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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齐如山(1877—1962)河北高阳人。当时北平国剧学会会长,曾为梅兰芳编过剧本。杜衡在《文艺画刊》创刊号(一九三四年十月)发表的《梅兰芳到苏联去》一文中说:“我以为他(按指梅兰芳)最先的急务,是应当找几位戏剧意识检讨专家来帮忙,或竟成立一个脚本改编委员会。这些工作,恐怕像齐如山先生他们未必能够胜任”。
(4)一九三四年九月八日《大晚报·剪影》载犁然的《在梅兰芳马连良程继先叶盛兰的欢宴席上》一文中,记录梅兰芳谈话说:“中国旧戏原纯是象征派的,跟写实的话剧不同”。
(5)这些都是对杜衡等人的讽刺,参看本书《化名新法》。“戏剧年鉴”是影射杜衡、施蛰存合编的一九三二年《中国文艺年鉴》。(6)“再亮些”杜衡著有长篇小说《再亮些》,载一九三四年《现代》月刊第五卷第一期至第五期和第六卷第一期(未刊完,出单行本时改题为《叛徒》)。篇首《题解》引用歌德临终时的话:“再亮些,再亮些!”
(7)这里也是对杜衡的讽刺。杜衡曾于一九三二年说左翼批评家“蛮横”,使他们不得不“永远地沉默,长期地搁笔”。参看《南腔北调集·论“第三种人”》。
论“花边文学”
近来有一种文章,四周围着花边,从一些副刊上出现。这文章,每天一段,雍容闲适,缜密整齐,看外形似乎是“杂感”,但又像“格言”,内容却不痛不痒,毫无着落。似乎是小品或语录一类的东西。今天一则“偶感”,明天一段“据说”,从作者看来,自然是好文章,因为翻来复去,都成了道理,颇尽了八股的能事的。但从读者看,虽然不痛不痒,却往往渗有毒汁,散布了妖言。
譬如甘地被刺,就起来作一篇“偶感”,颂扬一番“摩哈达麻”,咒骂几通暴徒作乱,为圣雄出气禳灾,顺便也向读者宣讲一些“看定一切”,“勇武和平”的不抵抗说教之类。这种文章无以名之,且名之曰“花边体”或“花边文学”罢。
这花边体的来源,大抵是走入鸟道以后的小品文变种。据这种小品文的拥护者说是会要流传下去的(见《人间世》:《关于小品文》)。我们且来看看他们的流传之道罢。六月念八日《申报》《自由谈》载有这样一篇文章,题目叫《倒提》。大意说西洋人禁止倒提鸡鸭,华人颇有鸣不平的,因为西洋人虐待华人,至于比不上鸡鸭。
于是这位花边文学家发议论了,他说:“这其实是误解了西洋人。他们鄙夷我们是的确的,但并未放在动物之下。”
为什么“并未”呢?据说是“人能组织,能反抗,……自有力量,自有本领,和鸡鸭绝不相同的缘故。”所以租界上没有禁止苛待华人的规律。不禁止虐待华人,当然就是把华人看在鸡鸭之上了。
倘要不平么,为什么不反抗呢?
而这些不平之士,据花边文学家从古典里得来的证明,断为“不妨变狗”之辈,没有出息的。
这意思极明白,第一是西洋人并未把华人放在鸡鸭之下,自叹不如鸡鸭的人,是误解了西洋人。第二是受了西洋人这种优待,不应该再鸣不平。第三是他虽也正面的承认人是能反抗的,叫人反抗,但他实在是说明西洋人为尊重华人起见,这虐待倒不可少,而且大可进一步。第四,倘有人要不平,他能从“古典”来证明这是华人没有出息。
上海的洋行,有一种帮洋人经营生意的华人,通称叫“买办”,他们和同胞做起生意来,除开夸说洋货如何比国货好,外国人如何讲礼节信用,中国人是猪猡,该被淘汰以外,还有一个特点,是口称洋人曰:“我们的东家”。我想这一篇《倒提》的杰作,看他的口气,大抵不出于这般人为他们的东家而作的手笔。因为第一,这般人是常以了解西洋人自夸的,西洋人待他很客气;第二,他们往往赞成西洋人(也就是他们的东家)统治中国,虐待华人,因为中国人是猪猡;第三,他们最反对中国人怀恨西洋人。抱不平,从他们看来,更是危险思想。
从这般人或希望升为这般人的笔下产出来的就成了这篇“花边文学”的杰作。但所可惜是不论这种文人,或这种文字,代西洋人如何辩护说教,中国人的不平,是不可免的。因为西洋人虽然不曾把中国放在鸡鸭之下,但事实上也似乎并未放在鸡鸭之上。香港的差役把中国犯人倒提着从二楼摔下来,已是久远的事;近之如上海,去年的高丫头,今年的蔡洋其辈,他们的遭遇,并不胜过于鸡鸭,而死伤之惨烈有过而无不及。这些事实我辈华人是看得清清楚楚,不会转背就忘却的,花边文学家的嘴和笔怎能朦混过去呢?
抱不平的华人果真如花边文学家的“古典”证明,一律没有出息的么?倒也不的。我们的古典里,不是有九年前的五卅运动,两年前的一二八战争,至今还在艰苦支持的东北义勇军么?谁能说这些不是由于华人的不平之气聚集而成的勇敢的战斗和反抗呢?
“花边体”文章赖以流传的长处都在这里。如今虽然在流传着,为某些人们所拥护。但相去不远,就将有人来唾弃他的。现在是建设“大众语”文学的时候,我想“花边文学”,不论这种形式或内容,在大众的眼中,将有流传不下去的一天罢。
这篇文章投了好几个地方,都被拒绝。莫非这文章又犯了要报私仇的嫌疑么?但这“授意”却没有的。就事论事,我觉得实有一吐的必要。文中过火之处,或者有之,但说我完全错了,却不能承认。倘得罪的是我的先辈或友人,那就请谅解这一点。
笔者附识。
七月三日《大晚报》《火炬》。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六月二十八日《申报·自由谈》。
(2)当时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有不许倒提鸡鸭在路上走,违者即拘入捕房罚款的规定。这里所说西洋的慈善家,指当时上海外侨中“西人救牲会”的组织。
(3)“倒悬”语见《孟子·公孙丑》:“民之悦之,犹解倒悬也。”
(4)“生刲驴肉”据清代钱泳《履园丛话》卷十七:“山西省城外,有晋祠地方……有酒馆……曰驴香馆。其法以草驴一头,养得极肥,先醉以酒,满身排打。欲割其肉,先钉四桩,将足捆住;而以木一根横于背,系其头尾,使不得动。初以百滚汤沃其身,将毛刮尽,再以快刀零割。要食前后腿,或肚当,或背脊,或头尾肉,各随客便;当客下箸时,其驴尚未死绝也。”活烤鹅掌,据清代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卷上:“云间叶映榴好食鹅掌。以鹅置铁楞上,浸火烤炙;鹅跳唬不已,以酱油醋饮之。少焉鹅毙,仅存皮骨,掌大如扇,味美无伦。”又唐代张族鸟《朝野佥载》卷二也记载过活烤鹅鸭和活烤驴的残虐食法。
(5)舆台是古代奴隶中两个等级的名称,后泛指被奴役的人。
(6)西崽旧时对西洋人雇用的中国男仆的蔑称。
论秦理斋夫人事
公汗
这几年来,报章上常见有因经济的压迫,礼教的制裁而自杀的记事,但为了这些,便来开口或动笔的人是很少的。只有新近秦理斋夫人(2)及其子女一家四口的自杀,却起过不少的回声,后来还出了一个怀着这一段新闻记事的自杀者(3),更可见其影响之大了。我想,这是因为人数多。单独的自杀,盖已不足以招大家的青睐了。
一切回声中,对于这自杀的主谋者——秦夫人,虽然也加以恕辞;但归结却无非是诛伐。因为——评论家说——社会虽然黑暗,但人生的第一责任是生存,倘自杀,便是失职,第二责任是受苦,倘自杀,便是偷安。进步的评论家则说人生是战斗,自杀者就是逃兵,虽死也不足以蔽其罪。这自然也说得下去的,然而未免太笼统。
人间有犯罪学者,一派说,由于环境;一派说,由于个人。现在盛行的是后一说,因为倘信前一派,则消灭罪犯,便得改造环境,事情就麻烦,可怕了。而秦夫人自杀的批判者,则是大抵属于后一派。
诚然,既然自杀了,这就证明了她是一个弱者。但是,怎么会弱的呢?要紧的是我们须看看她的尊翁的信札(4),为了要她回去,既耸之以两家的名声,又动之以亡人的乩语。我们还得看看她的令弟的挽联:“妻殉夫,子殉母……”不是大有视为千古美谈之意吗?以生长及陶冶在这样的家庭中的人,又怎么能不成为弱者?我们固然未始不可责以奋斗,但黑暗的吞噬之力,往往胜于孤军,况且自杀的批判者未必就是战斗的应援者,当他人奋斗时,挣扎时,败绩时,也许倒是鸦雀无声了。穷乡僻壤或都会中,孤儿寡妇,贫女劳人之顺命而死,或虽然抗命,而终于不得不死者何限,但曾经上谁的口,动谁的心呢?真是“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5)!
人固然应该生存,但为的是进化;也不妨受苦,但为的是解除将来的一切苦;更应该战斗,但为的是改革。责别人的自杀者,一面责人,一面正也应该向驱人于自杀之途的环境挑战,进攻。倘使对于黑暗的主力,不置一辞,不发一矢,而但向“弱者”唠叨不已,则纵使他如何义形于色,我也不能不说——我真也忍不住了——他其实乃是杀人者的帮凶而已。
五月二十四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六月一日《申报·自由谈》。(2)奏理斋夫人姓龚名尹霞,《申报》馆英文译员秦理斋之妻。一九三四年二月二十五日秦理斋在上海病逝后,住在无锡的秦的父亲要她回乡,她为了子女在沪读书等原因不能回去,在受到秦父多次严厉催迫后,五月五日她和女儿希荪、儿子端、珏四人一同服毒自杀。(3)据《申报》一九三四年五月二十二日载:上海福华药房店员陈同福于五月二十日因经济困难自杀,在他身边发现有从报纸上剪下的关于秦理斋夫人自杀的新闻一纸。
(4)秦理斋的父亲秦平甫,在四月十一日写给龚尹霞的信上说:“汝叔翁在申扶乩,理斋降临,要金钱要棉衣;并云眷属不必居沪,当立时回锡。”又说:“尊府家法之美,同里称颂……即令堂太夫人之德冠女宗,亦无非以含弘为宗旨: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汝望善体此意,为贤妇为佳女;沪事及早收束,遵理斋之冥示,早日回锡。”(5)“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语见《论语·宪问》。自经,即自缢。
“……”“CCCC”论补(1)曼雪
徐*'(2)先生在《人间世》上,发表了这样的题目的论。对于此道,我没有那么深造,但“愚者千虑,必有一得”(3),所以想来补一点,自然,浅薄是浅薄得多了。
“……”是洋货,五四运动之后这才输入的。先前林琴南先生译小说时,夹注着“此语未完”的,便是这东西的翻译。
在洋书上,普通用六点,吝啬的却只用三点。然而中国是“地大物博”的,同化之际,就渐渐的长起来,九点,十二点,以至几十点;有一种大作家,则简直至少点上三四行,以见其中的奥义,无穷无尽,实在不可以言语形容。读者也大抵这样想,有敢说觉不出其中的奥义的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