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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炽。
李炽越发地不自在起来,身上的燥热一层层涌上来。恶声恶气地喝道:“看什么看!”
沈千越低下头去,单手把没有吃完的饭收拾好。他做得很慢,不急不徐的。然后说:“我吃好了。请慢用。”
3
沈千越说:请慢用。
把陈博闻与李炽都说愣住了。两人对视一眼,李炽半块排骨含在嘴边,半天才咽下去。
倒是那个说话的人,看着窗玻璃,静静地出着神。
那玻璃外是沉黑的夜色,染得那片透明墨玉似的光洁,反映着小小车箱内的一切。沈千越的目光,却似穿透了这一切,看进那深浓的黑暗里。
时间到了十点多钟,很快车箱内就要熄灯了。陈博闻站起身,替沈千越解开手铐,让他脱下外套,在窄小的铁床上躺下,盖好毛毯,然后准备将他的右手重新铐上。这时他注意到沈千越的右手手腕已经红肿一片,衬着他白皙的皮肤非常的醒目,沈千越将手腕转动了两下,微微皱了皱眉,再顺从地将手伸到陈博闻面前。
陈博闻俯身看着他,离得近,他的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清朗的光泽让陈博闻有片刻的失神,想了想,陈博闻将他的左手铐在了床栏上。
在他抬起身的瞬间,他听见沈千越低低地说:“谢谢。”
黑暗里,三个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陈博闻自然还是想着与佳敏的事。想着想着,却分了神。想起那个睡在对面的男孩刚才很低的那一句谢谢,不过半天的功夫,但是陈博闻承认,这个男孩的确让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意外。
李炽想到,自己是第一次与一个真正的同性恋同处一室,在这以前,同性恋这三个字,对与他而言,不过是一个存在于纸面上的遥远的词汇,并不具实际的意义。李炽喜欢女性,甚至可以说热爱女性。他迷恋她们柔软的身体曲线,或甜腻或清雅的脂粉气息,还有她们说话的腔调,薄怒微嗔时的风情,他这样样貌的年青男孩,虽说上的是警校,但是从来也不缺乏与女性接触相处的机会与经历,他有过数次多年的恋爱经验,他与两三位女性有过肉体的关系,他喜欢这样的体验,乐于为女性鞍前马后地服务,他实实在在地想不通为什么这世上会有男人不喜欢女人这种美妙奇特的生物,而去喜欢与自身一样硬棒棒,有着同样身体构造的同性。他以为这样的人,一定一望而知有着别样的外表,恶心的,造作的,怪异的,变态的。但是,这个沈千越,却真的叫他迷惑。他外表干净清爽,举止文雅有致,没有丝毫的妖异之处,甚至比他大多数的朋友都更象一个谦谦君子,这种认知上的强烈反差,让他的感觉异样的灵敏起来。他没有发觉,其实自己对沈千越的好奇已经让他淡忘了他其实首先是他的犯人这回事。他在黑暗中仔细地去辨认沈千越的呼吸,大睁了眼,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
沈千越的左手是被铐着的,这样,他只能仰躺或是朝左侧睡,而不能向右面翻身。人有的时候很奇怪,睡着的时候,会突然想翻向某一个方向,不然,会觉得怎么也不舒服,越是不能翻向那一方便越是想,仿佛只有那样翻个身才能睡着。李炽是有这样的体验的,在警校的训练中,常常有在野外过夜的经验,那种时候,窄小的睡袋,坚硬的土地,会让他觉得辗转反侧地想找一个最舒服的睡姿而不得。
但是,沈千越好象完全不在意,他一直一动不动地向左侧躺着,黑暗中可以看见他几乎没有起伏的身架,颇为单薄。他的呼吸都是浅的,不绵长,不匀均,李炽知道他还没有睡着,但是,他在想什么?
沈千越,你在想什么?
第二天一早,三个人都醒了。
李炽解了手铐示意沈千越穿上外衣。李炽看着他想:他凭什么早上起来连脸都没洗就显得这么干净?
他气呼呼地把沈千越象昨天一样铐在床上,他也注意到了,他的手腕肿起老高,在手被自己扯向身后时,他看到沈千越咬了咬下嘴唇。
这一趟回程,他们没有买到特快的票,路程还有大半。
车箱里,飘荡着音乐声,三个无语地坐着。
也许因为是早上的关系,广播里没有播流行歌曲,也没有播相声之类的东西,播放的是一首很舒缓有些哀伤的钢琴曲。
李炽听了一会儿,站起身来,做了几个扩胸动作,随口说道:“这是什么曲子陈哥?挺好听,还挺高雅。”
陈博闻笑道:“你们刚毕业的大学生,小资调调儿,你都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
李炽一起笑起来。“还真是,就在嘴边,听着耳熟,可就是想不起来名儿了。”
“离别。”沈千越说。
“什么?”李炽回头看他。
沈千越笑一下说,“是肖邦练习曲第三首,叫离别。”
李炽哼一声说:“你好象也是上过大学的吧。”
沈千越点点头,“我三年级的时候,被学校开除了。”他的声音里,并没有特别的伤痛。
李炽又哼一声说:“你说你,好好儿的,干嘛走这条路?你父母现在该有多伤心多绝望?”
沈千越说:“他们,都在国外。”
李炽道:“在国外怎么了?你做了这种事儿,他们在天边也会以你为耻。”
陈博闻在一边咳嗽一声。
沈千越似乎没有听清李炽的话,忽然扭转了身子,扑身向窗前,脸紧紧地贴上窗玻璃,问:“过了长春,要经过葫芦岛吧?”他不象是提问,倒象是自言自语:“以诚哥,就是在那里当的兵,也是在那里学的开车。”
李炽心中的好奇越发地被他的话挑得高涨起来。他踢踢他的腿,“喂,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你说说你的事儿。”
陈博闻给李炽送过去一个颇为严厉的眼光,他果然是太年青了,这两天,他已泄露了太多的自己真实的情绪,这对警察而言,是极忌讳的。陈博闻回想起自己刚刚进刑警队时,也曾犯过同样的错误,而引发这种错误的个性特质,使他至今依然是个小小的刑警,这些年,他改了许多,但是,有些错误,于一个人,尤如烙印。
但是,那个沈千越慢慢地回过头来,认真地想了想,忽然抬头说:“你,真的想知道?”
4
沈千越说:你是真的想知道吗?
李炽一时不知如何回答。
沈千越静静地笑了,说:“好,旅途还长,我就慢慢地讲给你们听吧。”
李炽,包括陈博闻在内,都没有想到他真的要把自己的经历说出来,一时间倒不知怎么回答。
沈千越微笑着接着又说,“放心,警官,我不会说你们诱供的。”
刹那间,他的神情里,甚至有一丝调皮,那种属于他这个年龄男孩子的,很单纯的调皮,从他身上萦绕不去的淡淡忧伤里跳出来,象是夜晚湖面上跳动的一点星光。
沈千越眼睛看着窗外飞逝的景物,慢慢地开始了述说,“我跟是以诚,是两年前碰面的。”
陈博闻敏感地意识到,他用了一个奇怪的词儿,他不说:我们是在两年前认识的,他说,我们是两年前碰面的。
沈千越说,“我记的很清楚,那是初秋的天气。那一年的秋天,特别的凉快,在N城是很少见的。”
偏离是N城一家Gay 吧。有一定的规模,也具一定的档次。装修简洁明快,布置雅致舒适。来得人不少,大多数有伴,也有来找伴的,但是很安静,即便是肉体的买与卖,都是在暗地里静悄悄地进行着。
那是一个初秋的晚上,九点多钟,并不是酒吧人最多的时候。吧台那里,坐着两个男子。
两个年青的男孩子。
其中一个,这么凉的天气,还穿着紧身的黑色背心,椎型的牛仔裤,身形瘦长结实,很端正清爽的五官,剪得短短的头发,慢悠悠地喝着酒。边上,还有一个男孩。
却穿着普通的白色衬衫和牛仔裤,纤长的双手,象取暖似地抱住啤酒杯,轻轻地前后晃着身子。
穿背心的男孩用肩膀碰碰他,小声地说:“喂,苏苏。看那边角落里的那个男人。盯着你哪,有老半天了。”
白衣男孩子,唔了一声,喝一口酒,不作声。
“昨天他也在那儿看着你,还有昨天的昨天,昨天的昨天的昨天。”
白衣男孩被酒呛了一下,低声咳了两声才说:“JO,昨天的昨天是前天,昨天的昨天的昨天是大前天。最近你跟外国人呆久了,连中国话都生疏了。”
被叫做JO的男孩笑眯眯地揉揉他的头发,那个白衣男孩垂下眼睛也微笑起来。
JO说,“又来了又来了,就你这种笑的样子,连我看了都忍不住动心。”
白衣男孩儿也笑着在JO的头上拍了一下,“去死吧你。呼,我撑不住了。我要走了。”
JO说,“可不是,今天早点回去休息吧。只是,那些家伙等会儿见不到你,该失望了。”
白衣男孩儿不以为然地吹一口气,掀起额前一缕长长的流海。
就在他起身要走的当儿,那个坐在角落里许久的男人终于站了起来,下了好大决心似地走上前来,拦住他问:“请问,你是越越吗?啊不,请问,你是不是姓沈,叫沈千越?”
近前看起来,男人高高的个头,面容平常,却很是宽和敦厚的样子,剪了平头,穿着也中规中矩的。
苏苏淡淡地扫他一眼,说:“不,我不是。”倒是和声悦色的。
JO把双肘撑在吧台上,饶有兴趣的看着他们。
这实在是非常老套的搭讪的方式,可是,由这个面容憨厚的男人做来,却生出一份特别的趣味来。
男人突然红了整张脸,看着苏苏要离去,想上前拉住他又不敢,只跟在后面,急急地又道:“那个……那个……”
苏苏停住脚步,回过头来看着他,不说话。
他的目光安静地落在男人的身上。让人想起鸽子,安静地落在黝黑的屋脊上,离得那样近,却全不相干。
男人接着结结巴巴地说:“对不起。可是……我是……我是以诚哥啊,越越,我是是以诚。你……你不记得了吗?”
苏苏摇摇头,“对不起。你认错人了。”
男人的额上冒出一溜儿汗珠,“我们可不可以……我是说,我可不可以跟你聊聊?”
苏苏低下眼睛看着地面,一线微笑浮上来,说:“对不起,我可从来不免费陪人聊天的。”
男人呆了一下。
苏苏又微笑一下,向前走去。
男人一急之下,拉住他的胳膊。“等一下,请等一下。好,我们,可不可以,出去谈一谈?”
苏苏看看他攥在自己胳膊上的那只大手,又抬头看看男人,“我的价钱可不低。”
他的神色里没有半点波澜,仿佛在说一件极平常的事。
是以诚忙忙地点头道:“好的好的。”
他说,好的好的。不象是谈一场声色交易,倒象是在抚慰一个任性的孩子。
苏苏继续不动声色。
男人好象不好意思似地,放开了拉着苏苏的手。
苏苏说,“好,那么走吧。”
JO赶上来,扶住苏苏的肩问:“喂,你真的要跟他走?你今天不是……”
苏苏似笑非笑地用脚背踢踢他的腿,“少管点儿闲事,留神长白头发。”
苏苏和是以诚一起出了酒巴的门。来到门外,是以诚冲着停了一溜车的街边走去。苏苏一看那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