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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了一个短信,头儿说,我其实想把企业法人的位置改成赵小侃的,你知道吗?我说是全是真的。
小侃被逼得轻轻闭上眼,打电话向哥们要了一份工作。是在一个大厦里的一个杂志社做编辑。
记得上一个情人节,他听着《情人节快乐》和《单身情歌》时,觉得太没劲,没艺术感,没新鲜感了,要不,今晚就起草一个关于单身的词,找人编成曲子放在网上,名字就叫《爱,还是不爱》……
第二天,看着墙上的营业执照的的企业法人的名字真的成了赵小侃,他的目光在财务室的墙壁前停了几秒钟,然后头也不回地绝然而去。不能拖泥带水优柔寡断的,作为一个男人,对于爱,不然会出大事的。
6、
一个星期后,在大厦的电梯时,赵小侃低头想着笔记本里哪个稿子要枪毙时,不经意的一抬头,竟听到一个声音——是头儿。
我怎么会在这里是吧?小侃惊奇地呆张着嘴。头儿问他。
小侃只能点点头,一句话也说不出。一个千金大小姐,为何跑到这里挤电梯,跑写字楼办公呢?这是一个多么匪夷所思事呀。
我怎么会在这里上班?我是一个老总的女儿?当接班的人为何出现在这里?我是不是有问题?是不是疯了是吧?
其实,事情很简单,我和老爸吵了一架,不再在他的公司当老总,不要他的钱,不要他的帮忙。从家里跑了出来,到这个大厦一家小广告公司应聘文案策划,想靠自己的实力生存,和拥有自己的爱情,和追赶自己心爱的男人——小侃听得惊呆了嘴又张大了一半。
李美已经和部门经理勾在一起了,她哪里忍受得了寂寞。我所在的公司就是你的公司隔壁。下班接我下班好吗?
说完了,头儿竟不顾电梯监视器的全屏摄像,冲上前紧紧的抱住了小侃,胸部正好撞到了他的心脏,一下子令他心跳到了两百,他张开着两只手,傻得像个机器人……头儿说,你说,我的这份爱,要,还是不要?
第三十二章 火莲
9月,正是北半球夏季的尾声。
杨万里的映日荷花已满池狼藉,法布尔的蝉也已累得奄奄一息。
跟你说说9月正在发生的大事小情吧:
好莱坞正在流行冬衣夏穿:谁说夏天不能裹围巾?谁说夏日里就不能穿皮靴?只要搭配得好,你可以是本季最IN的潮流达人!好莱坞明星们秀逗了吗?用阿Q的逻辑判断,这只是一群有钱的可怜的疯狂的智障人士,他们活得也未必比我们有聊罢了。
诗人们正在夏日里想念冬天的浪漫:想着寒风里情侣们的连体手套,想着大雪漫漫时路边可爱的雪人,想着人们说话时的口吐白雾,想着冬衣和热茶,就如同在冬天里想念夏天一样。诗人热爱的其实和冬天夏天无关,爱上虚无是成为诗人的前提条件,阿门!
慈祥的外婆们,正努力制作夏天烈日的最后一个标本,把箱子底里的棉衣棉裤和孙子可怜的工资单一起拿出来见见天日。而狼外婆同样辛勤地晒着头巾和围兜,那个小红帽没上钩,还有下一个嘛,只要合适的演出服加上持之以恒的精神和与时俱进的方法,迟早会有小花帽、小黑帽、小绿帽上钩的!
而当全世界正在发生着这么多轰轰烈烈、婆婆妈妈的大事的时候,本市J区某路边一家挂着西洋连锁店招牌的干洗店内,有个小伙正无聊地摆弄着洗衣袋。
店不大,却干干净净,就像这个小伙子一样,白白净净,带着一副黑框熊猫眼镜,瘦弱、内向、斯文,却让人没来由的生出好感来,连带着觉得衣服交给他洗,准没错的。
这个洗衣袋他已经摆弄了大半年了,里面是一件火红的职业套装,是用最好的洗涤剂和柔顺剂洗的,收拾得比拿过来的时候还要新。可惜主人好像彻底遗忘它了,那么久都不来拿。
每天来来往往那么多顾客,胖的、瘦的、丑的、俊的、白的、黑的、害羞的、风骚的、砍价的、暴怒的,小伙子见得多了,他却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独独这件羊毛衫的主人能让他的心老是悬在那儿,不上不下的没着落,现在如果每天不摸摸这件衣服,好像就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没完成一样失魂落魄。
是的,那个叫雨的女子的确美。
有个笑话,很恶毒的奚落丑女的,说猛一瞅被吓坏了,仔细一瞅,还不如猛一瞅呢。
而雨正相反。
他记得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长发飘飘,衣袂飘飘。没笑容,那种感觉就像看到了冰山。怪异的是那么冷的一个女子,偏偏有着莫大的吸引力,他的眼神就不由自主被吸引了过去,然后有个声音在脑海里轰隆隆响起:“是了,是了,我的冤孽来了,我逃不过的宿命来了,就是她了!”
那天她来洗衣服,是一件职业套装,红得跟火一样。
那天晚上,他梦见自己在漫山遍野的火莲花中间,筋疲力尽翻过一座座山头,前面却还是无尽的红色业火,烧到了天边……
第二天醒来,他告诉自己,那是个梦,因为那么美的女子,不可能是这个世界的。
隔了一周,他就知道自欺欺人罢了,因为她又来送洗衣服。一样的冷若冰霜,一样的少言寡语。他却惊讶的发现,上次他看到的,才不过是她长发的美,才不过是她眼睛的美。
然后每一次见面,他总能发现更多些的美丽。像是一部经典电影,这种美丽,是一点一点展现出来了,而每一次,他都觉得自己看见的是世上最美的风景。所以那天看到有人在店外骚扰她的时候,小伙子毫不犹豫冲了出去……
动机是善良的,而现实是残酷的,身材力量上的巨大差距,让小伙子不带眼镜也一样像国宝熊猫。
有了“猴子救美”的章回,故事自然而然就能发展下去,雨和他慢慢成了朋友,他总是用最好的洗涤剂、柔顺剂洗她的衣服,而且只要老板不在,经常假公济私,少收她的洗衣费。当然,后来他不敢了,因为雨是真的生气了,并扬言,再有这种事情就换洗衣店了。
后来他知道,其实也不能说知道,这样美的女子追求的人不知有多少,怎么可能还是单身。
而更加熟悉以后,雨也发现这个小男生很可爱,很多话都愿意对他说,这就是朋友吧,毕竟他对她只是一种对美丽的纯真的敬畏,而她,也只是把他当作弟弟。
某天,雨又送来那件红衣,然后和往常一样,在店里小椅子上坐一会儿。
而这次他觉得气氛很不同,她好像又回到了第一次那种冷若冰霜的样子,长久的沉默,他和她都不说话。
在他大气都不敢出,几乎快窒息的时候,她突然幽幽的问:“如果爱上一个人,而你已经没权利去爱的时候你会怎么办?”
他无言,因为他觉得雨好像并没有跟他说,她好像是在对大地说,又好像是对空气说,那种拒人千里的疏离感把她远远的与世界隔绝了开来。
这是他最后一次看到雨,雨没再来取回她的衣服。
从火莲花开始,到火莲花结束,然后韶华流逝,一天又一天,雨就这么不见了,如消失在了天地间。
他学会了喝酒。
有时候酒醉了,他会怀想那个梦境。
《幻城》里也有很多关于火莲花的梦境,让他费解的是,卡索的梦境、星轨的梦境、梨落的梦境,就算是个悲剧,一定有醒来的时候,他为什么就是醒不来?
也许用张爱玲的话收这个没有尾的尾比较合适:“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第三十三章 不动声色的夜来香
1
伊梅放下手中的书,伸出纤巧的手指揉了揉有些发紧的太阳穴,卵圆形的脸庞上略带倦意。近日,不知何故,她时常会感到头晕、乏力,稍读诗书,就会困倦无力。
伊梅微扶桌角,慢慢站起来,楚腰轻轻摆动,步态轻盈的移到幕帘前。一阵幽香浮动,小指轻挑,轻轻地拉开了幕帘,跨门槛而出,凭栏而望。月光下,肌肤如凝脂般光洁白润,轻扶在栏杆上的手如柔荑般滑嫩。她看着天上的月亮,轻轻的吟出,辛苦最怜天上月,一夕如环,夕夕都成珏。
若似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一个声音从黑暗中冒出,轻柔明朗。
伊梅一惊,脱口而出,谁?
话音未落,只见一个清瘦修长的身影停在月影中,借着月光,伊梅可以看到这是个年轻的男子,虽然衣着暗淡粗略,但却掩不住那一张清秀不羁的脸,面如傅粉,天质自然。
来不及伊梅多想,身后传来丫头云儿的声音,小姐小姐。
伊梅微蹙眉头,轻轻训斥道,云儿,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大呼小叫的,就是不听。
丫头云儿低头吐吐舌头,点点头说,是,小姐。
伊梅这才笑笑说,说吧,什么事。
云儿又重新活跃起来,兴高采烈的说,是端木公子来了,老爷叫小姐过去呢。
伊梅的心轻轻一跳,说,是吗,叫我干什么。
云儿神秘的一笑,在伊梅的耳边小声地说,端木公子是来求亲的。
伊梅敲一下云儿的头,佯装生气道,死丫头,又瞎说,还不下去。
云儿颠笑着离开,伊梅感到脸颊微热,心开始怦怦乱跳。这时她突然想起了什么,回头张望,那个身影已不在。伊梅摇摇头,转身进屋。正坐梳妆台,双颊如醉,略施脂粉,就已光彩照人。
伊梅欲起身离开,突然一阵浓郁的香气袭来,她回头看看床头那盆夜来香,洁白的小花在月光下淡淡的绽放着,耳边回响起端木繁星送她这盘花时说的话,香气如伊,洁白如梅。伊梅。
伊梅穿过长廊,向大厅走去,脸上带着幸福的笑。端木繁星年纪轻轻已经是江南一带的有名的商业大贾,常年做皮毛生意,经营的都是上好的皮毛。伊梅虽不是什么官户人家出身,可也是知诗书,精女红,家里从事贩茶业,这里大大小小的茶庄都是伊家的产业,伊梅作为伊家唯一的女儿,一直被伊老爷视为掌上明珠。端木繁星和伊梅的这门亲事可谓是门当户对,端木繁星早已是伊老爷看好的乘门快婿。
伊梅一进大厅就听见伊老爷朗声大笑,端木公子年轻有为,又饱读诗书,一表人才,小女有此姻缘可谓是她的福气。
伊梅颠怒道,爹爹。
端木繁星看见伊梅进来,情不自禁起身相迎,伊梅偷偷看一眼他,心里赞道,多日不见,仍是儒雅翩翩,神采奕奕。突然伊梅发现他也正看着自己,瞬间感到一阵晕眩,脚下一个站不稳险些跌倒,幸好端木繁星及时相扶,轻柔的说,梅儿,小心。伊梅看着离自己只有咫尺的这张英气的脸,早已慌了神,只听见耳边轻轻的呢喃,梅儿,近来你的身体越发的虚弱了,要多休息。
伊老爷看见一对壁人如此相爱般配,心里早已乐开了花。轻轻咳嗽两声,说,端木公子,你的茶凉了,这可是今年新上的上好的蕃茶。
端木繁星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是啊是啊。
伊太太看着自己的女儿娇羞的样子,心里一阵感慨,不由自主地说,端木公子,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