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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最强牧神-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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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大锯对云肆等人说道:“我们以前在打奥玛的时候,很简单。他有两个阶段。在生命值高于百分之五十的时候,他会不停地发射魔法弹,都是土属性的。在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时候,他会躲进法师他,法师塔有五十万的耐久度,只有打破才能继续攻击他。之后他会发出一种地动的魔法,会有眩晕和法术打断等效果,不过范围很小。”
    奥玛似乎被拉大锯的无视激怒了,迅速出现在法师塔底层的平地上。
    齐伍没有上前,他知道这个法师的攻击是完全的魔法攻击,还是让拉大锯来做坦克最合适。《光辉》中有一个定律,圣骑抗法师,战士抗战士。护甲和魔抗是完全不同的一种概念。战士在魔法抗性上有着先天的弱势,甚至可以说是难以想象的低。他们抵抗魔法师的攻击只有那相对丰厚生命值。
    猎人和盗贼的魔法抗性甚至还不如战士,他们的低生命值决定了不能像战士一样硬抗,可以说是十分悲惨。但他们的高敏捷会躲闪很多的魔法攻击。但是有一点,皮甲的魔法抗性是所有装备中最高的。
    魔法能量在一定程度上很像现实中的“电能”。《光辉》中,所有金属对于魔法的抗性都很低。但皮子却截然相反,像是能够绝缘一样抵抗着“电能”。就连老鼠、兔子类型的低级动物的毛皮,也对魔法有着抗性。
    玩家喜欢一窝蜂地上,所以在某段时间内,很多战士开始穿着皮甲。甚至有人拿出一套理论。什么皮甲战士、敏捷战士统统出现。但随后发现这是得不偿失,这种混搭不但将战士的优势破坏,在敏捷上面更是差了盗贼十万八千里。
    为什么大陆原住民的战士都会穿着板甲或者链甲,这是万年的经验造就的真理。
    拉大锯抵住了奥玛,两人对峙对攻。毫无疑问地,仇恨落在了身藏指环的拉大锯身上。攻击比较顺利,BOSS奥玛的生命值在不断降低。不管怎么样,他们小队如果拿不下这个奥玛的话,相信整队先行者也不一定能拿下。因为小队太强大了,虽然因为级别较低,在技能上有所欠缺,但他们无论从技术和意识上来说都是顶尖的。
    第一阶段很快就过去了,奥玛果然像拉大锯所说的那样跑到了法师塔里面。
    “攻击法师塔!”
    本来五十万护甲的高塔在这里竟然变成了一百五十万。
    云肆开始担心的法师他防御攻击也没有启动。再仔细研究过后,他心中骂着奥玛的愚蠢,简直是丢尽了法师的脸。
    法师塔防御法阵是这种建筑必备的东西,可是因为塔建设在洞中,所以根本不敢安装这些东西,一旦启动防御攻击,会破坏岩洞本身的结构,引发的后果是被活埋!
    一百五十万的护甲在几个人的攻击下就是浮云,很快就崩溃了。
    看到云肆依旧在悠哉划水,齐伍咬牙切齿地说道:“云泥先生,我们是不是应该继续攻击奥玛了?”
    云肆呵呵笑了两声,跟了上去。
    奥玛最后一个阶段,考验的是队伍中牧师的治愈能力。不断地大地震动极易让牧师中断治疗。可这种事情再云肆身上不可能看到。
    “我的指环……”奥玛临死之前没有说什么高深的话语,看来指环对他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奥玛的龙皮手套
    拾取绑定
    等级:30
    品质:传奇
    魔法抗性:100
    魔法攻击力:+10%
    魔法命中:10
    最大魔法值:+700
    (1)能吸收一定的魔法伤害
    (2)有极高几率抵御火、水、地、黑暗四系魔法的后续伤害。
    (3)攻击时加快魔法恢复速度。
    (4)攻击时有极低几率发出巨龙死气,降低对方属性。
    护手重量:1磅
    这是一副黑颜色魔法师手套,但掌心的一部分和手指指尖没有防护,看起来更像是古惑仔用来装酷的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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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岔路
    奥玛的龙皮手套就像一个被虫子叮咬过后的黑色皮手套,还是被叮咬过的运动手套。
    齐伍哈哈笑着说道:“这个东西倒像是强子的那一副,花一千信用点买的,放在厨子里被虫子咬了。”
    拉大锯与山丹丹也使劲憋着笑。
    云肆拿起法杖就要敲齐伍的头:“你少闹,不识货的家伙。这可是龙皮手套,世界上最好的皮子之一。”
    “但是……这造型也太差了吧?”
    山丹丹问道:“云泥先生,这样的造型有什么说法吗?”
    云肆说道:“当然,龙皮是制作魔法防具最好的材料,有着绝佳的魔法抗性,制作防护式的装备是最合适不过的了。但是他很不适合制作手套,大家知道,无论原住民还是你们外来者,使用武器需要“手感”吧?”
    这句话出口,黄衣、拉大锯、山丹丹都连连点头。他们之中虽然有两个算是物理职业,但本身的特点能让他们感受魔法力量。拉大锯的神圣力,山丹丹烙印中的弱魔法力。
    云肆说的“手感”当然是天才的玩家们取的名字,这些人经常能创造新词汇,或者把本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扯到一起。
    一些反应比较灵敏的玩家,在使用魔法的时候会感觉到武器、魔法、和身体接触点,特别是肉-体接触点上传来一种很神秘的力量,这种感觉会关系到魔法的释放和威力。这就是所谓的“手感”。
    “龙皮有着卓越的魔法抗性,这就会影响手感,它又与大部分金属相排斥,在上面镶嵌金属加强魔法的流通,效果也不明显。这个手套的制作者是个天才,他果断舍弃了大部分材料,制作了一套完美的装备。”
    “法师的一直手会拿着法杖,所以右手的手套掌心和指尖空缺。左手会托着法书,所以整个掌面有空缺。但是这些部分会影响整个装备的穿戴,就制作成了这些细小的空洞。这可能是经过精密计算的,不然这件装备的品质也不会达到传奇!”
    听了云肆的讲解,众人点头。原来龙皮不是那么万能的!回头一想也是这样,矛和盾各有作用,哪有什么武器既有矛的作用,又有盾的作用?即使云肆的镜场技能,还是要用自己的生命值硬拼敌人的生命值。
    又长了见识!这是拉大锯和山丹丹的想法。至于黄衣和齐伍,早就见怪不怪了。
    手套当然是黄衣这个在场唯一的法师得到了。收起手套的时候,拉大锯就观察者他,可半天过去,愣是没有从对方的脸上看到兴奋的表情。
    拉大锯对黄衣的评价不禁有上了一层楼。就是自己这种身份,从小受过的教育和熏陶,在得到指环的时候也露出了少许的兴奋。可眼前这位……这份稳重确实有些过头了。
    继续向前推进,基本是小怪可以略过不表,在云肆他们面前,这些也没有什么好讲的。很快就来到刺客保罗的地盘上。
    和保罗在整个战斗过程当中,他们猜测刺客保罗是个比较独的家伙。他的单体攻击还是不错的,但对于一个团队的瓦解和对抗,显得非常不足。
    在技术上甚至还不如山丹丹。他就是隐身,出击,再隐身,再出击。在场的人除了黄衣,没有一个人能被他一击必杀。
    刺客说是隐于黑暗之中,寻找着雷霆一击的机会。可那是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在对峙当中,刺客有着更高的要求。明面上的伪装就是一个大学问。
    荆轲就是装作进献地图和樊於期的首级,才得以进入咸阳宫。虽然失败,但也留下了一个千古传奇。如果他想偷偷溜进秦王的寝宫进行刺杀,那才是大笑话。可见隐藏付出的不只是魔法值的代价,还有其他。
    保罗毫无疑问地倒了,让云肆他们很惊讶。这个实力不高的刺客怎么就排在了二号?
    可能是奥玛和他单挑输掉了吧。
    毫无疑问,保罗掉落的是传奇!三十级刺客装备!并且是职业装备中的特属。前面曾经说过,刺客的面罩、法师的法书、战士的护臂等等是职业所专有的,掉落几率极低。
    保罗假面
    拾取绑定
    等级:30
    品质:传奇
    隐匿:+3
    攻击技能等级+1
    (1)呼吸顺畅
    (2)头脑清明
    (3)缓解麻木
    蒙面重量:2盎司
    仅限刺客、盗贼使用。
    看到后面三条属性,山丹丹一蹦三丈,难以抑制住自己激动的心情。这次不用云肆解释他就已经明白了属性的作用,这来自实践。
    他在探索一些地方的时候会遇到很多情况。第一,经常卡在狭小的地方,这个时候会出现呼吸困难的情况。第二,在古墓或是瘴气环绕的地方,容易迷糊。第三,在默默等待隐藏的时候容易四肢僵硬,错失出击的最佳机会。
    现在这种大问题竟然让件装备解决掉了。
    岔路出现在小队面前。一共三条,并没有任何的标志和提示。
    “拉大锯,接下来怎么走?”
    拉大锯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说道:“我们进入普通本并没有这个岔路!”
    这句话过后,四人的眼睛看向云肆。这个时候唯有咨询他才能得到结果。
    云肆很深沉的地坐在地上,用缓慢的动作脱下了自己的鞋子。那是一双加了敏捷和奔跑速度的鞋子,从老兵的谢礼中精心挑选出来的。
    拉大锯和山丹丹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云肆想动作,似乎想从里面学到一些什么。可能又是魔术般的神奇事件,在不经意间就能找到正确的路线。这就是无所不能的云肆先生,任何时候都是那么稳重和胸有成竹。
    齐伍头上满是问号看着自己的四哥,这样就能找到路?
    黄衣嘴角的笑容一闪而逝。
    云肆提着自己的一只鞋子走到岔路口,随后抛向空中。棕色的卓越装备划出一道美丽的抛物线,同时在空中翻滚。
    “咚……”鞋子落在地上,发出一点沉闷的声音。鞋尖正好指向了中间的道路。
    “走中间吧!”云肆用深沉略显神秘的声音说道。
    “倒……”
    “扔鞋子……”

第三十章 海蓝
    “四……云泥先生,您这个办法也太绝了,哈哈哈……”齐伍啪啪拍着云肆的肩膀,眼泪哗哗往下流。那是笑泪,可额能他崇尚男子汉流血不流泪,所以泪水储蓄太多,在开怀大笑的时候,总是会止不住。
    齐伍边笑边看着拉大锯和山丹丹,在云肆扔鞋子那一刻,两人的激动表现那是所有人都看到的。扔个鞋子嘛!有什么可学习的?可眼前这两位就是眼睛都不眨地看着、学着、
    “被云泥先生涮了!”两人心中哀叹。
    黄衣观察到了他们两人的表现,这个老四究竟做了什么?竟然使两个这样的高手心怀崇拜之心?
    云肆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扔鞋子的来历我没有在书籍中找到,可能从发明了鞋子就有了这个方法。因为鞋是我们身上穿戴物品中最合适的东西。它大小轻重合适,它有确定的形状,它有鞋尖,这是指路的重点!”
    众人为这个理论绝倒。
    “当然,扔宝剑也不是不可以,但随身穿戴鞋子的几率怎么也会高于携带宝剑的几率。宝剑落在地上哐啷啷的声音,也会给本来就迷路的人不好的感觉,使其更加狂躁。总的说来,还是鞋子好……”
    三条路最后竟然汇聚成了一条。这个玩笑和云肆的鞋子一样让人苦笑不得。
    山丹丹和拉大锯更加佩服云肆了,这就是差距啊,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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