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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的石雕,纯洁而安祥。
她没有信仰问题,她不信神佛,不信基督,不信上帝,不信真主,可是这会儿她累了,只想找个地方坐会儿,安静的坐会儿,不受任何人的打搅,向来以安静祥和著称的教堂应该是最合适不过的地方。
走进教堂的哥特式尖拱正门,叶炯榆才发现,自己错了,今天的教堂无比热闹,因为有对新人正在这里举行婚礼。
教堂内部装点了许许多多的马蹄莲,配上白色的丝绸、亚麻布的交相呼应,将纯洁与浪漫烘托得淋漓尽致。教堂四周的彩色玻璃窗在阳光的照耀下,灿烂辉煌的光打在中间的那条红地毯上,它们将引导新人一步步地走向圣坛。
叶炯榆不是这场婚礼的宾客,当她进入教堂的时候,婚礼尚未开始,却也是预备的阶段,新郎官站在圣坛前,殷殷期盼着自己美丽新娘子的到来。
她在角落找了个位置坐下,没多久婚礼进行曲的音乐响起,众人皆转头看向教堂的大门,只见新娘子穿着洁白的婚纱,幸福娇羞地挽着父亲的手臂踏上红毯一路走来,走向神圣的圣坛,走向她的新郎。
好长一段路,新娘的父亲终于将新娘的手交到新郎的手里,站在神父面前,这对新人笑得更甜蜜、幸福了。新人在场的众亲友给他们投以羡慕、祝福的目光,仿佛从这一刻起,他们就已经笃定了白头到老。
而教堂里唯一的一个外人,叶炯榆实在看不下去,今天,对她来说,所有的幸福都是刺眼的,如一把盐巴,准确地洒在她的伤口上,痛彻心扉。
神父还未曾将婚礼誓言念完,叶炯榆悄悄地冲出了教堂,离开那个洋溢甜蜜、幸福的空间,继续她漫无目的的步行,似乎只有独自步行的安静才属于她。
又走了很久,走到了华灯初上的时候,她远离了喧嚣的商业区,远离了幸福的教堂,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她环顾了下四周,她发现了隐在一座院子里的小店,名曰:往事的结。
往事的结?与她此时此刻的心境不谋而合,她被名字吸引着,推开半掩的篱笆门,走进了院子,走进了那件小店。
店里的光线不算明亮,却足以让你看清里面的一切。老红色的墙,雅致随性的装饰,不拘小节得很有小资的范儿。进来前,叶炯榆以为这也许就是家小咖啡馆,又或者艺术工作室,又或者……反正她的好几个猜测都没准确。艺术工作室是最接近的答案。
“小姐,有什么需要帮忙吗?”
“你们这里……”
“我们这里负责帮人告别过去的自己,告别往事的结。”
改了皮囊就能告别往事的结?心不是还在吗?记忆不是还在吗?痛,不是还在吗?
知道没用,可叶炯榆鬼迷心窍的想试试,哪怕就只有今天晚上。
“那好吧,正是我需要的。”
其实,她现在最需要的是洗脑,洗去那段纠结了十年的记忆。
两个小时后,叶炯榆从《往事的结》走出来的时候,真的换了一副皮囊。
平日里整齐盘在脑后的秀发,放了下来,如海藻般的长卷发柔顺地披在双肩,凌乱不羁地露出她那张巴掌大的鹅蛋脸,搭配面部浓艳妆容,最吐出的是她的烈焰红唇,性感冶艳十足。
身上的职业套装,换成了一袭深玫红色全蕾丝露肩性感连身裙,腰间有朵同色的缎带上点缀着花型装饰。连衣裙蕾丝和薄纱混合的质地,让她平日里的干练和知性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浪漫,和引人若隐若现的遐想。
叶炯榆的这一身打扮,无疑会引来高密度的回头率,秒杀了从她身边走过的所有异性。
如你所愿
……》
夜色渐浓,这座城市退却了华灯初上的温馨,走入霓虹繁华的暧昧。城市五光十色的各种光线掩盖了星月的清辉,它们不停闪烁着,迷了人眼,乱了人心,多少寂寞的人在这里走丢,忘了回家的路。
推开一间名叫“魅惑”的酒吧大门。魅惑是间酒吧,却又不同于一般的酒吧。这里的水晶灯的诱惑,天鹅绒幔帐的优雅,老旧相片的复古,交错演绎着低调奢华的唯美之风,进来这的人无不为受其迷惑,沉浸在这典型的灯红酒绿中,寻求他们想要的解脱和快乐,尽管那都是一是贪欢的海市蜃楼。
和所有的高级酒吧一样,魅惑这里的包间,大厅围桌都是高朋满座,只有吧台鲜少人问津,个中原因混酒吧的人都知道,吧台属于醉心寻找猎物的人,它像是个寂寞男女的接头平台,每晚从这成双结对亲密相缠走出这里的陌生男女数不胜数,他们都淹没在霓虹灯的流光溢彩中,大都再没了以后的故事。
是道德沦陷?还是鬼迷了心窍?或者都是,怪只怪这座繁花似锦的都市里,太多寂寞的人。
吧台前并不算难得的坐着一位身穿深玫红色连衣裙的女人,她是此时此刻吧台前唯一坐着的一位客人。她深玫红色的连衣裙领口是设计让她的香肩一览无遗,柔软的高档面料包裹着她姣好的腰身,裙边似旗袍设计那样叉开得老高,坐在吧椅上的时候,侧面露出吊带丝袜的蕾丝边,足以让男人浮想联翩。
酒保在昏暗闪烁的灯光里依稀可以看清她的脸,浓艳的妆下她是绝美的,吧台前每回坐着的女人都美,可她的美不一样,因为那是种浓妆修饰不出的美。酒保不明白,这样美丽的女人会为什么事儿如此烦心,让他看着有点揪心。
这就是真正的美女,真正的美女是所有男人都不愿看见她伤心的那种女人。
她的面前摆了一排小酒杯,只喝剩了最后一杯,她拿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涂有红唇膏的丰唇贴上玻璃杯口;琥珀色的液体粘湿了丰唇;晶莹透亮;美丽动人;一股妖娆的气息缠绕四周。
“Bartender,再来……一打。”
酒保以为自己听错了,但他发现并没有,这位美女的确是这么说的。这可是纯的tequila,不加任何冰块,不加柠檬,就这么喝。酒保看得出来美女有些微醺了,他的职业道德和怜香惜玉之心都促使他好意的提醒她。
“小姐,您喝得有点多了,您这么喝法很伤身的。”
“少罗嗦,我的……话讲得……不清楚?”
显然这位美女是来买醉的,丝毫不领酒保的情,酒保无奈只得又给了她一打。两打tequila,再好酒量的人也是扛不住要倒下,何况是个弱智女流?
美丽女人在微醺的时候最撩/人,因为她们微张的眼睛,不自主微张的红唇对男人来说都是一道致命的诱惑。所以有句恶俗的话:女人不醉男人没机会。魅惑里寻找猎物的狼们又怎么会放弃这样绝佳的机会。
酒保端上第二打酒的同时,有人朝美女靠拢过来。他不是第一个,但他希望自己会是今晚的最后一个。
“美丽的小姐,可以请你喝杯酒吗?”
酒吧里的男人都是这么搭讪的吗?了无新意,叶炯榆抬了抬头,用她充满迷惑的双眼无意识的看了男人一眼。之前她拒绝了不下十个,每个都是这样的开场白,他是第十一个,在她酒意上来,胆儿充肥了的时候。酒迷了她的双眼,她开始不想再挑了,懵懵懂懂的反正也看不清楚正脸,凑合吧!
关了灯都一样,牙一咬就过了。
“你……想……请我喝酒……吗?”
醉了的叶炯榆语气不受控制,吐露出自己所不知道的娇俏,这种性感中带着可爱的表情可以煞倒天底下所有男人。
搭讪的男人不由地吞了吞口水,他恨不得现在就抱着眼前这个挑/逗性十足的女人直接上酒店。
“可以吗?我有这荣幸吗?”
“可是……你……来晚了,我刚……点了酒,你看……”
“那我陪你喝?我们一起喝?”
叶炯榆歪着脑袋,她不知道自己想不想看清楚对方的模样,或者看不清楚更好。酒真是个好东西。
“好啊!”
她答应了,这句“好啊!”等同于答应了今晚明早前即将发生的那段天亮前告别的故事。
男人收到信息,喜出望外的再也抑制不住,把手搭在叶炯榆纤细盈盈的腰上,他开始想要迫不及待的想喝完酒去进行下一场运动。
也许叶炯榆真是醉了,她知道有只手贴上了她,可她忍住了挣扎,告诉自己应该去享受。
“来,我们喝酒……”
“好,喝酒。”
玻璃杯轻轻碰撞,叶炯榆和男人同时将酒喝尽。和叶炯榆的对辛辣的麻木不一样,男人的眉头紧锁,脸上的表情苦不堪言。不难看出,他的酒量不算太好,至少不如她。
男人在喝酒间,他的手开始往下移,移到了叶炯榆裙子开叉的末端,手试大胆的,试探性的正要伸进去,叶炯榆没有反抗,眼看着就要得逞,被一双突如其来的铁腕牢牢钳住。他一抬头没遇上一双毫无表情,却冷若冰霜的鹰眼,不由的轻颤了一下。
“你……你什么人?”
“他男人。”
来人说的自在,说的理直气壮,不容许任何人的质疑。
“她男人?MD,哪有人出来找乐子还带着自家男人的?太不懂规矩了。”
男人不服气的悻悻的离开,他的心情可以理解,眼看着就要到手的肉不翼而飞了,任谁也会觉得窝火。窝火是一回事,但还是得识时务。
赶跑了搭讪的男人,新来的男人伸手扶起有点摊在吧台上的叶炯榆。
叶炯榆好像知道了发生事情,却不确切是什么事情,回过头看着身边正轻柔地扶起她的男人。她还是看不清他的脸,但好像跟前面那个不一样,他们的手不一样,那只很恶心,这只很温暖。
“怎么喝成这样?”
那个声音里是责怪,像长辈一样的责怪,冷冷的却掩不住关心。
“咦,我不能……喝醉……吗?”
这时候的叶炯榆任他扶起来后,开始有点手舞足蹈。
“女孩子家喝成这样,像什么话?”
嗯?这人说话怎么这么讨厌?叶炯榆开始皱起眉头,讨厌这个人的教训方式。她还有一点点意识,虽然她不知道这人是谁,但她知道这是个男人,是男人遇上她这样的女人,在这样的情景说出这样的话,只有一个可能,假正经。
她高高抬起的手落在他的肩膀上,手臂牢牢地,充满诱惑的环住他的脖子。
“喝成这样不好吗……你们……男人不都喜欢女人喝成这样吗?”
他没有拉开她的手,她这样,他正好使力将她带起,往大门带去。
“走,跟我回去。”
“回去?回哪里?你家还是我家?可是我家不在这里呢?我家在……嗯……我家在哪里?香港?不对。A市?也不对。Q市?好像也不对。算了,我也不知道我家在哪,我们去酒店吧!”
叶炯榆是真的喝醉了,开始言语放松,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这话听得他心烦。她倒是真有经验,还懂得问去哪个家,最后干脆去了酒店。
她什么时候变成这样?跟外界传的并无两样。
秦振邦是应朋友邀请去魅惑喝酒,没想到会遇上这么“香/艳”的一幕。那男人的手搭上她的腰的时候,他并不想管,可当看到那只手正准备伸进裙子里,而她全然没有反应,他发现自己再不能坐视不理。她糟践自己名声是她的事儿,以他与她的交情,没理由到了眼皮子底下也不阻止。所以他出手了。
他真的把她带回了酒店,是他住的酒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