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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旦查证了酒店监控确实如他所说,犯罪发生的时间他没出过房间,那么电瓶车的家伙毫无疑问是他同伙了!
陈进骗了我,也骗了整个警队,他现在重新说出来,是想让整个专案组出丑吗?王格东紧紧咬住牙关,浑身都因激动而忍不住颤抖起来。
陈进继续道:“警方在抓到我后,搜查我家时,找到了一个铁桶,里面有烧过的牙刷、毛巾等私人物品,这点刚才公诉人已经提到,并有相关的照片为证。专案组从桶里找到了遗留的毛发,拿去做了DNA鉴定,幸好,结果是我自己的,大概我朋友遗留的毛发都被烧彻底了,同时也被我用稀硫酸腐蚀一遍,相信即便有皮屑等物质遗留,警方也查不出他了。而我朋友仅在我家住了几天,仅是睡个觉而已,我相信地板上找不到他的毛发物质。”
他笑了笑:“你们认为我真有这么冷血,想找一个年纪身材相仿的人杀害,伪造成畏罪自杀。即便我想这么做,我也很清楚,这项工作不是那么容易的,因为房子里的地上多少还能找出我的毛发组织,甚至我的许多衣服上也有,包括鞋子上的汗液据说也能测是DNA。我伪造得了吗?”
现场的人细细分析他的话,都深有同感。这么重大一起案子的凶手如果畏罪自杀了,一定要做DNA鉴定。而他家中地板尽管清洁过了,但不可能所有毛发纤维组织全部清理干净。这么设计根本是无用功。
“不过好在我那位朋友仅在我家中住过几天,所用的东西都被我清理了,你们再也查不出来了。”
王格东把头整个埋进了手里,他再也不想听下去了,每当听到陈进新的一句供述,他就仿佛被打了一百个巴掌,他很羞愧,也很愤怒,更是怒火无处可发。
“还有我设计想杀死徐增那一回。”
徐增睁大眼睛听下去。
“如果我真想杀死徐增,为什么装有TNT的雪茄放在下排,我听专案组说他只抽过一支,因为口味不符合,没有抽下去。如果我整盒雪茄都是TNT,他即便想先抽一支尝尝口感,岂不是直接就没命了,我何必上排都是真雪茄,下排才是装有TNT的雪茄呢?”
又是一记耳光抽打在王格东的脸上,这个问题他怎么没想到?如果陈进真要杀徐增,为什么要把雪茄放在第二排?
“说到这里,诸位一定很想知道我的那位同伙是谁,很遗憾,这是个秘密,我不可能告诉大家。因为那个人才是我最爱的人,可惜他不是个完全的同性恋,他是因为爱着甘佳宁,得不到才会选择同男性交往。我知道,他心里永远最爱的,还是甘佳宁。可是,他却是我最爱的人。他为了甘佳宁要犯罪,我便帮助他,义无反顾、全心全意地帮助他,这是爱情,恐怕是诸位难以体会的爱情。”
所有人都忍不住产生一种呕吐感,同性间义无反顾的爱,为了这份畸形的爱而选择杀人,这种思想、这种情感该有多么变态!
“事实上我很嫉妒甘佳宁,甘佳宁才是得到了他的全部爱。如果说我为了甘佳宁犯罪杀人,哈哈,大错特错,甘佳宁死了我心里高兴得不得了,我又怎么会替这个恶心的女人去复仇呢?我知道,他心里真正爱的只有甘佳宁,我不过是他一时的寄托,一时的伴侣,一时的合作伙伴,可是我克制不了爱他,为了他,帮助他,实现他想做的事,我可以牺牲自己。尤其当我得知我得了脑癌,我的时日已经不多,也许我能做的最有意义的事,就是帮助他替甘佳宁复仇了。”
又是一阵恶心的反胃,异性间的爱为对方牺牲,世人都能理解。可现在是同性间畸形的爱,为了这种爱而去牺牲自己,成全另一人,这实在难以接受。
“我压根不想伤害徐增的,尽管我和他十年没怎么联系了,可他毕竟是我的发小,是我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可是我朋友因迁怒徐增早年离弃甘佳宁,在何建生事情发生后,又未能阻止后面甘佳宁的悲剧,所以非常怀恨在心。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我只能制作了这盒雪茄。但我心里并不想让徐增出事,所以把有TNT的雪茄放在第二排,徐增到底会怎么样,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其实从我选择帮他复仇那一刻开始,我就没想过能安然离世。一开始我在监控中刻意露面,一方面的原因是用穿内增高鞋的身高来误导警方。另一方面,我已经考虑到,接下去这么多次的犯罪,总有被监控拍到的时候。只有我的特征越明显,才会显得他的特征越不明显,警方才越查不到他。为了保护他,只有牺牲我自己。你们贴出通缉令后,我压根没想逃,所以我才在当天早上,冒了最大的危险直接跑到张宏波的公司动手。如果我真想逃,化妆打扮一番,即使是个小小县城,你们要抓住我,还是要费不少功夫的。”
这点经办的人都不否认,抓捕过程从来都是办案最麻烦的一个环节。当时即便陈进经过警察时,也没被认出来。如果不是由于他自己摘下伪装,真正抓到他也不会这么容易。
“我相信我做了这么多,即便在我死后,我朋友一辈子的心里都会有我。”
“至于为什么要杀这七个人嘛。张宏波和范长根一家就不用多说了,没有这两位,就不会出何建生的事,甘佳宁也不会死。而江平和李刚的家属,因为在甘佳宁事后,多次上门找何家麻烦,甚至连甘佳宁的幼子都不放过,我朋友可气坏了,他甚至对他们家属比对范张两人的仇恨更大。所以先选择了这两户下手。我朋友脾气比我坏多了,虽然我进去了,可我那位朋友依然还在外面,哼哼,上门找过何家麻烦的小心了,哈哈。”
他突然放声,笑声冰冷恐怖,透露着赤裸裸的威胁恐吓,随后,他伸出手指,探进了嘴巴里,用力一按,拿出手指,笑着看着所有人:“专案组不是在我家中找出了氰化钾吗?我口供说是本打算杀害范长根夫妇用的,后来考虑到氰化钾作用效果太快,选择了三氧化二砷,其实,我也在说谎。真正的用途,你们很快就知道。”他用力一咬牙。
那一刻,全场一片安静,所有人都注目着陈进的异常举动。
徐增的心在那一刹那突然崩塌,他想起了那次在快餐厅见到陈进时,陈进没有吃饭,说自己刚拔了牙。原来……原来……一刹那,他心中透亮,瞬时明白了陈进拔牙的原因,因为他在假牙里放置了剧毒物氰化钾,为了是最后时刻自我了断!
这也就是为什么陈进曾经告诉他,他不惧怕警方的刑讯逼供,警方不敢也不会对他用刑,他声称自己有双重保险。一重保险是他是脑癌中后期,警方不敢对他用刑。另一面,他顾虑到万一警方如果依旧对他用刑,他吃不住折磨,还能用嘴里的毒药自我了断!
好一个双重保险!
第九十章
从陈进咬破氰化钾到昏迷,随后抽搐死亡,整个过程仅持续了几分钟。
现场一片混乱,法警拉扯倒地的陈进,试图抢救,结果当然徒劳无功。就算专业医生在旁边,服下高剂量氰化钾,同样也救不活。陈进在死前对这一点完全心知肚明。
他在最后抽搐前,脸上是挂着笑容的,因为他的所有计划在这一刻全部达成了。
他让所有的人都相信了他有犯罪同伙这一点。
如果他没同伙,他是个同性恋,怎么会替甘佳宁复仇?要知道,大学同学全部说陈进几乎没和女生接触过,也没印象他和甘佳宁有关系。
如果他没同伙,杀害江小兵何必选择更有风险的方法移尸?
如果他没同伙,杀害李、范两家时,那个骑电瓶车的身影为何偏瘦许多?
如果他没同伙,如何能做到12月22日杀害范家时,他自己却一直住在浦江大酒店客房内,并且有酒店的监控作证?
如果他没同伙,何必要销毁牙刷、毛巾等带DNA的东西,却根本没办法把家中地上的毛发全部弄干净?
如果他没同伙,他真心要害徐增,为什么不是整盒雪茄都装了TNT?
在这之后,公安一定会重新调查他的同伙,到时会查浦江大酒店的记录,通过8楼走廊的监控,可以清晰地看到陈进在12月21日晚上进入房间,直到12月22日早上9点才离开房间。在此期间,他寸步未离开过806房。
可是当公安再想调查他的同伙到底是谁时,会发现寸步难行,因为没有他同伙的任何线索,陈进已死,再也找不到人录口供了。即便查陈进的同性关系,会发现更是一无所获。
因为陈进,压根就没有同伙。
徐增掩上脸为陈进叹息,他也不清楚陈进的同伙会是谁。但一瞬间,他脑海中浮现出陈进第一次回国见面交谈时的对话。
那时,陈进告诉他,甘佳宁“至少还有两个心愿。第一,她不愿自己儿子以后过上天天提心吊胆,受人欺凌的日子。她不想儿子这辈子就此毁了。第二,始作俑者还没死,炸死的三个,我打听了下,都是小卒子。”
是的,陈进所做的所有事,都是为了甘佳宁的这两个遗愿!
第二个心愿,陈进已经杀了范长根夫妇和张宏波,甘佳宁的直接仇人全部已经死了。
可是对甘佳宁的第一个心愿呢?保护她的孩子。
陈进曾想过无数的办法来保护她的孩子,但都是不可行的。因为甘佳宁炸死了一个江平,自己要替甘佳宁复仇,杀掉剩下的仇人。
自己这么做,毫无疑问,犯罪动机是必然会暴露的。
犯罪动机暴露后呢,该怎么办?
陈进倒是有办法能把犯罪做得天衣无缝,自己逃回美国,过剩下几个月的生命。
但犯罪动机根本没办法掩藏。
如此的结果只有是仇人的家属会继续像江平、李刚家属那样,对何家进行疯狂的报复!
人是杀不完的,就像范家那样,在金县拥有只手遮天的能力,他们要让一家毁灭,要让一个孩子的一生悲剧,他们做得到,很容易就做得到。
谁敢管?
没人敢管范家的报复行为,这在他看到江平、李刚家属侵犯何家时,已经完全心知肚明。
为了复仇,害活着的人饱受仇人家属的欺凌,甘佳宁若是在天有灵,也一定后悔难过。
陈进想着怎么样才能完成甘佳宁的第一个遗愿,保护她的孩子。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牺牲自己,来营造一个不存在的“同伙”,让那个永远找不到的同伙一直威慑着范家,使他们不敢再去欺辱何家!
那个同伙是他最重视的人,才是他要用生命保护的朋友。
只有警察永远查不出这个“同伙”,甘佳宁的第一个遗愿才能完成!
所以他必须做出轰轰烈烈的大案,在被抓之后,要给出充分的理由,让警方相信他是一个人犯罪。而在最后法庭上的机会,当着省市县三级领导,当着范家家属的面,最后一辩,爆出那个永远找不到的同伙,并进行赤裸裸的威胁,让所有人再也不敢找何家的麻烦!
不这样做行吗?
不行。
这案子一开始他的犯罪动机就会曝光。而警方也早晚会查出是他干的。就算他逃回美国,度过剩下时光,警方早晚会通过一一排除甘佳宁同学,查到他的出入境信息,发现他在案发后回国了。
如果一旦曝光案子是他干的,范家还会放过何家的婆孙吗?
即使他在犯罪中营造出另有同伙的迹象,但那些迹象不是坚固的证据。警方如果迟迟找不出他的同伙,最后一定认为案子是他一个人干的。
唯有在最后时刻,当着所有人的面,摆出铁一般的证据,证明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