹透全身,使他与这个洁白的世界一样,变得刚硬无比。
第十三章
第二天是正月十五,宫中照例有花灯会。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海。萤萤灯火,一片迷离。
庭院中人来人往,宫女内监们一年只有今天可以任意游玩,自然分外热闹,看灯的、猜谜的、射覆盖、的……笑的、叫的、闹的……人来人往,川流不息。
酒差不多喝完了,萧同的眼神有点儿迷离,仿佛看到一个淡青色的苗条人影,在人群和灯火间穿行,转来转去,转到园子另一头,又再转回来,东张西望,像在找人。
他冷冷地看着他转了一圈又一圈,然后,不见了……风越发地冷,夜深了,人声渐暗。萧同小口小口地抿着剩下的一点酒,恋恋不舍,知道最后一滴。
抬起头来,一轮明月挂在中天,冬天清冷的夜空无比清澈,更显得月儿皎洁,连一丝云彩也无。萧同忽然想起,几个月前,八月十五,也是这么明的月,这么晴的天,他喝醉了,在月下飞奔,后来……就闯进了宫里……再后来,就看到了……
莫离。
他正站在一片已经熄灭了的灯笼下面,仰起头看着萧同,萧同也低着头看他,谁都没有说话,也没有动,只是痴痴地对望着……
不知过了多久,他不见了,萧同冷冷地盯着空空的地面,直到东方泛白。
正月十六一大早,萧同随着皇帝的车辇,缓缓出了皇城,向西行去。今天,就是猛虎重归山林、蛟龙又入大海之时!
峰回路转,队伍在西山上逶迤而行,因御驾要过,路新修整过的,一片平整,大晴的天,寒风吹过,锦旗猎猎。眼看快到商定好的动手之处,萧同在马上悄悄地舒展身体,调匀气息,全身都警醒过来,只待时机来到。
「呀——」
来了!一条人影从旁边峭壁上飞扑而下,直冲向皇帝御辇!
「有刺客!」
众侍卫纷纷抽出兵刃,一分为二,有些围住御辇,有些想刺客迎去,眨眼间乱成一片。
咦?这是——
只见此人,一身黑色蜀锦短衣,腰扎玉带,脸上蒙着一块秀有艳丽牡丹花的苏绣帕子,遮住了半张脸,束发金冠上嵌着一块碧绿的翡翠,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手中一柄镶金嵌玉的宝剑,不像是用来杀人,倒像是豪富人家摆在客厅里观赏用的。
人不可貌相,虽然他一身富贵打扮,身手却极狠辣,纵跃飘忽,侍卫人数虽多,圈子小了反而施展不开,一慌乱间,已被他冲到了御辇之前。萧同飞身而上,挡在他面前,飞云刀招招狠厉,阻得他进不了半步。众侍卫见插不下手去,转而围在四周,御辇快速向前奔去。
萧同纳闷,按计划他俩应该边打边退到悬崖边上去,在「激烈打斗中,双双堕下悬崖,死无全尸」,岂知这里还没有到达高崖,路边小沟也就不到五丈深,这计划却如何执行下去?
萧同心中疑惑,手下不停,忽然那人飞身而起,不再与他缠斗,却又飞扑向御辇,众侍卫齐声呐喊,兵刃纷纷向他身上招呼,却见他伸剑在众人兵器上一搭,借势跃起,右手前伸,宝剑已掀起了御辇上的厚帷,左手前探,电光火石间,已经抓住了皇帝——腰间——的一块玉佩——揪了下来!
身后寒光闪动,几柄剑已刺向他后心,却见他脚尖在御辇上一点,身体斜斜飞起,跳入人丛之中,几个起落,转过山角,不见了踪影。
一片寂静。
众侍卫、太监、皇上、萧同,全都目瞪口呆!
这是……刺客?
只有萧同知道,这不是他五哥,而是七哥,看他那身打扮,这小子,当刺客都要弄得珠光宝气的,真是死性不改啊!不过,他怎么只抢了块玉佩揪自己跑了,萧同呢?怎么不带他走?小悠又改计划了吗
当然,皇帝那块玉佩是极品的和田美玉,确实价值连城,就目前皇帝身上的这套行头来说,这是最值钱的一件饰物。虽然一照面只电光火石之瞬,但以七哥的贼眼,还是绝对不会看错的。
可他怎么办哪!?萧同心里哀嚎一声——七哥,宝物虽然值钱,兄弟也不应该丢下不管啊!
众人面面相觑,半晌,领班侍卫总管擦了擦头上的冷汗,跑到御辇前行礼道:「皇上洪福齐天,有百灵护佑,连刺客也不敢冒犯,皇上,咱们……还是起行吧?」
皇帝也恢复了脸色——玉佩再值钱,总不及自己的命值钱,他摆一摆手,道:「走吧。」太监忙上来放下幕帷,车辇重新启行。大家都觉得莫名其妙,又暗自庆幸——幸亏这刺客是个爱财的,只抢走了玉佩,若真是杀伤了皇帝,这里上百号侍卫太监,只怕都得满门抄斩。
这不像行刺,倒像打劫,只不过竟敢打劫到皇帝头上来,也算是天下奇闻。
路转峰回,车马粼粼,渐行渐高。
萧同心中七上八下,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办,正拿不定主意,头顶黑影一闪,又一条人影从山壁上扑了下来,直奔御辇。
「有刺客!」
今天的刺客来得像走马灯一般,你方唱罢我登场,好不热闹!
又是一阵纷乱,这回萧同看得明白,来人手持长鞭,不折不扣,是他五哥。还好,总算还有一个记挂着他的兄弟,萧同心下一暖,摆刀攻了上去。
五哥长鞭施展开了,方圆两丈之内休想有人能够靠近,众侍卫都被远远逼了开去,只有他俩战作一团。翻翻滚滚,且战且退,转眼间已五哥已被萧同逼到悬崖之侧,萧同大吼一声举刀猛劈,五哥长鞭一带,众人惊呼声中他俩出悬崖,向深渊中直落了下去!
耳边风声呼呼,五哥右手长鞭卷在萧同腰间,向怀里一带,两人抱在一起,他长鞭挥舞,时而卷向峭壁上伸出的树干,时面直接拍向崖壁,不断减缓下坠之势,不多时已稳稳落在谷底。
脚踏实地,萧同吐了口长气,心中对五哥佩服得五体投地,嘿,兄弟这几年,还没见过他施展过么一手绝技哪。
「十一啊,这一次怎么谢谢五哥我啊?」秦五笑眯眯地揉揉萧同的头发。
哼,萧同就知道这奸商是绝对不会做亏本生意的。看在他仗义相救的份上,五哥揉他头发这件最让他反感的事也不计较了,笑道:「一千两!」
「黄金!」
「啊!奸商!」
笑骂声中,他们打打闹闹离开了谷底。谷底早有小悠布置好的两具尸体,其一与萧同身材相仿,穿一样侍卫服色,另一个则与刺客打扮相同,都已经被撞得稀烂、面目不辨,万一皇帝派人下来查看,也绝不会露出破绽。
天上地下,不到一盏茶的时间,萧同已逃出生天,重新活在他热爱的自由天地中了。
孤零零的一座大庄园,矗立在半山腰上,是天狼社建造的城附近的落脚点,才完工不久,还没住几个人,空荡荡的。
萧同在过空屋中闲住了几日,百无聊赖,觉得还不如当日坐牢,那时还有不少狱卒陪他喝酒赌钱,说说笑笑,热热闹闹,这里却只有几个社中手下,被小悠所布置的任务支使得整日团团转,都没空陪他胡闹。
唉,不做无聊之事,何以遣有生之涯?萧同半躺在院中井台上喝酒,难得今日阳光灿烂,北风暂停,院中一片暖洋洋的。脚步声响,有人走来,他懒懒地转头看去。吓了一跳,险些掉进井里去,急忙站起身来。
来者何人?萧父、萧母、小悠。
萧平一见萧同,猛地立住脚步,瞪着大大的眼睛,好像见了鬼一般——按理说萧同现在确实应该是鬼才对。爹真是个胆小鬼!萧同心中有点不屑。
萧夫人却比丈夫强多了,面色不变,脚下不停,直直地走到萧同眼前,一把将他牢牢抱在手里。
巾帼英雄!萧同心中赞叹,暗暗害怕,等着她开始对他又哭又骂,狠狠地刺痛他那可怜的一点儿良心……
安静。还是安静。
萧同已经长得比萧夫人高,她抱住儿子,紧紧地贴在他的胸前,半天毫无动静,萧同小心地把她扶开一点,低头一看,咦,娘她这是——早晕过去了!
他赶紧把娘抱进房里,放在床上,喷了一口水,她才缓缓醒了过来。一声抽泣之后,萧同期待已久的哭声、骂声、温柔的巴掌,才终于雨点一般落在他的身上,不痛,却……好幸福啊。
萧家二老对萧同好一番数落,又好一阵怜爱,萧同戏中痛骂小悠,怎么带而老来之前不先把他未死的消息告诉他们,害他现在要大费口舌解说明白。
使出浑身解数,他一时装傻充愣,一时撒娇使痴,终于哄得他们停了泪,接受了他设计逃出皇宫的事实。萧夫人倒没什么,只要儿子好好活着,就是杀人放火她照样爱他,萧平就古板多了,责怪他不体恤父母一片苦心,辜负了皇上一片栽培的美意,萧同气往上撞,也不再管什么面子不面子,把当日在宫中所经的一切原原本本讲给他们听。
果然真相惊得父母相顾无言,面色惨淡,半晌,萧夫人一把搂住他,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我可怜的孩子,这是受了什么样的罪呀……」
萧平也黑着脸,半晌无语,长叹一声道:「原来如此……事情到了这个份上,我对朝廷尽忠之心,也就淡了。不如告老还乡,带了同儿离开京城,全家图个团圆吧。」
萧夫人抹了抹泪,横他一眼道:「瞧你说的什么话,咱们一家世居京城,告老还乡到哪里去啊?」
萧平笑道:「我虽然是在京里长大,你的娘家却在江南,自从嫁给了我,几十年来从未回过江南去,想你心中也是极舍不得的,不过是为了我和孩子们,才一直留在北方。咱们夫妻一体,你的家乡就是我的家乡,反正咱们年纪也不小了,干脆辞官归隐,到江南安享晚年吧。」
萧夫人没有想到丈夫会这么说,一时怔住,萧同却欢呼一声,全力赞成,萧夫人想了想,终于也笑了。
待到尘埃落定,小悠才施施然进来,向萧氏二老请罪,请他们原谅事先没有相告,萧夫人自然不怪他,萧平也说,这样才好,虽然伤心了几天,却也瞒过了皇上和朝中诸人,绝了后患,以后也不怕齐尚书家找麻烦了。
二老一致夸奖小悠办事仔细,布局巧妙,只有萧同心中很恨,这死小悠,把麻烦事都交给他做,他自己捡个现成便宜,萧同得了不少喝斥和巴掌,他却得了一堆赞扬和欣赏。
虽然如此,小悠还是他的好兄弟,这件事他功不可没,萧同再狼心狗肺,也不敢在爹娘面前说他坏话,再说,即便是他想诋毁小悠,只怕也没人肯听。在萧家父母眼中,小悠是模范好小孩,萧同却是个惹是生非的逆子,这偏见已成定局,今生是不可能改了。
萧氏二老商议起辞官的具体事宜,接口倒是现成的,就说幼子横死,白发人送黑发人,两老伤心过度,一病不起,请求归隐江南,延几年之残喘。谅来皇上心中有愧,萧同又是堂堂正正护驾有功,为国捐躯的,一定可以允准。
倒是萧家大哥正值青年,在朝中为官颇有建树,声誉甚好,一时拿不定主意是不是让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