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次次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暴君的小妾-第22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丰来啦。”

“呵呵,陈姐,你好。”

“快坐,喝什么?”

“酒,随便什么都可以。”

陈姐满意地点点头:“喝酒才痛快,我最讨厌女人扭捏地喝什么橙汁了,哈哈。”

冯丰和芬妮在旁边的两张椅子上分坐了,冯丰听她如此说,笑起来:“其实,女人呢也喜欢喝酒的,不过,有时在男人面前装出淑女的样子。狂饮高歌,可不是淑女风范,男人不喜欢。”

“哈,让男人见鬼去吧,我们痛快就行了,谁管男人喜不喜欢?”

陈姐的身边的同色系茶几貌似也是一个古董,但冯丰说不出究竟是什么材质-上面放了一个宽大的雪茄匣子,里面盛满了各地出产的雪茄:旁边,红玉顶盘内装着两支酒,是1873年的轩尼诗干邑。

一名及其漂亮的客户经理伺候着,开了一瓶干邑,拿琥珀色的玉杯盛了三杯。冯丰看这名客户经理,相貌竟然完全不在芬妮之下,心想,陈姐不但能鉴赏雪茄、美酒、鉴赏美人也是一把好手。

“来,先喝一杯。”

三人举起酒杯,各自喝了一口,陈姐拿起一只雪茄,在鼻端闻闻,又一人递一支给芬妮和冯丰:“你们闻闻,这雪茄有什么味道?”

冯丰拿在鼻端,闻不出什么异样。

“哈,这上面有老娘们的大腿味……”陈姐兴致勃勃地道:“这种哈瓦那雪茄据说是当初为古巴总统卡斯特罗专用的。那些黑白混血的漂亮女人,用纤纤细手把烟叶撕成几毫米的碎片,然后在她们漂亮的大腿上卷搓,因此有着女人油脂的异香……”

芬妮觉得有点恶心,把雪茄放在一边:“那些臭男人真变态,癖好又多又恶心……”

“呵呵,就跟古代那些收集绣花鞋的男人一样,一些登徒子还把绣花鞋拿来当酒杯盛酒喝,完全是把恶心当有趣。”

“小丰说得好,这个世界上,就是恶心男人太多了,所以天下不太平。来,我们再干一杯。”

美酒入喉,有种丝滑一般的柔软,冯丰才发现自己很有酒鬼的潜质。

芬妮嫣然道:“小丰,你生病了,我们都没能来看你,真是不好意思。”

“呵呵,没关系,我早就好了,也没什么大病。”

陈姐啐道:“不是我们不来看你,是李欢不许。”

“哦?”

“他说你情绪不好,得等你情绪好点,所以将我们一概挡驾了。”

有这种事情?

芬妮拿起电话,修长的手指拨了一串号码,声音如银铃一般清脆:“喂,李欢吗……出来聚一下吧,好久没见了……什么?有事吗?来不了啊,那就算了……”

她按了免提键,电话里,李欢的声音不徐不疾,只说自己有点事情,来不了。

冯丰不懂她在闹什么玄虚,却见芬妮掩口失笑:“李欢以为我只请他一人,就推辞了。我没有告诉他,你也在这里……”

“小丰,你不要上芬妮的当,她故意试探李欢是不是变成‘耙耳朵’了,连美女邀约都不敢出来……”

芬妮捧住心口:“我很受打击呀小丰。我约过李欢三次了,三次他都不肯出来。”

陈姐幸灾乐祸:“呵呵,瞧这女人臭美的,自己的魅力大打折扣了吧?李欢连我都不从,怎么会从你?”

却见芬妮并不死心,又拿起话筒:“……喂,李欢吗?……小丰着这里……和我们在一起聊天……什么,你要来?你不是很忙么?不会耽误你吧?……”

她挂了电话,陈姐“哧”地一声差点笑喷:“芬妮,你够狠。”

芬妮笑靥如花∶“看看,耙耳朵就是这样炼成的。我真是没有想到,李欢竟然也变成耙耳朵,没有魅力了,哈哈哈……”

冯丰哭笑不得,一口喝干了杯里的酒。

本来,她还在寻思找机会撮合芬妮和李欢,但见芬妮的态度,明显是要表明“我和李欢大路朝天各走半边”的样子,自己再要去撮合,可就是不识趣了。

她暗叹一声,芬妮真是个不错的女人,李欢错过了,是李欢没福分。

“呵,小丰,你们那酒楼的生意可真好,菜品也很好。最近有没有研究出什么新的宫廷名菜?”

“说实话,我也才去过一次,也不知道那里经营的如何了。”

芬妮有点惊讶:“你怎么会才去一次?有你这样做老板的?”

“李欢才是老板,呵呵。”

“李欢难道跟我撒谎?除了开业典礼那天,我后来只去过一次,对了,那次还碰到你呢……那次在餐桌上,朋友们问他,他说你才是老板,他是帮你打工的……”

那一次,正是冯丰和黄晖一起去还李欢房契的那天。

“……那里的菜品算得上是C城最好的,不过,尽管我很垂涎里面的几道菜品,可是,好几次回C城我都没有再去过,因为正牌老板没有邀请我……”

“呵呵,芬妮,你要去,随时可以去……李欢一定会欢迎你的”

陈姐笑起来:“傻芬妮,他两口儿狡猾,一个推一个,就是不想让你常常去吃白食,你也忒不知趣,这点都不明白……”

“我是故意装不明白。呵呵,现在,老板亲自发话了,我真的要常常去混饭了……”

“……”

高纬不是说芬妮经常去酒楼吗?还说李欢为此常常抓他们干苦力连夜干什么宫廷名菜讨好她。事实上,上,芬妮也不可能常常呆在C城,更别提可能如此频繁地去酒楼了。

两相权衡,冯丰自然相信芬妮所说,因此,高纬等人一定是在添油加醋地撒谎,她暗暗寻思,他们为什么要撒谎呢?

是要表示和自己“同仇敌忾”,一起讨厌李欢?还是他们天性就喜欢撒谎?或者希望自己因为“妒忌”,帮他们对付李欢?

一些往常忽略的极小细节,清醒的时候,就一一浮上脑海了。

174女人可以贪婪到什么地步

陈姐拿出一张十分精致的红卡放在茶几上:“小丰,我的婚纱店春季搞活动,送你一张卡,全程赞助,你可以挑选任意一款婚纱照套餐,可以任意挑选一件你最喜欢的婚纱,全程VIP服务……”

“呵,多谢陈姐。可是,我又不结婚,我拿这个干嘛?”

“是不是觉得身边的男人还不够好?”

冯丰眨眨眼睛:“身边的男人永远没有下一个男人好。”

陈姐大笑起来:“我给你们讲一个笑话。话说某一个地方新开了一家商店,女士们可以为自己选购丈夫。入口处挂着如下内容的商店经营也规则:

1您仅能光临本店一次。

2本商店有六层,随着楼层号的升高男人的质量也一次升高。

3您可以选择某层的任何一位男士或者继续到上一层。

4不允许返回到下一层。

一位女士决定逛逛这家丈夫商店,为自己挑一位伴侣,读完一层入口处的招牌:有工作的男人,她立刻上了二层。

二层的招牌:有工作且爱孩子的男士。这位女士上了第三层。

三层的招牌:有工作,爱孩子,非常帅的男人。这位女士想“真厉害”,但还是上了四层。

四层的招牌:有工作,爱孩子,帅呆了,还顾家的男人,“不可思议”,这个女人惊叹,“我都经不住诱惑了”。但说完后她还是上了第五层。

五层的招牌:有工作,爱孩子,帅呆了,顾家,还非常浪漫的男人,女人非常想在这一层停留,为自己选一个配偶,但是她还是忍住了,上了最后一层。

在第六层她读到了如下内容的招牌:您是第314560位光临本层的女士,这里没有男人。

本层的存在只是为了再一次证明:要让女人心满意足是不可能的。”

……

冯丰和芬妮听得大笑,芬妮这时的目光看起来就一点也不媚了,直笑得差点拍大腿。

陈姐又说:“的确,女人在选择伴侣的时候往往事先想的很完美,以为总有一天会遇上完美多金的白马王子,没想到,大多数人都坐过站了,就像猴子掰苞谷,掰一支扔一支,到最后,发现地里不是没有玉米了,就是手里剩下的是最小的一支。”

“难怪我现在还单身。原来是没有找到最大的那支玉米。”

陈姐毫不客气:“去去去,芬妮你的绯闻起码可以装一大卡车,你就别装纯了。”

芬妮只是笑,不说话了。

冯丰也没有说话,端起酒杯大大地喝了一口,不知不觉就喝干了杯里全部的酒。

陈姐有意地看看她瘀青的手背,上面的针管、伤痕、尤其是左手腕上的那圈伤痕,那么醒目,在动脉处,明显是割过腕的。

冯丰见她盯着自己的手腕,悄然不经意地将手放在衣袋里。

陈姐缓缓移开目光,抽了口雪茄,周围,有蓝色烟圈,带着股幽幽的香味,她的脸也很快弥漫在了蓝色里:“讲完这个笑话,我给你们讲讲我的初恋……”

芬妮和冯丰交换一下眼色,她们都知道陈姐是强人,虽然哟很多相好的“弟弟”,但是一辈子单身,从未结婚。她今天居然提起自己的初恋,真是不可思议。

“……我们是上山下乡认识的,那个年头,偷偷地谈恋爱,感情就格外浓烈。后来,返城的政策陆续下来,我家里成分不好,眼巴巴地看着别人都回去了。就我俩还留在乡下。我很着急,但想到爱人还在身边,也就不觉得苦了。没想到不久后,就有传言,说他和乡长的女人好上了。我和他已经偷偷发生过关系了,那个时候不像现在,失去了贞操好像失掉了做女人的自信,我感觉自己受了欺骗,被抛弃了。他也不给我解释,就这样,两个倔强的人闹得水火不容,从此就断绝了来往。不久后,我莫名其妙地得到了一个回城的指标,可是,他也没有得到。我以为是自己运气好,走得时候,趾高气扬地想去羞辱他一翻,报复他的负心薄情……”

冯丰有点紧张:“结果呢?”

“我去的时候,他已经卧床不起了,那个乡长的女人也不在他身边,我才知道,他早已查出患了绝症,怕我一辈子留在乡下,就四处奔走设法给我弄了一个回城的指标,所以……”

陈姐的脸在蓝色的烟雾里若隐若现,声音也是幽幽的,“我陪了他三天,他就死了。回城后,我遇到过许多男人,但是,再也不会有他对我这么好的了,所以,我选择了终身独身……”

她抬起自己的手腕,将手腕上一只红玉的镯子往上挪了一点儿,露出一道淡淡的疤痕:“年轻

的岁月是多么傻啊,那么艰难都活过来了,他死的一刻却只想到随他而去,幸好被父母发现了,活了下来。但是,也因为这次自杀,让我失掉了进厂顶替我父亲做工人的机会,不得不去做流浪的小贩,卖菜,卖瓜子,卖衣服,香烟……什么都干过。若不是后来有了自己的天地,他的苦心就完全付之东流了……”

芬妮和冯丰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一人拿了一只雪茄,学她的样子抽几口。雪茄的味道那么浓烈,冯丰被呛得咳嗽一下,眼泪都差点流了出来。

陈姐坐正身子,看她拿着雪茄的瘀青的手不停地颤抖,她有些怜悯地看着她,像看着30年前的自己。也许,这就是自己第一眼见到,就有点喜欢她的原因吧。

她笑哈哈地:“小丰,上次提货看见李欢,才发现他变成‘犬夜叉’了,我想,这跟你生病有关吧……”

她没有说“自杀”,显然她是知道这件事情的,却只说“生病”,“看得出来,李欢是爱你的,如果你们之间有什么误会,你也不要藏在心底,应该彼此坦诚和关心,否则,后悔也来不及了……”

芬妮嫣然接口∶“李欢变成耙耳朵了,说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3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