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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忠,后来你知道这个案子公开资料上说是怎么破的吗?”这时候久未说话的郑绍德,怕陈小江演说病的瘾又犯了,于是插话说,“警方众志成城,突破瓶颈,终于找到与林浩山宿怨甚深的嫌犯李敢当医生,而现场留下的假指纹正足以将李敢当定罪。整件案子解释成——他们两人利用假绑架案抢劫朱作明的一千万,但李敢当则痛下毒手杀了共犯。完全不关你的事。
“我从局里弄到一份李敢当的自白书,就是准备这次见面要给你的。里面其实不太像什么供词啦,反而像是凶手内心的自剖呢。他在里面把动机和作案方法写得相当详细。你不是想写书吗?我想你可以把这份手记附在书末。”
“咦?你要写书啊?”小江十分兴奋地说,“那可要把我写得很聪明——人物介绍必须注明清楚‘名侦探’三个字哦。我想,你一定会是个很棒的华生!应该说——你是最好的华生,福尔摩斯最真挚的密友。”
“是吗?”听到这里我不禁笑了。
只是我还是很难相信,我过去的生活是一座巨大的幻影之城。一切的知觉都是人为的,都是凶手为了达成他自私的目的,所故意捏造出来的。我的生命究竟是梦境,还是现实?笛卡儿之所以提到一个迷乱我们各种知觉的鬼灵精,是因为他认为“人类由于可以怀疑所听、所见的一切之真实与否,所以人不能怀疑‘可以怀疑一切’的怀疑作用本身”。也就是说,无论如何地怀疑一切,我都必须存在,否则我无法怀疑;即使我被欺骗,我也必须预先存在,否则无法受到撒旦的欺骗;即使我是在作梦,我仍然必须预先存在,否则我无法做梦。“我思故我在”这句话即导源于此。
所以,我是存在的。经过这个事件,至少我发现到自己是真真确确地存在于这世上。一个人若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也不算白活了吧?多少人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呢?或许人都必须在知道自己受到欺骗以后,才会发现到自己的存在?
“小江,”我说,“我最后还有一个问题想问你。这个问题你一直没有告诉我答案。我甚至因此误以为你是凶手!”
“问吧。”
“在你病房的衣柜里,放了一个狗头面具和一块黑布。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啊!我居然忘记带走了……”陈小江从原本开朗的样子一下子变得很羞愧,“事实上是这样的。在一开始知道你涉案的时候,我是很想让你告诉我详细的案情啦。让你说出来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我直接问你、不停问你,问到你愿意说;第二种就是假扮幻影,出现在你的面前,突破你的心防,让你自动说出来。不过,第二种方法我考虑了很久还是决定不用。如果只为了破案的目的,就要你重舍命案当晚恐怖的记忆,那实在太残忍了。”
我又笑了。笑得甚至想哭。
“你看,朋友不是白当的。我对你很好吧?”
第十四章 罪人絮语
1
从来没有想到,我现在会在监牢里。
不过,这个世界的价值观与我不同,这是可以确定的事实。做了正确的事却得被处以罪刑,就是这个世界对待我的方式。
没错,林浩山是一个不应该存在于世界上的人。和我不同,他是一个卑鄙的小人。而我却是一个对世界具有卓越贡献的人。
“你真是个天才,将来一定很有出息。”
好像七岁时吧,我第一次听到有人对我说了这句话。然后,我开始经常听到这句话。我发现所谓的“天才”,就是做到一些超过这个年龄能够做到的事,做到一些让年纪大我很多的长辈惊讶赞叹的事。我不断地察觉到,自己的智力能够无限灵活地运用,耐力能够一次又一次往更困难的程度提升。
在年少的求学生涯中,我持续思考着成人世界中所谓“出息”的意义。课本上教导的东西对我来说只是区区小事,只需要花极少的时间就可以从容应付。我甚至老早就很清楚,里面有很大一部分都是虚假的。
追求真正的“出息”,是那段时间中我最热衷的事。参加各种社团、参加各种比赛,我都是活跃得让旁人羡慕。但这其实都难不倒我。有时候我甚至非常狐疑:“这样的恭维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别人真的是因为事情很困难才对我如此赞赏的吗?”
于是我开始寻找困难的事物。愈困难的事情,我就愈有兴趣。研究艰涩难懂的学问、追求年纪比我大的女孩子等等,我想我是希望能找到一些挫折,让自己的生命不会那么顺利。后来我对女性丝毫提不起任何兴趣,大概也是这段期间我所认识的女孩,心思都单纯得让我觉得淡而无味吧。
等我渐渐长大,接近成年之后,我发现其实成人们口中所谓的出息、所谓的成就,也只不过是寻常的人生而已。一个研究所毕业的工程师算得上是什么成就呢?大学教授有多伟大?日进千万的企业家又如何?还不是和一个小学毕业的工友一样,必须结婚、必须养小孩,做一些寻常人等在做的事。上天所赋予的聪明才智,全部用来做平凡的俗事。
由于父母的期望,我选择了医学作为未来的学习方向。在这里的环境里,这似乎是被人认为最有“出息”的学问。可是,我的那些同学们,就算面对了这么深奥的领域,脑袋所能想到的,仍然是如何拿这些学问弄个文凭、到社会上去赚大钱。和一个笨蛋能想到的事情完全一样。
我鄙视他们的平庸。我不会浪费时间去做那类无聊的事情。于是,我更深入地研究医学,寻找一个真正不凡的出口。
不久,我终于找到了脑医学。一个影响人类自身至极,人类却对它完全不了解的器官。脑部的构造是那么精巧、那么细密、那么未知、那么神秘,如果我能够发挥所长,将数十万年以来推动人类长河般文明的引擎研究透彻,或许可以称为“出息”了吧? ※棒槌学堂の精校E书※
我读大学的时间不到一年,即以优异的成绩获取高额奖学会,申请到美国继续深造。这也是我早就计划好的事,毕竟在本地区,根本没有适合研究脑部医学的学术环境。除此之外,我对精神医学、神经医学的范畴也兴趣浓厚,这都不是留在本地就可以获得的学问。然后,我在美国遇见了林浩山。当时我一点也料想不到今日的结果。
他是一个从事贸易工作的商人,我和他的生活完全没有交集,当时出国留学的人也不算很少,但由于来自国内的同乡多多少少都会凑在一起,在一次聚会里,我认识了他。
林浩山当时是一个很积极、很有想法的买卖投机者。他一听别人说我是个很优秀、很有能力的医学院学生,无论如何就是想认识我。而我则抱着可有可无的态度来面对他。我绝对不是个十分合群的人,会和同学来往,只是为了在学校实验室作研究时必须相互合作,于是在校外不得不进行的交际。这种交际都是最低限度的。
或许是看出从我这里得不到任何好处吧,林浩山热烈接触我大约两个月左右的时间之后,就不再主动找我了。这对我而言一点影响也没有。我并不需要这种朋友。我很清楚林浩山是一个利益导向的人,他不会把力气投资在一个对他毫无帮助的人身上。
此后我有好长一段时间没见过他。我几乎忘了这个人。
2
为了更深入地研究脑部构造,我开始私自购买人脑。
没什么好奇怪的。学校里虽然有一些捐赠作为学术研究的大脑,但对我來说,数量实在太少了,作实验时必须听从教授的指示,无法随心所欲,我希望自己手上能有一些人脑,做一些我想做的实验。而且在美国,无论你想买到什么器官,都可以买得到。总能够找到秘密管道。贩商所提供的那些器官,我也不清楚究竟是从哪里弄来的。或许是去医院停尸间偷来的吧。
这当然非法。但是,对我来说,法律又有什么意义呢?追求人类高深的知识才是最重要的啊!伽利略不也曾经违背天主教教规在研究天文学吗?法令、教条是会随时代不同而改变的,但人类辛苦研究自然、研究生命的努力成果却会不断累积,让文明可以渐渐前进。
我早就知道了。人类有许多毫无意义的价值观,只是在框囿自己的发展。或许人类就是这么一种矛盾的生物:既要武力也要和平、需要性欲却道貌岸然、渴望自由而自我设限。我不会在道德之类的泥沼中挣扎太久。
总之,我买到许多人脑。看见这一具具漂浮在福尔马林里的白色软体,我见到了希望、见到了光明。人脑,是人类身上最美丽的器官。
借由严密细微的研究,我从中获得丰硕的成果,并发表了几篇震撼医界的重量级论文。我推翻了许多医学界里相信已久的事实,同时也开始有人由于嫉妒而视我为异端,开始排挤我。我当然很清楚这必然会发生,其实在成长的过程中我经历太多类似的事情。他们这样做全是白费力气。我在未来的医学研究中将会一再被提起。
让人遗憾的是,美国人的白种人优越感,让他们咽不下让黄种人抢尽风头的怨气。我最后不得不离开美国回来。本地的研究环境一片荒芜,但我无从选择。
不过,由于我在美国已有极重要的学术地位,所以本地的医界可以说对我殷勤备至,在这里我可以随心所欲地从事各种研究,不必再看外国人的脸色。
然而,就在我回来的第三年,林浩山突然再度出现了。
他偷偷打了通电话给我,约我见面。而那次的会面中,他对我揭露了一件让我非常震惊的事。
——你在美国所买到的人脑,就是我供应的。
——我想你一定不希望被人知道此事。
——我从事食品出口行业,主要经销地在印度,我可以再替你弄到新的人脑。
——我被勒索了。
虽然林浩山已堂堂是个食品公司的董事,但他的野心不仅于此。他希望能进一步涉足政界,谋求更多的金钱。纵使林浩山位居要津,也没有充裕的资金供他利用,让政界人士注意到他。我是一个名望盛极的医师,有丰厚的收入,而且我又没有家累,我有钱可以帮助他。
那一次见面结束前,我们握手达成协定,他给我人脑,我给他资金。就在握手的那一刹那,我决定要杀了林浩山。
3
从萌生杀意到计划形成,中间隔了一段很长、很虚无的时间。我不断供应林浩山大笔的金钱,而他果然深具野心分子的特质,在政界一路走红。
我想,若非出现了那个极偶然的巧合,我内心的杀意很可能永远不会实行。这样的巧合,是否意味着上天冥冥之中希望我能够有所行动呢?
我在美国读书时,和我住在同一间宿舍的一个学长,他毕业之后也来当外科医生,人也住本市。这个学长脑袋平庸,是个很典型的好好先生,既无知而且很敬佩优秀的人。所以我和他处得很好,也一直保持联络。
这个巧合就是——他过世了。由于他自行开业,而我是他唯一的医生朋友,于是受他家人之托,帮忙他诊所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