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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知道?”我笑着问他。
他指指自己的眼睛:“眼神会出卖一切的,JOJO,我祝你好运。”
“今天你也撞了开年钟啦,程旭,今年你一定走好运。”
“承你吉言,我希望老天爷赐我一个美女老婆,好让我不被老爹老妈逼婚。”
我被他一本正经的话语逗笑了,他真的是一个好男人,可惜,我们认识得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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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已经遇见了我的命中劫数,在花开的年龄,最美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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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程旭分开后,我不想回家,又不知要去哪里,坐上一辆出租车,我鬼使神差地报出了Q大的地址。
毕业以后,我就没回过学校,此时走在校园里,看着路两边熟悉的建筑物,我仿佛回到了多年前。
我和叶思远的足迹遍布了整个校园,人工湖边、操场旁、小树林里、食堂……还有那个有着不美好记忆的羽毛球馆。
路过图书馆,我停下脚步,抬头向它望去,冬日的暖阳照射在图书馆的玻璃幕墙上,折射出耀眼的光。我会心微笑,脑海里浮现出那个站在书架边,穿着湖蓝色带帽卫衣的大男孩形象,那时候的叶思远面容青涩,刘海盖着额头,眼神明亮,笑容腼腆。
我似乎还能记起第一次见到他时,砰然心动的感觉。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从学校后门出来,我突然发现学校边新建起了许多住宅小区,还都是高层建筑,一眼望去,多层的布拉格小镇已经埋没其中。
我慢慢地向着那个曾经的“家”走去,路过那家便利店、永和豆浆,还有小菜市场,一切的一切,仿佛就在昨天。
走进小区,我作了个深呼吸,虽然已经4年多没回这里,我依旧熟悉这里一草一木的气息。
进了我们住的那幢楼,缓缓地走上六楼,我面对那扇紧闭的大门,有些出神。
翻了下房门口固定在墙上的椅子,长久不用,它已经不太灵活,翻动时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我掏了下自己的包,拿出那把一直随身带的钥匙,插进锁眼,轻轻一扭,门就开了。
门里的一切展现在我面前。
我离开以后,有人来过这里,部分家具上盖着白色的遮尘布,地板上并没有太多灰尘,显然有人来做过清洁。
我走进这间房子,带上了门。
我不知为什么会来这里,曾经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再走进这间房子,这里有太多太多属于我和他的回忆,也有过痛苦的记忆,我没有触碰任何东西,只是在每个房间都走了一圈,最后又回到客厅里。
突然,我的视线被客厅角落里的一样东西吸引了。
那是一个像中号整理箱一般大的金属箱子,看起来像是不锈钢材质,它静静地躺在地板上,泛着金属特有的光。
我不记得离开时,屋子里有这么一个东西,双脚不受控制地走向它,我蹲下来,好奇地打量着它,箱盖上覆着薄薄的一层灰,我握住把手,轻轻一掀,箱子就悄无声息地打开了。
望着眼前出现的东西,我愣了好半天,等到思维重新运转,我才发现自己已经掉了眼泪。
我拿起一个巧克力盒子,还是这个品牌许多年前的包装,我记得那是我和叶思远认识不久,我送给他的一盒巧克力,那一天,我们第一次吵架。
揭开盒盖,我发现里面有一张折起来的纸,打开看,才发现是我写下的借条。
那时的我们都有些幼稚,我看着自己认认真真签在借条上的名字,还有日期,居然已经过了6年多。
借条下是一堆便签,那是我们住在一起时,有时给对方留口信而写的,大部分都是我留的,记得在他22岁生日那天,我们吵架,我都给他留了吃饭的便签。没想到,他都存了下来。
我放下巧克力盒,又拿起箱子里的一个笔记本,翻开一看,发现是叶思远的课堂笔记。
是他用脚、用嘴记下来的,潇洒清逸的钢笔字,一直都令我自愧不如。翻了几页,我眼睛一亮,因为我发现了自己的字迹。
夹在他的字迹中,是我小小的、娟秀的字迹,显得有些可笑。
笔记本中还夹着一张纸,折得很工整,纸张已经有些发黄,打开一看,是横七竖八的几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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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思远,我帮你记呗。
——我的字很丑的,会不会破坏了你的本子?
——你嫌我写得难看了?
还有他的一句回答,是他咬着笔写下的:一直练习书法来着。
我的眼泪簌簌地往下掉,坠到手中的纸上,将墨水晕开了一些,我连忙折上纸夹回笔记本里,开始看箱子里的其他东西。
有几张大大的画卷,我将它们抚开,才发现是我的水彩和素描练习,实在有够丑的。当时陪着叶思远在画室练习时,我其实心不在焉,心思都在他身上,哪里能好好地画,他很认真地指导过我,可我似乎只是沉浸在他靠近我时,身上散发的淡淡香味中。
这些我随手乱涂的东西,原来都被他收了起来,像宝贝似地藏在这里。
我一张一张地翻着,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直到我看到一张水彩画。
那是叶思远画的,画面上是我,趴在桌上睡觉的我,身上洒着暖暖的阳光,我眯起眼睛,似乎还能记起那天的画室里,暧昧甜蜜的气息。那是他偷偷画的,被我发现后,叶思远的脸红得厉害,他低着头,根本就不敢看我。
不知他看着我,用脚夹着笔,一笔,一笔画下我的样子时,眼里是怎样的神情。
放下画卷,我拿起箱子角落里的一个收容袋,把里面的东西倒了出来,瓶瓶罐罐立刻滚了一地,我定睛一看,原来是那年圣诞节,我送给他的护肤套装和剃须刀。
瓶子都已经空了,每一个都被擦得干干净净的,那把剃须刀仔细地装在一个透明塑料袋里,看着像没怎么用过。
我把这些东西装了起来,拿起箱子最底下的东西——几本厚厚的相册。
我以为这是我和叶思远的合影,想想又不对,我们一起拍的照片非常少,可手上的相册明显有上百张照片。
翻开封面,我就了然了,原来是我在应鹤鸣的淘宝店打工时拍的模特照。
有大二时拍的,也有大四时拍的,春夏秋冬都有,他竟然把我的照片都下载并印了出来。
这些照片都经过了PS,看着已经不太像我了,浓妆艳抹,姿势矫情,笑得特别特别假,不知道叶思远看着这些照片时是怎样的心情,从我戴着面具似的脸上,他能找出一丝熟悉的感觉么?
我发现了一张素颜的照片,我穿着一件白色连衣裙,站在一棵大树旁,背脊靠着树杆,望着远方。
当时,应鹤鸣让摄影师拍出那种清纯的感觉来表现服装,纵观几本相册,这是唯一的一套素颜照,叶思远在边上写下了时间,并注了几个字:我的小桔。
我坐在地上,眼泪已经决堤,几乎可以算是嚎啕大哭,箱子里还有一些与我有关的零碎小东西,每一件都被他仔仔细细地收着。
我抱着那些相册,泪如雨下。这是叶思远的百宝箱,这是他选择的回忆方式,原来,每天枕着回忆入睡的人,并不是只有我。
抱着膝盖坐在箱子边,我发着呆,不知过了多久,门外突然响起了脚步声。
我大惊失色,快速地跳了起来,盖上箱盖在原地转了一圈,听着门锁转动的声音,我抓起包冲向了最近的房间——画室,还没来得及锁上门,大门就打开了。
我的心跳得厉害,不知道是谁会来这里,也许是打扫卫生的清洁工?我的背脊贴着墙壁,不敢走动,透过开了一丝的门缝往客厅望去,走进来的人居然是沈知和——叶思远。
他从意大利回来了?!
我吓得大气都不敢出,胸膛急剧起伏着,脑门上都冒出了汗,怎么办?怎么办?
神呐,希望他只是小留片刻,赶紧离开吧!我还未做好思想准备和他碰面,在这样的情形下,我实在不知该如何面对他。
“叶先生,要不要帮你脱掉外套?坐了那么久的飞机,你的假肢也戴了很久了,会不会累?”
“不累,脱掉风衣吧,假肢不用脱,等下回宾馆再说。”叶思远淡淡地答着,我仔细看,他穿着西服,外面还披着一件风衣,两只“手臂”僵硬地垂在身侧,“手肘”略微弯曲,“手”上并没有戴手套,“手指”屈着,显露着与皮肤相似的颜色。
沈知帮他脱着风衣,我看不太清,只听到悉悉索索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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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儿后,听到叶思远说:“你先回去吧,我在这儿待一会,你叫储师傅3个小时后来接我。”
“好的。”
我听到大门打开的声音,一个脚步声走出了门外,关门声响起,客厅里就安静了下来。
我要疯了,3个小时!叶思远是要干吗?
我悄悄地从门缝里往外看,叶思远在餐桌边坐了下来,我只能看见他的背脊,他靠在椅背上,一动不动。过了几分钟,他弯腰低头动了起来,我仔细地看,才发现他是脱掉了袜子。然后他站了起来,往厨房走去。
厨房里传来一阵叮叮当当的声音,接着响起了电水壶的烧水声。
“呜呜————”水开了,过了一会儿,叶思远推着那辆四轮小车走了回来,推车上是电水壶和一只空塑料杯。我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他竟然是用“手”在推车。两只“手”扶在小推车的把手上,“手指”的姿势很怪异,他低着头,皱着眉,一步一步缓慢地推着。
小推车到了餐桌前,叶思远思考了一下,还是坐了下来,抬起双脚,双脚的脚趾夹着电水壶的把手提起了水壶,将壶中的热水缓缓地倒进了塑料杯中。
做完以后,他站了起来,弯下腰看了看那个杯子,然后他调整了一下站姿,低头看向了自己的“右臂”。
我屏息静气,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他。
他的“右臂”真的动了起来,肘部弯起一个角度,手腕转了转,僵硬的“手指”微微张开,就握住了那个杯子。
他面对着我的方向,我能看见他的表情,很认真,甚至有些严肃,他似乎在感知是否握紧了水杯,接着手肘更大幅度地屈起来,他微微俯身,脸离杯子就越来越近了。
这个场景对我来说太过震撼,几乎要令我喊出声来,我紧紧地捂住自己的嘴,心里为他悬着,希望他能顺利地喝到水。
那水很烫,他不觉得吗?哦!那是假手!是没有感觉的!看着这样“完整”的叶思远,看着他用“手臂”在做事,我真是觉得太不可思议!
可是,他最终没有成功,杯子举到一半时,他的“手指”有些松开了,叶思远眼神一凛,快速地弯腰,还是没有来得及,水杯“砰”一下砸到了桌上,幸好是杯底落到桌面,只是还是溅出了许多水花。
叶思远站直身体,低头冷冷地看着那只几乎洒光了水的杯子,嘴角浮起一抹自嘲的笑。
他摇摇头,转身走了开去。
我的心随着他的失败而跌到谷底,眼泪早已流下,我靠在墙壁上无声哭泣,心里一阵一阵地疼。
不知过了多久,叶思远又走了回来,他推开了小推车,这一次,他没有用“手”,而是和几年前一样,用胯顶。
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