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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落平阳-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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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芝毫无耐心道:“是啊,要我说几遍?就在刚才,来了一群官差说要捉朝廷要犯,阿冯就突然发疯似的朝他们泼泔水,那群人就把他捉走了!我在想他那么温柔的一个人怎么会发人来疯,原来是为了替你掩饰!”

    为什么要为一个朝廷要犯掩饰行踪?这可是欺上瞒下的大罪啊!被查出来同样是死路一条。冯洛焉虽然不出村子,但是很多道理都是明白的。林芝想不透冯洛焉这么做的目的,可能是善心泛滥吧,也许,这家伙总是救一些小鸟小兔什么的,心软得不得了。

    “他……被捉去多久了?”男人紧紧握住拳,脸色青灰,他在隐忍着什么。

    林芝虽然不愿和这个男人说话,但是迫于无奈,“快一炷香的时间了,我现在要去镇子上救他,若是救不出,就只好送些衣物给他,免得他在牢里挨冻。”

    冯洛焉衣裳单薄,蜷缩在牢中阴暗潮湿的一角,无数的虫鼠爬过他的跟前,吓得他挂着眼泪瑟瑟发抖,嘴里不住地喊“萧大哥救我,救我,我真的好怕……”。

    一想到这个场景,男人便气愤地青筋暴突,怒火填胸。他无法想象那个瘦弱的身体如何冲上前去与那群官差争斗,也无法想象那个曾害怕山鬼的胆小的女人被投入阴森可怖的大牢,受尽非人折磨……

    “我要救他……”男人喃喃道。

    林芝看着他,即使心里恨这个男人给冯洛焉带来厄运,但也隐隐感觉到男人对冯洛焉的关心,不是装出来的。思及此,林芝心软下几分。

    “你是不是还受着伤?”冯洛焉老说要给獐子换药,林芝猜测道,“若是你还带着伤,行动不便,还是不要乱走的好,何况外头全是通缉你的画像,你一出去,说不定马上被捉走,难道你想浪费阿冯的一片苦心?”

    男人一提气,想驳斥两句,发现竟无从开口。难道事实不是这样吗?他双眼未痊愈,行为不便,出去了也不过是多惹麻烦。想起今早冯洛焉执着地告诉他自己一定会回来给他做午饭的,他便忍不住酸涩,难过,原来,心痛是这种感觉。他该拿什么……来回报那个傻女人?

    林芝推开他走进屋,自顾自收拾了些衣物,“我先去了,也不知今晚能不能赶回来,阿冯走前还叮嘱我要喂獐子吃东西,你现在饿吗?我煮些东西给你吧。”

    林芝是不明白冯洛焉救这男人的原因,既然救活了,就不能饿死,不然白费了冯洛焉的一片心。

    男人哪里还有胃口?他等到正午,迟迟不见冯洛焉回来,心里一直窝着气,果然对那个女人抱有希冀是错误的做法,自己还傻乎乎地静坐良久,竖起耳朵一直在等他。方才有人推门,男人以为是他,就等着那人喊萧大哥求他开门,哪知一点儿反应也没有,气死他了,只好自己站起来去开门打算大骂那个笨女人一顿。

    “不用了,你走吧。”男人低落地摇摇头。

    林芝看了看他,也不勉强,“那我走了,你等着吧,他要是回不来,明早我来给你烧饭。”

    听到关门的声音,男人终于装不下去了,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将头仰了起来,或许这个姿势能让他感到轻松一些。他浑身疲惫不堪,整颗心都是悬着的,他想去救那个女人,迫切地想去,然而现在的自己就是个废物,有什么用呢?

    废物!没用!

    他低下头,抬起自己的双手,两眼望出去,只能看到个朦胧模糊的轮廓,十指都数不清。

    没错,他能看见了。但也只是一点点。闭目静坐起来后,他发现自己竟然能模模糊糊地看清四周,他欣喜若狂,走几步过去摸摸桌子长凳,心里雀跃万分。虽然还是看不清,但是能看出轮廓,这是个很大的进步!一定是药起作用了!

    他简直迫不及待想要告诉那个女人这个好消息!不不,他要给她个惊喜,让她始料未及!于是他关起了柴门,打算让冯洛焉敲门。他去开门,然后若无其事地在屋中走动,让那个女人惊奇一番,之后再告诉她真相。

    多好的计划,可惜现在……呵。

    男人自嘲地勾了勾嘴角,苦涩的笑蔓延开来,根本不能缓解心中的愧疚与心痛。

    他平静一下,知道根本不能坐以待毙,否则真的可能再也见不到那个傻女人了。再也。

    他走过去打开门,抬头看天,一片模糊的氲蓝,带着青草的香气。

    “啾——啾——”

    他屈起手指放在嘴边,吹了个响哨,嘹亮的声音一直飞到山林的那头。

    男人静静地等着,耐住性子等着。

    不久,远处传来熟悉的鸟鸣。

    “桀——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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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萧大哥有颗小宇宙般的心。。


 26真心英雄(1)

    若不是亲眼所见,很多人都不会相信这世上竟有如此巨大的鸟。它的双翼伸展有两臂那么长,它的羽毛雪白丰满,它的脚爪锋利尖锐,一把抓下可以撕裂弱小的猎物。

    它从山林的天际那头飞来,展翅滑翔,直冲地面,同时发出嚣张的锐鸣,极度刺耳。

    男人静静地站在屋前,他微微仰头,露出下颚与颈部完美的曲线,他屏息以待,似乎在期盼着什么。那一声声尖锐的鸣叫刺入他的双耳,是那么的熟悉与感动,丝毫不会感到畏惧。

    白鹰似乎看见了他,降低身子俯冲下来,在快要接近男人的时候一下子便收起了双翼,利爪猛地抓上男人的肩头。

    男人的身体晃了晃,承受住了白鹰的重量,他身形高大,背阔肩宽,配上天空中的王者,简直相得益彰。

    “利剑。”男人侧过脸,只能模糊地看见白鹰的脑袋,他伸出手去抚摸白鹰的羽翼,“真的是你。”

    那只名唤利剑的白鹰极通人性,它像是一位多年的老友,顺服地将脑袋蹭在男人的手心,响亮地叫了一声。

    “利剑,是他们派你来找我的么?”男人问道。

    “桀——”利剑继续蹭。

    男人失笑,继而露出担忧的神色,轻唤道:“利剑,我有事拜托你。”

    “桀——”

    男人转过身,扛着它晃晃悠悠进了屋子,他视野一片糊涂,勉强能辨认出一些家具,比如桌子。他靠过去,撩起自己的衣摆,狠狠一撕,扯下一段布条,将其摊平放在桌面上,然后咬破了自己右手的食指指尖,鲜红的血液冒了出来,他忍着麻痹的痛意用指尖在布条上画了一横。

    鲜血瞬间融入布条中,成了暗褐色。

    他拿起布条,摸索着触碰到利剑结实粗壮的脚腕,将布条系了上去。

    利剑盯着他的手看,静静地等待着男人给它命令。它知道自己即将去执行任务,这是男人对它的信任,是它的荣耀。

    “利剑,虽然很想和你多呆一会儿,但是事态紧急,你不得不走。”男人忍住眼中的不舍与歉意,他是多么想念他的白鹰,他忠实的伙伴,然而现实残酷。

    利剑用脖子去蹭男人的头发,两只爪子不住地在男人肩上跳来跳去,弄得男人很是无奈:“别这样,我们还会见面的,利剑。”

    他安抚它,随即走出屋子,抬头遥望混沌的蓝天,“去吧,利剑,一切就拜托你了!”

    利剑长嘶一声,腾空飞起,直冲霄汉,它在男人的头顶盘旋几圈,见男人没有喊住它的迹象,只好扑棱翅膀,恋恋不舍地飞走。

    男人遥见白色的斑点消失在他的视野里,心中微微失落,他是那么无能,连救个人都要曲线迂回。此时的他,连“单枪匹马”都算不上,最多是个“困水游龙”。

    冯洛焉……那个笨女人还好吗?一定要等到他来救她啊!千万、千万不要出事!

    男人转身回了屋子,顺手关上了柴门,窒息的寂静与他相伴,他有些,有一点点,想念冯洛焉的聒噪。

    接下来,他只能靠练拳和静坐,耗磨难捱的时光。

    就在他心焦如焚等待救兵的这段时间里,冯洛焉已凭着大毛走走停停的磨人速度,缓慢地朝小南村行进。

    深夜的山间,狼嚎遍野,凄厉惨绝。

    头顶的月光渗透着深重的寒意。

    大毛甩着尾巴,心里也是怕得要死,所以走几步停一停,不满地打个响鼻,企图唤起冯洛焉,让它改道回镇。

    不过冯洛焉已熟睡很久,大毛那般敬业,没有主人的口令,它也就硬着驴皮往前走。

    冯洛焉在寒意重重的露天里睡去,更深露重,他的发丝上挂满小巧晶莹的露珠,浓密的睫羽上也是结着一片水花。随着大毛的颠簸,这些小珠子滴答滴答往下滑落。

    单薄的春衫斗不过初春的料峭,夜冷的侵袭一层层地深入冯洛焉的身体,他的皮肤变得冰冷,体温下降得很快。好几次他被冷醒,发紫的双唇微微颤抖,目之所及全是旷野或是高山,何时才能回到村子,见到萧大哥呢?

    他苦涩地期盼着,心痛如绞,为自己的自私与无望的爱情而哀伤。

    “大毛……”他嘶哑地轻声唤道,“请……快走……”

    大毛抖了抖长耳朵,似乎听懂了他的话,迈开蹄子嗒嗒嗒快走了起来。

    冯洛焉欣慰地笑笑,枕在大毛的脖子上,昏昏沉沉又睡了过去。

    待到他再一次醒过来时,大毛已经在村口的大树下吃草了,它甩甩尾巴,哼了几声。

    冯洛焉痛苦地睁开眼,茫然一会儿,才认清眼前熟悉的景色。

    他……回来了!

    心中有个声音兴奋地大喊大叫,催促他赶紧回家。于是他直起身来想要下驴,哪知脑袋突然天旋地转地绕了一圈,冯洛焉不曾预料,猝不及防地跌落驴下,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他被砸得头昏眼花四肢剧痛,趴在地上很久都没反应。待他回神,他又感觉到了身子的软弱无力,喉咙口直泛恶心,想吐。

    他好像……受凉生病了。

    这个认知令他难过,想不到好不容易回来了,身体又出现这样的问题。不行,他不能认输,即使身体重得像灌了铅,他也要爬回去!

    对,爬回去!

    萧大哥,等我……

    冯洛焉使出浑身的劲儿,勉勉强强站了起来,东倒西歪地往村子里走,但是每走一段,他就要跪在地上猛喘好久,缓解身体的恶心与难受。

    这时是清晨,月还没落山,白雾飘散在村庄里,家家户户都在睡熟。

    唯有冯洛焉在路上艰难地走着,他酸涩地眯着眼,隐约看到了自家的屋子,心里一阵喜悦,立马加紧脚步。

    但是越走他越没力气,走过蜿蜒的小道,来到自家院子门口,他终于瘫倒在地,难受得想哭。很多人只有在生病时,才会变得异常脆弱。冯洛焉也是,但他好多年没有生病了,因为他自己是大夫,自然知道怎样保重身体。但像今日这次这么不爱惜身体,也是他破天荒头一回。原因是,为了一个男人。

    最后的路他行进得有多艰难,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裙子已经彻底变成了乌褐色,哪里还有华美俏丽的影踪?满头的乱发使得他只能穿过发丝看到周围的景象。

    他狼狈不堪地爬向柴门,伸出一只手扒住门口垫脚的石块,满怀希冀地看着那扇平时不怎么高大而今异常宏伟的大门。

    萧大哥,我回来了,你知道吗,我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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