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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
这封长信明白指出凶手是典型的精神病患,经常进出医院,且具有十分强烈的反社会人格。他的年纪在二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童年曾经被成年人虐待,受过高等教育,单身独居,没有固定、长期的职业,在工作上也表现平庸,充满挫折感。
他的工作与老年人息息相关,却将他们视为洪水猛兽。杀人的手法虽然惨无人道,但在犯案时皆经过细密的计划。
来信内容给高雄市警局无比的震惊,市警局总局长立即拜访李敢当医师。李敢当医师旅居美国多年,与当地犯罪学家研习先进的罪犯侧写(profiling)侦查技术,并十分乐意协助警方办案。
对当时的台湾警界而言,罪犯侧写是一项既陌生又新奇的办案方法,不少人对其成效深感难以置信,但这却是世界上能够对付这种身分不明的连续杀人凶手之唯一途径。
事实证明,在清查过高雄市内各大小医院的精神科病患资料后,警方终于缩小了嫌犯范围,最后逮捕了读过大学、在老人之家当义工、并且经常受雇于富有老人病痛临时看护的二十九岁青年洪泽晨。
洪泽晨的身材颀长、面貌清秀、言行举止彬彬有礼,与一般人心中连续杀人狂披头散发、目露凶光的刻板印象截然不同。但是,无论从齿模的比对或命案现场的模拟,都罪证确凿地指出他就是唯一的凶嫌。
在精神科医师李敢当对他的数次访谈中,洪泽晨坦承犯下这十二起血案。他自称在幼年时期父母双亡,并曾经遭到老人性侵犯,从小就十分厌恶这个毫无生产能力却又占用社会资源的年龄层。
上了大学以后,他的人际交游因为儿时的阴霾而难以顺遂。洪泽晨没有志趣相投的朋友,他也不愿改变自己去融入人群。相反地,他耽溺于童年的伤害,难以克制地接近老年人,发展出幽微痛苦的自虐情结。
随着这种扭曲的情感像癌细胞般增长扩大,洪泽晨终于开始发狂。他根据自各老人安养机构窃得的数据选出合适的对象,于午夜时分入侵被害者家中,进行残暴的杀戮行为。
关于割肉啃骨的变态举动,洪泽晨对李医师的说法是,唯有如此,才能排解他看到老年人的呕吐感。但李医师却指出,这其实是一种混合暴力发泄与性爱结合的行为。
他更渴望的是,能够得到全国瞩目,并赞许他清除社会无用渣滓的义举,但显然全国的反应与他的期盼截然不同,这也是他不断持续犯案的另一动机。
洪泽晨在一年内求处死刑,并在隔年农历春节前枪决,但高雄市民们惊惶的余悸仍久久未定。
3
剑向从病床上醒过来,才察觉到自己刚做完一场恶梦。
恶梦的画面十分逼真,他在一条漫长的马路上,追着一名长发飞扬的白衣女子,那女子不曾回头,持续地向前奔去,一直跑到一个红色房门的屋子才停下来。
女子的脸侧着,好像在偷偷瞟看从后跟上的剑向,但剑向仍然看不见被乌黑直发遮掩的脸孔。女子不待剑向靠近,她随即打开房门进入。
剑向赶到以后,他发现红色的房门门锁根本打不开,他着急地拚命旋转那只喇叭锁握把,但门把丝毫不为所动。
然后,他发现整只门把都是鲜血。他的手流着血,门把也不停滴着血。
就在这时候,门锁突然开了,他立即开门进入,想追上那位神秘的白衣女子。剑向发现白衣女子就蹲踞在门后走道的尽头。
他慢慢走过去,看见白衣女子回头。但,隐藏在乌黑长发后的脸孔,却是一只老鼠的脸,老鼠正在享用尸肉,牠的双手黏满腐肉败血。
巨鼠在一瞬间转身飞扑朝他而来,剑向下意识地举起警棍反抗。一阵缠斗之后,他定睛一看,看到了遭木棍击毙、血肉模糊的人脸。
那张女人的脸鼻梁歪折、唇齿暴裂,在他怀里,以诱惑的眼神不断发出阴冷的笑声……
醒了。
剑向的额颈满是汗水。原来自己正置身病房。
他想起在医院会客时间即将结束前,与绍德最后的对话。
“你知道法医和组长私交很好。他在验尸后私下告知组长,说钟思造的身躯虽遭老鼠噬食,但事实上他透过显微镜,在死者的骨骼上发现许多细碎的刮痕,综合物证后他判断应是凶手为割除尸体血肉所致……为免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法医没有将这一点写在供项目小组同仁参考的报告中。
“当然,首先要排除洪泽晨犯案的可能性。第一、洪泽晨已经死了,第二,他憎恨的对象全是老人。然而,除此之外,一切的杀人手法皆与「噬骨饿魔」如出一辙。
“说实在的,我不相信有谁的精神状态会异常到去学习洪泽晨的杀人手法。况且,若是真有某人有心模仿,他也不可能根据警方公布的有限线索加以全数模拟。当时为了保护被害人的尊严及隐私,命案现场有不少细节被予以保留或隐瞒,直到现在也未曾披露,这是钟思造命案的凶手没办法得知的。”
“组长很看重你,所以将这条线索交由你全力负责。”
“不,他希望由学长你来全力侦查。”
“哦?”
或许高组长早已看出,自己对这个案件的热衷程度?--剑向这么想。其实这也是警界传统的良好惯例:案子是由谁挖掘出来的,最重要的侦办方向就由谁来负责。如此可以避免争功的后遗症。
所以说,高组长认为从“洪泽晨案”着手,是最可能找到出路的方向了。
那,高组长并非亲自告知,反而请绍德转述……这又是为什么?
组长在担心我!
一定是。一直以来都是这样。
和立为的随性淡然不同,剑向与绍德,都是高组长眼中推理能力既强、办案态度更属于穷追不舍型的组员。但两人之间最大的不同点,是绍德比剑向冷静多了,他很少将情绪置入案件中。
--绍德对我在戈太太家中提出的意外解答,并导出四○一室内有一具尸体的推理叹为观止。因为他一直对自己的推理能力有很强的自信心,甚至可以说是自负亦无不可。
--所以他才会这么在意我的推理。
事实上,剑向有一件事一直没有说出口,那就是他能在瞬间推导出戈太太患有梦游的真正原因。
那根本就不是推理……那只是因为……因为……
--我在小时候,也曾经患过梦游。
所以剑向才能说出“梦游,正式的医学名词叫睡游症”这样的话来。“以儿童与女性罹患的可能性较高”,他在国小时曾得过为期一年多的睡游症。
不是推理,而是知道。
剑向也十分在意自己恢复了童年对梦游的记忆。这又有另外一个理由,而且是他两天以来仍然无法释怀的。
突破四○一号房后,他立刻进入钟思造的卧室--为什么?
彷佛早就预设好目的地一样,彷佛早就知道钟思造的卧室位置一样……更甚者,他居然在尚未拍照存证前,就伸手拉动床底的被单?
破坏现场是办案的禁忌,而他竟然毫无犹疑地这么做?
--然后,我看见那头食尸巨鼠,不,应该是那头食尸巨鼠看见我。我记得曾与牠有过激烈搏斗,但细节完全想不起来。
就好像是在梦游一样。
--也就是说,这卷录像带是我在那个时候拿到的……
剑向所指的,是他制服口袋里的录像带。
那是DV摄影机专用的录像带:长六.六公分、宽四.八公分,薄薄一片。它可以轻易隐藏在上衣口袋里,而不会被发现。
坐起身来,剑向从衣橱内的上衣口袋中拿出那卷DV带,他以拇指与食指捏起这个黑色的小立方体,举在面前端详。
比起V8、Hi8或D8摄影机所用的八厘米录像带,DV所用的录像带宽度只有六.三五厘米,相形之下显得轻巧许多……剑向不知道这卷录像带是何时放进口袋里的,唯一能想到的,只有打死巨鼠以后的空白时段。
在巨鼠倒地死亡和同事赶到之间,剑向的意识消失了。他现在明白,这卷录像带是从钟思造的卧室里拿的。但,他为何这么做?
这卷DV录像带是否和绍德所提过的、放在客厅置物柜的那箱录像带不同,里头藏有破案的线索?
绍德在场时,他没有把录像带的事情说出来。当时,也许是他还没有清楚地认知到自己真的拿了录像带。
因为刚做过恶梦。梦境和现实那时还有点混淆。
剑向忽然想不起他到底是在绍德来访以前或是之后做的恶梦,他甚至开始连做了几回恶梦都分不清了。
空
“放屁!一个死人难道会自己走路跑了?”分局长生气的拍着桌子大骂;
“李巡官!你马上给我写一份报告,详细的说明经过!”
这个新来的分局长,虽然说是新官上任三把火,但是这个案子也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一个昨晚在海边淹死的尸体,竟然一大早会不见?这也太让人难以相信了!
一接到报案後,派出所马上就派人去现场看守,不过。。大家都是到了现场,看一下就躲起来睡觉了,谁会看死人看一个晚上?偏偏早上接班的同事一看,不得了了!尸体不见了!
林投公园,本地人没事绝不会去的地方,从大门进去是一个不小的树林,沿着树林中的小径直走,可以到一个海边,白色的沙滩形成一个海湾,十分美丽,可惜的是。。再往前不远是一个军人纪念公墓,每到了晚上,在公墓的灯光照射下,显的相当的可怕。。。。。其实最令当地居民感到不安的是;这个海边有鬼!
每当有警察到这里来,不用问,也不用看,一定又是有人淹死了。。。
而且,这里的鬼很凶,要是有谁坏了它们的好事,它们一定不会放过 那个人!。。。三年前,一个村长不顾大家的反对,在公园入囗处设置了一片告示牌,警告外地来的游客注意安全,此地己为县政府所关闭,禁止进入。。。。
在第三天的清晨,一个年轻人骑车撞上了那片告示板,血溅满了整个 板子,第四天晚上,村长也莫明其妙的被发现死在沙滩上!
我静静的听着这位老伯说完,心中却浮起主管的话:‘发仔,阿丰,我把这个案子交给你们两个去办!虽然这不是我们的事,不过。。。我坦白说好了!我快要升官了,可是还差一点。。。这次如果升不上去。。以後恐怕就难了,所以,你们破了这个案,我一定能升。。。。。。。。。。。。。。我打断这老头的话,“阿伯仔,你知道那个死人怎会不见?知影是谁去搬走?”
这老头冷笑一声:“哼!谁会去搬?是被鬼叫去的啦!你们也不用赶着找啦!不用三天,不用三天他就会回来带人啦!”
这句话我不明白!我赶忙问:“谁要回来带?要带谁?”
“我年岁也有了啦!不怕他来害我!你爸活够本了,怕杀小?干!大人你要知,我就说给你听。。。咱们这里啦,七年一醮,每次作醮的前一年啦,鬼王会来抓七个人啦,他会先叫一个人去,再放他回来找啦!每次都这样!你看就好!不用三天。。他就会回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