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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得圆突突,仿佛听见一件耸人听闻的罪案,“做这种事,我们是不敢的。”
她说“不敢”两字的时候,那种敬畏的神情使我肃然,她所敬畏的是什么呢?是尊贵古老的卖米行业?还是“举头三尺即在神明”?她的脸,十年后的今天,如果再遇到,我未必能辨认,但我每遇见那无所不为的人,就会想起她——为什么其他的人竟无所畏惧呢!有一个夏天,中午,我从街上回来,红砖人行道烫得人鞋底都要烧起来似的。
忽然,我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人疲软地靠在一堵墙上,他的眼睛闭着,黧黑的脸曲扭如一截枯根,不知在忍受什么?他也许是中暑了,需要一杯甘洌的冰水。他也许很忧伤,需要一两句鼓励的话。虽然满街的人潮流动,美丽的皮鞋行过美丽的人行道,但是没有人伫足望他一眼。
我站了一会儿,想去扶他,但我闺秀式的教育使我不能不有所顾忌,如果他是疯子,如果他的行动冒犯我——于是我扼杀了我的同情,让我自己和别人一样漠然地离去。
那个人是谁?我不知道,那天中午他在眩晕中想必也没有看到我,我们只不过是路人。但他的痛苦却盘据了我的心,他的无助的影子使我陷在长久的自责里。
上苍曾让我们相遇于同一条街,为什么我不能献出一点手足之情,为什么我有权漠视他的痛苦?我何以怀着那么可耻的自尊?如果可能,我真愿再遇见他一次,但谁又知道他在哪里呢?我们并非永远都有行善的机会——如果我们一度错过。
那陌生的脸于我是永远不可弥补的遗憾。
对于代数中的行列式,我是一点也记不得了。倒是记得那细瘦矮小、貌不惊人的代数老师。
那年7月,当我们赶到联考考场的时候,只觉得整个人生都摇晃起来,无忧的岁月至此便渺茫了,谁能预测自己在考场后的人生?想不到的是代数老师也在那里,他那苍白而没有表情的脸竟会奔波过两个城市在考场上出现,是颇令人感到意外的。
接着,他蹲在泥地上,捡了一块碎石子,为特别愚鲁的我讲起行列式来。我焦急地听着,似乎从来未曾那么心领神会过。泥土的大地可以成为那么美好的纸张,尖锐的利石可以成为那么流利的彩笔——我第一次懂得。他使我在书本上的朱注之外了解了所谓“君子谋道”的精神。
那天,很不幸的,行列式并没有考,而那以后,我再没有碰过代数书,我的最后一节代数课竟是蹲在泥地上上的。我整个的中学教育也是在那无墙无顶的课室里结束的,事隔十多年,才忽然咀嚼出那意义有多美。
代数老师姓什么?我竟不记得了,我能记得语文老师所填的许多小词,却记不住代数老师的名字,心里总有点内疚。如果我去母校查一下,应该不甚困难,但总觉得那是不必要的,他比许多我记得住姓名的人不是更有价值吗?
有信
Jo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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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念的是信!”午宴时同桌有人叹口气道,“现在没人写信了。要不是周途电话减费,恐怕我们全会失去了联络。”
“琼可是常写信的。”请吃饭的主人说。
大家都转眼望着我。“是吗?讲给我们听吧!”
我当时还不识字。只认识5个字母:J、O、A、N和X。这就够写一封示爱短柬给圣诞老人了。
“XXXXOOOO”,我在信里吃力地吐露心意,“X”代表吻,“O”代表拥抱。我把这样的感情填满整张纸,再用四种颜色的蜡笔签了名。妈写好信封地址,我贴上邮票,然后我们带着我生平第一封信走去投入邮筒。
那时我对地理,现实生活的范围或邮政局的工作,都一无所知。不过我明白可以把信托付给未知者,它自然而然会达到目的地。那个星期,我一想到自己的信到了圣诞老人手里,就兴奋得透不过气来。
他的回信来了。“阿琼,有你一封信。”妈喊道。
我手颤颤地拆开信,瞠目望着那些既神秘又美的字形。妈来到我身边,我顺她手指点着的地方,听她高声读那封信,一直读到那十分脱俗的结尾:“圣诞快乐,同时XXXXOOOO!圣诞老人。”我们母女俩瞪大着眼互相对望。
“再念一遍!”我说,有点哆嗦。
我就是那样地记住了通信的基本原则:有来才有往。而收到一封信实在是人生至乐之一。
从那时起我一直都在写信;每次听到邮车嘎嘎响转过街角,都引起我激动的期待。我希望在信里发现些什么?或许是二十年来对话的新转折。一段景色的描写。
一个发我深思的问题。一个突如其来的惊奇。或世界还是太平无事,一切如常的保证。
任何一封信都会使我春风得意或改变我的生活。17岁那年,我拆开一封邀请信,就此决定了自己选择的大学。跟着遇到了所嫁的人;住在我后来住的地方;有了子女;而多年来都是按照那天早晨信件中出现的命运来思想、感受、体验和做人处事的。
信件曾带我横过美国大地,进入外国原野,并且飘洋渡海。我有些极深厚的友情,全是靠信件建立维持的——没见过面,也从没听到对方声音。写信使我进入写作生涯而不感到困难。
但是即使没有这些事情发生,我也会写信,也会等待信件的。我爱信,尤其爱情书——不论什么样的信都爱。
我也爱说话。不过话说完了就忘记。信却是有形的——可以看了再看,传阅共读,或塞在衣袋中加以思索、考虑。
信中有斟酌、回想和沉思的余地。信依赖机智和哲思,对过去的回忆和对未来的期望而滋长。信是人类寂寞感和合群性的表现,是我们签署后密封了的承诺,是我们对仪礼庆典和重大事件表示的敬意。
在信中可以夹些额外的东西。钱呀!姓娃的照片呀!飞机票呀!有一次我收到一只大甲虫——僵死得像木乃伊一样,但仍然斑斓华丽。
我年轻时每次收到一封信都很高兴,但是极少保存。后来妈快要去世了,我必须为她料理身后遗物,在沉寂的房子里我进行这桩伤心的工作。有一天我拉开一只抽屉,其中塞满了信——都是我的笔迹。有好几百封!
儿时我在街对面爷爷家过夜,总要写封闲聊的信回家。在家时我会用铅笔写些可笑的短笺给父母,吃晚饭时递给他们。离家在学校住读,我写了好多信。后来猫儿伏在我膝上,自己的三个子女围绕着我跑的时候,我继续不断地写温柔而满纸新闻的信给父母。原来每一封信都在这抽屉里。
我取出第一封来。信上写的是“XXXXOOOO”。那时强忍着的泪水终于使我两眼朦胧了。
破晓时分,我一直看到十几天前的一封信。引起回忆的那些岁月充实了我,也予我安慰。
家信是宝贵的资源。除了家信外,还有哪里能如此生动地记录下谁是我们心爱的人,以及我们是怎样过活的?我们即使没有很多的话可说,也都应该时常写信。
描写星期天的晚餐,学小提琴的情形,夏天的草长得多么长,以及猫儿干的蠢事,就够了。
我承认不容易有空。朋友们和我都是稍微有空不论在什么地方就写信的。信写出去不附带什么义务责任。没人会记帐或暗示说:“你欠我信债!”写信本身就是乐趣,没有别的。收信的人会感动,惊喜,而且会在能够执笔的适当时候作复。有巧运找到值得与人分享的半小时美妙时光而写出许多信,真是快事。我这封信就快写完了,还没有其他赶着要做的事情。你呢?
有意思的故事
中华读书报
邓刚
编辑责成我写一篇自己经历过的事,而且要写得有意思。这使我感到万分艰难并绞尽脑汁。突然间,我发现路旁树丛里有一对少男少女,扯手搂脖窃窃私语地谈情说爱。我立即灵感大涌,一下子觉得世界上最有意思的事是谈情说爱。打飞眼呀,传秋波呀,递情信呀,花前月下,海枯石烂……那真是有意思得不能再有意思了!
问题是我没什么意思,我甚至充满了痛苦。因为我那时找对象十分困难,前后左右的女孩子大都下乡再教育,再加上我有一个“有问题”的父亲,使所有的女孩子见了我就吓得拔腿就跑。
开始我还没有严重的危机感。二十二三岁时,我挺乐观,觉得青春还远着呢;二十五六岁时,我就有点沉不住气了;等到二十八九岁,我干脆就绝望了。在我们那个时代,30岁要是找不着对象,那就等于判了死刑。幸亏我那时发疯地爱好文学,整天挥笔描写幸福的生活啊,壮丽的时代啊,战鼓咚咚震天响啊,活得还挺有精神的。
漫漫长夜睡不着觉时,我就不由自主地涌上来愁苦,忘了幸福和壮丽。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一个20岁的女孩子,她天真烂漫,什么也不懂,不知各种政治压迫的利害关系,我心中暗喜,庆幸自己撞到这个理想的目标。于是,我抓住时机,施展自己的才能。我以满腔的激情给她讲各种生动感人的故事。
应该感谢的是当时的时代,整天声嘶力竭地唱8个样板戏,人们的脑袋里全都空荡荡的。这就使我的故事格外生辉增彩。那个女孩子压根就没听过这些,因此,她两眼放射着惊喜的光彩。我见状大为振奋,再接再厉,讲马克·吐温、杰克·伦敦,讲巴尔扎克、莫泊桑,讲托尔斯泰、屠格涅夫,讲红楼说聊斋,我几乎把全世界都搬到她的面前。不过,讲得最多的是我自己的创作,我把自己惊险的碰海生活,把自己不幸的命运和浪漫的想象全糅合在一起,编成一个个生动而忧伤的故事,我看出淡淡的忧伤很能打动女孩子的心,为此,我就变本加厉地忧伤下去,因为我本来就活得忧伤!
几个回合,那个女孩子就被我迷住了,如果我加夜班不能在晚饭后去她家讲故事,她简直就不行了。事情进展到这个份儿上,爱情就是自然而然的了。我洋洋得意,胜利在望。但就在我大功告成之际,国家提倡晚婚晚肩。也就是说等到那女孩子有权登记结婚的时候,我已32岁。这简直就叫你惊慌恐惧,一旦过了30岁,那女孩子变卦,我就全完了。当时社会和家庭的压力又那么势不可挡,你根本无法抗拒和预测。好心的朋友要我悬崖勒马,草草找一个什么女人算了。我不甘心,也舍不得,女孩子明亮的大眼睛也使我充满信心。于是,我又热烈地讲着动听的故事,还要不重样的,更生动地讲下去,那是何等地艰难。我真是使出了浑身解数,也许今天我能成为作家,是那时练成的水平吧。
老天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胜利了。当那女孩子成为我的妻子后,突然感到我不怎么讲故事了。我说任务完成了还讲什么!她听后大笑继而大怒。
我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都用什么样的方式谈情说爱,但我相信他们决不会有我们那时那么多障碍,也不会像我那样挖空心思地讲故事,讲得口干舌燥。不过我倒想建议当今青年,有条件时不妨也讲讲故事。
10多年过去了,但至今妻子还美美地回味那时我讲的故事。有时晚饭后,她就说─讲一个故事吧!我说好吧,我就大讲特讲起来。因为我今非昔比了,所以讲得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