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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玛当然想,但是弘云呀,后年办事,你想办的多隆重,就有多隆重。不管身份还是品级,都不会委屈人。”十三爷掰着手指头叹气,只可惜,人人都不明白他的苦心。
“黛玉,她不会在意的。我们是落魄无人理的阿哥府时,她也没有嫌弃过。”
说到这里,十三爷终于松了口气,沉吟片刻,“所以说,还是阿玛的眼光好,一早给你定下了林妹妹,这样的品貌,上哪儿找去。”
“阿玛。”弘云无奈的看着他,这种时候,难道不应该作出沉思的样子,然后马上同意他的请求吗?
“行了行了,媳妇娶进门,老子丢过墙,我早该知道会是这样。”十三爷自编的乱七八糟的成语,每回都能把弘云的脸笑裂了,这回也一样。
“阿玛,你放心,丢过墙也是咱们阿哥府,到不了别人家。”弘云一听就知道老头子松动了,飞一样的跑了,急着去翻皇历,总要找个最好最合适的日子。
“擦,媳妇还没娶过门呢,臭小子。”十三爷在他背后笑骂着,将地上的狗尾巴草捡起来扔向他。
林如海看了对方提出的吉日,明年的春天,距离现在还有七八个月。时间紧归紧,但是再拖下去,对方说的也很巧妙,弘云身边连个屋里人都没有,里里外外可不就指望着早点娶媳妇回去帮着管一管。这话让林如海无从拒绝,里子面子都有了,也就允了。
这头刚定了婚期,那头温如颜嫁了。刚说了温如婉的事,温家的意思是低调一点,但温三奶奶偏不肯,说是她又没干亏心事,越是这样越要给女儿做脸。把自己的嫁妆分了一半出来,加到了女儿的嫁妆里。
“是该好好热闹热闹,这种时候低调,明明什么都没做,都显得心虚。”贾敏拿着温家的事指教女儿,“为什么有些人家,卡在中间不上不下,就是这当家人呐,脑子里差一根弦。这种人,就是机会来了也把握不住,该。”
田文镜是什么人,温家跟他结了亲家,不想着把婚事办的热闹些,一扫之前的晦气。还想因为之不着调的人影响正而八经嫡女的婚事,这就是典型的轻重不分。
“好在温姨厉害,没让他们压下来。”黛玉表示受教了,若不是温三奶奶强硬,女儿岂不是刚一嫁过去就要被婆家看轻。
他们今天是女方的客人,黛玉去了温如颜的屋里,全福夫人正在给她绞面,屋里坐着温家尚未嫁人的女孩子,吱吱喳喳说着话。至少看他们现在的表情,温如婉的事应该已经过去了。
等温如婉盘好头发,换上大衣裳,已经变了一个人般,褪去小儿女的稚气,开始有了女人味。黛玉等她穿戴好所有首饰,从袖子里倒腾出一个木匣,递到她手上,“我昨儿才得的,听说田夫人信佛,给你留着送人用。”
温如颜打开才知道,里头是一串蜜蜡手串,一共有一百零八颗,每一颗都缕空雕了一尊罗汉。材质就不说了,光这雕功就不得了。
“不行,我不能收,太贵重了。”温如颜连连摇头,林家给她添妆送的礼比自家大伯母都重,这时候又来这么一件好东西,她真受不起。
“听我说,这是大佛寺的天机和尚亲手雕刻的,东西再好,送到合适的人手上才最有价值。你若过意不去,改日给我添妆的时候,加重些就罢了。但这东西,只有你拿着,才能让它的价值最大化。东西永远是死的,人是活的。”
这东西是贾琴的弟弟出门一趟,送回来的第一批东西里头,最有来头的。因为是高僧亲手所雕,所以显得格外吉祥。但若是信佛之人,这份感受又不相同。所以黛玉才觉得,送给温如颜才能物尽其用。
“今日我也不于你说什么谢来谢去的话了,我只说,这份情我存在心里了,绝不敢忘。”将匣子慎重的交给她的贴身丫鬟抱好,随着外头一首首催妆诗送进来,温如颜的堂兄已经过来,要背她出门了。
黛玉随着贾敏在温家吃了女方的酒,林如海带着儿子去了田大人家,他们父子是男方的宾客。
贾敏带着女儿一出温家,便看到了牵着马的弘云阿哥。他很是自来熟的上前行礼,“小侄从这里路过,没想到在外头看到了林家马车,想着等一等,送伯母和林小姐回去。”
“那就多谢你了。”贾敏笑的十分慈爱,儿女婚事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若是在合适的场合之下,让他们培养培养感情,也是极好的。夫妻之间,有感情和没感情那可是天壤之别。
好的例子比如她和林如海,不好的例子也是现成的,温三老爷和温三奶奶。
弘云骑着马,就在马车旁边,通过薄纱的车帘可以看到里头影影绰绰的人影。他想要打一支金流苏,插戴在她的发髻上,移步之间,流苏轻垂在发丝上,一定是异常美妙的画面。
他还想了许多,要为她搭一个秋千架,在院子里种上她喜欢的玉兰花。冬天带她去泡温泉,夏天带她去避暑,一起骑马打猎,一起看云卷云舒,日升日暮,花谢花开。他所有对未来的憧憬,都有她,他所有对未来的计划,都有她。
不自然的,勾起唇角露出一丝笑意,正被撩开车帘的黛玉看到,轻呢的拿眼神刮了他一下,“想什么呢,我娘问你渴不渴。”
马车里备了水,拿琉璃杯盛着去火的菊花茶,递了出去。
“好甜。”现在就是拿□□给他喝,他恐怕也喝不出别的味道,反正,很甜就对了。水很甜,人也很甜,就连空气,也是甜的。
弘云送了他们回去,林如海和景玉还没回,他只好告辞,看着林家的大门,一步三回头。
贾敏很是满意,“就算是之前没见过面的,刚成亲的夫妻,感情也不会差。怕就怕在过日子的时候,一点点把情份给磨光了。你公婆都是好人,可是好人未必是好婆婆,不要仗着以前的情份就觉得可以懈怠。敬着她,顺着她,总是没错的。还有,你是长媳,下头一堆还没成亲的小叔子小姑子,尽管大大方方的,反正以后他们不是要嫁人,就是要分出去单过。不就是银子吧,出就是了。”
长子继承家业,但同时长媳要承担的事也多,说到这里,贾敏倒是明白了,为什么老爷要给女儿这么厚的嫁妆。这等人家的长媳,嫁妆少了还真是压不住。
有这样的父母当靠山,她还怕什么呢。黛玉忽然眼中泛起泪花,侧身抱住贾敏。
贾敏怔忡一下,轻拍女儿的后背,“好好的,这是怎么了?”
“就是,舍不得你和父亲,还有景玉,还有我院子里的玉兰花。”林家所有一切的一切,她都舍不得。
初到时,她只是一个异世的灵魂,占据了人家女儿的身体。她拿他们当靠山,她想,她也拯救了他们的命运,互相利用,都不吃亏吧。可是现在,她知道,她错了。
亲人之间,哪里存在互相利用,只有为了你倾其所有。
“傻瓜,你的院子,我永远给你留着,你什么时候都可以回来住。你的玉兰花,娘会让人好好看着,让它每年都开花。你又不是远嫁,离的这般近,想我们了,就回来看,谅他们也不会不答应。别以为他是阿哥就怕他,你爹可不怕他。”
说着说着眼睛也红了,黛玉反倒过了伤心劲,不好意思起来。
“娘,我会好好过日子,不会让你和爹爹难过的。”
“这就对了,别想那些乱七八糟的,都忘了吧。娘也年轻过,成亲前谁不胡思乱想一通呢,都是这么过来的。”
黛玉想了很久,才想到,贾敏是在说她不许弘云纳妾的事。而且,还隐讳的指出,她这是婚前恐惧症。
“娘,我说过什么,我自己都忘了。”黛玉为了让她放心,赶紧认了。
“那就好,我知道你这孩子从小就是个省心的,偶尔想岔了道也不要紧,拽回来就是了。”
又细细叮嘱她,“一定要趁着新婚的时候,建立起情份来。比如说他吃东西的口味,生活的习惯,你都要牢牢记在心里。管家管家,别以为管家是什么大事,抓住男人的心才是大事。”
他喜欢什么,黛玉一想,好像除了风筝,她真的想不出来,他喜欢什么。看来改天要贿赂一下乌兰,不然人家吃甜,你送咸,岂不是好笑。贾敏算是深刻理解这一点吧,抓住男人的心,他肯替你兜着,有什么管不好的。
看贾敏看着她,赶紧点头,“我记住了。”
“也是我太着急了,巴不得一下子把什么都塞给你。你不要思虑太多,放宽心养好身体。”
贾敏已经请人御医给她合了养生的药丸,黛玉自己看了药方,见的确都是养生的东西,也没什么相克的,便放心吃了。
她前世是个护士,多少懂一些药理,若不然,也不能在当时及时发现给景玉用的药不对,而救下他。后头这么多年,她一直没有再出手的机会,却养成了看医书的习惯,只不过,没人知道她懂这些。
她隔天请了乌兰来家里坐客,乌兰一见面就问,“姐姐喜欢下雨天吗?”
黛玉一愣,“怎么这么问?”她并没有那么多伤春悲秋的心思,自然也不会对下雨天,阴天,有什么过多的绮念。
乌兰耸耸肩,大哥找工匠非要打什么雨丝,差点把工匠给逼哭了。她还当是林家姐姐要的,不然大哥怎么这么着急呢。
“什么,你打听我哥的口味,他呀……好吃的,都爱吃吧。”乌兰虽然比同龄人要更聪明,但如今也就是个八岁的孩子,她真心没观察过大哥爱吃什么,毕竟他们都不在一个桌上吃饭。
“不过没关系,我帮你打听呀。”她不知道没关系,乌兰还是拍着胸口保证,问问不就行了。
改天就让人送了信过来,黛玉拿着信,清淡为主,多素少盐。不会吧,年纪轻轻,又不是出家人,怎么吃的像个和尚。
说这是雍亲王爱吃的她倒信,连父亲都说过,说四爷这人不重口腹之欲。只爱吃清淡的时蔬和菇类,每一餐都是定时定量,十分克制。林如海说到这时,当时脸上的表情是由衷的佩服。
记得当时黛玉还嘲笑过,这有什么不了起。被父亲尅了一顿,意思是说,七情六欲是人的本能。观世事观人事,哪个不是被七情六欲牵着鼻子走。能克制人本能的*,是件非常了不起的事。
当天晚上就罚黛玉不许吃厨房炸的藕夹,要知道藕在这个时候不是人工种植的,只有野生的,十分难得。气的黛玉当时一晚上没睡着,还是景玉半夜去厨房偷了藕夹给她吃,才平了气。
吃到藕夹的第一口,她就满足的不要不要的,同时也明白了这个道理。能克制自己*的人,不仅是件非常了不起的事,这个人,也一定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
但是,黛玉一点也不希望弘云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人。她自认是个俗人,俗的不能再俗的人,一身烟火气,眷念红尘中的七情六欲,声色犬马。所以,她希望弘云和她一样,是个满身烟火气的普通人。
她的烦恼没过多久,弘云便托人送了东西到林府,贾敏看过,将一支金步摇和一封没有封口的信转给女儿。过了贾敏的手,便不算私相授受,她自然是乐得看弘云将自家闺女放在心上。
金步摇的造型和时下的大不相同,一朵金色的云朵勾勒出随性又舒展的造型,下头的流苏捶的极细极薄,就象一道下的密密匝匝的雨幕。
“云下便是雨,这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