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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得去开灯了。接着,罗璇就闯了进来,小先跟在后面,也就是开门的这一瞬间,有风带了进来,那种味道一下没有了,再闻就是罗璇身上那BOSS香水的味道。我真想骂娘,刚想发挥一下能力,就被破坏了气氛。
我对小先说:“去,把窗帘拉严实点!罗璇,手电!”
我将手电筒前端顶在腹部,小心地按开,再慢慢地将光对着地上。客厅没什么东西,尽管我知道屋里没人,但是我还是小心翼翼地往卧室移去。
进卧室门前,我先看了看有没有什么记号之类的东西,确认没什么了,我才推开门。主卧室的床上,没有床垫,就是一张大木板,但是上面有块很奇怪的东西,黑漆漆的,半个门板大小。我吸吸鼻子,就是这种味道,那种淡淡的腐烂了的味道。我没有着急过去,因为我们没有带防污染的装备,万一靠上去得了什么病,那才叫一个邪门。我将光顺着那块东西往上移,这时,我看到了一些物件,汗毛刷地就立了起来。这是……是一个红白相间的肚兜,肚兜的一片已经开始破损,但是样子还算完好,似乎上面还有生了锈的小饰品。在这肚兜的旁边,是一堆已经看不出颜色的破烂物。
我用衣服捂着半张脸,想走近点看看。这时,站在一旁的罗璇有些气愤,“珉哥,这不是咱们当时留在里面的破烂吗?这垃圾真是个垃圾,破烂都要!老子当年就是听珉哥的话,不要给拿完了,留下一些破烂衣服。狗日的,他倒全部给老子拿回来了!”
小先说:“珉哥,那黑的是啥?”
其他的都好解释,就是那黑的东西不好说。我想了想,要他们停住脚,自己一个人慢慢地往前摸去。大概离床边不到一米时,我一下看明白那是什么东西了。这东西要是在坟头里,倒也不至于让我汗毛直竖,可是在床上见到,真是让人有种说不出的恐怖。那是半块棺材板,我估计应该是脚正对着的那面的。我退了一步,李昭这家伙似乎正在对这块板子做清洁,因为上面一半的颜色已经显露出来,黑色的,上面还有快掉光的烫金“奠”字。
我再次仔细地把周围照了一遍,没什么其他的东西了。我走到客厅,站在桌子旁,对小先说:“小先,去那小房间和厨房看看,看有没有咱们漏掉的东西!”
我站那儿想,就眼前的物件,李昭当时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我想,他当时应该是找到了地方,应该有周梅带着他,他很快就能想到这坟在山壁上,他也应该挖了,因为我们挖过没多久,那土质应该很容易就挖到。他会很兴奋,也很快能够挖通。他打开的应该就是我们曾经打的那个盗洞。接着,他开棺,肯定是看到里面的死蛇了,他们应该被吓到了,可能马上又镇定下来。他们要把棺材拉出来看看,因为他们如果扩宽盗洞,顶子很容易塌陷,只有拉出来这一条路。可是他们不知道该怎么拉,就只有拉这块板子,板子也很快被拉破了,他们要发现这残破的衣物,也只有把死蛇全部清理掉,他们……清理了,结果找到了衣物,他们可能不甘心,就这么点东西,但是又没有别的发现,就带着板子和残破衣物要走。或许他们还没来得及下山,就碰到了上山祭拜的村民。他们落荒而逃,后来他给我打了电话,我诱骗他们回村,接受正法。嗯,差不多应该就是这样。哼,看来李昭这小子还是挺坚忍的,蛇一死,那味道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他居然还能清理出来罗璇留在里面的破烂。要不是第一次的事,我还真有点想拉他入伙的念头了。
现在的谜团只剩下一个,也是令我最感兴趣的了。李昭这小子,到底是怎么从村里全身而退的?
我很疑惑,暗叹了一句:“命好啊!”
小先走了过来,“珉哥,没东西了,看来所有的东西就是那屋里的了!”
我点点头,“走,咱们再看看去,我一个人去就行。”
小先说:“珉哥,我陪你吧,别出啥事。”
我说:“不用,我去就可以。你和罗璇在客厅等我。”
我到厨房,轻轻拧开水龙头,把秋衣打湿了一块,捂在脸上,又走进了那放棺材板的屋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秋衣被打湿了,我感觉这屋里阴气很重,冷飕飕的,或许是心理作用,但是脑子里总冒出个阴坟的想法,全身不由地就会冷。手电光不经意间打过那肚兜的时候,一个东西猛地吸引了我,那是什么?我慢慢走到了床边,仔细地打量起那个肚兜。正胸前,刻画着一只牡丹,哦,不是牡丹,是一朵我不认识的花,因为正中心还有花籽。我不敢摸,那花籽,小的有小指甲盖大小,大的有半个大拇指大。总共有三颗,这不难理解,是一种祈福的寓意。可是这籽很奇特,因为它居然能显出淡淡的光。手电的光太暗,我判断不出这是什么。我将灯光打近,一看,淡淡的黑色,里面泛着金属的光泽,金片!
我脑子里闪了一下,旋即出了卧室,到卫生间撕了些卫生纸,掏出开山刀,又返回卧室。我轻轻地将金片割了下来,用卫生纸包好,又仔细看了看那肚兜,没什么特别的了。我轻轻地将它铺好,尽量恢复它原本的样子,然后又看了一遍屋里的东西,轻轻地关上门,退了出来。
此时,我们三人都在客厅。我说:“那肚兜是个好东西啊,丝绸的!而且是加厚的,我估计里面的棉已经破败,但是上面的刺绣全部是用金丝刺上去的。”
罗璇一听,“啊,我当时就觉得女人的衣服拿了没用,早知道我给顺回去就完了。要不,珉哥,咱们一块给他拿走?”
我说:“拿不了了,我们一动手,鬼都能猜到是咱们干的。”
罗璇一跺脚,“这下便宜李昭这小子了!”
我说:“小先,你去看看,有没有小盒子什么的?”
小先拿了手电,随即去找了。我站在原地,把卫生纸展开,放在了桌上,掏出打火机,对着那三个金片照了起来。没错,这是金片,准确地说,应该是“金粒”,因为它们就如同三颗小的泪滴一般。罗璇凑上来,轻声问:“珉哥,这是啥?”
我说:“我从肚兜上抠下来的金粒,也是那上面最值钱的了!”
罗璇一听,立刻喜笑颜开,“嘿嘿,李昭那家伙还能帮我们打扫战场,不错!”
小先过来了,手里拿着个装灯泡的盒子,“珉哥,里面只有一些碎的泡沫板了,你看这个行不?”
我接过一看,“行,你再给我找这盒子大小的泡沫来!”
小先说:“明白!”
我拿着盒子看了看,不一会儿,小先拿着泡沫板过来了。我接过来,整理了一下,塞进盒子里,接着,将三颗金粒全部放在里面。
我拿着盒子,对他们两人说:“这个,不是咱们挖到的,是咱们偷到的,不能要!但是,也不能让李昭得了去,咱们出去,把它埋了。你们发誓,今后再穷,都不要来取!偷的,对不起咱们这个行当,说出去都不要做人了!”
我看着小先。小先说:“我发誓,我饿死都不会来拿这个换钱,刚才吓到我了,李昭这个垃圾把棺材板放床上!唉——”
罗璇说:“我发誓我不要!说白了,我罗璇看不上!”
我点点头,招招手,又检查了一下,看看有没有需要抹去的痕迹,然后我们就慢慢地从屋子里退了出去。在楼下,我在屋角处的一棵大树下停下来,看了看那大树。罗璇一不留神撞到了我身上,马上停了下来,看我正在看大树,忙问:“珉哥,咋啦?这树有不对吗?”
我没答话,一下掏出开山刀,将地上高至小腿的草砍开,很快就看到了树根。我将帽子取了下来,包在开山刀的刀刃上,顺着树径往根处挖。土壤很松软,但是过了草皮往下,就不是很容易挖了,居然有些硬。我跪在地上,挖了半米左右的深度,直到腰累得有些直不起来。我揉揉腰,看看深度,差不多了,就拿过盒子看了看,将它摆进挖的坑里。我想,这个本是周梅家的遗物,就做了个记号,在挖的深根上,用开山刀刻了个“十”字,就当以后换个主来保佑你们吧。
掩埋倒是很快,一会儿,土填平了。我站了起来,将砍倒的草皮往中间堆了堆,又把压倒的草往中间扶正,然后叫来罗璇和小先,“看看,像挖过吗?”
两人看了半天,“珉哥,说实话,我们是看得出来,但是不知道的,肯定看不出来!”
我点点头,“咱们撤!”
我们走走停停,躲着查夜的保安,等出了大门,我才感觉到有些冷。这时,一辆警车从身边开过,我们也不知怎么了,有点做贼心虚的样子,转了个身,掏出烟点上,抽了起来。直到警车呼啸而过,我们彼此看看,哈哈大笑起来,都互相笑骂着胆子太小。
我们走到出租屋时,我已经全身冰凉。我脱掉衣服,冲着他们喊:“放水,放水!我要洗澡!李昭这小子,快折腾死我了!我先洗,你们随后!”
当热水带来的热量传遍我全身时,在烟雾缭绕中,我开始整理起思路。李昭之所以开学前来学校,按小先说的,他是带人来养伤的,之后找屋子搬了出去,为的就是把这些个破烂收拾干净,打算出手。他之所以躲着我,就是怕我知道了,要来分一杯羹。因为以他的能力,我这么大张旗鼓地回来,他不可能不知道。呵呵,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我舒舒服服地洗完澡,就坐在了电视机前。小先和罗璇也轮流进去洗了,我抽着烟,又把今晚的事情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我打开日记本,将今天发生的事记录了下来,还没写完,罗璇出来了,“珉哥,李昭明天怕是睡不着了!呵呵,说不定,他们还要上演一出窝里斗呢!”
我笑了一下,合上日记本。小先说:“珉哥,李昭带回来的破烂,能卖钱不?”
我说:“那块棺材板卖不了钱,如果是玉的或者上面刻了金龙的,或许还行,但这个板子卖不了钱。我看了,就是纯粹的木板。那肚兜嘛,如果不被我们把金粒下掉,估摸着还能卖个几千块,现在吧,如果那刺绣上有金丝,也就值个金丝的价儿。而且金丝应该不纯,能有几百块就是极限了!衣服本身残破,也卖不了几个钱了,给国家研究一下,我觉得还是有必要的。这要看李昭怎么处理了,况且,他出货还成问题呢。”
罗璇说:“哈哈,那是,他要知道宝贝其实就在他屋门口的大树下面,估计想死的心都要有了吧。”
我说:“这个事吧,以后就别提了,忘了吧,就当没有发生过。那本来就不该属于我们。”
小先说:“嗯,也不该属于李昭!”
我说:“行了,都睡吧,明天指不定还怎么样呢。这小子,早晚要来找我们!”
不知为什么,我抱着手机睡觉已经成了习惯,总希望在睡前能接到花姐的电话或者短信,如果突然手机没电了,我会莫名紧张,总怕错过什么似的。
第五十四章 葵花宝典
开学后的日子,轻松惬意,我们按之前的约定,开始执行“葵花宝典”计划。
我对这事不太上心,无非就是把女生约出来聊天喝茶,问一下姓名、爱好、以前谈过没有,几次之后我感觉快形成了套路,就不想说话了。我总感觉花姐在背后看着我。
罗璇似乎热衷于此,每天一下班,就猴急地到处打电话,连吃个饭都能说些肉麻的话,让我们笑个够。
小先沉稳得多,对约出来的女生照顾得无微不至,要是他和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