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工草坪上,新娘与新郎甜蜜如鲜奶蛋糕上的一对糖娃娃。
“可是她到底不过是看上了他的家产。”慧如贴在我耳边撇着唇不怀好意的笑:“恭喜本城又添了一双‘郎财女貌’的佳偶良配。”
我淡淡不语,手里托着香槟,露出左腕上一指宽的名贵碎钻缠花手镯。
虽然人人都道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在葬礼前的落棺仪式上,他们照例要埋怨尸体不够新鲜。
打量四周,落日余辉中,悠闲的人群显出迷茫而挑剔的本色,不远处,平斜斜地抛了个眼风过来,我不由微笑,自从去年分手后,这还是我们第一次重逢。
只这一瞬间,慧如已捕捉到我的神色,她转身寻看,马上领悟地笑:“子眉,还是你有本事,这位先生是谁?真正……。”
她的话只说了一半,眼角便瞟见平正走来,忙噤声停住,面上浮出笑容,打个招呼,讪讪地退后走开,把位置让给他。
“这么巧。”耳旁已换了平的轻语:“眉,今晚有没有空,等婚礼结束……。”
“也许。”我侧头回眸浅笑,这些年来,所有的动作反应练得如同流畅的舞蹈,什么时候该转身、皱眉、微笑,在哪一句话中要插口、叹息仰或沉默里眼波如流,举手投足的从容应对,一招一式早已烂熟于胸。
他邀约成功,满意点头而去,那厢已有人在一迭声的唤他。
我也乘势走出人群,绕到场子一角,打开手袋检查妆容,此时慧如大约已打听清楚平的身份,我只想先避开她的纠缠。谁要听他人的褒扬贬低,轻薄伶俐的两片嘴唇,说得全是道理,也是最不讲道理。
如果此时有人来问我意见,我会说:“蛋糕裱得很秀气,香槟不够顶极,还有还有,新娘的礼服是否由国外订制?果然行动间飘飘欲仙。”
本世纪的重点是追究物质,本世纪的冷眼最最客观。
场中央,已有司仪在采访新人的爱情故事。
年轻的新娘含羞说:“那一日,我无意失落了水晶手链,当身后的那个年轻人追上来归还,我立刻知道,我是再也抗拒不了他。”
富态的新郎笑得更得意:“她给我的印象异常娇美秀丽,纵然在人流涌动的大街上,只要一眼,我眼里能看到的,就只有她。”
场下嘉宾鼓掌大笑,唯独我却有些发呆,乍一听,这两人说得并不是同一个故事,然而当事人满面红光振振有词,旁人的疑惑又算得了什么,随着人群,我轻拍应和。
好不容易挨到结束,出场时,我只觉手足酸软,平搀在后面:“先去找个安静的地方喝两杯?”
不知是不是我多心,当说到‘安静’两个字时,他的语气有些重。
“好。”我想了想:“不如去真爱”。那里曾经是我最中意的一个场所,歌手嗓音甜美,饮料甘香可口,并且,客人实在不多。顿了顿,又有些怀疑,有多少年没去了,是否它还存在?
真爱居然还在,这么些年了,万物迁移,这只小小的酒吧一成不变。
我们的位置紧邻吧台,平说:“我要一杯威士忌。”
“汤姆可林”,我说:“请记得多放一匙糖浆。”
“OK。”调酒师十分年轻,不过二十多岁,他一边手脚不停,一边还不忘为我推荐:“小姐,汤姆可林太过辛辣,还是含羞草比较衬你。”
“多谢。”我说:“今晚香槟已已喝得太多。”
平含笑看我,也许世人都有一套属于自己的舞步,而他的步伐与我较为接近。
“以前我也常和克丰一起出来喝酒。”他慢慢道,克丰就是今晚的新郎,“你猜他最中意的是什么口味的鸡尾酒?”
“香堤还是黑丝绒?”我问:“看他近年来异军突起的一大把肥肚腩,肯定是啤酒喝得太多的缘故。”
“错了。”他摇头:“克丰最爱点‘床第之间’,如果在座的女性越多,他便会叫得越大声。”
“这不是真的。”我骇笑,不可想象一个发胖而粗俗的男人,厚着脸皮在小姐们面前喊一支性感甜酒的花名。
“希望这并不是他们的爱情故事中的一幕。”我只是好笑:“小姐,这是您失落的水晶手链,还有,您是否也对‘床第之间’有兴趣?”
这话说得声音大了些,连调酒师也听到了,在一旁呵呵地笑。
平宽容的摇头,“嘘,眉,轻声些。”他温和地轻拍着我的手臂。
我静静看着他,清秀稳重依旧,他的声音永远有种魔力,我暂时停止放肆,将手掌覆在他的手背上。
身后,不知不觉间已换了支曲子,是歌星在轻曼的低唱:“你问我爱你有多深……”。
怀旧经典的老歌,含蓄凝视的男女,此刻,在旁人的眼里,我们大约算一对柔情蜜意中的情侣,然而我们终究不是,因为,我已在问他:“你妻子还好么?”
他吃了一惊,仿佛是被人突然揭开了个伤疤,突地缩回了手,一瞬间已镇定下来,说:“她很好。”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到底露出马脚来,此时不同往昔,已婚的男人不再动辄对年轻女子说:“我的妻子不了解我。”他们立意明确,往往一上来便断言:“我很爱她,但是,你明白,生活是生活,感情是感情。”
平被我笑得尴尬,他轻轻咳了一声,沉默下来。
气氛有些冷淡,我暗暗叹了口气,真是学不乖,一年多了,还在倔强地不放过他,故意借口讽刺人生,明明不肯相信爱情,却又死死揪住它不放。
无奈,只好向调酒师搭讪:“你是新来的?张呢?”
“小姐是这里的熟客吧,张早已辞职不做,一年前我来报到时他才走。”
“多可惜。”我又叹,张调出来的汤姆可林甜度适中,只有他最明白我的口味。
“你好。”身旁突然有人问:“这位小姐,请问你以前常常来这里吗?”
侧过头去,一个白衬衫卡其裤的男子站在身后,他有一张大众化的娃娃脸,看不出年纪,且永远带有三分眼缘。
“几年以前经常来。”我点头。
“太好了。”他兴奋地微笑:“小姐,请问你是否认识玛丽,她留着长过肩头的直发,高佻身材,脸上脂粉不施,三年前她经常会来这里喝酒听音乐。”
“不认识。”我摇头:“三年以前的人虽然也不多,但彼此之间并不认得。”
“不要紧,”他连连搓着手,脸上有一种孩子气:“她的脾气非常与众不同,活泼热情,动不动就会咯咯大笑,请仔细回忆一下,你一定能想起来。”
“你可知道她的名字?”我无奈,虽然我一直自认记性不错,但要回忆三年前的一个女孩子,实在是项大挑战。
“不知道。”他低下头。
“这样吧,请你坐下来,我们一起聊聊她。”平忽插口进来,他把身边的椅子拉开些。
“好的。”他有些腼腆,看了眼平,可还是坐了下来。
又来了,我苦笑,每一次见面,我都会令他难堪,所以,每一次,他都要把不相关的人拉进来,努力借别人的话题掩饰我们之间的危机。
“这么说,你是在找以前的一个女孩子啰?”我说:“你怎么知道她现在还会来这里?”
“我不知道。”他很迷茫:“可是我三年前第一次见她就是在这里,那天,她答应我,说以后一定会常来。”
“可是已经三年了,”平微笑:“她也许早已转而光顾别的酒吧。”
“所以我一直在这里等老顾客,这样特别的一个女孩子,总会有人记得住她。”他急切起来:“小姐,我已经问过许多人,他们大多不是这里的熟客,请你一定要帮助我。”
“哦。”我点头,想不到二十一世纪仍然会有如此的痴情种,流连在一个小酒吧寻找旧日爱人。这样的戏剧化情景,主角如果还在人世,便是现代版的卡萨布兰卡,若是不幸已做古,马上又好上演人鬼情未了。想到这,我克制不住地要笑。
“小姐。”年轻人敏感,看见我似笑非笑的神情,立即胀红了脸:“这些年来,如你这样面带嘲讽的人我遇到过很多,他们不是不肯相信,就是觉得我是否脑子有毛病,我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中,不相信爱情的人实在太多。”
“未必,”平看了我一眼,安慰他:“我们相信你,以后一定能找到她。”
虚伪,我白了他一眼。
“我也知道这个要求太过苛刻。”他叹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灯光的原因,看起来面色苍白无助:“那一晚是我第一次来真爱,可是却碰到她刚好要出门,现在想起来,她有一双晶莹含笑的眼睛,爽朗明丽,我赶上去追问她的姓名,她却回答:‘别急,我常常来这里,我们有的是时间相遇。’”
“可是她到底没有再来过。”我淡淡,这个愣头小子,看样子是人家敷衍他,随口道:“有没有问过这里的调酒师,那个时候张还在,他一定会知道些她的情况。”
“张说她虽然是老顾客,但不知道底细,他只说,别人唤她为‘玛丽’。”
说了等于没有说,我摇头,难怪他苦候在此,线索太少,这个城市里叫玛丽的直发高佻秀丽女孩多如牛毛。
“抱歉,”我说:“恐怕帮不了你,时间已经太久,我早已没有印象,而且,就算想起有这样一个女孩子又有什么用?洒吧里的客人不可能会知道彼此的来历。”
“是么?”他失望:“打扰你们这么久,真是不好意思,我再去问问别的人,总会有人记得她。”他喃喃地不住地说:“总会有人想起她,她有一张瓜子脸,长直发,手腕上有一块钱币大小的胎记。”
“如果你们哪天见到这样的一个女孩子,请千万告诉她我一直等在这里。”他仍然坚持:“如果我不在,就告诉这里的调酒师,他们有我的联络方式。”
我们沉默。
半天,平说:“好。”
“你真的那么想见她?”我突然问:“是不是即使在人群中,你也会一眼就把她辩认出来?”
“当然,”他想也不想:“小姐,这一生中,总有一些人能令你过目不忘,我会继续努力寻找她,也许这种傻傻等待的方式很愚蠢,可是,这已是我唯一的希望。”他站起身来,表情坚定而执着,我却看得有些悲哀。
他向我们挥手道别,临出门的时候,又向调酒师打了招呼。
平看着我,眼神有些奇怪。
“眉。”他唤我
“怎么。”我无奈。
“那个女子是你?”
“对。” 我伸出手来,解下腕上手镯,露出钱币大小的胎记,“三年前我认识了你,所以绝足真爱。”
“平,难道你还不明白,痴恋不舍的爱人,也许见不得光,心动神迷的爱情故事,其实,不过只是个动人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