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次次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后汉书-第24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注'一'白武通曰:“天子娶十二,法天,则有十二月,百物毕生也。”又曰“诸侯娶九女”也。
  注'二'左传曰,昔晋侯有疾,医和视之,曰:“疾不可为也。是为近女室,疾如蛊,非鬼非食,惑以丧志。”公曰:“女不可近乎?”对曰:“节之。先王之乐,所以节百事也。天有六气,过则为灾。”于是乎节宣其气也。
  注'三'列女传曰,夏桀为琁室、瑶台,以临云雨,纣为倾宫。解见桓帝纪也。
  注'四'事见尚书无逸篇,其词与此微有不同也。
  注'五'适犹从也。言丧身之愚,甚于□趾也。
  注'六'螽斯,蚣蝑也,其性不妒,故能子孙觽多。诗曰:“螽斯羽,诜诜兮。宜尔子孙,振振兮。”
  夫寒热晦明,所以为岁;尊卑奢俭,所以为礼:故以晦明寒暑之气,尊卑侈约之礼为其节也。易曰:“天地节而四时成。”'一'春秋传曰:“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二'孝经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尊卑之差,上下之制也。
  昔季氏八佾舞于庭,非有伤害困于人物,而孔子犹曰“是可忍也,孰不可忍”。
  洪范曰:“惟辟作威,惟辟作福,惟辟玉食。”凡此三者,君所独行而臣不得同也。今臣僭君服,下食上珍,所谓害于而家,凶于而国者也。宜略依古礼尊卑之差,及董仲舒制度之别,'三'严*(笃)**'督'*有司,必行其命。此则禁乱善俗足用之要。
  奏闻,即□官去。
  注'一'节卦彖辞文也。
  注'二'杜预注左氏云:“器谓车服,名谓爵号。”
  注'三'前书董仲舒曰:“王者正法度之宜,别上下之序,以防欲也。”
  后遭党锢,隐于海上,又南遁汉滨,积十余年,以著述为事,遂称为硕儒。党禁解,五府并辟,司空袁逢举有道,不应。及逢卒,爽制服三年,当世往往化以为俗。时人多不行妻服,虽在亲忧犹有吊问丧疾者,又私谥其君父及诸名士,爽皆引据大义,正之经典,虽不悉变,亦颇有改。'一'
  注'一'丧服曰:“夫为妻齐缞杖儙。”礼记曰:“曾子问:‘三年之丧吊乎?’孔子曰:‘礼以饰情。三年之丧而吊哭,不亦虚乎!’”后公车征为大将军何进从事中郎。进恐其不至,迎荐为侍中,及进败而诏命中绝。献帝即立,董卓辅政,复征之。爽欲遁命,吏持之急,不得去,因复就拜平原相。行至宛陵,复追为光禄勋。视事三日,进拜司空。爽自被征命及登台司,九十五日。因从迁都长安。
  爽见董卓忍暴滋甚,必危社稷,其所辟举皆取才略之士,将共图之,亦与司徒王允及卓长史何颙等为内谋。会病薨,年六十三。
  着礼、易传、诗传、尚书正经、春秋条例,又集汉事成败可为鉴戒者,谓之汉语。又作公羊问及辩谶,并它所论□,题为新书。凡百余篇,今多所亡缺。
  兄子悦、彧并知名。彧自有传。
  论曰:荀爽、郑玄、申屠蟠俱以儒行为处士,累征并谢病不诣。及董卓当朝,复备礼召之。蟠、玄竟不屈以全其高。爽已黄发矣,独至焉,未十旬而取卿相。意者疑其乖趣舍,余窃商其情,以为出处君子之大致也,平运则弘道以求志,陵夷则濡迹以匡时。'一'荀公之急急自励,其濡迹乎?不然,何为违贞吉而履虎尾焉?
  '二'观其逊言迁都之议,以救杨、黄之祸。'三'及后潜图董氏,几振国命,所谓“大直若屈”,道固逶迤也。'四'
  注'一'濡迹,解见崔骃传。
  注'二'易履卦曰:“履道坦坦,幽人贞吉。”又曰:“履虎尾,不咥人亨。”王辅嗣注云:“履虎尾者,言其危也。”
  注'三'杨彪、黄琬也。
  注'四'老子云:“大直若屈,大巧若拙。”逶迤,曲也。
  悦字仲豫,俭之子也。俭早卒。悦年十二,能说春秋。家贫无书,每之人闲,所见篇牍,一览多能诵记。性沉静,美姿容,尤好著述。灵帝时阉官用权,士多退身穷处,悦乃托疾隐居,时人莫之识,虽从弟彧特称敬焉。初辟镇东将军曹操府,迁黄门侍郎。献帝颇好文学,悦与彧及少府孔融侍讲禁中,旦夕谈论。
  累迁秘书监、侍中。
  时政移曹氏,天子恭己而已。悦志在献替,而谋无所用,乃作申鉴五篇。其所论辩,通见政体,既成而奏之。其大略曰:
  夫道之本,仁义而已矣。'一'五典以经之,群籍以纬之,咏之歌之,弦之舞之,前监既明,后复申之。故古之圣王,其于仁义也,申重而已。
  注'一'易曰:“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致政之术,先屏四患,乃崇五政。
  一曰伪,二曰私,三曰放,四曰奢。伪乱俗,私坏法,放越轨,奢败制。四者不除,则政末由行矣。夫俗乱则道荒,虽天地不得保其性矣;法坏则世倾,虽人主不得守其度矣;轨越则礼亡,虽圣人不得全其道矣;制败则欲肆,虽四表不得充其求矣。'一'是谓四患。
  注'一'肆,放也。
  兴农桑以养其*(性)**'生'*,审好恶以正其俗,宣文教以章其化,立武备以秉以其威,明赏罚以统其法。是谓五政。
  人不畏死,不可惧以罪。人不乐生,不可劝以善。虽使契布五教,嚱陶作士,政不行焉。'一'故在上者先丰人财以定其志,帝耕籍田,后桑蚕宫,'二'国无游人,野无荒业,财不贾用,'三'力不妄加,以周人事。是谓养生。'四'
  注'一'尚书舜谓契曰:“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谓嚱陶曰:“汝作士,明于五刑。”
  注'二'籍田事,解见明纪。礼记曰:“季春之月,后妃斋戒,亲东向桑,以劝蚕事。”古者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近川而为之,宫仞有三尺也。
  注'三'言自足也。
  注'四'周,给也。
  君子之所以动天地,应神明,正万物而成王化者,必乎真定而已。故在上者审定好丑焉。善恶要乎功罪,毁誉暛于准验。听言责事,举名察实,无惑诈伪,以荡觽心。故事无不核,物无不切,善无不显,恶无不章,俗无奸怪,民无淫风。百姓上下鷪利害之存乎己也,故肃恭其心,慎修其行,内不回惑,外无异望,则民志平矣。是谓正俗。
  君子以情用,小人以刑用。荣辱者,赏罚之精华也。故礼教荣辱,以加君子,化其情也;桎梏鞭扑,以加小人,化其刑也。君子不犯辱,况于刑乎!小人不忌刑,况于辱乎!若教化之废,推中人而坠于小人之域;教化之行,引中人而纳于君子之涂。是谓章化。'一'小人之情,缓则骄,骄则恣,恣则怨,怨则叛,危则谋乱,安则思欲,非威强无以惩之。故在上者,必有武备,以戒不虞,以遏寇虐。安居则寄之内政,有事则用之军旅。'二'是谓秉威。
  注'一'章,明也。
  注'二'国语齐桓公问管仲曰:“国安可乎?”管仲曰:“未可。君若正卒伍,修甲兵,则大国亦将修之,小国设备,可作内政而寄军令焉。”注云:“*(正)**'政'*,国政也。言修国政而寄军令,邻国不知。”
  赏罚,政之柄也。'一'明赏必罚,审信慎令,赏以劝善,罚以惩恶。人主不妄赏,非徒爱其财也,赏妄行则善不劝矣。不妄罚,非矜其人也,罚妄行则恶不惩矣。赏不劝谓之止善,罚不惩谓之纵恶。在上者能不止下为善,不纵下为恶,则国法立矣。是谓统法。
  注'一'韩子曰:“二柄者,刑、德也。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
  四患既蠲,五政又立,行之以诚,守之以固,简而不怠,疏而不失,无为为之,使自施之,无事事之,使自交之。'一'不肃而成,不严而化,垂拱揖让,而海内平矣。是谓为政之方。
  注'一'老子曰:“为无为,事无事。”又曰“故德交归”也。
  又言:
  尚主之制非古。厘降二女,陶唐之典。归妹元吉,帝乙之训。王姬归齐,宗周之礼。以阴乘阳违天,以妇陵夫违人。违天不祥,违人不义。又古者天子诸侯有事,必告于庙。朝有二史,左史记言,右史书事。'一'事为春秋,言为尚书。
  君举必记,善恶成败,无不存焉。下及士庶,苟有茂异,咸在载籍。或欲显而不得,或欲隐而名章。得失一朝,而荣辱千载。善人劝焉,淫人惧焉。'二'宜于今者备置史官,掌其典文,纪其行事。每于岁尽,举之尚书。以助赏罚,以弘法教。
  注'一'礼记曰“天子朝日于东门之外,听朔于南门之外,闰月则阖门左扉,立于其中,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也。
  注'二'淫,过也。左氏传曰“或求名而不得,或欲盖而名章,书齐豹盗三叛人名,以惩不义”也。
  帝览而善之。
  帝好典籍,常以班固汉书文繁难省,乃令悦依左氏传体以为汉纪三十篇,诏尚书给笔札。辞约事详,论辨多美。其序之曰:“昔在上圣,惟建皇极,经纬天地,观象立法,乃作书契,以通宇宙,扬于王庭,厥用大焉。先王光演大业,肆于时夏。'一'亦惟厥后,永世作典。夫立典有五志焉:一曰达道义,二曰章法式,三曰通古今,四曰着功勋,五曰表贤能。于是天人之际,事物之宜,粲然显著,罔不备矣。世济其轨,不陨其业。'二'损益盈虚,与时消息。臧否不同,其揆一也。汉四百有六载,拨乱反正,统武兴文,永惟祖宗之洪业,思光启乎万嗣。
  圣上穆然,惟文之恤,瞻前顾后,是绍是继,阐崇大猷,命立国典。于是缀□旧书,以述汉纪。中兴以前,明主贤臣得失之轨,亦足以观矣。”
  注'一'诗周颂曰:“我求懿德,肆于时夏。”郑玄注曰:“懿,美也。肆,陈也。
  我,武王也。求美德之士而任用之,故陈于是夏而歌之也。”
  注'二'济,成也。
  又着崇德、正论及诸论数十篇。年六十二,建安十四年卒。
  韩韶字仲黄,颍川舞阳人也。少仕郡,辟司徒府。时太山贼公孙举伪号历年,守令不能破散,多为坐法。尚书选三府掾能理剧者,乃以韶为赢长。'一'贼闻其贤,相戒不入赢境。余县多被寇盗,废耕桑,其流入县界求索衣粮者甚觽。
  韶愍其饥困,乃开仓赈之,所禀赡万余户。主者争谓不可。韶曰:“长活沟壑之人,而以此伏罪,含笑入地矣。”太守素知韶名德,竟无所坐。以病卒官。同郡李膺、陈寔、杜密、荀淑等为立碑颂焉。
  注'一'赢,县,故城在今兖州博城县东北。
  子融,字符长。少能辩理而不为章句学。声名甚盛,五府并辟。献帝初,至太仆。年七十卒。
  钟皓字季明,颍川长社人也。为郡着姓,世善刑律。皓少以笃行称,公府连辟,为二兄未仕,避隐密山,'一'以诗律教授门徒千余人。同郡陈寔,年不及皓,皓引与为友。皓为郡功曹,会辟司徒府,临辞,太守问:“谁可代卿者?”皓曰:
  “明府欲必得其人,西门亭长陈寔可。”寔闻之,曰:“钟君似不察人,不知何独识我?”皓顷之自劾去。前后九辟公府,征为廷尉正、博士、林虑长,皆不就。时皓及荀淑并为士大夫所归慕。李膺常叹曰:“荀君清识难尚,钟君至德可师。”
  注'一'密县山也。
  皓兄子瑾母,膺之姑也。瑾好学慕古,有退让风,与膺同年,俱有声名。膺祖太尉修,常言:“瑾似我家性,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复以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