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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摇摇头,啧啧,这么多年了一个谎话都编不好,还那么单(口)纯(拙),虽说张家的事情不能泄露出去,但这么说反而让他们更怀疑了好吧……
果然吴邪奇怪追问道:“那具鲁殇王的尸体被拖出来,岂不又是一具血尸?那这里岂不是有两具?”
“这个他书里也没有写——”“噗——”我喷笑出声,忙摆手让小哥继续(编)。小哥眼神游移不定:“可能是因为鲁殇王入俑的时间太短,还不能变成血尸。”他说着说着对自己的谎话自信起来:“一本自传,这些他只是略微提了一下,不可能会有详细的记载。”
我憋笑到肚子疼,看看吴邪他们果然每一个信的,不过他们也没拆穿他。小哥说完以后,就好像完成任务了一样,又恢复了面无表情,站了起来说:“天快亮了,我们差不多该出去了。”
“等等。”我拉住小哥,让他别急,随后转身拉过吴邪的手:“吴天真,我看你脸色不对,让我给你把把脉!”道不同不相为谋,他们不信我,我们也不信他,萍水相逢,以后估计见不了几面了,突然就对这唯一对小哥心思单纯的大孩子有点不舍,帮他看看吧。
我让吴邪屏气凝神,给他把脉:“你刚刚是不是吃了什么东西?”
他一脸天真,眼睛眨得blingbling的:“好像是那青眼狐狸的脑浆?”
我板着脸用死鱼眼盯着他,他挠头打哈哈的笑着:“哈哈,开个玩笑啦,刚刚那青眼狐狸腰带上的一块东西掉我肚子里了~”说罢脸色一正:“啊,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我用怪异的眼神看着他,如此幸运,难不成这个家伙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修真种马文(并不)?看到吴邪被我这眼神看的冷汗直冒面色铁青,我才开口解释:“你小子挺幸运,你吃下去的应该是那麒麟竭,一般的虫蛇不侵,你赚了!”
麒麟竭,传说是麒麟血凝结成的血块,是一味非常名贵的中药,不过它却不是真正的麒麟的血,而是一种植物的汁液,这种植物叫做麒麟血藤,又名血蛇藤,一般在比较南边的地方才有。麒麟竭放置的年代越久,功效越好,初期它只有一些普通的功用,一般用来入药,但是中医里面还有一种罕见的用法,就是用来熏尸。古时候有些少数民族和一些山村里的习俗,会将一块麒麟竭压在尸体的肚脐之上一起入敛,可以剔除尸体的阴气,尸体会腐烂,但是不会招来蛆虫。麒麟竭随着年代的逐渐长远,会逐渐由暗红变黑。年代越久黑的越沉,到了一定地时候,性质就会改变,变的入口即化,人吃了以后。血液邪虫不近,夏天连蚊子都不敢找你,这墓里面的麒麟竭起码也要上千年了吧。
吴邪开心地都蹦了起来,他其实是很怕那些虫子的,所以超级羡慕小哥血液的功能,没想到他现在也有些能力了(并不一样好么)~大奎潘子那羡慕嫉妒恨的眼神也让他更加嘚瑟。
吴三省清了清嗓子让我们赶紧出发以防事情有变,我和小哥站在一起准备脱身。此时血尸的头颅,竟然还在玉床上滚动,这个时候竟然滚落到了地上,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一样,随后一只非常小的红色尸蹩咬破了血尸的头皮爬了出来,展翅向我们飞过来,这是蹩王!
蹩王有毒,碰者即死,小哥的血液对这蹩王没有作用,而大奎吓得有点浑浑噩噩,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竟然条件反射的一把就捏住了那虫子,他呆了一呆,突然一声惨叫,那只手瞬间就变成了血红色,不仅如此,那血红的部分非常迅速地从他胳臂蔓延了上去,我眼疾手快抽出小哥的刀将大奎的胳膊砍掉,可是这个时候已经来不及!
大奎痛苦得整个人都扭曲起来,几秒的工夫,他全身几乎都变成了血红色,好像所有的皮肤突然融化了一样,他看着自己的手,非常恐惧,想大叫却叫不出声来。吴邪想要想上去帮大奎,小哥拉住他咬着牙说:“不能碰他,碰到就死!”
大奎看到我们都像看到怪物一样退开,非常惊恐,他向吴邪冲了过去,张大着嘴巴,好像在喊:“救救我!”吴邪看到这副情景,吓得一步都走不动,吴三省冲过来,一把把他拉开,那大奎扑了个空,像疯了一样,又扑向潘子,潘子情况本来已经很不妙,根本反应不及,胖子大叫不好,一下子抢过吴邪的枪,吴邪忙和他夺起来,混乱间,枪突然走火,一声枪响,大奎头部中弹,整个人一震,翻倒在地上。
吴邪一下子跪倒在地上,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了,刚才还好好的一个人,突然就变成了这个样子,不知道该怎么办。而那只红色的小尸蹩吱了一声,从大奎的手里爬了出来,抖抖翅膀,那胖子骂了一声,小哥大叫:“不要!”已经来不及了,胖子跑过去操起紫玉匣子,一下把那只虫子打烂。
一时间那洞穴死一般的寂静,一点声音也听不到。我猛地抓了一把地上的石尘撒在我们这群人身上(趁机收入血尸头,我可要用它研究药物呢,虽然估计没人敢吃),大叫:“快走,不然就来不及了!”只见顷刻间原本比较寂静的洞穴,突然就嘈杂起来,无数的吱吱声从四面八方响了起来,然后,我们就看到,那岩洞上大大小小的洞穴里,无数青色的尸蹩潮水一样冲了出来,那规模,根本不能用人的语言来形容。只见一浪接一浪,前面的踩后面的,铺天盖地地爬过来。
吴三省一把背起潘子,踹了吴邪屁股一脚:“快跑!”胖子一把抓住那镶金丝帛就塞进兜里。我们全部上树,这树上乱七八糟的藤蔓和突起很多,非常好攀爬,我们爬得很快,可尸蹩爬的比我们更快,情急之下我们决定点炸药。
小哥从他口袋里掏出几只火折子,点着往玉床上一扔,尸蹩虽然已经不怕他的血,但是仍旧怕火,一看到有火下来,“刷”一声,让开了一个大圈子,一下子就露出了那只背包,我默契的再扔出一个火折子准确的投掷在炸药包上面,“砰”的一声火焰炸开了。
那爆炸太快了,下面的尸蹩已经被气浪冲飞掉不少,我看吴邪他们都没什么大事,尸蹩显然也威胁不到他们了,便顺着这爆炸的能量,带着小哥撕开空间瞬移到家。
这次事情结束,我和小哥很随意的就领了结婚证,只请我的同事们搓了一顿,顺便做最后的聚会。是的,我决定辞职了,我做那一行都无所谓,但不要忘记初衷,在这世上我所在乎的只有小哥,这次盗墓我也真真是发觉了小哥“爱好”的危险性,夫唱妇随嘛,我就陪他一起干好了,不然我也不放心不是,总是请假找他也不是个事。
到底是不放心我和小哥的新朋友吴天真,我时刻用水镜观察他那边的情况,顺便邀请他来参加婚宴。他是平安回来了,可是吴三省又搞出什么幺蛾子,以假换真还污蔑在我和小哥身上,他自己都不是什么真的还好意思说什么真假,嘁。好在吴邪面对他最信任的三叔的话也只是抱有半信半疑的态度,才不让我们失望,不过婚宴邀请就算了,现在要他过来只会给他添麻烦。
婚宴听到同事闺蜜们“夸”我“老牛吃嫩草”的调笑,我痛不欲生地后悔我那自作聪明自以为占了便宜的改年龄行为,哎。
后来我和小哥一起“拜访”名山大川(中的古墓),我还在北京琉璃厂开了家古玩店,是真是假,只凭眼力。我们偶尔也会和吴邪一起去倒个斗什么的,不过也没太深的接触下去(在吴邪眼中而已,好歹他是世界主角,我和小哥没事关注关注他也能当娱乐休闲的电视剧看一看啦),毕竟同行是冤家嘛~
再后来我和小哥把张家古楼给毁了,也都是些封建迷信(?)肮污纳垢的地方,没什么意思,还是别祸害子孙后代了吧~也帮了吴邪一个忙,毕竟是老友,我帮他和西王母沟通了一下,青铜门守门这件事情就另寻他人吧,没事让人家年轻人寡居十年这太残忍了啧啧~
我真的很爱很爱小哥,当我的能力愈加高强,当我经历的世事越多,我很难再全心的依靠哪一个人,小哥给我意外的安心,他虽然经常闷声不吭偶尔赌气撒娇,虽然嗜睡表情淡定无波跟不上节奏,但他无疑是对我最好的那个人了。
小哥他将窗户拉下一边,微风从缝隙钻进,吹乱了他黑色的柔软发丝也吹皱了我心里的一池春水。
“天气真好。”他眯眼,幽深的黑曜石一般的双眸是一派慵懒。
“是呀”我一身休闲衣服站在他身边,帮他整理衣领:“真希望能一直这么好。”
没有狂风,没有暴雨,一直十里春风,阳光温暖。
情到浓时浅亦深,谁又能说看似淡然的相处,看似淡然的人,感情就不浓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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