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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落花-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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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夜竟一夜好眠无梦,看看漏壶上的漏箭(古代用以记时的器具同沙漏和现代钟表相似),正指着辰时(8点——10点),直直睡到日上三竿。
  咦?不对啊,我怎么觉着被子里多了一个人啊?而且还搂着我?
  心里陡然一惊,我不可能这么不警惕,让人钻进被窝还不自知,除非是下了迷药或~~~~
  转头一看,雪白的发丝缠绕着我云样的秀发,相交在一起出奇的和谐;清胥安静像只小猫,嘴角翘起,在我身边睡的十分香甜。
  这家伙,什么时候跑来的啊?居然~~~~
  好可爱啊,就像晨曦的阳光,温暖细腻中还带在温柔,就这样一直到老也不错呢!
  我被刚刚的念头吓了一跳,拍拍额头,赶走邪念,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的?一定是幻觉。
  再看清胥,琉璃般迷蒙的眼睛已经睁开,笑的似是春日里叮咚的泉水,透澈明晰。
  “死小孩,你什么时候跑来的?”见清胥醒来,我便立刻问他。
  “昨天晚上。”刚刚睡醒的清胥,眼光迷离,如雨后晴云薄雾弥漫。
  “你来怎么不和我说啊,害我早上吓一跳,还以为遇到采花贼了,不过这采花贼也恁是大胆,竟敢在国师府里采花。”笑嗔着清胥。
  “昨晚晗曦睡着了,我没敢吵醒晗曦,晗曦没睡好会发脾气的。”清胥眯着眼笑的很无辜。
  “我有吗?我有发脾气吗?”死小孩,敢顶嘴了,我眉头一挑,威胁他,意思是告诉他你要敢说有,你就死定了,可嘴角的笑意却泄露了我此刻的心情。
  “有啊!”清胥的笑让我恍然间似看见樱花飘飞,满世界都是一片粉红,美的叫人难以离开视线。
  “有吗?”
  “有!”正想扑上去咬他一口作为惩罚,清胥的动作却叫我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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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胥,你怎么了?”轻声问着忽然扑上来紧紧抱着我的清胥。
  “晗曦。”清胥的声音竟带有丝丝的颤抖。
  “恩!怎么了,清胥?”手抚上清胥的头,为什么你这么激动。
  “晗曦。”
  “清胥?”
  “晗曦!”清胥只是叫着我的名字,旋即闷声说:“我终于找到你了,我好想你!~我好想你!~我好想你!~我好想你~~”一直重复着这句,似要把满腹的相思通通倾吐。
  “我知道,清胥,我也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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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指环誓约]
  花香深处,一川晴阳笼罩的青草,天空碧云飘飘,头倚在清胥的腿上,手指翻动,享受着只有我俩的惬意。
  “晗曦,我帮你按摩好不好?”清胥的声音如和煦的春风,温暖清馨。
  “好!”又想睡觉了,春暖花开,北悍春天迟到的脚步终于慢慢行来。
  “晗曦。”“恩。”
  “中午在外面吃好不好?”“好。”
  “晗曦。”“恩。”
  “你不要当太子妃好不好?”“好”
  “晗曦?你真的答应了?”清胥按摩的手一顿,讶异的问我。
  “恩,只要是清胥的要求我都答应。”声音虽轻,意识却是清醒的,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清胥,把你的手给我。”轻轻将自己刚刚编织的指环套在清胥的食指上。
  “晗曦?”
  “清胥,喜不喜欢?”什么时候,清胥的手已经可以覆盖住我的手了。
  “喜欢。”
  “清胥,这指环是有意义的,你知道吗?”握着清胥的手,磨撮着清胥手里的茧。“这四根手指分别代表‘亲’‘热’‘解’‘毒’,‘亲’就是指亲人、朋友,你重视的亲人或朋友送给你的指环就戴在食指上。”
  “就是晗曦现在给我带的手指吗?”清胥欣喜的问。
  “恩。‘热’则是指‘热恋’,也就是说你爱恋的人送你的指环就将它戴在中指。”
  “哦。‘解’就是戴在这根手指上吧?”清胥勾勾无名指。
  “真聪明,‘解’谐音‘结’,就是结婚的意思,结婚指环就将它戴在这根手指上。”
  “晗曦,什么是结婚?”
  “结婚啊?”我轻笑。“结婚就是成亲的意思,就是说你妻子,也就是要跟你共度一生的人送给你的指环,就戴在这根手指上。”
  “为什么共度一生的人送的指环就要戴无名指上,我想戴在食指上。”
  “傻瓜,这也是有意义的。”我笑。“来,你将两只手的手指像这样抵在一起。”我对清胥做着示范,将中指卷起抵住,其它四指直着抵在一起。“你现在将两个大拇指分开看看。能分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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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
  “你再将两根食指分开。”
  “也能分开。”
  “再试试小指,能分开吗?”
  “能。”
  “你再试试无名指。”
  “晗曦,怎么分不开?”
  “所以喽,和你共度一生的人送的指环戴在无名指上,表示着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哦。”清胥看着食指上的指环,若有所思。
  “最后就是‘毒’了,毒与独谐音,意思是独身一人,独身的人自己送给自己指环,这样的指环就戴在小指上。”我继续说道,却见清胥将食指上的指环摘下,换到无名指上。
  “晗曦,好看吗?”清胥笑着问我,脸上有掩饰不住的紧张。
  “好看,可是清胥,你戴错了,应该戴在食指才对。”我笑的纠正。
  “晗曦不是说,共度一生的人送的指环就要戴在无名指上吗?晗曦会和清胥共度一生的,所以当然要戴在无名指上啊,生生世世,永不分离。晗曦,对不对?”清胥紧紧的撰着我的手,等待着我的回答。
  “清胥?”我不知道怎样去回答,这似乎也是我一直想要说却不敢说的。
  “晗曦,对不对?”
  “恩,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回握清胥的手,十指紧紧相交,起誓似的,心里却有一丝罪恶感。
  青草散香,浮云飘飞,谁知道未来有什么变故呢?你还只是个孩子,你什么都不懂,我尊重自己内心的渴望,也尊重你未来的选择。
  “清胥,我们又有了一个弟弟了,你知道吗?”
  “弟弟?”
  “对啊,五姨娘生的,前些天才满的月。”
  “晗曦,我们成亲吧!”
  “清胥?你是在向我求婚吗?”浑身一震,抬头怔忪的看着清胥。
  “恩,晗曦,我们成亲吧。”清胥笑意盈盈,目光如水,仍旧重复着这句。
  “呵呵,傻瓜,可不能这样向女孩子求婚哦,首先啊,你得准备一个镶着钻石的指环,再拿着一束鲜艳的红玫瑰,然后单膝跪地,这样你心爱的女孩子才愿意嫁给你哦!”我看着清胥的眼睛,雾水的眼眸坚定执着,可这份执着不会属于我。
  “什么是钻石?”
  “钻石啊,它是矿石的一种,又叫金刚石,是自然界中最坚硬的物质,呈八面体状,以透明和透明之中带一点蓝的‘水火色’为上品,将它打磨加工后,镶在指环上,象征坚贞不移的爱情。”我笑着解释,嘴角的笑却怎么也舒展不开。
  “若是清胥有了心仪的女子,就可以拿着这枚钻戒向她求婚,若是她答应了,就将钻戒戴在她的无名指上。”我认真的提醒清胥,要送给未来的爱人。
  “在哪里能找到钻石?”清胥笑的时候睫毛会覆盖住眼睛,如同风中的小白花。
  “一般是在沙砾和岩石中吧,它极其珍贵和稀有,所以想找到它很不容易。”
  “只要我拿着钻石指环和红玫瑰,单膝跪地向晗曦求婚,晗曦就会答应和清胥成亲了,对不对?”清胥眯着眼,笑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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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对啦,不是向我求婚,是向你心爱的女孩求婚。”我酸涩的强调。
  “我知道,晗曦就是我心爱的女孩。”清胥理所当然的表示,笑的很开心,仿佛我说了什么很笨的话。
  “傻瓜,我们是姐弟,是不能成亲的。”我说着,周围的风忽然都变的伤感起来。
  “为什么呢?晗曦刚刚不是答应会和我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吗?”为我按摩的手指一顿,突然捏紧。
  “可以生生世世永不分离,但不能成亲,因为我们是有血缘关系的人。”清胥或许适合生活在童话中,只有生活在童话中,一切才是完美的,这样的清胥,即使是遇到巫婆,我想巫婆也是不忍伤害他吧。
  “血缘关系?血缘关系怎么了?”一直笑的清胥竟也皱起了眉头。
  “血缘关系的人拥有着相同的基因,这种相同的基因会使他们生下的孩子生病。”清胥原来都是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吗?这种“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之说的常识都不知道?
  “那我们不要孩子不就可以了吗?”清胥的眉头忽然舒展开,像是将疑惑解开了一样。
  “傻瓜,孩子是两个人生命的延续,没有孩子生命就有了缺憾,懂吗?”我轻点清胥的额头,笑他傻。
  “可我只想和晗曦在一起,不想有别人。”清胥又将眉头蹙起。
  “孩子不是别人。”我瞪他,生活中有个小孩多好玩。
  “没关系,我会努力的学医,为我们的孩子治病。”清胥笑的天真,仿佛解决了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可我知道,这一切都不能当真,清胥天真,我不能也跟着天真,毕竟生活不是童话。
  但清胥后来不仅在医学领域创造了童话,在数学、物理以及天文、地理等十三个领域,都取的了惊人的突破,成为千万年后人们依然不解的传奇,被后世人尊称“圣人”,世界上很多国家的人都穷极一生去研究他以及他的学术。 
  “晗曦,我们孩子要取什么名字呢?”沉默片刻之后,清胥忽然问出这么一句,害我好半天没反应过来,心里鼓胀出一股郁闷,哄他说:
  “取你名字上的一个字,取我名字上的一个字,不论男孩女孩,就叫他黄胥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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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杏花村大酒楼]
  那日的事情虽然还历历在目,但却从未当真过,只是将它看成生活中一段美丽温馨且浪漫的回忆,这种事是不可能发生的。
  但清胥似乎不这么想,除了每天陪我之外,找来许多医书,一心钻到医学的海洋之中,从基础开始,一点一点的吸收这个世界的所有医学知识,不知是他天赋异禀,还是这个时代的医学知识太过与简单,很快他便将所有医书上记载的知识融会贯通。
  我也常常和他说一些现代的医学知识和西医,如解剖,剖腹产、输血、疫苗,器官移植等等,虽然我知道的有限,甚至有时候说的东西在这个时代来说,根本不可思议,但清胥却理所当然的将我所说的一切都拿出来研究实验,还照我说的样子,请工匠打造了很多现代才有手术工具以及显微镜。
  更恐怖的是,他可以面不改色的解剖尸体,仿佛那些不是尸体,而是平常的小花小草,害我很长一段时间不敢让他碰我,每次他都会眨巴个水眸,哀怨无辜的瞅着我,在这样的眼神的攻略下,总感觉自己是欺负他的巫婆。
  他问的问题也千奇百怪,都是医学上的一些很专业的问题,简直把我当无所不知的神,让我有种我是《十万个为什么》的错觉。
  通常我都说的很笼统,具体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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