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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他痛恨父亲的强权,现在想想,那是父亲重视他。“我是爸爸的儿子,而不是妈妈的。”此后,他把对母亲的感情转移到父亲身上。
他关注父亲,暗地里为父亲鼓劲,希望他有一朝一日超过潘时人,让自己骄傲,让母亲悔恨。可是那样无声的呼喊注定是徒劳。父亲一直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浑浑噩噩地混日子。
父亲酗酒。父亲最幸福的时刻,就是捞过他,抱到膝头,拈俩花生米塞他嘴里,又端了酒杯让他喝。看他辣得咳嗽,就眯着眼笑。
但是醉后的父亲也是可怕的。他骂娘,从底下小兵骂到顶头上司,再到关长,连国家领导人仿佛也欠他几分。
如果有人在,他还会拍桌子摔东西,甚至恶狠狠恐吓:你小子我早看不惯你,黑道白道,我有的是哥们,不服,我找人做了你。
老实敦厚的人突然换了模样,就算他平时再点头哈腰,奴颜卑膝,别人也不愿接近。
父亲的仕途由此一直停留在主任科员上。跟他差不多甚至比他年纪小的都上去了,他还是主任科员,官职越小,他越窝囊;越窝囊,越觉得屈辱;越屈辱,越想借酒浇愁;越喝酒脾气越爆。他甚至劈头盖脸打母亲,当然也打过他。但他并不因此跟母亲站同一条战壕,他理解父亲的苦楚,愿意抱着脑袋任父亲发泄。
唐末对父亲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对母亲却也谈不上怜悯。
这样的家庭总让他憋气,他经常夜里一个人跑出去溜达。上网吧,打桌球……后来认识一帮小混混,跟着他们做点打打杀杀的勾当,也当是发泄多余的精力。
他发现自己对暴力情有独钟。有次,一个家伙得罪他,他扭住人家的衣襟,正反两面甩耳光,刷刷,刷刷,刷刷刷刷……最后只在于追求节奏,而忘记了手上那个是活生生的“人”。
他很快在G市的帮派中混得自己的江湖地位。如果不是潘宁,如果没念警校,不把自己心中的猛兽驯服起来,也许他走的将是另一条路。
潘宁跟她咋咋呼呼的姐姐不一样,她随性、文静,总能够找到自得其乐的方法。玩过家家,有人参与固好,没有的话,她一个人自言自语也满快乐。她有点小小的主见,但与她姐姐年龄相差太悬殊了,她的意见总被她姐姐强行镇压。可见资历这种东西,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有其效力。
她喜欢狗,因为他家有条缉毒犬,她总趁着他遛狗的时候跑下来看。在很长一段时间,他认为,她对他的狗要比对他亲切。
“叫什么名字?”她俯身摸狗毛。
“大龙。”柏拉图的名字是她后来取的,他原先一直叫他大龙。
她微微簇了簇眉,好像叫这么个名字多么暴殄天物似的。“呃,大龙,你好!我叫潘宁。你的毛好软,你长得好萌……”她像逗孩子一样逗着狗,他和狗都克制住渐升的烦躁忍耐雌性动物奇怪的热情。
后来,柏拉图跟她交恶,跟他对她的态度脱不了关系。柏拉图是条通人性的狗,擅长察言观色,某种程度讲与他难兄难弟。
他的父亲过世后,老实说,他松了一口气——不必再担心父亲出洋相了。给父亲长脸的任务就交给他吧。
至于如何长脸,他有过很多设想,比如,做个像教父一样的角色,让黑白两道都怕他,再比如索性做件轰动的事情吧,像杀人越货那种,证明唐伟明的儿子不是软蛋孬种。但这种事也不是想想就可以的,总之,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他既没有教父的地位,也没胆子真去杀人。
有一年,大概是他填报高考志愿的前夕,一个晚上,他照样外出溜达,打台球,玩轮盘,那天,他心情不好,输了点钱,就把赌庄的作弊手段公开了出来。赌庄的人自然是不好惹的,几个膀大腰圆的退伍军人把他打了个落花流水,然后,麻袋一样把他扔到马路上。
他蜷缩在一个垃圾箱后,抹着脸上的血,伤口被风撕开了口子,嘶嘶的疼,但他觉得那无非是种感觉,没什么所谓。
他从兜里掏出一支烟,点燃了,慢腾腾地抽。他很早就学会抽烟了,用零花钱买烟,母亲给他收拾房间看到了会偷偷拿走,他再买。有次在卫生间抽被母亲撞上,母亲说:等你上大学后再抽。他根本不理会,摔门出去。
他喜欢在抽烟时思考点问题,那样看上去很成熟。虽然他其实并没太多问题要思考。
就像眼下,他也想为未来谋划点什么,不想看着自己像堆烂泥一样戳在这里,但是他没有站立起来的力量。
马路边来来往往,过了些车,人,偶有高分贝的话语落在他耳朵里,永远也不会知道是谁说的,有什么意思。落下去就没有了。他想人生是不是也是这么个道理。
不知什么时候,他的视线里悄无声息地出现了一双绿格的帆布鞋,再往上,是纤长的小腿,蓝色的牛仔裙,白净秀气的脸上带着彷徨。
是宁宁。
“我过来看看是不是你。”他与她目光相接,她没底气地说。
“……”他别过脸。
他的冷漠催促着她快走,但她终究是受不了他脸上的血,“你怎么弄成这样子?好多血,你不痛吗?”
他继续抽烟,没搭理她。她大概也习惯了他这副派头,蹲下身,从书包里抽出纸巾,倾身擦他脸上、臂上的血。她的脸部表情随着伤口的大小而生动地变化着。
“我觉得,一定要去医院消毒,然后缝一下。”
“……”
“那边有个社区医院,我跟你一起去。”她拽住他的胳膊,大概是不习惯跟女生拖拖拉拉,他顺从地站了起来。她推着自行车说,“你太沉,不然我就载你了。”她那时候是个初中生,站在他身边,就是个小屁孩。
“你跟我爸一样勇敢,有了伤不喊疼。我最崇拜这样的英雄了。”她又说。
路灯光细雨一样迷蒙地落下来,溅得他的心湿漉漉的,他忽然有了主意:没错,他要做她崇拜的英雄,今后,与潘时人一决高下。
那是他和潘宁有限几次和谐相处的场面。他记住了她的赞美,闪亮的微笑,还有路灯光下他们挨在一起的长长的影子。
母亲嫁给潘时人不足为奇。他也知道他的阻挠注定无效。大一回家的时候,他看到他妈妈收拾了一个箱子,对他淡淡地说:“你已经成年了,妈妈也要自己的生活。你愿意搬到潘家,我们都很欢迎;你不愿意,妈妈也没办法。这是你爸爸留给你的钱。”他妈妈说完,提了箱子就上了潘家的车。
宁宁在车里头,脸贴在车窗上朝他看。压扁的脸上有一双晶亮到像泪珠的眼睛。好像对他的处境深表怜悯。
他忽然觉得孤单。即便到现在,他依然不知道自己是在何时何地对她动情,也许是在仇视她的时候,也许是被些许温柔包裹的时候,也许是觉得她单纯而美丽……所有的也许都告诉他虽然无知无觉,那枚爱的种子已经在发芽。但是,如果有选择,他宁愿永远不知道自己爱她,宁愿此生错过她,宁远做她一辈子没有血缘的哥哥。因为做她的哥哥比做她的丈夫要来得安全得多。那些武器都不能摧毁的意志,可以被一句“我从未爱过你”彻底击垮。当然,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2(上)
唐末一直没交女朋友,但有个关系非比寻常的女性朋友,叫刘影,比他大一岁,他高中时跟谢福成混的时候就认识她了。刘影跟这道上的别的女人不一样,不奇装异服、乱打耳洞、挑染夸张的头发,不吸毒、不滥交、不骂脏话。她安安静静、斯斯文文,看上去就是一个大学生。
刘影在广阳街上开一家服装店。门面不大,倒隔出里外两间,外头做生意,里头设了茶几沙发,可以供熟人喝茶小坐。
唐末第一次是随发仔去的。发仔是谢福成手下的马仔,不过十五六岁,父母离异不管他,书念不下去,初中没毕业就出来混江湖了。别看他年纪小,但能说会道,办事利索,颇得谢福成的器重,有些机密事一般就交给他处理。而唐末在组织里头属于编外人员,帮规不对他起作用,因为他的白道身份,里头的成员对他却是礼遇三分。他跟发仔交情很好。
发仔叫声“影子”,掀帘进去。里头有两三学生妹在看衣服,刘影抬起头,一双眼顿在唐末身上,顺手撩一撩头发,道,里边请吧。唐末只觉得眼前一亮,倒不是她有多么漂亮,而是感觉亲切。要到很久之后,他才明白过来,他与影子接近,只是因为她长得像宁宁。
发仔熟门熟路地从冰箱里掏出可乐,扔一罐给唐末,朝屋外努努嘴,道:“正点吧。”
唐末笑笑。
发仔一本正经道:“提醒你,别动脑子,老大的女人。”
唐末眼前晃过谢福成的满嘴金牙,为一枝鲜花插在牛粪上感到遗憾。但也仅此而已。
发仔出去问影子要了把钥匙,开了立柜里头的抽屉,摸出一根烟。用火机点着的时候,他问唐末要不要。唐末摇了摇头。
“不抽可是亏了。这东西吃了后就像腾云驾雾。就是折寿也干。”发仔伸长腿瘫坐在沙发里,很享受地吸了口。那烟丝丝缕缕蹿在室内,带点烧麦场的清苦味,又弥漫着一股奇特的振奋气息。
“不就是烟吗?”
“嘿,可不是一般的烟。”发仔微妙地笑了笑,压低嗓子,“是大麻。”
唐末忽然有了些厌恶,“你们拿货、她卖?”
“嗯。”
“保险吗?”
“实行会员制,新人入会必须有两个老人推荐。这模仿的是富豪俱乐部的做法。做得都是熟人的生意,你说保不保险?客户可不都是我们这种,有艺术学院的老师、家族企业的少爷、电影明星、摇滚歌手,反正多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别的,这儿也供应?”
“那个嘛,嘿嘿,咱们不谈。”发仔讳莫如深。
“让你们久等。”刘影从外头笑盈盈进来。
“生意好啊。”发仔说。
“托你福。这位还没介绍,新入会的?还是学生仔嘛。”她瞟一瞟唐末,又把目光收到发仔身上,有点嗔怪的意思。
“你说唐少?不是不是,人家不沾这些,干净着呢。嘿嘿。他是老板新交的哥们儿,可有名。他爸,公安局呆过,海关也呆过。”发仔骄傲地介绍。
“哟,谢福成本事倒是大了,黑白通吃啊。”刘影揶揄。嘴角翘出一个弧度,看上去倒是在笑。
“做这一行,没点背景怎么行呢?你说是不是?”发仔笑着,指指墙角他带来的手提箱,“影子,货放这里了。”
刘影从抽屉里取出几沓码整齐的钱来,用茶几上的晚报包了包,又额外从自己钱包里抽了几张大钞一并给他,“这个是我打的赏。谢你上次帮我送希希去医院。”
“嘿嘿,客气什么?刘姐有用得着我的只管张嘴。”发仔揣好钱要告辞时说,“老板让你这周末去他那里。”
“忙着呢,不去。”刘影干脆回绝。
“我话可是带到了。影子,老板那么多女人中意的就你一个,你也别太各色,惹恼了他可是有苦头吃的。唐少,咱们宵夜去。”
吃饭的时候,唐末听发仔讲影子的事:她高中时候跟物理老师好上了,还搞大了肚子,被学校勒令退学。她对那老师一往情深,指望着人家娶他,结果人家当然是前程和名声更重要,甩手不认账。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