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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第4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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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二'案律有无害都吏,如今言公平吏。汉书音义曰:“文无所枉害。”萧何以文无害为沛主吏掾。
  注'三'卢植礼注曰:“计断九月,因秦以十月为正故。”
  注'四'古今注曰:“六年八月,省都尉官。”应劭曰:“每有剧*(职)**'贼'*,郡临时置都尉,事讫罢之。”
  注'五'应劭汉官曰:“盖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尚矣。易称‘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春秋‘三时务农,一时讲武’。诗美公刘‘匪居匪康,入耕出战,乃里糇粮,干戈载*(锡)**'扬'*,四方莫当’。自郡国罢材官骑士之后,官无警备,实启寇心。一方有难,三面救之,发兴雷震,烟蒸电激,一切取辨,黔首嚣然。不及讲其射御,用其戒誓,一旦驱之以即强敌,犹鸠鹊捕鹰□,豚羊弋豺虎,是以每战常负,王旅不振。
  张角怀挟妖伪,遐迩摇荡,八州并发,烟炎绛天,牧守枭裂,流血成川。尔乃远征三边殊俗之兵,非我族类,忿鸷纵横,多僵良善,以为己功,财货粪土。
  哀夫民氓迁流之咎,见出在兹,不教而战,是谓弃之,迹其祸败,岂虚也哉!
  春秋家不藏甲,所以一国威抑私力也。今虽四海残壤,王命未洽,可折冲压难,若指于掌,故置右扶风。”
  注'六'新论曰:“王莽时置西海郡,令其吏皆百石亲事。”一曰为四百石,二岁而迁补。
  注'七'蔡质汉仪曰:“河南*(府)**'尹'*掾出考案,与从事同。”
  注'八'汉官曰:“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十二人百石。诸县有秩三十五人,官属掾史五人,四部督邮*(史)**'吏'*部掾二十六人,案狱仁恕三人,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百石卒吏二百五十人,文学守助掾六十人,书佐五十人,*(循)**'修'*行二百三十人,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
  属官,每县、邑、道,大者置令一人,千石;其次置长,四百石;小者置长,三百石;侯国之相,秩次亦如之。'一'本注曰:皆掌治民,显善劝义,禁奸罚恶,理讼平贼,恤民时务,秋冬集课,上计于所属郡国。'二'
  注'一'应劭汉官曰:“前书百官表云,万户以上为令,万户以下为长。三边始孝武皇帝所开,县户数百而或为令。荆扬江南七郡,唯有临湘、南昌、吴三令尔。
  及南阳穰中,土沃民稠,四五万户而为长。桓帝时,以*(江)*'汝'南阳安为女公主邑,改号为令,主薨复复其故。若此为系其本。俗说令长以水土为之,及秩高下,皆无明文。班固通儒,述一代之书,斯近其真。”
  注'二'胡广曰:“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上其集簿。
  丞尉以下,岁诣郡,课校其功。功多尤为最者,于廷尉劳勉之,以劝其后。负多尤为殿者,于后曹别责,以纠怠慢也。诸对辞穷尤困,收主者,掾史关白太守,使取法。丞尉缚责,以明下转相督□,为民除害也。明帝诏书不得僇辱黄绶,以别小人吏也。”
  凡县主蛮夷曰道。公主所食汤沐曰*(国)**'邑'*。县万户以上为令,不满为长。
  侯国为相。皆秦制也。'一'丞各一人。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本注曰:丞署文书,典知仓狱。尉主盗贼。凡有贼发,主名不立,则推索行寻,案察奸宄,以起端绪。'二'各署诸曹掾史。本注曰:诸曹略如郡员,五官为廷掾,监乡五部,春夏为劝农掾,秋冬为制度掾。'三'
  注'一'史记秦并天下,夷郡县,销兵刃,示不复用。
  注'二'应劭汉官曰:“大县丞左右尉,所谓命卿三人。小县一尉一丞,命卿二人。”
  注'三'汉官曰:“雒阳令秩千石,丞三人四百石,孝廉左尉四百石,孝廉右尉四百石。员吏七百九十六人,十三人四百石。乡有秩、狱史五十六人,佐史、乡佐七十七人,斗食、令史、啬夫、假五十人,官掾史、干小史二百五十人,书佐九十人,*(循)**'修'*行二百六十人。”
  乡置有秩、三老、游徼。本注曰:有秩,郡所署,秩百石,'一'掌一乡人;'二'
  其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三'。皆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后,知民贫富,为赋多少,平其差品。三老掌教化。凡有孝子顺孙,贞女义妇,让财救患,及学士为民法式者,皆扁表其门,以兴善行。游徼掌徼循,禁司奸盗。又有乡佐,属乡,主民收赋税。'四'
  注'一'汉官曰:“乡户五千,则置有秩。”
  注'二'风俗通曰:“秩则田闲大夫,言其官裁有秩耳。”
  注'三'风俗通曰:“啬者,省也。夫,赋也。言消息百姓,均其役赋。”
  注'四'风俗通曰:“国家制度,大率十里一乡。”
  亭有亭长,以禁盗贼。本注曰:亭长,主求捕盗贼,承望都尉。'一'
  注'一'汉官仪曰:“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以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阵。八月,太守、都尉、令、长、相、丞、尉会都试,课殿最。水家为楼船,亦习战射行船。*(过)**'边'*郡太守各将万骑,行障塞烽火追虏。置长史一人,丞一人,治兵民。当兵行长领。置部尉、千人、司马、候、农都尉,皆不治民,不给卫士。材官、楼船年五十六老衰,乃得免为民就田。应合选为亭长。亭长课徼巡。尉、游徼、亭长皆习设备五兵。五兵:弓弩,戟,楯,刀□,甲铠。鼓吏赤帻行滕,带□佩刀,持楯被甲,设矛戟,习射。设十里一亭,亭长、亭候;五里一邮,邮闲相去二里半,司奸盗。亭长持二尺板以劾贼,索绳以收执贼。”风俗通曰:“汉家因秦,大率十里一亭。亭,留也,盖行旅宿会之所馆。亭史旧名负弩,改为长,或谓亭父。”
  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一'
  注'一'风俗通曰:“周礼五家为邻,四邻为里。里者,止也。里有司,司五十家,共居止,同事旧欣,通其所也。”
  边县有障塞尉。本注曰:掌禁备羌夷犯塞。'一'其郡有盐官、铁官、工官、都水官者,随事广狭置令、长及丞,秩次皆如县、道,无分士,给均本吏。本注曰:凡郡县出盐多者置盐官,主盐税。出铁多者置铁官,主鼓铸。'二'有工多者置工官,主工税物。有水池及鱼利多者置水官,主平水收渔税。在所诸县均差吏更给之,置吏随事,不具县员。
  注'一'太公阴符曰:“武王问太公:‘愿闻治乱之要。’太公曰:‘其本在吏。’武王曰:‘吏者治也,所以为治,其乱者何?’太公曰:‘故吏重罪有十。’武王问‘吏之重罪。’太公曰;‘一、吏苛刻;二、吏不平;三、吏贪污;四、吏以威力迫胁于民;五、吏与史合奸;六、吏与人亡情;七、吏作盗贼,使人为耳目;八、吏贱买卖贵于民;九、吏增易于民;十、吏振惧于民。夫治者有三罪,则国乱而民愁;尽有之,则民流亡而君失其国。’武王曰:‘民亦有罪乎?’太公曰:‘民有十大于此,除者则国治而民安。’武王曰:‘十大何如?’太公曰:‘民胜吏,厚大臣,一大也。民宗强,侵陵髃下,二大也。民甚富,倾国家,三大也。民尊亲其君,天下归慕,四大也。觽暴寡,五大也。民有百里之誉,千里之交,六大也。民以吏威为权,七大也。恩行于吏,八大也。民服信,以少为多,夺人田宅,赘人妻于,九大也。民之基业畜产为人所苦,十大也。所谓一家害一里,一里害诸侯,诸侯害天下。’武王曰:‘绝吏之罪,塞民之大,奈何?’太公曰:‘察民之暴吏,明其赏,审其诛,则吏不敢犯罪,民不敢大也。’武王曰:‘是民吏相伺,上下不和而结其雠。’太公曰:‘为君守成,为吏守职,为民守事。如此,各居其道则国治,国治则都治,都治则里治,里治则家治,家治则善恶分明,善恶分明则国无事,国无事则吏民外不怀怨,内不徼事。’”注'二'胡广曰:“盐官掊坑而得盐,或有凿井煮海水而以得之者。铸铜为器械,当铸冶之时,扇炽其火,谓之鼓铸。”
  使匈奴中郎将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护南单于。置从事二人,有事随事增之,掾随事为员。护羌、乌桓校尉所置亦然。'一'
  注'一'应劭汉官曰:“拥节,屯中步南,设官府掾*(吏)**'史'*。单于岁遣侍子来朝,谒者常送迎焉,得赂弓马毡罽他物百余万。谒者事讫,还具表付帑藏,诏书□自受。”
  护乌桓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乌桓胡。'一'
  注'一'应劭汉官曰:“拥节。长史一人,司马二人,皆六百石。并领鲜卑。客赐质子,岁时胡巿焉。”晋书曰:“汉置东夷校尉,以抚鲜卑。”
  护羌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西羌。'一'
  注'一'应劭汉官曰:“拥节。长史、司马二人,皆六百石。”
  皇子封王,其郡为国,每置傅一人,相一人,皆二千石。本注曰:傅主导王以善,礼如师,不臣也。相如太守。有长史,如郡丞。
  汉初立诸王,因项羽所立诸王之制,地既广大,且至千里。又其官职傅为太傅,相为丞相,又有御史大夫及诸卿,皆秩二千石,石官皆如朝廷。国家唯为置丞相,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之。'一'至景帝时,吴、楚七国恃其国大,遂以作乱,几危汉室。及其诛灭,景帝惩之,遂令诸王不得治民,令内史主治民,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武帝改汉内史、中尉、郎中令之名,'二'而王国如故,员职皆朝廷为署,不得自置。至*(汉)*成帝省内史治民,更令相治民,'三'太傅但曰傅。'四'
  注'一'胡广曰:“后汉妾数无限别,乃制设正适,曰妃,取小夫人不得过四十人。”
  注'二'前书曰:“改汉内史为京兆尹,中尉为执金吾,郎中令为光禄勋。”
  注'三'汉旧仪曰:“大司空何武奏罢内史,相如太守,中尉如都尉,参职。是后中尉争权,与王相奏,常不和也。”
  注'四'臣昭曰:观夫高祖之创业也,岂直鸿勋硕德,大庇髃生,荡其毒虐,厝之和泰而已哉!至于谋深虑久,封建子弟,蕃维盘固,规谋弘远。及于三赵不终,燕灵夭绝,齐、代、淮、楚皆为外重,故宋昌曰“外畏齐、楚、淮南”,斯非效与?事过则獘,孰或通之?全国之难,诚固财物之富,作卫之益,亦既得之于前矣,故赐以几杖,用息奸谋。嗣陨局下,怨生有以,逮连师构乱,兵交梁阙,御侮摧寇,肇自密戚。景帝遂削蕃国之权,刻骨肉之援,封为君而不听治其民,置为主而稍贱其臣,矫枉过甚,遂臻于此。吕、霍之危朝,后族愈贵于来宠,吴、楚之叛奔,侯王恒借以受诮,故贾谊欲觽建以少其力,列虚以侯其生,此乃达观深识,监于亲陪之要者也。頉嗣必传万里之地,分支欲使动摇不得,于经维远筭,且已碍矣。复哀平之际,刘氏篃于四海,宗正着录,遂以万数。及乎后汉,弥循前夡,光武十子,并列畿外近郡,孝明八国,不能开庇远民。国近则不可以大,不大则不足为强,此所以本枝之援,终以少固。若使汉分两越置二三亲国,剖吴、楚树数四列蕃,割辽海而分皇枝,开陇蜀而王子弟,使主尊显,依汉初之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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