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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老脸一红,用胳膊肘轻轻碰了韦恬一下,示意她别说话了。
是的,在正常人的眼中,数百万一把的古董剑确实是很有价值,但是跟天问剑一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了。
“天问剑?”韦恬在我耳边压低声音问道。
“恩。”我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
“是秦始皇的那把佩剑?十大名剑之首的天问?”韦恬再次问道,从她的话中可以判断出来,她对古董方面的知识也涉猎颇深。
“恩。”我应道。
这下韦恬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无知,双眼大张,用手捂住微开的小嘴,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
“你师叔看起来这么穷酸,那把剑居然是天问剑,实在不敢相信。”
“所以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向她微微一笑。
其实韦恬哪都好,就是有点高冷,有点看别人不起,这恐怕与她生长的环境和从小到大的经历有关,实在怪不得她。
要怪只能怪这个社会。
“不过你师叔只身一人去警察局,也实在鲁莽了,他怎么可能从警察局拿回那把被扣留的剑。”眼见自己出了丑,韦恬只能转移话题。
一个小时之后,我师叔背着天问剑回来了。
韦恬的脸色很不好看。
我曾经跟韦恬一样觉得师叔只是一个邋遢的道士而已,不过经常被打脸,如今已经见怪不怪了,相反还有点同情韦恬。
因为我师叔,基本算得上是一个打脸狂魔,你永远不知道他的真正本事,所以也别望想猜测他的为人,更别试图否定他。
“守一,去准备一点黑狗血。”师叔将天问剑背在身后,对我吩咐道。
“好。”我点了点头。
黑狗是一种很阳性的动物,根据《礼论》的说法,狗属于“至阳之畜”,民间认为黑狗阳气最纯,当然指的是公狗了,所以古代有道士取黑狗血驱魔。
还有一种说法是天狗本体是一只黑狗,由于天狗将太阳吞了,所以自身容纳了至阳之物。凡间的黑狗是天狗的近亲,体内的至阳之气是狗类里面最充足的,而至阳之气又都随血液循环,所以黑狗血非常霸道,没有万年修为的妖邪休想近身。
当然我肯定是相信第一种的,因为第二个说法太过夸张。
我这一生还没有杀过狗,在我以为狗是有灵性的,是人类最好的伙伴,但是我师叔却不这么认为。
我有些无奈,决定一个人去附近寻觅。
韦恬不愿与我师叔待在一起,所以就跟着我一起出来了。
“我发现你认识的人,都是怪人。”韦恬抱怨道。
“其实我也跟他们差不多。”我讪讪地笑了笑,“大晚上的,去哪里找黑狗血呢?”
“汪汪汪……”这时候,前方传来了一阵小狗的呜咽之声。
我跟韦恬对视一眼,与她一同朝声音发源地走去。
不出五分钟,我们就来到了一个公园。
远远望去,只见在公园的沙地里埋着一只黑色的可爱小狗,小狗只露出一个头颅,看上去非常可怜,呜咽地叫着。
距离小狗十米外的地方站着四个年轻人,此刻他们正从地上捡起石头向小狗丢去,一阵嘻嘻哈哈。
“没中,这次轮到我了,在这只狗死之前,谁要是砸中次数最少,晚上夜店的消费就算谁的。”
“没有意见。”另外几人纷纷表态。
“守一,走吧,他们是这一带的混混,别得罪他们。”韦恬拉了拉我的衣袖,示意不要惹麻烦。
“走?”我冷冷地一笑,走了过去,来到那条小黑狗的面前蹲下。
只见这只小黑狗才几个月大,在它的旁边散落着一颗颗鹅卵石那么大的石头,小狗的头上已经有鲜血流出,看上去非常的可怜。
“呜呜呜……”看到我之后,小狗呜咽地叫着,声音当中充满了悲伤与惊慌。
“这几个畜生!”我恨恨地咒骂了一句,将小黑狗从沙子里面放了出来,而后任由它向远处惊慌逃窜。
“你在做什么?我们玩游戏碍着你了?”其中一人对我呼喝道。
“游戏?小狗跟你们一样都是有生命的,不是取乐的工具!”我咬牙切齿地说道。
“切,何必那么认真,狗又不是人。”那四名年轻人对我一阵嘲笑。
“闭嘴!”我爆喝一声,实在有些忍无可忍。
狗的生命就不是生命?不要因为对方是一条狗,就可以随便杀害,这是造孽。
有的人作恶多端,下一世就有可能入了畜生道,变成一条狗。
所以你今日屠狗,为一时开心,下一世就很可能被他人宰杀。
那几个小混混终于不敢吭声,我不再理会他们,一步一步向韦恬走去。
“守一小心!”这时候,韦恬发出一声惊叫,我迅速转身,只见四颗石子以极快的速度向我砸来,要是我躲开的话,韦恬就得遭殃。
我眼疾手快,用手接下飞来的四颗石子,心里极度愤怒。
那四个年轻人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我却已经怒火攻心。
本来我是不打算多管闲事,但这几个家伙实在是欺人太甚。
“信不信我宰了你们!”我压低声音怒道,将手里的石头一人一发将他们砸晕了过去,一点也没有手软。
这四个家伙简直猪狗不如不如!我不出手,他们还真以为没人管得了了?
“韦恬,回家了。”我招呼韦恬一声,韦恬已经有些傻了。
“原来你这么厉害?”韦恬微感惊讶道。
“我习武十三年啦。”我谦虚地笑了笑,正要和韦恬一起离开,这时候脚边响起一阵小狗的汪汪声,低下头一看,发现是之前救下的那只小黑狗,摇着尾巴,前肢死死抱住我的脚踝。
我跟韦恬相视一笑,心想:这世道,狗都比某些人有人情味。
☆、第五十八章 送鬼入地
“它似乎喜欢你。”韦恬捂嘴偷笑道。
“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小狗,我们回去吧。”我说道。
只是这小狗却一直跟着我,一路跟到了韦恬家。
“好可爱的小狗。”韦恬将小狗抱了起来,“我去帮它洗个澡。”
“洗什么澡?让我取了它的黑狗血。”我师叔走了过来,将韦恬手里的小黑狗拿了过去。
“你有没有一点点爱心。”韦恬皱眉质问道。
“爱心和责任心哪个比较重要?半人半鬼不除,将会害死更多的人。”我师叔将小黑狗提着进了厨房。
我见两人说的都有道理,只得从师叔手中将小黑狗夺了下来,笑道:“师叔,让我来就行,别脏了你的手。”
说完,我就进入了厨房,趁着师叔没看到,把小黑狗交给韦恬,然后让她从厨房后门先出去。
而我则是拿了一个碗,用刀子割开手腕,将自己的血放了出来。
黑狗血能驱鬼,主要是因为它阳气重,不过我毕竟是童子,身上所携带的阳气只会更重,用我的血也一样。
也许吧,不过黑狗血有一个地方优于人血,那就是破煞的效果比人血好。
止住血,我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钟,已经到了晚上八点。
“呜呜……”这个时候,外面响起了风声。
“守一,开慧眼。”师叔叮嘱道。
不知道为什么,有师叔在身旁,我仿佛无所畏惧了一般,用柚子叶往眉心一擦,将慧眼开启。
只见外头有几团灰色的气体漂浮着。
“想不到我们还没去找他,他反而先找上门来了。”师叔笑了,“守一,点燃旱烟,有驱鬼的效果。”
“好。”有师叔带我,我只要听他的话就行了,不用考虑太多,同时,我也知道原来这根旱烟点燃之后,那烟居然还有驱鬼的效果。
果然师父做这根拷鬼棒,并不单只是用来抽烟的。
我在烟斗上洒上烟草,而后点燃,猛吸了几口,直到大厅内充满了烟味。那些灰色雾气果然不敢靠近,远远地飞了出去。
我让韦恬马上进屋,而后叮嘱她上楼躲了起来。
有驱鬼香作为保护,一些小鬼应该不敢再踏入这栋别墅一步。
师叔手里捏着一枚铜钱,在铜钱的一端缠着墨斗线,只见他手握这枚铜钱,向空中的灰色雾气甩去,而后那铜钱死死粘住了灰色雾气,师叔就像收鱼线一般将那小鬼逮了过来。
我在一旁认真看着,与师叔一起抓鬼,等于是在亲身学习,比之自己一个人去摸索要受益的多。
而后,我就看到师叔用天问剑沾了一点我冒充的黑狗血,刺向那小鬼,继而来到院子处,整个人一跃而起,双手握剑刺向地面。
“逆吾者死,敢有冲当!刀插地府,由我真阳,急急如律令!”我师叔爆喝一声,直接将天问剑插进了水泥所浇筑的地面上。
我看得眼睛都快要瞪出来了,这一招“送鬼入地”可以说是茅山术中顶级的招式,使用起来需要极度注意,像我这种道行的雏儿,基本上用了就是死。
用茅山的理论讲:“凡法者以至阳治至阴,皆有‘入地之力’,大阴盛者,阳即衰灭,然大阳盛者,则置斯于地府,不得超生哉。”
意思就是说,如果以极大的阳气与极大的阴气对抗,都有把对方彻底制服的威力,如果阳气不敌阴,则施法者会死亡,而如若阴不敌阳的话,冤孽即被打入地府,永世不得超生。
我师叔既然敢随便用这招,也就是说他有把握不会被压制。
那小鬼也算是倒了八辈子的鬼霉了,我估计它只是那养鬼人的探路先锋,没想到遇上我暴脾气的师叔,直接就给送进了地府。
“找到施法者所在位置了!”我师叔将天问剑从地上拔起,而后在空中舞动了几下,非常流畅地插入后背的剑鞘当中。
我暗暗翘起大拇指,说道:“师叔你的道行可真是高深莫测,比我师父还要厉害。”
“比起师兄,我还差得远,如果不是因为救你而损失了一部分阳气,他的道行足可称得上同辈之中第一人了,三个我都不及他。”师叔冷笑一声。
我再次震惊,原来师父以前这么厉害,我欠他的实在是太多了,怪不得龙虎宗的三位前辈听说我腰上的盘龙拷鬼棒是师父亲手做的,一个个都露出一副饥渴难耐的模样,恨不得将棒子据为己有。
似乎是意识到了我的神情有些落寞,师叔拍了拍我的肩膀,劝慰道:“你也不需要感到愧疚,师兄救你也是说明你们两人有缘,这是冥冥之中的定数,如果这次师兄能够从天谴中熬过来,说不定道行会恢复。”
我知道这是师叔安慰我的,但却还是点了点头。
“走,一起去找那半人半鬼。”师叔拍了拍我的肩膀,与三位龙虎宗的前辈们一起向别墅外走去。
我不知道师叔是用了什么方法找到了驱使小鬼的施术者的位置,不过那一招送鬼入地实在是酷毙,在没有绝对的自信情况下,是万万不敢这么做的。
我敢打赌,就算是龙虎宗的三位前辈,也不敢随便送鬼入地,可见师叔之霸道无人能及。
可话又说回来,我师叔这么厉害,如果他那番话属实的话,那么我巅峰期的师父,又是何种超凡的存在?
实在无法想像。
跟随着师叔,我们五人一路跑在马路上,每个人都是背着道具,手中各持刀剑,把一些路人吓得不轻。
先不说我师叔那把天问,单是守鹤前辈的斩妖剑,清微前辈的降魔杵和太一前辈的盘龙棍,都把那些行人们吓傻了。
五个人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