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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第2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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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言促之,谓公府掾可劫得乎?’从术求去,而术不遣,既以失节屈辱忧恚。”
  注'二'直指,无屈挠也。前书有绣衣直指。
  注'三'辑,和也。
  注'四'所上章表及署补用,皆以日磾名为首也。
  注'五'前书曰:“附下罔上者刑。”
  注'六'左传叔向曰:“奸以事君者,吾所能御。”
  注'七'公羊传曰:“赜之战,齐师大败。齐侯使国佐如师。郄克曰:‘与我纪侯之В*(及)**'反'*鲁﹑卫之侵地,使耕者东西其亩,以萧同叔子为质,则吾舍子。’国佐曰:‘与我纪侯之В肱怠J狗绰畅p卫之侵,请诺。使耕者东西其亩,是则土齐也。萧同叔子者,齐君母也,齐君母犹晋君之母也,曰不可。请战,一战而不胜,请再战,再战而不胜,请三战,三战不胜,则齐国尽子之有也,何必萧同叔子为质!’揖而去之。”
  注'八'楚白公胜欲为乱,谓石乞曰:“王卿士皆以五百人当之则可。”乞曰:“不可得也。”曰:“市南有熊相宜僚者,若得之,可以当五百人矣。”乃从白公而见之。与言,悦;告之故,辞;承之以□,不动。事见左传。
  注'九'公羊传曰:“叔孙得臣卒。”何休注曰:“不日者,知公子遂欲杀君,而为人臣知贼而不言,明当诛也。”公子遂即襄仲也。
  注'一0'左传:“郑子家卒,郑人讨幽公之乱,斲子家之棺而逐其族。”杜预注曰:“斲薄其棺,不使从卿礼。”为其杀君故也。
  时论者多欲复肉刑。融乃建议曰:“古者敦庬,善否不别,'一'吏端刑清,'二'
  政无过失。百姓有罪,皆自取之。末世陵彁,风化坏乱,政挠其俗,法害其人。
  故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而欲绳之以古刑,投之以残□,'三'非所谓与时消息者也。'四'纣斮朝涉之胫,天下谓为无道。'五'夫九牧之地,千八百君,'六'
  若各刖一人,是下常有千八百纣也。求俗休和,弗可得已。且被刑之人,虑不念生,志在思死,类多趋恶,莫复归正。夙沙乱齐,'七'伊戾祸宋,'八'赵高﹑英布,为世大患。'九'不能止人遂为非也,适足绝人还为善耳。虽忠如鬻拳,'一0'信如卞和,'一一'智如孙膑,'一二'冤如巷伯,'一三'才如史迁,'一四'达如子政,'一五'一离刀锯,没世不齿。'一六'是太甲之思庸,'一七'穆公之霸秦,'一八'南睢之骨立,卫武之初筵,'一九'陈汤之都赖,'二0'魏尚之守边,'二一'无所复施也。汉开改恶之路,凡为此也。故明德之君,远度深惟,□短就长,不苟革其政者也。”
  朝廷善之,卒不改焉。
  注'一'左传楚申叔时曰:“人生敦庬。”杜预注:“庬,厚大也。”
  注'二'端,直也。
  注'三'残其支体而□废之。
  注'四'易曰:“天地盈虚,与时消息。”
  注'五'尚书曰:“纣斮朝涉之胫。”孔安国注曰:“冬日见朝涉水者,谓其胫耐寒,斮而视之。”
  注'六'前书贾山曰:“昔者周盖千八百国,以九州之人养千八百君也。”
  注'七'左传曰,灵公废太子光,立公子牙,使高厚傅牙,夙沙卫为少傅。崔杼逆光而立之,是为庄公。庄公以夙沙卫易己,卫奔高唐以叛。
  注'八'左传,楚客聘于晋,过宋,太子痤知之,请野享之。公使往,伊戾请从,遣之。至则欿用牲,加书征之,骋而告曰:“太子将为乱,既与楚客盟矣。”公使视之,则信有焉。公囚太子,太子缢死。公徐闻其无罪,乃亨伊戾。
  注'九'史记,胡亥谓李斯曰:“高,故宫人也。”遂专信任之。后杀李斯,劫杀胡亥,卒亡秦也。前书,英布坐法黥,论输骊山,亡之江中为髃盗。及属项羽,常为先锋陷阵。后归汉,为九江王。谋反,诛之。
  注'一0'左传:“初,鬻拳强谏,楚子弗从。临之以兵,惧而从之。拳曰:‘吾惧君以兵,罪莫大焉。’遂自刖。楚人以为大阍。君子曰:‘鬻拳可谓爱君矣。谏以自纳于刑,刑犹不忘纳君于善。’”注'一一'韩子曰:“楚人和氏得璞玉于楚山之中,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曰:‘石也。’王以和为谩己,刖其左足。及文王即位,和又奉其璞,玉人又曰:
  ‘石也。’又刖其右足。文王薨,成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尽而继以血。王使玉人攻璞而得宝焉。”琴操曰:“荆王封和为陵阳侯,和辞不就而去。乃作怨歌曰:‘进宝得刑,足离分兮。去封立信,守休芸兮。
  断者不续,岂不冤兮!’”注'一二'史记,孙膑与庞涓学兵法,涓事魏惠王为将军,自以能不及膑,阴使召膑,断其两足而黥之。膑后入齐,威王问兵法,以为师。魏与赵攻韩,齐使田忌将而往。庞涓闻,去韩而归。膑谓田忌曰:“三晋之兵素悍勇而轻齐。军半至。使齐军入魏地为十万醦,明日为五万醦,明日为二万醦。”庞涓行三日,大喜曰:“我固知齐卒怯,入吾地三日,士卒亡者过半矣。”乃□其步兵,与其轻锐倍日并行逐之。孙子度其行,暮当至马陵。马陵道狭,旁多险阻,可伏兵,乃斫大树白而书之曰“庞涓死于此木下”。于是令齐军曰:“善射者万弩,夹道而伏,期日莫见火举而俱发。”涓夜至斫木下,见白书,乃攒火烛之,读书未毕,齐军万弩俱发,魏军大乱相失。庞涓自知智穷兵败,遂自刭。曰:“遂成竖子之名矣。”
  注'一三'毛苌注诗云:“巷伯,内小臣也。掌王后之命于宫中,故谓之巷伯。”
  伯被谗将刑,寺人孟子伤而作诗,以刺幽王也。
  注'一四'李陵为匈奴败,马迁明陵当必立功以报汉,遂被下蚕室宫刑,后乃着史记。
  注'一五'刘向字子政。宣帝时,上言黄金可成。上令典尚方铸作事,费甚多,方不验,乃下吏,当死。上奇其材,得踰冬减论。班固云:“向博物洽闻,通达古今。”
  注'一六'国语“中刑用刀锯”也。
  注'一七'尚书:“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诸桐。三年,复归于亳。思庸。”孔注曰:“念常道也。”
  注'一八'秦穆使孟明﹑白乙等伐郑,蹇叔谏,不从。晋襄公败诸崤,囚孟明等,后归之。穆公曰:“孤之罪也,夫子何罪!”复使为政,遂霸西戎。事见左传。
  注'一九'韩诗曰:“宾之初筵,卫武公饮酒悔过也。言宾客初就筵之时,宾主秩秩然,俱谨敬也。宾既醉止,载号载呶,不知其为恶也。”
  注'二0'前书,汤字子公。迁西域副校尉,矫制发诸国兵,斩郅支单于于都赖水上。
  注'二一'文帝时,尚为云中守,坐上首虏差六级,下吏削爵。赵人冯唐为郎,为言文帝,赦尚复为云中守也。
  是时荆州牧刘表不供职贡,多行僭伪,遂乃郊祀天地,拟斥乘舆。'一'诏书班下其事。融上疏曰:“窃闻领荆州牧刘表桀逆放恣,所为不轨,至乃郊祭天地,拟仪社稷。虽昏僭恶极,罪不容诛,至于国体,宜且讳之。'二'何者?万乘至重,天王至尊,身为圣躬,国为神器,'三'陛级县远,禄位限绝,'四'犹天之不可阶,日月之不可踰也。'五'每有一竖臣,辄云图之,若形之四方,非所以杜塞邪萌。'六'愚谓虽有重戾,必宜隐忍。贾谊所谓‘掷鼠忌器’,盖谓此也。
  '七'是以齐兵次楚,唯责包茅;'八'王师败绩,不书晋人。'九'前以露袁术之罪,今复下刘表之事,是使跛牂欲窥高岸,天险可得而登也。'一0'案表跋扈,□诛列侯,遏绝诏命,断盗贡篚,'一一'招呼元恶,以自营卫,专为髃逆,主萃渊薮。'一二'郜鼎在庙,章孰甚焉!'一三'桑落瓦解,其埶可见。'一四'臣愚以为宜隐郊祀之事,以崇国防。”
  注'一'斥,指也。
  注'二'体谓国家之大体也。
  注'三'老子曰:“天下神器,不可为也。”
  注'四'贾谊曰:“人主之尊譬如堂,髃臣如陛,觽庶如地。故陛乃九级上,廉远地则堂高也。”
  注'五'论语曰:“夫子之不可及也,犹天之不可阶而升也。”又曰:“仲尼如日月,无得而踰焉。”
  注'六'形,见也。
  注'七'前书贾谊曰:“里谚云‘欲投鼠而忌器’,此善谕也。鼠近于器,尚惮不投,恐伤其器,况乎贵臣之近主乎?”
  注'八'左传,齐桓伐楚,责以“苞茅不入,王祭不供,无以缩酒”。杜预注曰:
  “包,里束也。茅,菁茅也。束茅而灌之以酒,为缩酒也。”
  注'九'公羊传:“成公元年秋,王师败绩于□戎。孰败之?盖晋败之。曷为不言晋败之?王者无敌,莫敢当也。”
  注'一0'史记李斯曰:“故城高五丈,而楼季不轻犯也;太山之高百仞,而跛牂牧其上。夫楼季而难五丈之限,岂跛牂而易百仞之高哉?峭渐之埶异也。”尔雅曰:“羊牝曰牂。”易曰:“天险不可升,地险山川丘陵也。”
  注'一一'郑玄注仪礼曰:“篚,竹器如筐也。”书曰:“厥篚玄纁玑组。”
  注'一二'书曰:“今商王受亡道,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孔注曰:“天下罪人逃亡者,而纣为魁主,窟聚泉府薮泽也。”
  注'一三'左传:“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臧哀伯谏曰:‘君人者,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郜鼎在庙,彰孰甚焉!’”郜鼎,郜国所作也。
  注'一四'诗曰:“桑之落矣,其黄而陨。”
  五年,南阳王冯、东海王祗薨,'一'帝伤其早殁,欲为修四时之祭,以访于融。
  融对曰:“圣恩敦睦,感时增思,悼二王之灵,发哀愍之诏,稽度前典,以正礼制。窃观故事,前梁怀王、临江愍王、齐哀王、临淮怀王并薨无后,同产昆弟,即景、武、昭、明四帝是也,'二'未闻前朝修立祭祀。若临时所施,则不列传纪。臣愚以为诸在冲□,圣慈哀悼,礼同成人,加以号谥者,宜称上恩,'三'
  祭祀礼毕,而后绝之。至于一岁之限,不合礼意,又违先帝已然之法,所未敢处。”'四'
  注'一'并献帝子。
  注'二'梁怀王揖,景帝弟也,立十年薨。临江闵王荣,武帝兄也,为皇太子,四岁废为王,坐侵庙壖地自杀。齐怀王闳,武帝子,昭帝异母兄,立八年薨。
  臣贤案:齐哀王,悼惠王之子,高帝之孙,非昭帝兄弟,当为怀王,作“哀”者误也。临淮公衡,明帝弟,建武十五年立,未及进爵为王而薨。融家传及本传皆作“公”,此为“王”者,亦误也。
  注'三'称音尺证反。
  注'四'处犹安也。
  初,曹操攻屠邺城,袁氏妇子多见侵略,而操子丕私纳袁熙妻甄氏。'一'融乃与操书,称“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二'操不悟,后问出何经典。对曰:
  “以今度之,想当然耳。”
  后操讨乌桓,'三'又嘲之曰:“大将军远征,萧条海外。昔肃慎不贡楛矢,'四'
  丁零盗苏武牛羊,可并案也。”'五'
  注'一'袁绍传,熙,绍之中子也。甄氏,中山无极人,汉太保甄邯后也。父逸,上蔡令。魏略曰:“熙出在幽州,甄氏侍姑,及邺城破,文帝入绍舍,后怖,伏姑膝上。帝令举头就视,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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