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是,理智告诉我,那是具尸体,不是鬼。法医工作多年的经验,给了我极大的心理安慰,我继续向下爬,直到能看清楚尸体的全貌,才长舒了一口气。
恶臭刺激着我的嗅觉神经,我憋了口气,观察了一下尸体。看穿着,应该是个中年女性,头发散落,遮住了面孔。她的双腋下正好悬挂在污水井错综复杂的线缆上,而线缆在黑暗中看不真切,所以整个尸体呈现出了一个飘浮的状态。
我为我刚才的恐惧感到一丝自责,自嘲地笑了笑,转头用头灯照射我正附着在上面的扶梯。扶梯的一个栏杆上,有一处明显的撞击痕迹,还黏附着血迹。
我爬出了污水井,开始张罗着大家把尸体捞出来。
“凶手应该是从井口把尸体扔了下去。”我安慰着惊魂未定的林涛,“尸体撞击到扶梯的栏杆,坠落路线发生了折射,正好弹进了井室。而井室的半空中有很多错综复杂的电线和线缆,尸体也就那么巧合地挂在了电线上。”
“照这么说,凶手把尸体扔进去,就听见了撞击扶梯的声音,却没听见尸体落地的声音。”大宝说,“他一定以为这个洞是孙猴子去的无底洞啊。”
“怎么会有那么巧的事情呢?”林涛说,“肯定是有很大冤情啊!”
我们对林涛的迷信都很无奈。
【3】
死者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原本就有些发福的身材加之腐败,更显臃肿。她的衣服被掀至胸部,露出黑色的胸罩。前胸尽是干燥了的血迹。
中秋时节,之前一直是高温天气,近两天气温骤降,给我们对死者死亡时间的推断带来了不少麻烦。尸体只能说是中度腐败,还没有产生完整的巨人观,但是这种腐败程度,已经足以在密闭空间中散发出很强烈的尸臭气味了。
尸体腹部出现了绿色,这被我们称为尸绿。我们也只有粗略地根据经验判断,在这种气温下,全腹出现尸绿,死者应该死亡四五天了。
除非死者在自己家中死亡,或是有熟人可以认出死者,又或是死者身上带着可以证明身份的物件,否则法医在到达任何一个命案现场的时候,眼前的尸体都是无名尸。而尽快查清尸体身份,成为任何一起命案中最为重要的工作。
“给你们讲个笑话呗。”大宝最近心情很好,总是爱说笑话。我们认为一名法医若是摆脱阴鸷,变得爱说笑话了,那么就等于他过了心理的那道坎儿,变得对生死淡然了。
“我以前在青乡市公安局工作时的一个同事,”大宝说,“在现场发现了一副穿着衣服的骸骨。这个同事一直在行内号称自己的法医人类学学得最好,所以我们局里经常笑话他说,发现骨头只有他和警犬最开心。然后这一次他也特兴奋,把骨头拉回解剖室就开始研究啊,研究了一下午,得出结论,死者男,五十岁。他的结论刚下完,一名一直在旁边打酱油的痕检员就从死者的衣服兜里掏出个身份证,姓名、住址全有了。领导一生气,就把这哥们儿调去看守所当狱医了。”
大宝话刚落音,就停止了正在搜索死者衣物的动作:“哎呀妈呀,幸亏我先翻了翻她的裤子口袋,还真有个身份证!”
根据死者裤兜里的身份证,侦查人员很快认定死者就是住在这栋高层的十一楼的李怡莲。
“我们初步了解了一下。”侦查员说,“死者今年三十四岁,在市国税局工作,丈夫在云泰市经营一家大型建材企业,长时间不回家。”
“一周左右前,她丈夫回来过吗?”大宝问道。
侦查员摇摇头,说:“他俩夫妻感情不好,丈夫两三个月才回来一次。云泰的同行正在固定她丈夫在前几天的活动轨迹,但确实没有什么疑点。”
我摇了摇头,说:“污水井下面有同事已经清理过了,没有发现死者的随身物品。而死者穿着是工作正装,应该是下班回家或者上班的时候被害,那么她应该会有随身物品。”
我拿起死者的右手,说:“而且你看,她的无名指指根的部位,有个环状的明显凹陷,这是长期戴戒指留下的痕迹。”
说完我又看了看死者的耳垂,说:“耳垂上也有孔洞,说明死者生前可能会佩戴耳环。而现在我们找不到她的戒指和耳环,这些迹象表明,这可能是一起侵财案件。”
“侵财?”侦查员问,“在污水井里侵财?她的衣服都被撩起了,会不会是强奸或者通奸什么原因,导致杀人的?”
“反正不会是在死者家里杀人的。”林涛说,“我们刚刚用技术开锁的办法进她家里看了,没有任何反常迹象。”
我拉平了死者的衣物,被血迹浸染后的衣服很干燥,摸上去硬邦邦的。
我对侦查员说:“我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死者是胸部中了多刀导致失血死亡的。”
“是啊。”侦查员说,“这个不用你说我也知道。”
“那么,我们再把尸体的衣物给抹平,可以看到死者的衣服上也有很多破口。”我说,“现在我们要观察的是,衣服上的破口可以和胸部的创口一一对应吗?”
说完,我掀起死者的衣服,对比着破口和创口,说:“好,你们也认可了,是可以对应的。既然每一处破口都对应了胸部的一个创口,那么,就可以说明死者被刀刺的时候,衣服不是被撩起的,而是平整地穿着在死者身上的,对吧?”
侦查员点了点头,表示认可。
我接着说:“现在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作案的现场应该不是污水井,污水井不具备作案现场的条件,要么井口狭小,要么井室较高,死者的双腿裤管也没有污水的痕迹,说明死者并没有到达过井室的底部,当然,死者也不可能没事儿到污水井里面去。所以,污水井应该是抛尸现场。”
我顿了顿,指着死者额头部位的一处没有生活反应的创伤,说:“尸体之所以会被挂在线缆上,是因为凶手把尸体头上脚下直立扔进了污水井。因为有个初始加速度,尸体是向斜下方坠落,在头部碰撞扶梯栏杆后,发生反弹,这个反弹,恰巧让她挂在了井里线缆上,发生了转身,所以尸体没有落到井底,而是呈直立位挂在了线缆上。死者的衣服也是因为线缆的刮擦,所以才会向上撩起,造成一个性侵害尸体的假象。”
“那杀人的第一现场会在哪里呢?”侦查员说,“总不能在楼外面杀人,然后拖进楼里面藏尸吧?”
林涛说:“没事儿,找第一现场这个事儿交给我了。”
“那我就去尸检了。”我说。
死者是大失血死亡的。
尸体的胸部被单刃刺器刺了十七刀,其中十一刀都从肋间隙进入了胸腔。这十一刀刺破了死者的心脏、主动脉和肺,导致死者迅速大量失血而死亡。
我们仔细记录了尸体上每一处损伤的部位、形状、长度和深度,分析致伤工具是一把刃宽三厘米,长度超过十五厘米的单刃刺器。
很多人认为致伤物推断除了推断出一些特征性的致伤物以外,其他似乎没有什么作用。比如这起案件中,致伤物推断得很详细了,但是大家仔细想一想,几乎每一家都会有类似的、符合条件的水果刀。其实致伤物推断不仅仅是为了缩小侦查范围,更重要的是可以为后期快速、便捷提取到有价值物证提供线索。比如案件破获后,去嫌疑人家里搜查,可能嫌疑人家会有数十把刀具,那么根据法医对致伤物的推断,搜查人员可以很快提取到类似的致伤物,再进行物证检验,这可以节约很多时间和精力。
这就是一起简单的用刀捅死人的案例,尸体检验可能并不能发现太多的线索和证据,只能做一些固定死亡原因、死亡时间、致伤物、致伤方式的鉴定。
死者的胃内还有残存的玉米粒,食物还没有进入十二指肠,我们推断死者是在最后一次进餐后两小时之内死亡的。
除此之外,我们依照惯例,对死者的衣物进行了检验和拍照固定。死者的外套背部沾着大量的灰尘。值得注意的是,死者的外衣外裤口袋内侧都有擦拭状血迹。
“你说死者的衣裤口袋内侧的血迹是怎么形成的?”我笑着问大宝。
大宝对这种问题信手拈来:“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死者受伤后,用黏附有血迹的手掏了自己的口袋;第二种是凶手杀完人后,用黏附有血迹的手掏了死者的口袋。一般第一种只会在个别口袋里出现,而第二种通常在每个口袋里都出现血迹。本案中,死者上衣三个口袋,裤子两个口袋都有血迹,所以我倾向是第二种,凶手掏的。”
“对!”我点头说道,“有掏口袋的动作,更加说明了凶手是为了钱杀人的。这和凶手拿走死者的戒指和耳环高度符合。我们法医说尸体能说话,现在尸体的衣服也会说话,它告诉我们,这是一起侵财杀人案件。”
尸检结束后,我们看天色仍亮,便马不停蹄赶往专案组会议室。
“死者的丈夫已经可以排除嫌疑,他没有作案时间。”侦查员最先发言。
“嗯,”我说,“死者的首饰是被凶手拿走的,尸体上都有反映。还有,死者所有外衣口袋里,都有擦拭状血迹,这是凶手在杀人后掏口袋留下的,综合这些情况,我们可以断定凶手是为了侵财才杀人的。”
侦查员说:“另外,据调查,李怡莲最后一次出现是在五天前,周五的晚饭,他们单位几个人在谈事情一起吃了饭,晚上八点左右离开。从那天晚上后,李怡莲就失踪了,周一没有上班,电话也打不通。因为她是闲职,上起班来属于那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所以单位的人以为她去云泰市找老公去了,也都没有在意。”
“一起吃饭?”我说,“死者的胃内容物不像是聚餐的食物啊,仅仅只有玉米粒,难道她不是周五晚饭后死亡的?”
侦查员说:“哦,据调查,李怡莲一直在节食减肥,晚饭基本都不怎么吃。那天晚上,她确实只吃了一根玉米。如果和胃内容物对上了,她应该就是那天晚上死亡的。”
“至于杀人现场,我们还没有找到。”林涛打开了幻灯片,说,“我们从一楼沿着楼梯走到了十一楼死者家门口,只在二楼到三楼的楼梯口发现了好像有被拖把拖过的痕迹,但是墙上没有喷溅状血迹。我听说死者是被扎破了心脏死亡的,应该会有很多喷溅状血迹吧?楼梯口狭小,墙壁如果喷上了血,肯定是打扫不掉的。所以我们认为死者应该是在室内被杀害,然后拉出来抛尸的。”
我皱了皱眉,摇头说:“我不太赞成这个看法。你们看,死者的衣服背侧黏附了大量灰尘,应该是在有灰的地方呈仰卧位停了一段时间。如果是家里,不该有这么多灰。我看你们的勘查照片,一楼的楼梯间地面贴了瓷砖,而上了一楼楼梯后,就是水泥台阶了。这栋楼的住户很少走楼梯,所以楼梯上就有大量的灰尘。这个现象提示死者是在楼梯间被杀害的。”
“不可能是在运送尸体的时候,在楼梯间地面上擦蹭上的灰尘吗?”林涛问。
我摇摇头,说:“不会。擦蹭状的灰尘有方向性,而死者衣服上灰尘的分布是大面积、均匀的,所以是完全接触而黏附上的。而且,我们在现场检验尸体的时候,死者的尸斑位于腰背部未受压的部位,说明死者死后处于仰卧位停留了至少三十六个小时。”
“只有二楼到三楼的楼道里有拖把拖过的痕迹,我们用四甲基联苯胺也做出了潜血反应,DNA检验正在进行。这么说,死者应该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