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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心地向前逼近,到了离围墙只有五六码的矮树丛中,伏了下来,等著。等到那两名警员转过了墙角,我就飞奔而出,不到四十秒钟,我已经翻过了墙,跳了下来,落在后院之中。
我拍了拍身上的灰,来到屋子的后门处,后门并没有锁著,推了一推,应手而开,我立时闪身而入,又将门轻轻掩上,然后才转过身来。
而当我转过身来时,我不禁呆住了。
我立时知道,偷进裴达教授的住所,是一件极有意义的事,因为单是看到眼前的情形,已有收获。
我相信在凶案发生之后,警方未曾移动过屋中的一切,那是警方要派人看守屋子,不让人接近的缘故。因为屋子中的一切,全都遭到了可怕的破坏!
那破坏是如此之甚,我一眼看去,就立时怀疑是不是少数人所能做出来!
我此际进了后门,在一间厨房之中,厨房中的一切全被捣毁,非但如此,而且墙上的白瓷砖,也有一半以上被撬了下来,跌碎在地上。
那实在是一种毫无目的的破坏,正因为如此,是以也格外令人不寒而栗。
从厨房通向走廊的门,被劈开了两半,一半倒在地上,是以我可以直看到走廊上的情形,墙上的墙纸,全被撕下,而且墙上还有许多窟窿,看来好像是用鹤嘴锄敲打出来的。我踏著满地的碎碗碎碟,通过了厨房,走出了那扇门,通过了走廊,来到了餐厅,我所看到的情形,更加令得我瞠目结舌!
一张长方形的桌子,四条脚全都断了,桌面上有不少如同利斧砍过一样的创痕,看来是破坏者终于没有力道将之从中劈开。
所有的椅子,没有一张不是四脚齐折,椅面也全被撕裂,墙上的装饰,一件不剩,一盏吊灯,被摔在屋角,成了一堆碎玻璃,只剩下一根电线,自天花板上垂了下来,看来吊灯是被硬拉下来的。
我继续向前走去,来到了客厅,情形也一样,然后我向楼上走去,几乎没有一处地方,不遭到彻底的破坏。
而那种破坏,毫无例外,都是为破坏而破坏,只有最没有人性的人才做得出。
当我由楼上再回到了客厅中之际,我的心中,不禁生出了极度的怀疑!
我的怀疑是:这样的破坏,绝不是一个人徒手可以做得出来。应该是许多人,而且还有各种各样十分合用的工具,不但如此,这几个人,还一定有著极强的体力,和相当的时间,才能造成那样程度的破坏。
贝兴国一个人,绝对做不到这一点。
眼前的事实,可以得出两个不同的结论,一个是:贝兴国是凶手,他还有好几个同谋;另一个结论则是:贝兴国不是凶手,因为他根本无法造成那样程度的破坏。
同时我也想到,一间屋子中的陈设,受到了那样严重的破坏,所发出的声响,一定十分惊人,睡在这幢房子中的裴达教授和贝兴国,不可能听不到,听到了声响,他们一定会出来。
我在楼上,看到两间卧室,其中有一间自然是属于贝兴国的,那间卧室也遭到了彻底的破坏。这使我又产生另一个疑问:如果贝兴国杀害裴达教授,那么,他将屋子破坏,作为余怒未熄的泄愤,还勉强可说,然而他却是绝没有理由连自己的卧室也破坏无遗!
在他的卧室中,还有一张裴珍妮放大的照片,也被撕成了两半。
而且我也难以想像为甚么凶手要作那样程度的破坏,凶手是要寻找甚么隐藏著的东西?显然不是,有目的的破坏,和无目的的破坏,一看就可以看出来。沙发垫子被割开,可能是为了寻找甚么东西,但是每一只灯胆都打得粉碎,这又是为了甚么?
第四部:自己承认杀人
我在屋子中停留了大约十五分钟,才闪出了大门,我尽量不让守在围墙外的警员发觉,出了客厅,我发现花园中的一切,倒是完整的。
我穿过了花园,从被打破了的玻璃中,进了温室。那温室十分大,在温室中培养的植物,至少有一千多种,但却没有一种被弄得泥翻根露。
我摇著头,到了温室的尽头,推开了一扇门,那是裴达教授实验室中心部分了,我只是向里面望了一下,没有再走进去。
那一间堪称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生物实验室,如今,即使叫最有经验的收买破烂者来拣,只怕也拣不出五毛子值钱的东西。
彻头彻尾的破坏,自从我一进来之后,所看到的一切,就只有触目惊心的破坏。
警方不让记者接近屋子,实在是情有可原,因为那样的无意识的破坏,是人性中所有的破坏的一面。人是十分喜欢破坏,为了仇恨,为了妒嫉,为了好奇,为了达到某一种目的,都会有种种的破坏行动,战争所带来的破坏,更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有目的的破坏,和无目的的破坏,全在人性的范畴之内。
然而,那是甚么是人做出来的?若说不是人,甚么野兽能做出那样彻底乾净的破坏?
我的脑中乱到了极点,甚至无法去想,只好苦笑著,准备退出去。
就在我身子转了一转之际,我看到了一样东西,那是进屋子以来所看到的唯一完整的东西,是以虽然那东西十分普通,也立时吸引了我的注意。
那是一只圆柱形的,约有五十公分高,直径二十公分的玻璃瓶,这种玻璃瓶,用来浸制生物标本,实验室中一定不止一只。
但这一只是完整的。
那一只圆柱形的瓶,在一大堆玻璃的当中,它能保持完整,实在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自然也立时吸引了我的注意。
我连忙踢开了地上的碎玻璃,使我的脚在踏下去时,不致发出异样的嘈声,然后,我向前走去,而当我走近那圆柱形的标本瓶之际,我更是呆住了,几乎不能相信,我看到乃是事实!
别以为我是看到了甚么稀奇古怪的东西,我看到的是极普通的东西,几乎是每一个儿童时期都玩过的蝌蚪!是的,那标本瓶中,约有两吋高的水,和一块拳头大小的鹅卵石。
在水中,大约有十来条蝌蚪在游著!
当我又接近了一些时,我更看到,那十来条蝌蚪,有大半已然生出了四只脚,快要变成小青蛙了。
在一个生物实验室中,发现一个标本瓶,养著十几条蝌蚪,本来不足以大惊小怪,很可能裴达教授养来观察青蛙的生长过程。
但是,在整幢屋子几乎没有一样东西能够保持完整的情形之下,那一瓶蝌蚪却能硕果仅存,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奇怪之极的事。
我停了片刻,再继续向前走去,到了那标本瓶之前,俯身将标本瓶捧了起来,我发现标本瓶上还贴著一张纸,纸上有四个字写著。
那四个字,笔划生硬,歪歪斜斜,一看便知道是小孩子的字,而那四个字是:“亚昆养的”四字。
“亚昆”,自然是一个人的名字,这个亚昆,不消说,一定是那瓶蝌蚪的主人。
那也没有甚么出奇之处,养蝌蚪,和在瓶上贴一张纸,写明这蝌蚪是属于谁的,这正是小孩子的行径。可是问题却来了,裴达教授未曾结婚,不会有孩子。而他对他的实验室管理之严是人尽皆知,如何会在他的实验室中,有那样孩子气的东西?
而且,亚昆是甚么人?如果他是一个孩子,那么他在甚么地方?在这件案子中,他担任著甚么角色?他是被害了?还是失踪了?
那是一件十分值得注意的事,至今为止,警方还一直以为只有两个人是和案子有关,一个是死了的裴达教授,另一个是疑凶贝兴国。
但显然还有第三者在内,那第三者叫作亚昆,可能是一个孩子,现在下落不明。
我呆立了片刻,将标本瓶轻轻放了下来,放在原来的地方,突然,我的心中兴起了一个十分古怪的想法,那时我之所以会产生那样的想法,是很突然的,可以说没有事实支持。
我突然想到的是,这一瓶蝌蚪之所以能够得到保存,是不是那破坏者,特别喜欢蝌蚪?而最喜欢这瓶蝌蚪的人,应该就是它们的主人亚昆。那么引申下去,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这一切破坏,是亚昆造成的!
我只是想了一想,便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这一想法虽然在推理上站得住,但事实上,却难以解释得完满。因为,亚昆可能是一个孩子,孩子绝无能力造成那样程度的破坏!
我再向实验室其它部分看去,有许多笼子,本来可能盛载一些小动物,这时也全都毁坏了,笼中的小动物,自然也逃走了。
在几只被拉出来的抽屉中,我看到很多纸碎,那自然是裴达教授实验的纪录,但此际全被撕成了指甲大小的碎片!
我已几乎看遍了整幢房子和整个实验室。若说我没有甚么发现,那自然是说不过去的。但如果说我是有所发现的话,那么我只是走进了越来越浓的迷雾之中!
或许,穿出了迷雾之后,我可以看到事实的真相,但是至今为止,我发现我还在迷雾中!
我悄悄地退出了实验室,再经过了屋子,通过了厨房,推开后门,来到了围墙脚下。
到这时候,我完全明白警方的苦衷,警方虽然获得了疑凶,但是却也知道整件案子的案情,实在太过扑朔迷离!
那是一件棘手到了甚至难以对疑凶进行起诉的案子!我在围墙下略站了片刻,爬上了围墙,等那两个警员又踱过墙角时,我便跳了下去,奔进了树丛中,然后,我就离去。
当我驾著车回到市区中的时候,我一直在思索著,但是我却无法在混乱之中觅出一点头绪来。
我并没有回家中去,而是走进了小郭的事务所。小郭不在,我用他的电话,和裴珍妮通了一次话。
我问裴珍妮:“你可知道,除了你哥哥和贝兴国之外,那屋子中还有第三者?”
裴珍妮的声音是十分吃惊的:“第三者?我想那不可能,哥哥连我也不经常肯招待,他一切饮食,全是自己照料的,只有兴国和他住在一起。”
裴珍妮的回答,可以说早在我的意料之中,因为如果她知道有第三者的话,她早就对我说了。
但是我还是问她:“那么,你对一个叫‘亚昆’的人,可有印象?”
“亚昆?”裴珍妮反问我。
“是的,他可能是一个孩子。”
“不知道,我从来也未曾听过这个名字,我也不知道有甚么孩子和我哥哥在一起。”裴珍妮顿了顿,才又道:“卫先生,如果事情十分困难的话 ”
不等她讲完,我便立时截断了她的话头:“事情的确很困难,但是我决不放弃,请你继续听我的消息。”
说完,我就放下了电话,然后,我又接通了杰克中校的电话,我第一句话就道:“中校,可要听我提供裴达教授一案的新线索么?”
杰克中校“哼”他一声:“我真佩服你,任何事情。只要给你一搭上手,想要将你抛开,实在太不容易,你是一个脸皮厚到了人家打上来也不知痛的人!”
我早知道我如果和杰克中校再通电话,他决计不可能有甚么好听话讲出来的,所以我听了他的话之后,也根本不动气,反倒存心气气他:“你说得很对,我有新线索,你不想听了,是不是?”
杰克中校对于这件案子,显然十分关注,因为他终于道:“甚么线索?”
“我认为,你应该注意一个叫作‘亚昆’的人。”我说得相当缓慢。
即使在电话中,我也听到了杰克中校陡地吸一口气的声音,便听得他道:“你是一个无赖,卫斯理,你老实说,你是怎么知道亚昆这个人的?”
我笑了起来:“中校,你不必生气,你不