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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星用手捧住头,他的头很疼,有种宿醉般的感觉。
“头疼是不是?”倾城坐起来,把昂星的头抱在怀里,替他按摩太阳|穴。
“那个‘迪安’,是会有这种副做用。”
“你可不可以停止这种无聊的做法!”昂星一面忍着疼,狠狠道。
倾城不做声。
“你到底想怎么样!”
“你答应照顾我,就可以了。”倾城悠悠地开口,“说你会照顾我,对我体贴、关心,不会不管我,不会不理我,我需要你你都会陪着我,就这样。”
“为什么偏偏选中我?我不认为我是一个有能力照顾别人的人。你该明白我是什么样的人。”
“我见你的第一眼,就知道你是会照顾我的人了。你不觉得其实我们挺有缘份的么。为什么就偏偏让你保护我。如果不是这次事件,我们不会相遇。”
昂星陷入沉思。是了,如果不是一生堂要他保护倾城,他不会和他相遇,因为他是绝不会去天空城这样的地方的;而倾城,他是一个日出而息,日落而出的人,他活动的范围,仅限于天空城,除非陪客人外游,那也多半是去国外大都会或是坐游轮,如果不是这次任务,他真的不会和他相遇。
倾城停下动作,静静地注视着昂星,清澈如水的眼眸,好像可以一眼看透,但是,又因为他的眼神太过清澈深邃,反而又让人看不透,这种矛盾,看在他人眼中,交织成一种难以形容的感觉。
昂星抬起手,去触摸倾城完美无暇的面容,那张脸,仿佛造物主精心的杰作。
倾城握住他的手,贴在自己脸上,感觉到昂星掌心,传来的温度。
“好。我答应你,我会照顾你,对你体贴、关心,不会不管你,不会不理你,你需要我我都会陪着你。我会当你是兄弟一样,好么?”昂星做出他的决定。他不是不明白,做出这样的决定,意味着自己要承担怎样的责任,但是,他还是决定了。
倾城微笑,色若春晓般,“我不会只是当你的兄弟,我还要当你的朋友、亲人、伙伴、拍挡,以及,情人。”
“你一个人可以扮演那么多角色吗?”
“你有足够的时间来评价。”
倾城俯下身,拥抱昂星,“我可不可以以后都住你这里?”
“可以。”
“你煮饭?”
“是。”
“不许抽烟,不许过量喝酒?不许把音乐放的山响?”
“是。”
“你不会再睡客厅?”
昂星迟疑一下,“是。”
倾城更紧地抱住昂星,低低声道,“我爱你。”
昂星闻听,十分惊讶,半晌无语。昂星的感觉告诉自己,倾城并非意乱情迷,而说出那句话,但是真的听到那三个字,在这样的情况,由这样的人说出,不是不震惊。
昂星不是没有想像过,会和什么样的人相爱,会听到什么样的人说“我爱你”,但是仅限于想像,昂星很清楚自己的身份不容许他有这样的非份之想。他也从来没有想到过,那三个字会是由眼前这个,原本应与自己的生命不可能有任何交集的——男人——的口中说出。
太不可思议了,事情怎么演变到了这一步。昂星觉得,他需要时间,来适应。
“为什么?为什么会是我?为什么?”昂星又一次问。
倾城看进昂星的眼里,“因为第一眼看到你,我就知道你会照顾的我很好,我渴望这种感觉。”
昂星发现倾城看着自己的黑亮眼眸,似曾相似,那眼中的期盼、眷恋、渴望、爱慕、感激、忧伤、无奈、痛楚,好像在哪里见过。
第十节
在哪里见过?
思绪一下子牵回到十七年前。
十岁的昂星,已在一生堂的杀手组中,学习了两年。对于一个十岁的孩子来说,日子真的过得很苦很苦。
一个雨夜,昂星偷偷逃了出来。他并不是想逃离一生堂,小小的他已经明白,这里将是自己一生的终点,但是,他想呼吸一下外面的空气,看看平常的街道。天亮,就会回去。
雨下个不停,不大,但是密密绵绵。
昂星在雨中,穿过大街小巷,无目地的游走。
走累了,他来到一处房檐下,坐下来休息。
四周是无尽的雨,无尽地黑暗,无尽的孤独。
突然,夜幕中,蹒跚而来一团小小的黑影。
原来是一只流浪猫,也寻觅到这一处避雨地。
昂星看着这只猫,是只小猫,可能才几个月大,混身是泥,已经看不出毛色,而且,似乎受了伤,身上淌下来的水中,有暗暗的红色。
猫儿已无力再走,爬在檐下一角,不动。
昂星不打算去理会这只猫。
可是又不能不理会,现在,世界上仿佛只余一人一猫。
终于,他看了看猫,而猫儿也正在看他。
猫儿小小面孔上,有一双黑亮的圆眼睛。
终于,昂星凑了过去,仔细看着猫,慢慢地伸出手,轻轻抚摸它的头。
猫并没有躲闪,渐渐眯起眼睛。
昂星一下一下抚摸着猫的头,一人一猫都感觉的到对方的温暧与善意。
昂星突然觉得不再孤单,他想,等天亮了,要把猫带回去。
但是猫儿的呼吸渐渐渐渐微弱起来。
昂星将猫抱在怀中,一下下抚摸它,用自己的体温温暧着它,希望它能好起来。除此之外,他什么也做不了。
就在天快要亮起来的时候,猫不行了。它抬起头,小小精致的面孔正对着昂星,圆大的眼睛中充满留恋、盼望、忧伤、苦楚、无奈,慢慢地,眼中的光消失了。猫闭上了眼睛。
昂星什么也没能做,他什么也做不了,他无力挽留身边的这只小猫。
密密绵绵的雨,仍然不停。
四周是穿不透的无边黑暗。
那小猫的眼睛,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之中。
现在,那双眼睛穿越了时间,穿越了空间,出现在眼前少年的脸上。
第一次见到倾城,昂星其实就并不讨厌他,相反,有似曾相识的感觉,难道,就是为了这双眼睛。
昂星从回忆中醒来,倾城正看着他,他低下头,“其实,我从心里,是把你当兄弟一样看待。”
“那么,喜欢自己的兄弟,应该是可以的吧。”
“我真的不知道。”
“抱一下自己的兄弟,不算是太过份的事情吧。”昂星内心挣扎很久,还是伸出手,拥抱倾城。
倾城伏在他的怀中,紧紧地抱住昂星的肩,听到昂星在自己的头上,沉沉地叹气。
东乡门的钱老大,协自己的新欢——玉华,出国旅行去了。东乡门在天空城的日常事务,由他的左右手托尼和阿肯代为打理。
黄组的鹦鹉则代表一生堂办事。
昂星越来越觉得倾城仿佛真的成了自己的情人。
每天,他会和他一起回去,倾城也会帮手做饭,当然,他也只是打打下手而已,然后一起吃饭,一起洗碗,一起看午夜新闻。
他总是陪在他身边。
越来越多的沟通与交流,使得两个人都慢慢把对方当成是自己生活的一部分。
倾城一有机会,就总是要坐在昂星的腿上,昂星一次次赶开他,他又会坐过来,最后,昂星只得妥协。
每夜,倾城总是握一杯酒,依偎在昂星怀里,陪他一起看电视新闻。
有时,倾城会伏在昂星肩背上,昂星兴起,背着他在客厅走来走去,两人乐得咕咕笑。
一次,倾城趴在昂星背上,突然的,他幽幽地唤昂星:“哥。”
昂星闻听,一震,伫立良久。
“要是你是我弟弟就好了。”昂星真心地希望。
“不。”
“为什么?当我弟弟有什么不好,难道我不是一个好大哥?”
“我不要当你弟弟,”倾城将脸,贴在昂星的肩上,轻轻摩蹭着,“我要当你的情人。”
“笨。”
“才不,当情人,会更亲密些。”
“谁说的?”
“我。”
“谬论!”
“我只想爱你更多。”
昂星有时会接了倾城,静悄悄去游车河。将车开上半山,俯看香岛市,半山的盘旋道上,车辆的头灯与尾灯,映出一串明珠般的情景,而由上向下望,整座海港城市似星空般,灯火绚烂,美不胜收。
“多美啊!”倾城衷心的赞叹,“我都不知道从凤凰山上看下来,香岛会这么美。”
“怎么?没看过?”昂星有些奇怪。
“没有。有听说,没看过。”
“听说了怎么还不来看看。”
倾城低下头,“我没离开过天空城。以前,我是二十四小时生活在那里。”他抬起眼,看着昂星,柔柔地一笑。
昂星伸手拥他入怀,“那以后,我可要常带你来看。”
“现在,算不算良辰美景?”
昂星笑,“你的词儿到多。”
“总听人家说,也不知道到底什么才算。现在,我真有这种感觉。”
昂星只是不语,静静拥着倾城,欣赏这一天一地的星光夜色。
子夜,昂星来接倾城下班,时间已到了五月末,天气和暖,晴郎的夜空,微风拂过,十分的舒适。
“我想去兜兜风,好吗?”倾城提议。
昂星想一想,“我带你去另一个地方。”
车在午夜的都市中穿行,倾城难得看街景,十分开心。
昂星把车开到一处安静的无人海滩。
夜色中,黑色的海面平静安详,只听的到波涛拍岸的声音,星空很美,像有人将一把钻石散到了黑色的天鹅绒上。满天星光洒下,映得海面仿佛也星光闪闪,天与地相辉映。
“这里真美。”倾城轻轻地赞叹,不敢大声,怕破坏了天地的宁静。
“我每当有心事,就会在夜里,来到这片海滩,坐听涛声,慢慢地,自己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