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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自己的心思自己知道,就像当初喜欢上天魔星一样,他喜欢何秦这个事实,他也早就发现了。毕竟那样一个人,那样一个优秀的人,只有面对他的时候,才会变得柔软,才会变得有烟火气。说到底,他黄辉宏也只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俗人罢了。
只是每次从她身上飘出来的消毒水味,都会驱散他的荷尔蒙,让他明白两人的不同,恢复清醒。
时间一久,他渐渐地忘却这种喜欢她的感觉,享受被她追逐、被她优待的喜悦。
直到,何秦对他宣告——以后再不会缠着他,他不得不打破自己心里竖起的高墙。
黄辉宏整理好思绪,便停下来,摘掉拳套,拿出手机。看见手机上依然没有任何的信息和未接来电,失落不已。
都已经两个星期了,除了那次他在警局门口看见她,何秦跟他失联都已经两个星期了。
黄辉宏不再犹豫,直接拨通何秦的电话。
不通。
他冲出健身室,抓起客厅沙发上的衬衫就出门了。
——
何秦加了好几天班,全身都软绵绵地没劲儿,累得不行。出了电梯,看着依旧昏暗的楼道皱了皱眉,想着过几天发工资了换个物业好点的房子。
虽然职业是法医,天天对着尸体,何秦也并不是那种怕黑的娇滴滴的小姑娘,但是大半夜的楼道里一点灯光也没有,总是觉得不安心,还有开门总是找不着钥匙孔。
比如现在。
何秦拿着钥匙怎么钻就是钻不进孔里,正准备拿出手机用屏幕照明,身后突然一阵冲击,力道大的都把她撞得贴在门上,“嘶。”
何秦疼得叫了一声,立马就准备反抗。
没想到,从身后拦腰抱着他的人立马就出声了,声音里还带着一抹紧张,“何秦,你没事吧。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撞你的,我就是……就是太急了。”
“神经病,快被你吓死了,不能事先打个电话啊。”
“哦。”
“哦什么哦 ,你又抽烟了?难闻死了。”何秦闻着空气中弥漫着的烟味,翻了个白眼,“起开,我要开门。”一边说,一边咬牙从黄辉宏的怀抱里挣出。
“不要。”黄辉宏没有松手,反而环的更紧了,伸出手包住何秦拿着钥匙的手,不知道是因为紧张还是烟抽多了,声音有些喑哑,“何秦,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你不要不追我。
你不要不要我。
何秦没想到他想说的是这句话,不过却又好像在意料之中,自从上次在警局门口看见他,她大概就知道了。
从她跟他告白开始,每次见到她,他就像个老鼠一样,跑得飞快,总是躲着她。
那次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出现在那里,但是她都走到他身边了,他也没跑,反而望着她一副愣愣的样子。
呆头呆脑的,她是怎么喜欢上他的呢。
很多人都说:爱了就是爱了,哪有什么原因。
但是何秦觉得是有原因的。
何秦从小就聪明,早熟,很多东西大人讲过一遍就明白了。这种早熟让她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类似“嫌弃”的这种情绪。
幼儿园的时候,不跟爱哭以及整天脏兮兮的小朋友们玩。
小学的时候,不跟讲话粗声粗气,行为粗鲁的同学一起玩。
初中的时候,最讨厌天天在教室门口打打闹闹的疯丫头。
高中的时候,喜欢跟长得好看学习又好的人说话,因为这类人比较不会有代沟。
就这样,一年又一年,越来越挑剔。
但是一个班级,一个年级,一个学校,有几个长得好看学习又好的人。后来,渐渐的,大家都觉得何秦是个高冷学霸。
偶尔一个眼神都让人觉得气势强盛。
其实,那个时候,何秦已经中二晚期了,看谁都是——你这个愚蠢的人类。
上了大学,何秦慢慢成熟了,也觉得那样的自己有些好笑,但是伴随了她十八年的“挑剔”哪有那么容易戒掉。
虽然长相很软萌,但是跟她接触过的人,尤其是跟她眼神接触过的人,都会把她归为一个女汉子。
黄辉宏大概是第一个跟自己相处以后,还战战兢兢怕因为太粗鲁伤到她的人吧。
所以有时候,迟钝情商低也是有好处的。
在黄辉宏看来,何秦的眼睛大大的,又是双眼皮,明明萌萌哒。
眼神有杀气这种东西,不好意思,他没接收到。
这是其一,让何秦对黄辉宏有了兴趣。
其实,何秦第一次见到黄辉宏,不是在跆拳道馆里。
那天,何秦起来晨跑,家附近有个公园,很多老人喜欢在那里锻炼。她体能不太好,跑得很慢,不知不觉跑到人烟稀少的地方,突然间听到几声急促的猫叫,何秦下意识地循着声音走去。
结果发现一个穿着黑色汗背心,身形很瘦的男人坐在地上,拖着小猫的后腿在包扎。看见包扎小猫的白布,何秦往男人身上看去,就发现他的裤腿被撕坏了一角。
作为法医,何秦本能地观察着男人的身体,不料因为男人是俯着身子,虽然背心是紧身的,何秦还是看到一点若隐若现的胸肌,太阳渐渐升起,汗水经过男人的下巴凝成珠滚落,滴在脖子上,慢慢滚在诱人的胸肌上,随后消失在男人的衣服里。
何秦偷偷地看了下男人的样子,然后跑了,一边跑一边默念□□,空即是色。
可能是年龄慢慢增长,何秦从喜欢小鲜肉到喜欢这种有着薄薄的一层肌肉的健康小鲜肉。
不过何秦就“色”了几秒,就把那个男人忘记了。
后来在跆拳道馆里遇到黄辉宏也只觉得特别眼熟,直到之后,因为下雨几只猫喵喵叫得跑进道馆门前的屋檐下躲雨,黄辉宏看见了松开压着她腿的手,让她自己试着压压腿,然后跑去拿了一袋猫粮放进门口的小碗里。
这时候,何秦才靠着她出色的记忆力想起了一个多月前只见过一面的男人。
综上所述,何秦觉得他是一个看着很“粗鲁”,实际却很怜香惜玉很有爱心的人。
再加上,那一层薄薄的肌肉,何秦决定追他。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一开始只是有兴趣,追着追着变成了喜欢,现在嘛,不知道有没有爱上,只是觉得,放弃这个在背后小心翼翼抱着她的人,有点难。
“喜欢我?”
“对,喜欢你。”
“那正好,我也喜欢你。”
“何秦,你的意思是……”
“没什么意思,就是追我啊,追到我爱上你,我就嫁给你。”
——
结果,不仅连告白,连求婚都被你抢先了。但是没关系,我一定会让你爱上我的,因为这就是我的求婚仪式。
这样,求婚就是我先。
《747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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