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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楼,明诚,明台,汪曼春,王天风……这些泥足深陷的人,谁也逃不脱。
☆、第三十五章
接下来的一段时日,对明台来说,是他所经历过的最为绝望黑暗的时光。从于曼丽和郭骑云的死到老师王天风的叛变,打击一重接着一重,而原本疑似也是抗日分子的汪曼春竟成了真正的刽子手,不单心思深沉,手段也是狠辣。
在刑讯室昏黄的灯光里,明台看着汪曼春不甚清晰的影子,含糊问道:“……为什么呢?”
“什么为什么?”汪曼春慢悠悠的答道。
“你变了,曼春姐,”明台说,“因为我杀了汪芙蕖吗?所以你死心塌地为日本人卖命要抓住我报仇?”
汪曼春听到明台的话,一时间竟恍如隔世。上辈子她的确想过要为汪芙蕖报仇,也的确是死心塌地为日本人卖命,然而往事如云烟,该放下的总会放下,这一世,汪芙蕖生生磨掉了她心中最后的不舍,他最终的死亡也是因为她放弃了救他。
送汪芙蕖去死的人里,也有她汪曼春一份。
“你的问题我不想回答……我的事有什么好说的?我们来谈谈你们明家人的身份。”汪曼春凑近明台,轻柔地说道。
【这次……是真的要说再见了,明台。】从空中坠落的那一刻,于曼丽顾不上与地面撞击的钝重的疼痛,也顾不上从口鼻中涌出的鲜血,在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把密码本吞下去之后,她睁大眼睛看向明台的方向,只想在死之前牢牢记住他。
【如果有来生,如果有来生,明台。】
【明台……】
“明台!”
于曼丽扶着发昏的脑袋,花了足足一分多钟才意识到,自己还活着。
可是,她怎么可能活着呢?
入眼的是干净整洁的房间,身下是柔软舒适的大床,细碎的阳光从暗色窗帘的缝隙间漏进来,显得格外美好。
于曼丽掐了自己一下,很好,会疼,看来不是梦。她有点艰难地蹭下床,全身上下都提不起力气来。
这里是哪里呢?又是谁救了她?
她转动门把手,门没锁,门外是下楼的楼梯,楼梯下大概是客厅,是很有上海风格的房子。再往外面走,就渐渐能听到一些对话声。
“幺鸡。”
“碰!白版!”
“和了。”
“你怎么又和了!姓莫的,是不是你给他喂的牌?”
“哪儿能呀,是唐爷手气好,他打牌啊,从来不带输的。”
驰骋麻将桌十几年的唐老板笑而不语。
于曼丽走近之后看清了麻将桌上的四个人,然后她就傻眼了。
正对面的是一个英俊非凡夺人眼球的男人,坐在他上家的是一个相貌温厚的大叔,他下家是一个身形偏瘦的青年,而坐在他对面回头看向于曼丽的,则是刚被推下庄家的眼睛圆滚滚的王老师。
#我死里逃生之后看到我的老师在跟别人打麻将,还输了,莫名有点方#
#我果然还是在做梦吧#
打麻将的四个人默契的看了一眼于曼丽,只有最帅的那个微笑点头致意。
“你怎么出来了?”汪曼春从沙发上站起来,刚刚她坐在宽大的沙发里,于曼丽没有看到。
“你怎么会在这里!”看到这位日本人的走狗,于曼丽马上进入了警戒状态。
汪曼春此时没梳头发,也没有浓妆艳抹,只穿着衬衫西裤,看上去比在七十六号上班的时候柔和了很多。她放下酒杯,离开了客厅,过了一会儿,端着一碗白粥回来了。
将碗放到于曼丽身前的桌子上,汪曼春看着仿佛兔子一样瞪着自己的小姑娘,微微勾了下唇角:“惠子不在,我不会做饭,你就将就着吧。你是想自己吃,还是我给你灌下去?”
对七十六号汪处长的恐惧压过了对白粥安全性的怀疑,于曼丽捧起碗小口吃起来。她的确是饿的太久了,对着一碗不知道有毒没毒的粥也感觉像是吃到了人间至高的美味。
汪曼春默默的扭过了头。
这小姑娘……明明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特工,怎么看上去就这么软萌呢?
自己和自家妹妹都柔弱不起来的汪处长表示对这种软妹完全没有抵抗力……
“阿春啊,我也想喝粥。”唐老板又和了一圈,在王老师的怒视中可怜兮兮的汪曼春:“我还没有喝过阿春熬得粥呢。”
汪曼春:……不是你自己只念着邵庭的好手艺不愿意喝我的粥吗!挑食!矜贵!还装可怜!!!
唐十:QAQ想喝粥。
莫先生回去工作了,麻将桌三缺一没法打,王天风憋在一边装高冷,明学文不好开口,汪曼春也要去七十六号了,为于曼丽解惑的差事就落到了唐十手上。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
王天风想自己去死,而通渭军统高层的明楼也想自己去死,两人争执不下,最后王天风快了一步,抢先把自己送到了明台的刀片前。比较悲剧的是,汪处长觉得王老师一死百了太轻松,索性把只剩了一口气的他丢到了唐十的私人医生面前,于曼丽也是那时候被检回来的。只可怜了郭骑云,既不像王天风位高权重,也不像于曼丽戳中了汪处长的萌点,被简单治疗了一下就丢给他女朋友了。
郭骑云:宝宝心里苦。
“那明台呢?他还……好吗?”于曼丽急切问道。
那个偏瘦的青年探出头来,轻声笑着答道:“小嫂子好,我是明学文。你放心,明台哥没事儿。”
于曼丽“唰”地红了脸。
【小,小嫂子什么的……】
一个月后。
“我就说提前干掉藤田芳政准没错……”明学文双手插兜望天,想到刺杀成功之后才发现的他要带着明镜一起上火车的计划,就觉得自己真是太机智了。
“自卖自夸也给我差不多得了啊——”明楼弹了一下他的脑门,“长本事了你小子,在我们眼皮子底下隐藏了这么久。”
“哦,灯下黑。”明学文耸肩。
在他们的安排之下,明镜陪着“已死”的明台前往香港,于曼丽也被明楼捞出了军统,丢到了那边。汪曼春还做着她趾高气扬的处长,明楼特务委员会副主任的位子也还稳当。
未来还很长久,只愿一切都好。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折腾了这么久,这篇文章总算是写完了,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究竟是为什么挑了自己最忙的一段时间开文,我也不清楚。大概是因为没有写大纲写梗概的习惯,在过去我写得最顺手的是五六千字的小短篇,文章字数一上万,就觉得要继续下去真是分外艰难。
这篇文也不例外,我视之为失败之作。从去年十一月开始,我反复产生了好几次要坑掉的冲动,有时候是因为太忙了,有时候是觉得不足之处太多,就这么磕磕绊绊的,脑洞开到哪里就写到哪里,时至今日,终于算是完结了。不管好坏,总算是完结了。
来说说几个主要的原创人物。
关于唐十:唐十是我一厢情愿的产物,他心怀慈悲,胸襟广阔,同时机智果决,但同时,她也是一个太过平面化的人物。最重要的是,他是个单身狗。
关于明学文:学文弟弟是抢戏小能手啊,在一开始,他的出现其实只是为了给汪书彤配个cp,至于为什么最后会变成一只腹黑痴汉,我也不清楚……(心虚的瞥眼)
关于汪书彤:汪书彤,或者说陈觉,是我以前想塑造的一个主角,沉默寡言,但是内心活动丰富,真正的热血白甜小天使2333。
以及,上面三个人,其实都是穿来的。
结局大概就是这样了,从原剧出发,我知道汪曼春和明楼之间绝不可能在一起,但是作为同人,我努力把他俩往一块儿凑了,我相信未来会越来越好。而唐十还能亲眼看到日本投降,他的心愿也满足了。明学文和汪书彤也准备回老家结婚了,挺好的是不是?
最后感谢所有看过这篇文的读者们,你们都是小天使,磨磨蹭蹭了这么久,身为作者的我看到这篇文都是崩溃脸。
好吧,好歹也是我完结的第一篇上万字的文,容我自我安慰一下。
接下来不定期写不负责任的番外,想看的可以继续看,我觉得说不定比正文好玩呢?(什么鬼)
☆、番外一 白头到老
【婚礼】
很早以前,汪曼春就幻想过,与师哥的婚礼,会是什么样子呢?
一定要有崭新笔挺的西装和洁白的婚纱,然后两个人手牵着手,一起走到神父面前,互相许下忠诚一生的诺言。
即使并不是基督教徒,只要想到这样的画面,她就觉得内心盈满了虚幻的幸福,而如今,虚幻终于落到了实处。
明镜作为家人坐在教堂前排的长椅上,心绪复杂。
汪芙蕖害死了他们姐弟的父亲和明台的母亲,明汪两家自此结仇,然而就像诅咒一样,继承了明家血脉的明楼和明学文先后爱上了汪家的姑娘,仿佛罗密欧与朱丽叶。
罗密欧与朱丽叶最后一同死去,但熬过战火纷飞的岁月的明镜却想所有人都好好活着,毕竟汪芙蕖已经被明台亲手射杀,一味的纠结着过去的岁月又有什么意义呢?她舍不得看着自己的弟弟们孤独一生。
心软了,就输了。
坐在明镜右手边穿着的汪书彤板着脸盯着新郎和新娘,她倒是很想送上一长串儿祝福,奈何站到长姐面前就说不出话,看上去活像是来寻仇的,只好在说完“祝您幸福安康”之后退散。明学文凑到汪书彤耳边小声说道:“阿觉,你觉得大哥和嫂子的婚礼怎么样?你要是喜欢我们将来也这样?”
汪书彤微微侧头,在明学文希冀的目光中柔和了表情:“你高兴就好。”
明镜:怎么觉得我家小弟和女朋友的相处模式有点不对呢。
【生活】
明太太有点儿不开心。
自打移居香港,她就没什么事可干了,没钱了找明楼,想吃饭了找阿香,人生唯一的乐趣就是买买买。
唉。
小明太太也有点儿不开心。
离开了刀口舔血的特工生活,她也没事干了,人生唯一的乐趣是和大嫂一起买买买。
唉。
“所以说这人呐,习惯了忙碌,突然一闲下来,心里就空落落的,你说是不是,汪公子?”
汪书彤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被于曼丽挽着手臂,僵硬的点了一下头。
其实她还是很喜欢不打仗以后混吃等死的人生的。
逛完了街心满意足回家的汪曼春刚进家门,就被从背后凑过来的明楼抱了个满怀。
明楼喉咙里发出低沉的笑声:“曼春,我想你了。”
“你才出了三天的差。”汪曼春推了他一把。
结婚以后,明大公子像是从蟒蛇变成了树袋熊,睡前要抱抱,起床要抱抱,出门要抱抱,在家里呆着看报纸的时候也要把汪曼春抱在怀里。
汪曼春:(_)神烦。
“曼春,大姐前两天还说,我们都不小了……”明楼手指划过汪曼春的旗袍,灵巧地解开一颗颗纽扣,“明台家的小子你不是挺喜欢的吗?”
汪曼春打掉明楼的手:“回房再说。”
“没事儿,阿香今天不在……”
面对欲。求不满的明先生,明太太表示真是丧(gan)心(de)病(piao)狂(liang)。
【孩子】
明台哀怨的趴在桌子上,第一千零一次后悔自己孩子生得太早。
儿子都是来跟他抢媳妇儿的!
被儿子缠着安慰不了明台的于曼丽掩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