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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人找到了,另外那几家公司的人来过几次,都被林大富弄走了。”
“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林大富开始不断的骚/扰我,说自己是接替以前天琛那帮人来的,我和他僵持了几天之后他终于不耐烦了,就打伤了我一条腿,之后不知道为什么消停了一阵子,直到今天早上再找上门来,”赵信面上显出一丝疲惫,“再后来你们都知道了,我年纪也大了,经不起这么来回折腾,不管你们是不是一伙的,我只求你们以后别再来找我了。”
“这块地是我去世的老婆留给我的,当初我被下放到农村,以为这辈子就这么完了,谁知道碰上她,”赵信脸上露出一丝微笑,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过了许久才继续说:“这是她留给我最后一样东西了,无论如何我都要守住,哪怕要我死。”
赵信话里不留一丝余地。
他搬到山上来之后,原来的房子就被推平了,他当时就气得晕了过去,在医院里躺了一个星期。他恨,但是却无可奈何。那里承载了他和阿芬大半生的岁月,见证了他们至死不渝的爱情,阿芬走后,那所房子就是他的半条命。
“我和阿芬的房子我没守住,是因为我无能,阿芬的地,我是一定要守好的,她说过,地就是拿来种的①,虽然我现在已经没力气再种地……”赵信想到自己妻子生前种种,一句话没力气说完就已经泣不成声。一想到他没保住他和阿芬的房子,一股无力感不断在心里翻腾。
历琛听完赵信的话,沉默了一会儿,才声音干涩的开口。
“但是这块地你非卖不可,就算你赢了地产商,政/府也不会坐视不理的。”
历琛的话虽然残忍,但却是大实话,政/府下了大力气要开发这里,自然不会因为一个赵信就放手,就算不是历琛也会是别人,赵信面前并没有第二个选择。
从一开始他面临的就是一个死局。
历琛说的这些,赵信未必不知道,只是一直都抱着一丝希望,能多拖一天就是一天,历琛却让他不得不面对现实。
赵信抬起头,看着历琛的眼睛,“如果你能让这块地保持原样,而不是被填平做什么度假村,我就把它卖给你。”
赵信的语气里满是希翼,事到如今,他只有相信自己的直觉,搏一把。历琛把现实赤/裸/裸/的摆在赵信面前,但赵信提出的要求又何尝不是在为难历琛。
☆、第三十四章
简珂总觉得从甘泉县回来之后,历琛看自己的眼神和从前不大一样,但是具体哪里不一样她也说不上来。
总感觉他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有种被他当成自己所有物的感觉。
“怎么不吃?难道不合胃口?”
历琛见简珂端着一碗饭傻兮兮的看着自己,一语不发,皱着眉头问道。
简珂有些囧然的摇头,心想这明明就是她自己做的菜,哪来的合不合胃口一说,虽然现在是在办公室吃饭,不是在家里,但也不要把这里当成饭馆入戏太深啊囧。
简珂回过神来,忙说了句不是,就低头吃饭低头扒饭,刚抬头就看见历琛夹了块菠萝咕噜肉到自己碗里,简珂面上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心里却十分纳闷,她们家BOSS这是要改走亲民路线了?
“看我干吗,吃啊,”历琛把注意力从吃的上面拉回来,面无表情的看向简珂。
历琛虽然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但眼神却温柔的能掐出水来,说话的语气也十分温和,简珂被这样的历琛震了一下,连忙把之前那块咕噜肉塞进嘴里。
咕噜肉香气四溢,瘦而不柴,历琛吃东西口味重,简珂多加了几匙茄汁,混合着菠萝的清甜,不仅没有太过酸涩,反而酸酸甜甜的别有一番滋味儿。
简珂吃了几口后就放下碗筷,历琛看见简珂碗里的米饭还剩大半,皱着眉头,“怎么就吃这么一点。”
又来了,这几天历琛似乎格外关注她,对她的事情格外上心,以前她和历琛一起吃饭的时候大多都是她看着历琛吃,或者象征性的尝几口,最近几天不知道历琛抽了什么风,非要拉着她一起吃饭,连她吃多少饭都要关注一番。
“没有,来之前我就吃了点东西,现在不饿,”简珂连忙摆手,眼睛一转就准备转移话题,她可不想再因为吃饭这个话题和历琛扯上一段时间。
“对了,小陈还没回来吗?”
她从一旁的保温桶里把准备好的南瓜银耳羹盛出来,移到历琛面前。她注意到历琛这几天有些上火,时不时的干咳,这几天每天晚上她都会给历琛炖冰糖雪梨,直到历琛说已经喝腻了,才把它改成清热润燥的南瓜银耳羹。
“他昨天就回来了,我让他先休息几天再回来上班,”历琛端起面前的银耳羹,不急不忙的说道。
南瓜口感绵软,银耳羹甜度适中不稠腻。
历琛和赵信谈好之后,就带着简珂连夜赶回江洲府,把小陈安顿在甘泉县的医院里。他们走之前问过医生,医生说小陈只是皮肉伤,看着十分严重,实际上没伤到骨头什么的,多养一阵子等伤口痊愈就行了,历琛又给小陈找了个看护,这才带着简珂离开,他时间不多了,耽搁不得。
历琛吃完后又休息了一会儿,简珂把东西都收拾好后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赵老爷子提的条件,你……”
历琛知道简珂要问什么,开口打断她,“既然答应他了,我就会做到。”
简珂之前问过历琛,赵信的那块地在整个项目开展的中间,就连她这个外行人都知道不动这块地,把它保持原样有多难,当初就是因为这块地横亘在中间,历琛这边才迟迟没法动工,现在虽然把障碍都扫清了,但总不能让历琛绕开那块地吧。
简珂有些纠结,但是历琛是个重承诺的人,既然答应了就不会反悔,而且看历琛一副胸有成足的样子,简珂也不再多想。
“晚上不用做饭了,你陪我一起去参加一个晚会,”历琛见简珂提了保温桶就想走,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活动了一下手腕。
“哈?我陪你去?这不合适吧,”简珂被历琛的话惊得瞪大了眼睛,“不是有萧秘书吗?”
和萧秘书混熟了之后,简珂自然知道以往出席这些场合的时候历琛都是带着萧秘书去的。
“而且我也没有适合那种场合穿的衣服,你还是找别人吧,”简珂摊手,一副无能为力的样子。
“这有什么难的,我带你去就是了,你今晚买行头的钱BOSS已经给我了。”
萧秘书的声音突然从门边传来,她见简珂看向自己,扬了扬手上的信用卡。
简珂看见萧秘书今天穿了一身十分休闲的衣服,头发松松的挽起,画了个淡妆,并不像平时那样穿着一身职业套装,看上去就十分精明强干的样子,连鼻梁上那副长期架着的平光眼镜都摘了下来。
她转头看向一旁的历琛,“你们这是早就说好了的?”
历琛挑眉,反问了她一句,“怎么,不行么?”
这个晚会早在历琛去甘泉县之前,就接到请柬了,他一向不爱去这种晚会,但是这个确是非去不可的。萧秘书又早在他拿到请柬的时候就明确的拒绝了,以后不会再陪自己去任何一个这样的场合,他也就把这件事先放着了。
直到前几天,萧秘书提醒历琛该去买晚会要穿的衣服了,历琛才想起这件事。
“但是我真的……”
简珂有些为难的看了一眼历琛,她虽然生活不愁,但她和历琛真的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们中间好像隔着天堑,不光是身份地位,再去甘泉县之前,他们之间唯一的话题就是“吃什么和怎么吃”,直到最近两人的话题才渐渐丰富起来,但也只是相较于曾经,简珂觉得她和历琛之间的相处十分苍白。
更何况,她对这样的场合没有任何兴趣,只怕到时候她跟着历琛去了,最后丢脸的还是自己。
“好了,不用再说了,这是我听了萧秘书的建议,考虑之后才决定的,”历琛的话语里透着的是不容置疑。
简珂有些无力,就是这样,她虽然觉得自己和历琛之间有种似有若无的暧昧,但也仅仅是暧昧,她和历琛的相处永远都是这样,历琛发出命令,她听从。
“但是……”
简珂还想反驳,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说什么,她知道即使自己说了什么最后也一定会被历琛驳回,但还是忍不住想要挣扎。
“好啦好啦,没有什么可是,既然BOSS都这么爽快的给钱了,哪有不去的道理,反正不花白不花,先买了再说,去不去什么的,到时候再商量,”萧秘书笑眯眯的拉过简珂的手,催促道。
历琛坐在办公桌前,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手指曲起,轻轻地叩了叩办公桌面,“萧秘书说得对,你先和她一起去了再说,现在都中午了,等我把手头的事情都处理完了再过去接你。”
萧秘书在简珂看不到的地方悄悄给历琛比了个OK的手势,又用口型说了句“继续努力”,就拉着犹犹豫豫的简珂往外走。
历琛等人走远之后,皱着眉头,萧秘书想撮合他和简珂的意思他也知道,他也仔细的考虑过了,如果简珂变成自己的女朋友,应该还不错。
简珂相貌清秀,性格温顺,虽然偶尔有些话唠,他也能接受,无聊的时候两个人总要有一个人说话,况且她还做得一手好菜,和自己的行业更是风马牛不相及,也就不会插手他的事情。
这么一想,简珂也不失为一个好人选,历琛的眸色暗了暗,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简珂对他有所抗拒。
萧秘书一脸欣喜的把简珂往自己车里推,“快上车,咱们时间不多,又要选礼服又要买首饰做造型,不快点可不行。”
萧秘书是个急性子,工作的时候就喜欢速战速决,平时的时候也风风火火的,想到一件事就要立刻做完。
“萧姐,总得让我先把保温桶放到自己车上吧,这么带着也不方便,”简珂指着自己手上的保温桶,又望向萧秘书手上那个。
“嗨,多大点事儿啊,直接放我这得了,等明天我洗干净了再给你送过去,”萧秘书麻利的把两只保温桶放到后座,转身看着简珂,“还愣着干嘛?快上车啊。”
简珂只好硬着头皮上去。
萧秘书的车和一辆大红色的超跑擦身而过,简珂从半开的车窗看进去,不禁一怔,里面正是之前一直缠着历琛的陈佩佩。
陈佩佩一路畅通无阻的走到历琛办公室,艳丽的脸上带着宽大的□□镜,遮住半边脸,态度冷硬。
推门而进的时候伸手摘下墨镜,扬起一个明艳的笑容,“历大哥好久不见。”
历琛听见声音后抬头看向她,唇角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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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秘书停好车,带着简珂快步往珠宝行去,一进门就有人迎上来,“萧小姐好久不见,我还以为你快忘了我们珠宝行了呢,这位小姐是?”
那人态度热络,和萧秘书十分熟悉的样子。萧秘书除了自己买珠宝的时候来这里,陪历琛出席什么活动的时候也常常来这里买首饰,因此和这里的人都十分熟络。
“最近工作忙,这位是简小姐,这次来就是她要买首饰,老规矩就行。”
萧秘书说的老规矩自然是照以前她来的时候一样,那个人有些惊讶的看了她旁边的简珂一眼,“不知这位简小姐是历总的什么人,以前不都是您陪着历总出去的吗?”
“她啊,”萧秘书拖长了声音,神神秘秘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